
中学生健康安全教育
社会的进步和推动了素质教育的进程。
是随着独生子体数量的增家庭问题的复杂化,现代观念更新的加快,素质教育,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新课题,是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择业和人际关系,培养健全人格的手段和有效途径。
笔者认为,青年学生首先应学习一些心理知识,促使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提高自我教育能力;并且对将来的学习生活都有好处。
其次,青年学生应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培养满意的心境,形成良好的个性和统一的人格,始终保持热情饱满,乐观向上的情绪。
最后,笔者认为,心理辅导也是促进学生正确的认知结构和情感与态度模式形成的重要途径。
中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按青少年心理发展规律尽可能充分发展并提高学生的心理潜能,进而促进学生的全面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和谐发展。
现代教育需要高科技人才,更需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素质教育也不再是呼声日紧,而是提上的日程化的位置,对教育的关注,从家庭到社会,处处可以体现。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注意到,随着独生子女群体数量的增大,家庭问题的复杂化,现代观念更新的加快,素质教育,特别是心理素质亟待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心理健康教育是德育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是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择业和人际关系,培养健全人格的手段和有效途径。
一、 中学生应该学习一点心理知识 1.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科学。
心理学知识对学习大有益处,它可以促进学生对自身的认识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如果中学生学习了心理学的知识以后,能按心理学规律去学习,学习成绩就会有较大的提高。
比如:学习了记忆的规律,就可以解决上课不专心,开小差的问题;学习了思维规律,就可以解决记不住,记不牢以及死记硬背的问题;学习了有意注意的规律就可以使思维开阔、更敏锐、更富有创造性,还可以调节考前情绪,消除紧张,轻松上考场。
2.心理学知识还可以解答中学生在思想上和生活上的一疑难问题,从而更深刻地认识自己,达到自我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比如,学习了有关性格的知识,就可以使自己对自身的性格有所了解,从而矫正自己性格中不良的一面,锻炼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学习了情感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学会调节情绪、升华情感的方法;学习了青春期的心理问题,可以了解青少年在青春斯的心理变化规律,从而主动掌握自己的心理,安全顺利地度过青春发育期。
3.学习了心理知识不但能提高自己,还能对正确地处理好人际关系有所帮助。
因为在了解自己心理的同时,也学会了了解同学的心理,这样便可以对不同气质、性格的同学采取相应的态度,从而防止不必要的矛盾,加强与同学的友谊。
心理学的应用非常广泛,渗透到各行各业当中,不论学生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现在学一些心理学的基础知识都是有益的,将来的祖国建设需要心理素质较高的一代青年。
为了学生的现在也为了将来,中学生应学习一点心理学。
二、保持心理健康,学会做情绪的主人 如果你问一位中学生“你健康吗”他也许会说:“我当然健康,瞧,我壮得象头小牛犊,从没生过病。
”可是健康不应只指体格健壮与否,还应包括心理在内的健康。
严格地说,只有体格健康还算不上是健康,因为健康不只是体格健壮与否,还包括心理健康与否,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过一个响亮的口号:“健康的一半是心理健康
”并解释:健康不仅是指一个人没有疾病,而且是指一个人有良好的身体和精神以及社会的适应状态。
也就是说,健康与否从身体和精神以及社会的适应三个方面来评价。
现在不少中学生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
如胆小、忧郁、孤僻、依赖、神经质、人际关系不良等。
那么,怎样才算心理健康呢
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生理健康的指标较明确,判定容易一些,而心理健康的判定便较为困难,因为心理健康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和模糊性。
心理健康是比较而言的,绝对的健康是不存在的,人们都处在较健康和极不健康的两端连续线中间的某一点上,而且人的心理健康状态是动态变化的,而非静止不动 的。
人的心理健康即可以从相对的比较健康变成健康,又可以从相对健康变得不那么健康,因此,心理健康与否是反映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状态,而不应认为是固定 的和永远如此的。
另外,一个人偶尔出现的一些不健康的行为和心理,并不意味着心理不健康。
心理健康应指出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状态,而不能只看一时性 的偶尔现象,使断定心理不健康。
心理标准是一个发展的、文化的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也因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有差异。
心理健康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 正确的人生态度。
正确的人生态度来源于正确的认识,正确的世界观。
抱有正确人生态度的人,对周围的事物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即有远大的理想,又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因而 在社会变革时期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头脑清楚,眼界开阔,立场坚定,即不保守,也不冒进……总之,正确的人生态度使他们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时比较客观、稳 妥,与时代共同进步,心态始终保持健康水平。
② 满意的心境满意的心境是健康心理的重要内容,心理健康的人对自己、对他人、对工作、对学习、对生活都比较满意,没有心理障碍。
满意的心境来源于正确的认 识,由于他们能一分为二地论人论事,因而既能接受自己,又能悦纳他人。
他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外貌、德才学识有正确的分析。
他们在别人的议论包围中既不会 被赞扬、歌颂冲昏头脑,又不会因批评、责备而烦恼,因为他们对自己心中有数,能从别人的议论中吸取有益的东西。
他们不自骄自傲,也不自轻自贱。
对自己有清 醒的认识,不会淹没在别人的议论中无所适从,他们总是处于一种独立自主的状态。
他们对别人也有一种客观的、全面的评价,不会忽冷忽热,不会苛刻地要求别 人。
对工作、生活、学习也有正确的标准,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急功近利,因而心境总是满意的、愉快的。
③ 和谐的人际关系乐于交往的人往往能在相互交往中得到尊重、信任和友爱。
这是因为他们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因而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与人为善的人能够 与大家互相理解、彼此感情融洽,协调一致,相互配合默契。
人际关系和谐,心情当然就比较舒畅,心理会处于健康状态中。
④良好的个性,统一的人格良好的个性是健康心理的重要标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保持统一的人格,做到自信而不狂妄,热情而不轻浮,坚韧而不固执,礼貌而 不虚伪,灵活而不油滑,勇敢而不鲁莽,既有坚持到底的精神,又不顽固执拗,始终保持坚强的意志,诚实、正直的作风,谦虚、开朗的性格。
⑤适度的情绪,充分的理智人与动物区别在于有理智。
健康心理必须有自我控制能力,有适度的情绪,不过悲、过喜、过忧、过怒。
要用积极的情绪战胜消极情绪, 不使消极情绪、过激情绪维护较长的时间。
要始终保持热情饱满、乐观向上的情绪,而不低下猥琐、泪丧悲观的情绪,更不会反复无常。
三、注重心理辅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年龄阶段。
要从未成熟儿童期向逐渐成熟化的青春期交替转换过程中,会产生种种矛盾的心理,因此,很需要心理辅导老师,帮助他们顺利安全渡过青春发育期,并把这一时期转化为学习的“最佳期”,人生的“黄金时代”。
要了解心理辅导是什么首先要明确,心理辅导是什么
心理辅导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不等同于德育。
心理辅导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教导,但倘若只有教导或 只在说教,绝对不是心理辅导了。
心理辅导也不仅仅是进行逻辑分析,给予忠告与建议,更不是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心理辅导也不是普通的会见,不是社交式的谈 话,更不是指责、批评、游说、嘲讽或恐吓;至于用同情的态度、行为去安慰与开解等,也都不是心理辅导。
多年来,学者专家纷纷为心理辅导作出定义。
从狭义 看,心理辅导最简单的定义是“帮助一个人自助”。
若从广义看,心理辅导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具体来说心理辅导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心理辅导老师的职 责在于通过心理辅导,给学生以一定的帮助、指导,促进他们认识结构和情感与态度模式有所变化,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价和选择,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 题,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环境,不断保持与增进身心健康,使人生有统合与丰富的发展,迈向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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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打着夏令营的口号招揽中小学生暑假补课,而且收费280每月。
教学的都是在职教师。
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他们这个招揽补课 是否违法 要看他们的性质 只强制性 还是自愿的很简单的一个事情 当然能理解您的心情 都是为了孩子好您直接打电话到教育局就ok……
手抄报的题材内容(推广普通话,写规范汉字)
题目:普通话--现代文明内: 一 1.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 心相印相通,和谐共处乐融融。
3.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 讲普通话,标标准准;写规范字,堂堂正正。
5. 普通话,给你美丽的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6. 学说普通话,推广靠大家。
7. 请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使用文明语,争做文明人。
8.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好学生。
9. 规范语言文字,弘扬民族文化。
10. 推广普通话,责任你我他。
11.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2.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3.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4. 普通话是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15. 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16.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17. 说好普通话,热爱我中华;普及普通话,世界看中华。
18. 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二 意义:1.更好的交流 2.便于信息的传播 3.***: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推广普及普通活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
语言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
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三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2)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3)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4)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5)普通话: 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7)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8)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9)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普通话的历史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
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口诀: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真奇妙,心相印,话相通.平翘音,要分清,外乡人,别担心.普通话,友谊桥,全在你我嘴里边.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规范字,从小练,志须定,心要静.仔细看,认真写,有节奏,求呼应.用笔灵,讲造型,意境深,明气韵.既悦目,又赏心,一笔一画皆生命.普通话,规范字,奔向社会喜多多.牢记要领,持之以恒,勤学苦练,与时俱进! 作文: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真奇妙,心相印,话相通.平翘音,要分清,外乡人,别担心.普通话,友谊桥,全在你我嘴里边.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规范字,从小练,志须定,心要静.仔细看,认真写,有节奏,求呼应.用笔灵,讲造型,意境深,明气韵.既悦目,又赏心,一笔一画皆生命.普通话,规范字,奔向社会喜多多.牢记要领,持之以恒,勤学苦练,与时俱进! 作文:人人说好普通话,人人用好规范字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二十一世纪,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它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需要国家语言文字的统一和规范。
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飞跃发展的时代;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是科技、人文相融合的时代。
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营造改革开放环境的前提条件;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二十一世纪,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尤其在今天,我们面对的是具有新视野、新思想、新观念、新思维的群体。
在学习交流中、工作、业务联系中、结社聚友中、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接触中,都离不开讲普通话和运用规范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你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的大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的重要场所。
教师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先行者。
我校已走在了推广普通话的前列。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人生的哲理。
”我校推广普通话活动正常开展,成绩喜人。
瞧
每天早晨书声朗朗,读的是那么地清晰标准,读得是那么的富有感情,人人都自觉地担当起“推普员”的工作。
同学,请你讲普通话好吗
因为每个孩子都把说好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责任。
听
是谁在绘声绘色地讲故事
哦,原来是学校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正在进行校园小导游的比赛。
字正腔圆的发音,流畅生动的表达,配上活泼可爱的动作,不时引来评委老师们的阵阵掌声。
三至五年级的同学们也正在角逐,故事大王也是精彩纷呈。
我校的师生们已养成了在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的习惯。
流利、发音准确的普通话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和称赞。
使用规范字,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
教师不仅要通过教学,教会学生使用规范字,还应该通过传授知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书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书写一手漂亮的规范字,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为学生书写规范字起到表率作用。
美观规范的字体还能满足学生的欣赏欲望。
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也能自觉养成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校老师规范字体的板书,也为同学们坚持写规范字作出了榜样。
学生每天的练字不仅陶冶了孩子的性情,而且也培养了孩子一手好字,一种追求完美的认真的态度,整个学校学生的书写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是国家语言文字发展的必然,是中华厚重文化发展的呈现,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又一重任。
作为中华子孙,我们必须肩负起这一新的历史使命,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为新时代、新经济的发展铸造新的辉煌
我们该怎样推广普通话前不久,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
自1956年国家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以来,全国绝大多数非文盲人口已习惯写简化字,目前已有半数以上人口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
50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概念。
对人的一生而言,50年很漫长;对历史发展长河来说,50年很短暂。
辩证地看,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居世界之最,民族语言、地方方言众多。
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有半数以上人口、也就是至少近7亿人口可以用普通话交际,表明贯彻国务院的决议和指示成绩斐然。
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交往、地区交往、国际交往迅速增加。
国民中只有半数多一点的人可以用彼此都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表明推广普通话依然任重道远。
加快推广普通话,首先还要统一认识和思想。
这不是官话、套话。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在全国各地交往的非本地人员愈来愈多,本地人与非本地人之间的交流也会与日俱增,只有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才能更有利地进行沟通和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这对所有地区的所有人也都有益处。
推广普通话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并不矛盾。
很多旅居国外多年的侨胞,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母语,他们在家庭中用汉语普通话、潮州话、闽南话交流,但这并不影响他们通过英语或所在国语言融入当地社会。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在一定范围、区域内整理、研究并保护方言,在家庭内使用方言;但在所有公开的场合,要使用官方用语——普通话。
而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则可以继续双语并行,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同时,大力推广汉语普通话。
加快推广普通话,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率先垂范。
早在5年前,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做为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带头依法行事,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政府部门使用普通话办公,不仅是给民众和社会一个示范效应,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自身的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
几年前,笔者的一位同事到上海市某区政府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开了一下午的会,只听懂了十分钟,还是与会人员为了照顾他。
平时,那些当地同事之间也用当地方言交流,他总是插不上嘴。
可想而知,这样的挂职,得到的锻炼一定会大打折扣。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在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非本地人员会愈来愈多,而政府部门之间及政府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也会与日俱增。
如果政府公务人员都把普通话做为办公场所使用的唯一语言,且都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开会、交流和决策的效率和效果也会得到改进。
加快推广普通话,应加大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力度。
如餐饮、商业、宾馆旅馆、园林景区、公共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来自五湖四海,服务对象来自四面八方。
单一的地方语言,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只有以普通话为工具和纽带,才能使服务者做好服务工作,被服务者得到应该得到的服务,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前不久,杭州市有关部门把杭州话做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录用条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
显然,如果照此办理,方言特色更加明显的广州、上海、重庆等城市,乃至拉萨、乌鲁木齐等少数民族城市,也可以以语言为理由,对外来人设立准入条件
如此,又何谈提高服务质量,何谈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
反之,在服务行业大力推广普通话,不仅有利于做好服务工作,而且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促进普通话的推广应用,提高普通话的普及程度。
口号: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5)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6) 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7)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8)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9)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0)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1) 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12)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 普通话: 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5)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7)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9)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0)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21) 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22)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3)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24)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25)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 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图片: 严禁抄袭,抄袭必定举报.
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方面,学生们应得到哪些方面的指导
主要包括学划和职业规划。
规划,学生根据自我兴趣特长业水平业性向、生涯发展意向,科学合理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修习计划。
职业规划,学生对自我未来生涯发展作出较为全面的设想和计划。
学业规划是实现职业规划的基础,职业规划是学业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一)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是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基础,也是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的主要方法。
主要是让学生认真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积极看待自己的独特性和价值,学会表达、调节情绪的方法,掌握有效的沟通技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唤醒自我生涯规划意识,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二)学业规划。
学业规划是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主要内容。
要指导学生在了解初中和高中课程、学科知识体系、学习要求的差异和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树立积极的态度,发掘学习潜能,发展学科特长,寻找适合高中阶段和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和策略;科学安排三年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习计划,明确自己的学考、选考意愿;制订参与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计划,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与特长,处理好学习与生活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课余时间,养成正确的学习休息方式。
(三)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是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让学生在了解国内外主要高校的专业信息与社会职业需求、了解专业发展趋向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培养专业性向,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在选择适合的选修课程和实践活动,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丰富职业体验经历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学习成长目标,为专业性发展、职业倾向选择提供判断依据;在了解并掌握升学和就业所需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创业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为贯彻选择性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全面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心理、学业、职业指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必要性与意义高中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期。
开展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是贯彻选择性教育思想,促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条件,发现自我兴趣特长,明确自我发展方向,从而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高中三年学习,并为下一阶段学习、生活与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发展理想和成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坚持全员参与,把生涯规划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坚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不同年级段生涯规划教育的内容与重点;坚持校本实践,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教育,并将其持续贯穿高中三年教育过程。
三、主要内容包括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
学业规划,学生根据自我兴趣特长、学业水平、专业性向、生涯发展意向,科学合理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修习计划。
职业规划,学生对自我未来生涯发展作出较为全面的设想和计划。
学业规划是实现职业规划的基础,职业规划是学业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一)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是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基础,也是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的主要方法。
主要是让学生认真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积极看待自己的独特性和价值,学会表达、调节情绪的方法,掌握有效的沟通技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唤醒自我生涯规划意识,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二)学业规划。
学业规划是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主要内容。
要指导学生在了解初中和高中课程、学科知识体系、学习要求的差异和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树立积极的态度,发掘学习潜能,发展学科特长,寻找适合高中阶段和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和策略;科学安排三年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习计划,明确自己的学考、选考意愿;制订参与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计划,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与特长,处理好学习与生活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课余时间,养成正确的学习休息方式。
(三)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是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让学生在了解国内外主要高校的专业信息与社会职业需求、了解专业发展趋向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培养专业性向,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在选择适合的选修课程和实践活动,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丰富职业体验经历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学习成长目标,为专业性发展、职业倾向选择提供判断依据;在了解并掌握升学和就业所需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创业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四、实施途径1.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涯规划指导。
学校可以借用成熟的测评工具对学生的人格特征、兴趣偏好、职业倾向等内容进行测试,科学地利用测评结果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为每个学生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生涯规划导师,逐步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指导队伍;重视家长在学生生涯规划中的影响力,通过家委会、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丰富指导内容;加强学生个别咨询,建设专门的咨询场所,完善学生表达和咨询的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生涯规划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和困惑。
2.开发内容丰富的生涯规划课程。
学校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从高一阶段起开设高中生涯规划相关课程,开发合理的课程纲要和校本化教材,注重课程资源的积累;加强学科渗透,学校应将生涯规划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通过对本学科核心素养、发展趋势和职业对应等内容的教学,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制定生涯规划;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学生进行以生涯探索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总结实践经验,撰写实践体会和报告。
3.引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划。
学校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结合学业基础,详细制订高中三年学业规划,科学合理地选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层次和进度,统筹安排三年学习内容;帮助学生制订和梳理生涯规划过程中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增加学生执行有效性;收集每位学生的发展规划,并为他们建立成长档案袋,对学生不同阶段的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从而为下一步生涯规划教育提供指导。
4.探索学生生涯体验的多种途径。
学校主动利用家长、校友及其他社会力量等资源,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举办各项专题讲座;建立学生生涯规划体验基地,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高校、职业高中、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帮助学生多渠道了解和体验不同专业和职业特点,为选择专业和职业提供判断依据;开展多样化的校园文化活动,利用班会、校园广播、校内杂志等多途径开展生涯规划教育,鼓励学生组建具有生涯体验性质的社团,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团活动。
五、保障措施1.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组织和领导。
省教育厅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增设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专业指导组,聘请高校、教研、高中生涯规划教师研究制定各项制度,指导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工作,规划与指导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涯规划教育。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生涯规划教育工作小组,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科学的指导规划和工作方案,把生涯规划教育纳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
2.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科学合理地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配备、培养和培训工作,积极聘请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专业人员为所有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要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供通道,完善生涯规划教师序列。
要积极开拓生涯规划体验场所,以区域为单位建立生涯体验基地群。
要完善相关教学资源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生涯规划指导中心。
3.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和研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系统要加强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丰富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通过蹲点研究帮助学校开发开设符合本校实际的生涯规划相关课程。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内的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要培育与推广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优秀典型,引导学校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档案管理和追踪,以大数据模式分析和管理学生生涯规划档案。
4.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督促和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督促所辖普通高中探索符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的生涯规划教育模式,检查学校的相关制度、管理机构、特色课程和实践体验基地的落实情况。
要完善定期检查制度,通过查阅资料、听常态课、参与活动及师生、家长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学校在生涯规划教育方面的成果和问题,建立检查、总结、评价、反馈、改进等长效机制。
关于大学生的学生管理规定、准则的主题和宣传标语(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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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
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
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
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
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
《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
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
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
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
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
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
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
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
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
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
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
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
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
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
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小学安全工作的报告
为了迎接x会的到来,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我校根据2010年4月25日召开的龙湾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布置的检查内容,迅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并对校舍、食品、消防、防疫病等方面的安全进行了检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在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们又召集有关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
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责任人尽职尽责,并依照会议精神重温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我校没有设立食堂和小卖部,但发现有部分学生喜欢在校外买一些没有卫生安全保障的零食吃。
针对这种情况,我校规定学生不许带零食进校,并对学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我校也无统一供应的饮用水,学生平时饮用的水全部由学生从家里自带。
这也有效地杜绝了因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情况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春季传染病的疾控。
我校利用上学期教育局配备的医疗设施,配置了医务室,并建立了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
这学期我校针对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建立了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局学生科和镇卫生院,并配合卫生院检查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
有了这种种措施,我校学生的腮腺炎和麻疹发病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四、对校舍进行了安全检查。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了学生各活动场所、校舍的设施、设备及所有的器材和用具、电线、电器,进行了从屋面到地面的彻底的排摸检查,学校不存在危房,活动器具、楼道等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但教学楼二楼的栏杆出现裂缝,已要求班主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集体靠在栏杆上玩耍。
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
我校周边没有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门前200米半径内无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室等。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我校禁止学生骑自行车,学生全部步行上学。
学校能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组织学生举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每天早上学校大门口有扶助员和值周老师执勤,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但学校旁边南洋大道尚在施工,往河滨村方向尚有一段路路况极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校已向南洋大道施工部反映,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七、我校经常利用班会时间和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安全的重要性,并在每天放学前对学生做好一分钟安全教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八、认真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完善了安全管理台帐。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学习法律事务的体会
学律知识心得体会篇一:最近认真学习了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着,但许多侵犯我们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而我们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我们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还要用法,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我们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下面谈谈我学习《教师法》的一些浅薄的体会。
一、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我认识到了我们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我们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们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我也知道了我们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我们会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多学习法律知识,用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篇二: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首先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律的基本概念,也了解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最重要的是,通过对一些具体法律的学习,加之穿插其中的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我也发现原来在日常生活的很多细枝末节的地方,都存在着法律。
在对诸多法律内容的学习中,给我印象深刻的,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应该算是《继承法》了,尽管在学习继承法,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课堂上时时刻刻都在“死人”,给人感觉有点“诡异”,但是继承法对遗产进行公平 分割的办法,的确让人我了解了不少以前完全不懂的东西,真是受益匪浅。
不过,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也感受到我国的法律机制还不够完 善,很多事情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
比如,前几天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结婚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制定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之处造成的。
其实在法律中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能否在上学期间结婚做一个特殊规定完全是举手之劳,但是就因为当初立法的时候没有进行全面、周到地考虑,造成了如今的法律漏洞,以至于产生了学生不服学校“校规”,提出起诉的事情。
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例如新加坡把灭蚊、在公共场所不允许咀嚼口香糖这种“小事”都写入法律,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法规涉及面还十分狭窄,只有一些比较“大”的事情被写入了法律。
总之,通过这个学期的法律基础学习,我对我国的法律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对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有了一个概念上的认识。
这对我将来越来越频繁的与社会的接触将是一个极大的帮助,至少,我知道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进入大学以来,我也算见识了不少大学的课程,可惜的是有些课程等到将来我们走出校园以后就再也不会用到,至少我们专业的同学没人打算将来从事如今专业所学的工作,所以如今学的那些专业课,将来能用上多少,都是一个未知数,学起来有些“浪费感情”,还有些我个人比较偏激的认为完全没有用处的课程,更是给人“鸡肋”的感觉——学之无用,弃之没分。
不过,法律基础课到是为数不多的几门让我和同学们都觉得对将来进入社会后很有帮助的 “实用”课程之一。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篇三: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民族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
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
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专业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
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