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
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扶贫资金包括哪些
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P>
关于扶贫的账务处理
一、目前扶贫资金核算的方法据笔者了解,目前扶贫资金核算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公积公益金”科目核拨入扶贫资金记该科目的贷方,支出记借方或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然后结转;二是通过“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拨入扶贫资金记贷方,使用资金记入“农业发展支出”、“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这种方法使用较少);三是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入款项记入该科目的贷方,项目支出记入本科目借方,工程类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完工结转后将相应的专项应付款余额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
二、核算科目的确认首先,我们从三个科目来进行分析。
“公积公益金”、“补助收入”、“专项应付款”三个科目虽有共性,即都包含无偿拨款的核算,毋需偿还,但仍存在诸多差异。
“专项应付款”科目属负债类科目,新制度在会计科目附注中提到: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相应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减该科目,余额不需上交的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不进入当年的收支决算。
“补助收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主要核算财政等部门的补助资金,一般不带有项目“帽子”或不形成资产,年终要进入当年的决算,收入与当年支出科目相关或配比。
“公积公益金”科目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它的来源渠道有:从本年收益中提取、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重估溢价、土地补偿费、“四荒”拍卖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入,公积公益金按规定程序可用于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和集体福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科目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三个科目在账户性质、资金来源渠道及资金使用范围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其次,我们再来看扶贫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
《浙江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3〗304号)指出,帮扶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帮扶资金和帮扶结对单位的帮扶资金。
财政帮扶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欠发达乡镇、村改变落后面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结对帮扶资金是指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帮扶结对单位,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帮扶对象的需要,每年用本单位自有资金向结对帮扶的乡镇、村提供的扶持资金。
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扶欠发达乡镇、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效益农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与之配套的设施;解决欠发达乡镇、村存在的阻碍生产发展和影响群众生活的水利、交通、电力、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帮扶欠发达乡镇、村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活和下山脱贫;帮扶欠发达乡镇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以及其他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
扶贫项目要先报计划经帮扶联系单位认可,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款项。
由此可知,扶贫资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它不属于村级当年的收入,扶贫资金还可用于农户发展生产补助,村经济合作社取得扶贫款后不仅不能确认为权益,而且具有负债的特性,结余的资金未经扶贫联系单位同意,不能移作他用,滚存下年使用,不参与当年的收支决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扶贫资金通过“补助收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核算不合适,相比而言还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恰当。
附注中提及“专项应付款”科目主要核算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扶贫资金虽然包含企事业单位的结对扶贫资金,但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是政府,亦可将其视同国家拨入资金。
三、扶贫资金的账务处理拨入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设扶贫专项资金二级科目),项目支出借记本科目借方;工程类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验收后形成固定资产的,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扶贫款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先将相应的专项应付款余额冲减“在建工程”科目,不足部分结转到“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例1〗某村2006年规划实施扶贫项目两个:村道硬化1000米,安排扶贫资金60000元;农户发展早生良种茶100亩,计划补助资金20000元。
项目都已完成,硬化工程实际使用资金150000元,发放农户茶苗补助20000元。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借:在建工程—水泥路(或道路硬化)150000贷:银行存款150000(如施工单位垫资,贷记“应付款”科目。
)(2)村集体资金垫付农户茶苗补助,借:内部往来20000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3)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账后拨入扶贫款,借:银行存款80000贷: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村道硬化 60000贷: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茶苗补助 20000(4)村道硬化工程完工结转,借:固定资产—村道硬化150000贷:在建工程—村道硬化150000同时,结转扶贫资金至公积公益金。
借: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村道硬化 60000贷:公积公益金 60000(5)结转垫付茶苗补助(如原未垫付,直接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茶苗补助 20000贷:内部往来 20000[例2]帮扶结对单位计划投入100000元为村建果园100亩,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村实际投入资金150000元。
建成后拨入扶贫资金100000元。
(1)村用自筹资金100000元购入苗木,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果园 10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0(2)支付培植果园临时雇佣人员工资20000元,土地租赁费30000元,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果园 50000贷:银行存款(现金)50000(3)按有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账后拨入扶贫款100000元,借:银行存款 100000贷: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果园1 00000(4)结转扶贫款,借:专项应付款—扶贫专项资金—果园 100000贷:公积公益金 100000需要说明的是,以后果园投产前的培植费用仍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资产,投产后发生的费用计入经营支出等科目的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