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协商制度什么时候建立
大致时间在1946-1949年,发端于1946年,改造于1948年以后,1949年建立新政协,中 共 建 政后形成上层 统 一 战 线 意义的制度。
1946年1月,当时的执政集团在重庆召开 政 治 协 商会议,商讨国家的战后重建方针政策,国 民 党 倡议,共 产 党、民 盟、青年党和一些社会贤达(无党派代表性人物)参加,实质是战后权力分配的政 治谈判。
由于左 翼的中 共和一部分民 盟人士提出不同于倡议者的要求,被认为是漫天要价,击穿了底线,年底谈 判 破 裂。
执政者在左 翼退出的情况下,主导了有其他政治协商参加者与会的国 民大会,通过了宪 法(以前是 临 时 约 法),选举了国 家 元 首,宣布从训 政 时期转入宪 政 时期。
为反制国 民 党及其执政的政府,1948年4月中 共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 主 联 合 政 府的主张。
中 共借用政 治 协商形式,主导了新政治协商,名为新政协或人民政协。
到1949年北平(北京)和平解放后,中 共 建 政进入实质性程序,6月中旬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9月中旬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在这次10月1日前闭幕的会议上,中心议题只有一个,建立取代民 国 政权的人民共和国 政 权。
虽然只是一个统一战线并且是上层统战的机制,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几年里一直被作为权力机关使用,直到有了全国人大才逐步转变为统战性质的最高国家机构。
产生政协采取特别的推荐程序,不需要经 过 选 举。
它的属性和地位究竟是什么,如何获得合 法 性,代表谁,如何代表,其实都是很复杂的问题。
为什么人民政协产生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前
最初的人民政协,有代表制人民政协和委员会制人民政协两种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代表制人民政协。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五一口号”,发起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讨论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目标。
在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代表们发现,无论怎么协商,也拿不出一个短时间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原因是中国地域辽阔,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解放战争又不是短时期内可以结束的。
例如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举行的时候,连重庆那样的大城市还没有解放。
在这种状况下,要想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合法建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此时,中共中央决定把原来由各民主党派和社会贤达等精英人士参加的新政治协商会议,发展成由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解放区的代表、国统区的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归国华侨的代表、还有旧政权反水过来的代表参加的代表会议,这些人实际上代表了全国各阶级、各民族、各党派,政治代表性就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式上庄严地说,我们的会议包括六百多位代表,代表着全中国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和国外华侨。
也就是说,这个会议是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完成建国任务。
人民政协第一界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两个委员会:一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是同志。
此后,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国家权力授予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
名义上国家权力还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手中,但实际上,以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
另一个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也是同志。
按照政协组织法的规定,这个委员会从一开始就不是代行人大职权的权力机关,而是与政府协议事情的机构。
可见,政协曾代行过人大职权,但代行国家最高权力的不是委员会制的政协,而是代表制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所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都是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1954年,我国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的全国最高权力机关诞生了,曾经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自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但委员会制的人民政协还要不要继续存在,同志决定,政协还是要的,人大尽管代表性很强,但政协仍然有保留的必要。
从此委员会制的人民政协就一直延续下来。
保留下来的政协,做了很大的组织结构改造,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被分流了,相当多的人成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另外一部分人则留在了政协,变成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员赵连稳)
现代中国政治协商制度建立的缘由
1948年4月30日,为迎接全国革命胜利的到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联合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其他爱国分子,巩固与扩大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为着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五一口号”是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关键时刻,向全国人民提出的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权、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胜利,建立真正民主新政权的行动纲领。
“五一口号”极大地鼓舞了艰苦斗争中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他们纷纷致电中共中央和主席,响应中共“五一口号”中提出的主张,拥护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
响应“五一口号”成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的一个重大事件,在民主党派发展史上、在多党合作发展史上、在我国统一战线和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公开、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坚定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道路,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局面基本形成
求纪念五一口号范文
2008年是“五一口号”发表60周年。
60年前的1948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五一口号”中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是第一次正式对外宣布,要建立自己的政权,要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并讨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中国人民真正掌握自己的政权。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一个响应“五一口号”,以李济深、何香凝、宋庆龄等为代表的老一辈国民党有识之士及其他社会贤达坚决响应的号召,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
承认“五一口号”,就标志着民革从政治上接受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今天我们纪念“五一口号”发表60周年,其意义在于回顾历史,了解未来。
民革的历史,就是接受中共政治领导的历史,就是与中共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史,在历史的紧要关头,民革的前辈总是顾全大局,以维护中共的领导为己任,就是在文革中,山雨欲来风满楼时仍然坚定信念。
民革前辈们光明磊落、维护大局利益的高尚情操,坚定维护中共领导权的意识,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了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必然性、独创性和优越性,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历史走过了60年,60年里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其真谛没有变,这就是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的政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动摇。
当今世界风起云涌,西方分化、西化的动作不断,中国内部利益格局发生的变化,也使我们处在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各种矛盾的激显期。
面临着重大的考验,更有必要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在政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社会矛盾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今天,我们民革华东理工大学支部开展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其核心问题就是走什么路的问题,我们将传承老一辈民革前辈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项制度是在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阶级解放的长期武装斗争历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在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的。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国民党和共产党曾进行过两次合作,但最终都没有走上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的道路。
第二次国共合作中,我们党为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各阶层和各党派共同抗日,在各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即共产党、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1\\\/3,这实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统一战线政权形式,为我们党后来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各民主党派也为团结抗日奔走呼号,希望抗战胜利后实行多党制,有的还提出走“第三条道路”。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共签订“双十协定”,但国民党为维护一党独裁专制,竟然撕毁协定,挑起全面内战。
还暗杀李公仆、闻一多等爱国民主人士,宣布“民主同盟”等党派为非法组织。
一党专制使“第三条道路”的幻想破灭,使中国共产党被迫走上了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的道路。
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
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同我们党一道举行了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筹建了新中国。
在新政协筹备和召开的过程中,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充分协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民主精神,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
许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政协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发挥了重要的参政议政作用。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基本确立起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后来虽然经历了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挫折,但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多党合作仍然坚持了下来。
一是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这一制度,体现在政党与政党的关系方面,是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
这种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正确选择。
二是有利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
这一制度丰富了民主的形式,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广泛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通过互相监督,尤其是对共产党的监督,能够使执政党随时听到不同的意见和批评,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纠正官僚主义等现象。
四是有利于避免西方政党制度的弊端。
西方政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竞争和争斗的关系。
西方多党制不可避免地带来争斗内耗、社会动荡、政府频频更迭、政局不稳等弊端。
如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在1946—1958年间政府更迭20多次,平均每届执政不足6个月,最长只有1年多,最短只有2天。
多党制的意大利从1946年7月首届政府成立到1983年7月间内阁更迭44次,平均每届政府寿命为10个月,最长的2年零3个月,最短的仅9天。
日本在最近十年换了九任首相。
政府频繁更迭,对国家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显然十分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