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财产保全执行局流程是什么
1、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能够证明与被保全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借条等。
4、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防止查封错误,用于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
可以提供现金、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担保。
5、法院经过审查同意保全,还必须交纳申请保全费用。
最多保全费用只要交纳5000元。
6、保全成功后,法院会将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7、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日内起诉,逾期,法院会解除查封。
如果是诉讼保全,在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执行局提供,执行局会直接评估、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8、《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院解除保全的法律规定
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少抱怨,自己多督促。
法院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院保全 有两种保全 一是财产保全 一是 财产保全和又分为诉前和诉中
这是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在民事诉讼中才存在
如何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
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