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三字竞赛语)
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
这是群众应该做的。
肯吃苦,肯奉献,肯抗战,肯牺牲。
这是党员应该做的。
做为甲方应如何管理施工方
法是没有违,但是违背了官老爷的规定,给官老爷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影响了官老爷的升迁,官老爷不会给你好果子吃的。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自杀讨薪”的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
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有的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指什么
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板要钱,不能到家里去找老板要钱,也不能在马路上找老板要钱,还不能集体去找老板要钱,那么到哪里才能去找老板要钱呢
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打官司要钱,而且还要带齐各种证据,如用工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本等等,少一样都不行。
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五种行为应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同时,建设、劳动等部门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恶意追讨人员,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重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者评论:该规定对还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力,对一屁股两肋骨债务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刑就判,要钱没得。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
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
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
何至于此
要工资给你就是了”。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
以上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了。
时至今日,“讨薪难、难讨薪”依旧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如果从法律健全与完善角度看,在解决欠薪问题上已是“无障碍”,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是普遍的,恶意欠薪入罪是“个例的”。
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
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
法律的威慑力不是无限大,尤其是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执行难”等之后,法律的正义力量就会削减,恶意欠薪反而又会猖獗起来。
正如相关专家曾建议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是“民生的最大”,从改善民生角度上讲,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利益,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坐等欠薪成为事实,必须事先介入监管,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决欠薪问题。
少扎堆。
下一句是什么?
下一句是:少挨打。
旅游中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旅游中常不文明行为有以下几种:一处抛丢垃圾、吐痰、吐口香糖 游客倒是所欲了,可方便了自己却恶心了别人。
毫无疑问,随处丢垃圾、随意吐痰、吐口香糖无疑是我们在出行和旅游过程中最常见的不文明行为。
媒体曾多次曝光该类恶习,去年在通州举办的北京草莓音乐节,三天吸引游客25万人次,而观众离场后,现场垃圾遍地、一片狼藉。
二、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不冲洗厕所,“脑补”相关画面总让人作呕。
但是,在旅游景区、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内,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的提示语往往被置若罔闻。
三、公共场所随便吸烟,污染公共空间吸烟有害健康,而被动吸二手烟的危害更是不容小觑,但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却并不容易。
自己吸烟很放松,但让人口密集之处,特别是是室内等封闭空间中的其他人“被”吸二手烟,实在缺乏公德。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座位、相互拥挤在地铁或者公交巴士上,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请形:拥堵在车门外的乘客们在车门打开瞬间一哄而上,直接冲向车厢的空座。
我们不排除不少人会让座给老人、孕妇和孩子,但如此争抢和彼此推搡拥挤,实在有失风度,更有失尊严,让陌生之间丧失了基本的敬意。
五、不遵守秩序,插队、加塞在景点排票,在车站候车,排队、加塞让人深恶痛绝。
轻者遭人白眼或言语褒贬,重者更有游客因插队大打出手。
2013年2月,海南龙王别院候车点,游客曾因不遵守公共秩序插队加塞被工作人员制止,恼怒成羞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
六、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大声喧哗、扎堆吵闹“在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喧哗”,这是从小学开始,我们就在学习的基本礼仪。
然而,出行、旅游过程中心情激动的游客却将这抛到脑后,三五成群不仅嬉笑打闹,对旁人的侧目甚至视而不见。
要知道,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的高声打电话等“噪音”对的他人的侵犯,同样令人反感,也是无公德心的表现,既有损个人形象,又影响他人。
七、景区内随意攀爬、刻字留念,破坏景区草地、花木等说道景区内随意攀爬、刻字留念以及践踏草坪、折损花木等行为,我们身边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从万里长城到埃及金字塔,“到此一游”成了中国游客负面形象的“黑色”标签;每年樱花节,诸如武汉大学校园就会饱受游客们高校游之苦,樱花被各种折损,“樱花节”成“樱花劫”。
八、宗教场所嬉戏、玩笑,随意拍照庙宇、教堂等宗教场所,是具有神圣和庄严氛围的场所。
在宗教场所参观时游客打闹、说笑以及随意拍照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这种严肃的气氛,更是对信教群众的极大不尊重和冒犯。
尊重他人的习俗和信仰,是起码的礼貌。
九、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酒足饭饱后在剔牙、打嗝特别是在夏季,在旅游景点游客(一般是男性游客)打赤脚、赤膊坦胸,实在有碍瞻观;当众剔牙、打嗝等行为更是令人难以忍受。
十、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缺乏基本社交修养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体现。
面对部分游客在出行时言谈的粗俗、举止的粗鲁,让人不齿的同时也让人感到社会基本公民教育的缺失。
新华网>时政 > 正文>盘点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十宗罪”
请问KTV是什么意思
咔拉OK是什么意思
ktv就Karaok TV(卡拉ok) ,中国原本有什么卡拉OK的,据说,卡拉OK是咱们亚洲发明,由日本传入,继而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中国大陆。
说是“横扫”,这并不夸张,以前咱们没什么象样的娱乐生活,比如我哥哥那一代人就比较可怜,他们一律留着鸭尾巴式的长头发,穿的喇叭裤像大扫帚一样,手里还拎着砖头一般的录音机,然后三五扎堆,找个角落大跳迪斯科。
由于那形象不怎么样,所以居委会大妈看见了都绕道走,还不忘教育自己的孙子,看看,这些都是小流氓。
听说某地把跳迪斯科称为“砸地”,我忍不住乐了,这词形象。
砸着砸着,鸭尾巴长发不见了,喇叭裤不见了,那一代愤世嫉俗的青年们已经惆怅的老去,而满大街都是卡拉OK了。
没事的时候我就开始琢磨一件事——据我所知,西方国家是没什么卡拉OK的,那么这东西何以在东方大行其道
后来我就琢磨出一点意思了,东方人性格上是比较含蓄的,行事上是比较内敛的,思维上是比较保守的,闲事生活中是比较压抑的。
就比如说日本人,明明把对方恨得半死,还得一口一个嗨,像装了弹簧一样不断的鞠躬;中国人也舒服不到哪里去,凡事必讲究仁义道德,日子越过越恶心,有什么话也得吞在肚子里,表面上还得安慰自己说,这叫以德服人。
所以说,东方人过得不自我,有城府却无胸怀,有欲望却无胆量,有想法却无计划,有骚动却只好闷骚。
压抑时间长了,有人愤而崛起了,那叫愤青,不过现在看来,做愤青也是可耻的,同时也远远不如去卡拉OK喊两嗓子有效果。
当然,现在卡拉OK似乎不怎么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KTV。
仔细想一想,这也很正常,中国人的脸皮还是很单薄,叫一个胆小者窜上台前高歌一曲,他大有心脏病突发的危险;假如他的嗓音古怪一点,嗓门大了一点,走调走得厉害一点,表情再热烈一点,那么台下的无辜群众也有集体昏厥的可能。
因此说,KTV的出现实际上是起了双重保护的作用。
在我看来,KTV有若干个有意思的地方。
比如说,在这种地方,人类的自我意识得到空前的释放,每个人都想“秀”上一把,即使有羞羞答答的家伙号称自己不想唱,那也是看似含蓄而已,其实他早就恨不得一脚把其他的人踢下去,自己把话筒抱在怀里。
这“秀”的意思是表现,是炫耀。
想想吧,咱们这些矜持了几千年的老百姓能迸发出如此的热情,实在是可喜可贺。
同时,这“秀”还附加着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衣,虽然是以满足自己的表现欲为目的,但是幌子却是娱乐群众——我是唱给你们听的,又不收钱,连卖艺不卖身都算不上,所以,你们得表现得很欢迎我,表现得很尊重我的劳动。
这就是KTV的游戏规则,即使你感觉对方唱得惨不忍闻,你都得兴高采烈的给他鼓掌,都得一脸诚恳的夸奖他技艺高超。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也想唱,你也想得到满足,举个浅显的例子,就比如在床上运动时,你的高潮往往是和对方的高潮紧密相连并接踵而来的,假如你高潮了而对方迟迟没有,那么对方就极有可能埋怨你、冷淡你,并在以后拒绝配合你,最后把你变成性冷淡。
所以说,唱KTV本质上是自娱的,同时也建立在互娱的基础上。
我顺便夸夸自己,在这方面,我保持着相当优雅的风度。
对方唱得好,我就拼命的鼓掌;对方唱得不好,我就说,哇哇,又有进步啊;对方唱走调了,我就靠近他小声的哼着曲调,叫他找到正确的调子;假如对方一直没找到调子,我就迅速闭嘴,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用坚定的表情叫他相信原来是这配乐走调了,是我走调了,而他是万分正确的。
其实我也不想如此,我记得在若干年以前,我的大哥买了一部可以唱歌的录象机,他每天晚上躲在房间里唱歌,并拉上我一起唱。
他的态度是认真的,他的歌声却是可怕的。
可他是我的大哥啊,而且我也只有这么一个大哥,看着他深情款款并稍带羞涩的样子,我百感交集。
于是,我毫不吝啬赞美的语言,运用了很多语言技巧让他相信他并不比齐秦差多少。
于是他乐了,而我更加百感交集,看看,人是多么容易被满足啊。
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KTV很容易考验出一个人的忍耐能力和善良程度。
而KTV可以在中国长盛不衰,这也说明我们的国人基本是善良的、坚忍的。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容易对付的,我就有这么一个同学,他很喜欢唱歌,但是唱起来向来走调,要命的是他自己还浑然不觉,可以从头到调到尾。
其实我也很想赞美他,但是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我很惭愧的。
后来我终于想出来了,我说,唱歌走调是不难的,难的是一辈子走调。
其实我还有更恶心的话,比如我想说,唱歌走调其实一种边缘艺术行为,你试图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对主流大众文化进行颠覆,然后在此基础上重建文化观念框架。
我怕他听不明白,同时也怕自己突然呕吐,所以一直没好意思说出来。
说了半天,你们或许看出来了,我也是KTV运动的热心追随者。
在N年以前,我说过了,我的大哥热爱歌唱事业同时又唱得不怎么好听,这就让我产生了无穷的信心,我唱不过别人,总不可能唱不过他吧
事实证明,我也就比他好那么一点点,好在有志者事竟成,历经千百磨练,我的脸皮厚了几层,这歌声也动听了几分。
作为一个老狐狸,我暗自练习了几首歌,并美其名曰“招牌歌”,我估计在KTV混迹几年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几首招牌歌。
当和朋友们聚会时,便底气十足的“秀”上几首,不过这也容易产生一些问题,比如说假如你经常和同一拨人出去混,同时你又没有练习出新的招牌歌,那么就大大的尴尬了,你总不能像大陆歌手一样只靠几首歌吃饭吧
所以,最近我一般不接熟客。
这就揭示了另一个问题,唱KTV也有职业道德问题,假如你有良心的话,假如你真的需要别人有点高潮,那你首先得拿出点货真价实的东西让别人快乐点。
在KTV的问题上,也有少数群众存在着作风问题。
有一类群众很喜欢霸占麦克风,他们都有一个称号,叫做麦霸。
这类人是坚决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的,假如不把自己唱得大汗淋漓,他们绝对不会罢休的。
另一类群众属于间歇发作的,一旦别人唱到一半,他们的兴致就瞬间高涨起来,于是就拿着另一个麦克风高声合唱。
假如原唱者比较的文雅,他就不忍心把这老兄轰下去,于是,房间里每个人都得欣赏两个麦克风互相引发的尖锐的呼啸声。
更可怕的是,喜欢插一腿的兄弟通常唱功粗糙,因此除了呼啸声,你还得忍受着各种莫名其妙的声音。
后来我就有想法,想法之一是准备撰写一本书,名子就叫《论KTV爱好者的修养》;假如我依靠这本书发财了,我就开设一个可以容纳500号人的大包厢,并配备500个麦克风,让500个群众疯狂的合唱一首歌,歌曲暂定为《双截棍》。
所以说,听别人唱歌是需要勇气的。
同样,敢于肆无忌惮的唱歌的人也需要勇气。
我特佩服以前的某邻居,他就特别喜欢唱,而且是在大清早唱。
根据我的判断,他的音响和他的嗓子一样的糟糕,不过这也没妨碍他的热情。
假如鲁迅先生活着,他也许会激动的说,真的勇士,敢于面对嘲笑,敢于面对破烂的麦克风…… 我最近想起来,王小波先生曾经写过一篇杂文,批判在家唱卡拉OK的人,并很气愤的把他们暗喻成驴。
我是非常尊重王小波先生的,但是我却坚决的不赞同把这些兄弟说成驴,道理很简单,首先驴是没什么心思的动物,除了性欲也没有多少深层次的压抑感,所以做驴不需要引吭高歌;其次,即使驴也压抑,也需要引吭高歌,它也不必遮遮掩掩的躲在屋子里,它可以光明正大的随时歌唱,同时也不必在乎有没有人鼓掌。
因此我说,我不反对卡拉OK或者KTV,我反对无视道德者。
唱歌水平是次要的,娱乐水平是主要的。
既然赶上了这样的时代,除了谈谈人生、谈谈理想,我们也需要看似庸俗的乐上一回。
古人就没这个乐子,比如说,假如把张飞拎到今天,说不定他吼几嗓子就成摇滚歌星了;把赵云摆在众女性面前,或许那就叫偶像派;至于刘备大叔,嘿嘿,就跟着我们在KTV里混吧。
参考资料:
历史上与酒有关的典故
应该可以,毕竟男人都喜欢女人没有什么圈子,朋友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