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我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之后给我一张支取凭证是干什么用的呢
住房金凭证是足住房公积金支取的职工,可凭提取凭证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公积金在公积金中心审批要经过哪些步骤
提取住房公要经过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委托支付四个。
其中公积金中心要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全面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蓄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是否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等。
一、到提取受理窗口初审公积金中心为照顾离退休职工,设立离退休提取受理窗口,专门接待离退休职工公积金提取初审,其他情况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一般提取受理窗口进行初审。
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申请表》、《申请书》和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及本人签名,将申请人提供的原始资料通过扫描存入微机永久保存后,送交贷款管理人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二、到贷款窗口审核贷款管理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查实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查实情况在《审批表》签署意见,并本人签名。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在本人或被担保人尚未还清贷款本息或公积金本息余额低于所欠贷款本息额,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此,在提取接件人对提取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必须由贷款管理人员核实申请人是否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从而作出最后的审批意见。
三、提取审批窗口审批提取审批人根据提取接件人和贷款管理人员签署的审核意见,对准予提取的再次复核,经复核无误,在《审批表》上加盖提取审批专用章并本人签名后,交提取人到规定的银行提取。
四、受委托银行支付受委托银行主要对申请人身份再次验证,对提取人提供的票据再次核验,正确无误,办理支付。
从原单位辞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提取住积金如下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