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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变迁口号

时间:2020-05-09 01:29

墙头标语的变迁

注:以下材料来自网上搜索。

墙头标语的变迁我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故乡是一个革命老区,自认字以来,我记得故乡路边的墙壁上到处都刷着极具号召性的标语,如“毛主席万岁”、 “人民公社好”,以及许多服务于阶级斗争的口号与标语。

进入改革开放初期,出现了一些宣传大政方针、基本国策等具有时代特征的宣传标语,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这种新老标语的遍地开花是那个年代的一道独特景观。

到80年代初,我家因兄弟姊妹多,分到的田地不足以养活八口人,于是,我来到了大伯家,度过了整个青少年时代。

这一时期,我虽很少回家,但每次回去,在故乡路边的墙壁上都会有些新的发现。

我记忆深刻的一则计划生育的标语“该扎不扎,房屋倒塌”,到90年代初已被改成了“生男生女都一样”、“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等更具社会文明意识的标语。

而当时村民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与80年代有了天壤之别,“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已为大多数农村青年所接受,而老人们的生子养老、传宗接代的思想也在逐渐淡化。

由于杂交水稻的推广应用,故乡农民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水稻的连年丰收与耕种的不断简化,不但让家乡的人们吃得饱穿得暖,且节约出了大量劳动力,他们外出打工后为家里挣回了大量的存款。

这一时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标语刷在了村口最显眼的位置,它已在广大农民心中引起了强烈共鸣。

特别是到了90年代中期,村里的农民耕地时已基本告别耕牛时代,各种小型农用机械已被广泛运用。

村里的大部分人家也都修建了漂亮的新楼房,门前都打着压水井,有的养猪专业户家里还用上了沼气。

如今的故乡,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等级公路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许多富裕的农户开上了小汽车。

农民不但用上了方便的自来水,就连超市也开进了偏远的乡村。

故乡墙头的标语也有了新的变化,从“勤劳四方,齐心协力奔小康”到今天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从大量的商品广告到今天的“农家乐欢迎您

”……标语,随着时代的更替仍在不断的变化,它所见证的正是我们伟大祖国60年来的发展轨迹。

再如:

社会大环境下的中国养老政策的变化

中国养老政策随着社会发展,1985年为“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2005年“养老不能靠政府

”,2012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

到现在养老金入市都靠投资来养老。

1981第五届人大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国务院常设机构,负责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面对社会对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质疑,1985年政府提出“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并很快得到具体落实,政府颁布通知向独生子女家庭60岁以上老人每人发一定的补助来解决养老问题,虽然这是一项养老政策,但我认为,这时的养老政策依然是计划生育政策的辅助,其主要目的依然是鼓励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当中,“养儿防老”原本根深蒂固,但在计划生育实施的大背景下人们选择了相信政府所宣传的“政府来养老”。

1995年政府提出“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从“来养老”到“帮养老”两句话的区别体现在了一个“帮”字上,这个字的变化也反映了政府对养老责任的重新界定。

紧接着,1996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中国的养老保障主要依靠家庭、企业和基层行政,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养老保障的义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副所长何平在2001年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报告》中指出个人养老金的来源主要有四个:个人缴纳、雇主补贴、基金运营收入和政府负担。

这时的养老政策依旧是一种承诺,同样是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前提下,政府承诺会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给予帮助,社会对这种方式依旧持认可态度。

2005年政府提出“养老不能靠政府” 事实上由于国家财政的支持,社会养老保障的待遇也在逐年提高。

从2005年开始,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自90年代末以来,企业平均离退休费一直在不断增长。

1998年到2008年,企业离退休费从413元增长到1121元。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时养老问题依旧突出,我认为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仅靠政府买社会保险,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保障。

事实上我国的人口问题注定养老不可能全由政府负担,如果全部由政府包揽势必会造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并拖垮政府,所以政府一再强调公民的养老是由国家、工作单位以及个人共同分担也让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责任逐步减轻。

但另一方面,社会依然存在这么一群人,他们并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属于贫困人群,他们的养老责任也确实需要政府的承担,因为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生活是政府应尽的最基本责任。

即便养老的方式和责任发生转变,社会对年轻时缴纳社保并努力工作用于退休时养老的方式依旧持认可的态度,并且随着农村的加入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也逐步的增大。

2012年政府提出“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近几年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不断宣传下,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就延迟退休的原因分析我想有两大方面,一、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老龄化问题严重。

,据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由1.26亿增长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人口老龄化年均增长率高达3.2%,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

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17%。

二、养老金缺口呈上升趋势。

截至2010年底,中国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额1.9万亿元,其中做实账户仅2039亿元,由此导致了1 .7万亿元的缺口。

其主要原因是历史原因,养老金“空账”中,国有企业的欠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1996年之前,国有企业都未曾给职工缴纳社保,社保制度改革后,这些人员的社保“视同缴纳”。

这是造成“空账”的重要原因。

基于问题的日益严峻我想政府出台相应的延迟退休计划只是时间问题,根据计算出台弹性延迟退休的政策,每年可减缓养老基金缺口约200亿元,但问题能否得到真正的解决只能通过实践去证明。

但眼下延迟退休政策依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根据人民网的调查,有94.1%的网民反对,而只有2.4%的网民支持该政策。

分析其主要原因主要是1、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问题由人民承担得不到认同,2、延迟退休势必会加重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负担。

所以政府实行延迟退休政策还需让社会相信其能否改变现有的社会及养老问题,并且不会添加新的问题。

韩国养老体制的变迁

一、韩国社会福利模式的特点  1.生产第一,福利第二  在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关系上,经济政策目标中压倒一切的是经济增长,社会政策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的。

20世纪60年代韩国在经济发展初期实施了产品出口导向发展战略,为使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韩国在这一时期甚至强制性地实行低工资政策,吸引外资,增强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

在朴正熙执政期间,韩国制造业工人的每月工资仅为5美元,是亚洲“四小龙”中最低的。

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在于扶贫与社会救助。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1973年12月颁布《国民福利养老金法》,颁布这一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筹集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资金,所以政府直至1988年才全面实行。

由于韩国经济起点低,经济规模小,积累比例过重,依靠外资严重,因此韩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也完全屈从于经济发展战略的意志。

有学者据此将韩国冠以“以增长为中心”模式,以区别于新加坡、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

但是,在经济有了一定增长之后,统治者也明确认识到社会福利对于建设强大国家的重要性。

如1993年金泳三政府上台执政后,对以前忽视社会福利的做法进行了深刻反思,他指出,“先进国家并不只是靠高国民收入实现的”,“虽然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收入增加了,但如果正直而勤奋工作的人仍然在贫困的深渊中挣扎,那么这个社会肯定是有问题的,是经济正义失去作用的社会”。

([韩]金泳三:《开创21世纪的新韩国》,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  2.主张社会福利项目的生产主义或投资取向  在西方社会,传统福利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提供一种防范天灾人祸的安全网,是对福利接受者的事后补偿,其重点也不是帮助援助对象发挥潜能并借此赢得自立。

在这种福利取向之下,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完全是两回事。

其开支是一种消费,是收入总额的减少,不能带来直接的新产出,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收入的制约。

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对可供支配收入的消费性依赖,成为西方福利国家备受新右派诟病的根源。

而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开支的生产主义或投资取向,1994年著名福利社会学家霍利廷(Ian Holliday)将这种模式的特征概括为:(1)政府视社会保障项目为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并倾向于使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2)国家把注意力放在强化经济基础设施和提高人力资源的教育和健康的需要上,而把社会福利事务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事务;(3)国家倡导工作福利和人际互助而不是把社会公正与福利权利理念作为其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4)福利需求群体的公共需求程度较低,社会福利支出和税费在GDP中所占比重很小;(5)国家在社会福利的提供上主要是规制的制定者,而不是福利的供给者。

  3.帮助福利接受者自强自立  韩国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对福利对象是维持性救助形式,试图促使福利接受者自强和自立。

韩国的社会福利改革是以工作为取向的福利改革,主张强化福利对象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并借此实现脱贫自立。

韩国十分重视通过政府或其他机构创造就业机会来促进就业,认为这种做法不但有助于提高福利救济对象的自尊心和信心,而且也存在着实现赢利的可能性。

不仅如此,韩国政府更热衷于通过对自谋职业者的投资来实现生产性自救。

政府鼓励投资对象创建小型企业,通过现金补贴、增加服务、设立教育户头、建立儿童日托所等方法加以扶持。

  4.将教育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内容  朴正熙政府十分关注扩大学校老师的福利。

在福利制度刚刚兴起之时,公立学校的老师已经被《文职人员养老金法》所覆盖。

但1970年代私立学校的比重较大,占小学总数的1.2%,中学占46.1%,高中占67.9%。

因此,1973年政府通过了《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法》。

1970—1993年韩国预算支出中,教育费占12.7%—18%,而社会保障及福利费只占4.3%—9.3%。

(顾俊礼、田德文:《福利国家析论——以欧洲为背景的比较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342页)工业化时期教师享受政府的良好待遇是韩国福利制度的典型特征之一。

政府对大众教育的关注极大地提高了韩国的人口素质。

1965年小学入学率已达100%,中学入学率从1960年的27%增加到1981年的85%,使得韩国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农业劳动力向工业劳动力的转型。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注意到了新近出现的“数字鸿沟”,更是将教育、特别是终身培训纳入社会福利体系之中。

2000年国际统计年鉴资料显示,东亚次发达地区和国家在社会发展支出上与发达国家较为接近,其主要原因在于对教育的投入水平较高,均在政府开支的15%以上,而发达国家则在2%—6%左右。

(郑秉文、方定友、史寒冰:《当代东亚国家、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46页)  5.普遍性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和全民性,其项目基本涉及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教育等各个方面,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及其亲属的社会生活,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网”与“稳定器”的作用。

  韩国社会福利制度普遍性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其形成以1999年8月12日国会最终通过《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为标志。

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韩国,经济发展落后,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保障几乎无从谈起。

60年代初,韩国政府把发展经济和建设福利国家定为目标,提出保证国民的生存权和福利国家的义务,并制定了十几个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

到2000年,四大社会保险均实现了覆盖全体国民或全体劳动者。

  与此同时,韩国自2000年10月开始施行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

政府于1998—1999年推行了限期生活保护及对原生活保护制度的临时性扩充,又于1999年9月将这一应急措施放在一起制定了基本法。

可以说,这一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其意义体现在从以前的“劳动能力的有无”基准朝着“国民最低限度”基准的转变、传统生活保护制度的“劣等待遇原则”的撤销上。

国民已经可以在面临社会性风险时,根据自己的情况,或者从社会保险制度、或者从公共救助制度中获得保护了。

以往各自独立的社会保险与公共救助制度得以相互合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制度,作为国家义务的、而且是作为一项国民权利的最低生活保障得以实现。

  正是由于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兼具“效率性”与“普遍性”两个特点,所以根据国内外权威学者达成的共识,韩国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称为“发展优先—普遍主义”的福利体制。

  6.多元共建性  多元共建性,是指韩国社会福利体系的架构由政府、企业、社区与家庭多方参与、共同建成。

  韩国政府是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的主导力量。

韩国政府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具有独立的、主动的地位,不会因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影响而改变。

国家领导者拥有自己的议程,不会因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偏好而改变。

韩国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儒教传统国家,政府鼓励孝敬父母,稳定家庭,实行夫妇优待制。

不优待独身者和单亲家庭。

这一社会保障模式可以表述为:福利和经济增长均衡并与家庭传统结合,实行对家庭照顾的“家庭般社会”保障制度。

韩国鼓励地方政府进行社区福利建设,特别鼓励企业参与福利建设,将企业福利提到很高的地位来认识。

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职工福利保障,对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或者行动不力的企业不给予优惠政策甚至进行处罚。

因此,以企业为基础建立职工保障成为韩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成因和特征之一。

  二、韩国社会福利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死角地带”  “死角地带”是指长期不缴纳保费,现在或将来无法从保险中受益的人群。

韩国健康保险的规定是:不缴纳保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投保人,在享受保费受益时受到限制;国民年金的投保期限最少是10年,缴费记录不超过10年的,不享有国民年金。

2006年,国民年金的死角地带达到全部国民年金加入者的54.5%,有70%的非正规职业劳动者未能加入国民年金,而国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能覆盖贫困阶层的1\\\/3。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结构性问题、社会保险的盲目扩大以及个人经济上不稳定、意识上不重视等。

  2.主要社会保险项目的长期财务赤字  国民年金体系是最令人担心的。

一是国民年金体系有一个固定受惠人群的保险金领取计划,由于其较高受益水平和相对低的缴费率,这一年金设计导致了财政的不平衡,巨大的财务赤字每天都产生出来。

  二是韩国养老保险前三种是特殊职业养老保险,这三种特殊的养老保险已发展为全额养老保险,并且在养老保险种类、接受养老保险的条件及财政结构等方面非常相似,他们造成财政困难的原因也相似:高养老金—低供款制,没有规定获得全额养老金的正常退休年龄,不利于终生做家务的老人的养老保险结构,有限度的申请调查,早退休者的养老保险没有实质性的减少,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结合在一起,导致了这种养老保险体制的不平等和财务上的失调。

另一方面,国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从“五五”计划时期开始实施的,计划的规模仅限于受保人数的一半以下,由于财政负担过重,实行的时间不会持续长久。

同时,那些不符合养老保险资格的老人和正在步入老年的一代将不可避免地陷入无任何退休金的困境。

  三是国民年金投保的月最高收入水平为360万韩元,每月交纳9%的保险费,20年后每月领取80万韩元左右。

雇用保险中失业津贴最高1个月90万韩元。

而在公共救助中4口之家1个月可以领取93万韩元。

也就是说,贫困户不做任何贡献而领取水平高于年金和雇佣保险的投保者。

  3.社会福利仍处于较低水平  韩国在1996年加入OECD,这对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国民对政府的福利、教育及住房政策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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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授官、做官”的词语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如①《晋书·谢安传》: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

②《宋史·辛弃疾传》:辟江东安抚司参议官,留守叶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如①李密《陈情表》:寻蒙国恩,除臣冼马。

②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

③《南史·虞愿传》:除太常丞,尚书祠部郎,通直散骑侍郎。

3.察:考察后予以推荐、选举。

如《三国志·吴主传》:郡察孝廉,州举茂才。

4.荐: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①《宋史·侯可传》:韩琦镇长安,荐知泾阳县。

②《汉书·平帝纪》:诸有藏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

③《谭嗣同》:公以学士徐公致荐,被征。

5.举: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如①《左传·宣三十年》:举不失德,赏不失劳。

②《文选·陈情表》: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③范晔《后汉书·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

④《左传•襄公三年》:举其偏,不为党。

6.授:授予官职。

如①《汉书·翟方进传》:遣使者持黄金印,赫发继,朱轮车,即军中拜授。

②《宋史·辛弃疾传》:召见,嘉纳之,授承务郎、天平节度掌书记。

7.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陵既壮,选为建章监,监诸骑。

8.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如①《元史·贾鲁传》:鲁居丧服阕,起为太医院都事。

②《战国策》:起樗里子于国。

9.复:恢复原职务。

如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

《后汉书·张衡传》10.征:由朝廷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征召,特指君招臣。

如①《后汉书·王涣列传》:岁余,征拜侍御史。

②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③梁启超《谭嗣同传》: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被征。

11.仕:做官。

如《论语·子张》:学而优则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职。

如《孔雀东南飞》: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

13.仕进:进身为官。

如《晋书·许迈传》:迈少恬静,不慕仕进。

14.任:担负、担任。

如《史记•蒙恬传》:恬任外事,而毅常为内谋。

二、表“调动、补任”的词语。

1.改:改任官职。

如《宋史·范仲淹传》:(范仲淹)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2.调、徙、转:调动官职(特定语境下可以表示升职或降职)。

如①《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调为陇西都尉。

②《史记·淮阴侯列传》:徙齐王信为楚王。

③范晔《后汉书·张衡传》: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④《史记·高祖本纪》:徙韩王信太原。

⑤《隋史·徐文宝传》:文宝处法平允,考绩连最,转大理正。

⑥《宋史·理宗纪》: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百一十三人补转官资有差。

⑦《张衡传》:再转,复为太史令。

3.迁:调动改派。

一般情况下,“转迁”“迁调”表示调职;“右迁”“迁除”表示升职;“左迁”“迁谪”表示削职降等。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又如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史记·太史公自序》4.累迁:表示多次调动。

如范晔《后汉书·赵咨传》:累迁敦煌太守。

5.放:京官调任地方官。

如梁启超《谭嗣同》:既而胡即放宁夏知府。

6.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

7.补:补任空缺官职。

如①《汉书·萧望之传》:迁补太守卒史,举贤良为大司农丞。

②《汉书·萧望之传》: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

③《汉书·王尊传》:太守察王尊廉,补辽西盐官长。

8.荫补:靠先人的业绩补缺做某官。

如①《新唐书•李德裕传》:以荫补校书郎。

②《梅圣俞诗集序》:予友梅圣俞,少以荫补为吏,累举进士。

三、表“升官、加封”的词语。

1.拜:按一定礼节授予(任命)官职,一般用于升任高官。

如①《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拜亮为丞相。

②《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

③《史记·淮阴后列传》:至拜大将,乃韩信也,一军皆惊。

④《指南录后序》:于是辞相印不拜。

2.晋、进:晋升官职,提高职位或级别。

如成语“加官晋爵”。

3.加:加封,即在原来官衔上增加某种荣衔,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权。

如《宋史·辛弃疾传》:平剧盗赖文政有功,加秘阁修撰。

4.超迁:越级升迁。

如①《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孝文帝说之,超迁。

一岁中至太中大夫。

②《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

5.擢:在原官职上提拔官职。

如①《南史·何远传》:武帝闻其能,擢为宣城太守。

②《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6.超擢:破格提拔。

如梁启超《谭嗣同》:奏对称旨,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

7.陟:提升官职。

如诸葛亮《出师表》: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8.升:提升。

如梁启超《谭嗣同》:旋升宁夏道。

9.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如①《汉书·赵充国传》:拔之为后将军。

②《文选·陈情表》: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10.提:提拔。

如《北史•魏收传》: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

四、表“贬官、免官”的词语。

1.贬:①降低官职,降级。

②降职并外放。

如①《三国志·诸葛亮传》:请自贬三等,以督厥咎。

②《新唐书·柳宗元传》:贬邵州剌史,不半道,贬永州司马。

③《旧唐书·刘禹锡传》:贬连州刺史。

2.窜:放逐、贬官。

如韩愈《进学解》:暂为御使,遂窜南夷。

3.放:一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

如梁启超《谭嗣同传》:既而胡即放宁夏道。

4.谪:降职,封建时代把高级官吏降职并调到边远地方做官。

如范仲淹《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5.左迁:降职贬官,特指贬官在外。

如柳宗元《送李渭赴京师序》:过洞庭,上湘江,非有罪左迁者罕至。

6.左除、左降、左转:降职。

如《新唐书·裴延龄传》:帝怒,乃罢(陆)贽宰相,左除 (张)滂等官。

7.出:离开京城外调,一般指贬官(与“入”相对,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为荣),有时也指平调。

如①《晋书卷二十八》:韦仁约弹右仆射褚遂良出为同州刺史。

②《后汉书·张衡传》:永和初,出为何间相。

③《晋书卷二十八》:迁侍中,以出为征虏将军。

8.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

如《后汉书·明帝纪》: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

9.黜、绌:废掉官职。

如①《国语·晋语一》:(晋献)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②《司马迁〈屈原列传〉》:屈平既绌。

③高启《书博鸡者事》: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10.免:罢免官职。

如《史记·吕后本纪》:王陵遂病免归。

11.夺:削去,罢免。

如高启《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五、表“辞官”的词语。

1.告老:官员年老辞职。

如蔡邕《陈太丘碑文》: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

2.解官:辞去官职。

如《宋史·包拯传》: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

3.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

如《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

4.乞身:古时认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称请求退职为“乞身”。

如《后汉书·李通传》:时天下略定,通思欲避荣宠,以病上书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请求退职,意思是使骸骨归葬故乡。

如①《后汉书·王龚传》:龚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

②《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6.移病:上书称病,为居官者请求退职的委婉语。

如《汉书·疏广传》:即日父子俱移病,满三月赐告。

7.谢病:托病引退或谢绝宾客。

如《战国策·秦策三》:应候因谢病,请归相印。

8.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

如《新唐书·白居易传》:以刑部尚书致仕。

六、表“兼职、代理”的词语。

1.假:临时的、代理的。

如①《史记·项羽本纪》: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

②《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

2.兼:兼任,同时监管。

如①《宋史·李纲传》: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

②《旧五代史·甘荷余传》:未几,移镇青州,就加兼中书令。

3.领:兼任(较为低级的官职)。

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郐州。

②《南史·虞愿传》:迁中书郎,领东观祭酒。

4.判:高位兼任低职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

如《宋史·韩琦传》: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5.权:暂时代理官职。

如①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韩愈吏部权京兆。

②《宋史·李纲传》: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

③《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易。

6.摄:暂代官职。

如《新唐书·杜如晦传》:俄检校侍中,摄吏部尚书。

7.署:暂任、代理官职。

如《三国志·诸葛亮传》: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

8.守:代理官职。

如《三国志·王修传》: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职。

如①《三国志·武帝纪》:太祖行奋武将军。

②《泷冈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

七、与“官员任职相关”的词语。

1.知:主持。

如①《宋史·黄庭坚传》:知舒州。

②《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产其将知政矣。

2.典:主持;主管。

如《书·尧典》:命汝典乐。

《三国志·吴仪传》:专典机密。

3.主:主持,掌管。

如①《世说新语·政事》: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

②方苞《狱中杂记》:主缚者亦然,不如何欲,缚时既先折筋骨。

4.视事:官吏到职开始工作;在任。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5.下车:新官到任 如衡下车,治威严,整法度,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

《后汉书·张衡传》6.坐:因犯……罪或错误。

如《汉书》:群臣坐陷王于恶不道,皆诛死者二百余人。

7.封:指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

如《新唐书·魏微传》:拜谏议大夫,封巨鹿县男。

8.秩满:官吏任期届满。

前后所居官,未尝至秩满,裁朞月,便自求解退。

《南史·虞寄传》其年秩满,解尹,加散骑常侍,将军、尚书竝如故。

《陈书·袁枢传》9.行部:巡行部属(汉制,刺史常于八月巡视部署,考察刑政,称为行部。

)汉,郭伋字细侯,茂陵人,为并州守。

素结恩德。

后行部至西河。

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对社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你好,这是官方的说法,还是很有道理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明显变化,“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逐步淡化。

根据《决定》的要求,要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国家意志和群众意愿的统一,缩小城乡、地区、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将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家庭人口结构,显著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第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中有降,目前为1.5-1.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民收入增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趋于健全,特别是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妇女总和生育率还可能进一步下降。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1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9.41亿人峰值,2012年下降为9.37亿人,按此趋势,2030年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可保持8亿人以上,但年轻劳动力在劳动年龄人口中比例下降,劳动力资源的国际比较优势有所减弱。

同时,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2012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14.3%,2013年底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亿,而2025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3亿和4亿。

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这些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中央2011年8号文件 {关于民办教师待遇}要原文件谢谢

一、2011 【8】号(第3条、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省级政府部门都会就低不就高,自然而然会选择最低工资标准来补偿。

代课教师在如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是中国最廉价的劳动力已是公认的事实,他们在职时遭受了很多不公正的对待,除工资很低外,还没有任何福利待遇。

他们的经济收入早已沦为社会各行业的最底层,如今经历了多年的上访抗争,终于盼得党开恩出台了2011 【8】号,辞退的补偿却一般会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落实,一个人的价值一般通过钱的多少来体现,如此的补偿标准也就是认为他们的价值就值社会的最低水准。

这种补偿贬低了民办代课教师的社会地位与人格尊严。

个人认为在补偿上最低也应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

代课教师被辞退时很多都未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补偿过低,就算按每代课一年给予本年度本县(市)公办教师年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也不为过。

教人[1992]41号明确规定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该县公办教师平均工资额的2/3,有条件的地方,尤其是富裕地区应该解决得更好一些,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代课教师与民办教师在本质上没任何区别,只是产生的年代不同,在经济与政治地位上至少应该享受与民办教师同等待遇,在工资待遇上不应低于公办教师平均工资额的2/3。

而现实中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做到了这一点。

国家亏欠他们太久、太多……得到更多一点的补偿一点也不过分。

二、(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

)“法”与“规”本身就相互矛盾,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尴尬,他们教书育人的单位——学校本身就属于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上理所当然列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而2011【8】号却是要求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从1996年1月1日实施,民办代课教师缴纳养老保险金得从1996年开始算起,而此前的工年怎么算

难道都给抹杀

如果补偿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偿,而补缴费用却按年度月平均工资递增式缴纳。

道理何在

在职时绝对的低薪已经令他们穷困潦倒,面对高额的个人补缴部分,就是拿出在职时的所有工资总额也填补不了在职时该补缴的的部分,他们没有能力去“享受”所谓的养老。

养老保险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此政策不废止,民办代课教师就有充分的理由争取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

三、(8、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

国办发[1997]32号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对民办教师做出高度评价,进入21世纪后,各地政府的功绩就是按中央的文件字面意思确实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至于如何解决没人深究。

有的在职的民办教师沦为代课教师,或辞退民办教师新聘代课教师了,玩文字游戏,表面看是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而实质产生了大批代课教师问题。

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自欺欺人的做法。

文件要求坚决关住民办教师的口子,口子没关住,产生大批代课教师不是代课教师的责任。

可悲的是对代课教师的历史贡献,中央、国务院一直未公开承认他们的功绩,有的只是冷漠的“清退”与“代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这样的头衔。

这样的称呼严重的伤害了代课教师的自尊,现实对他们的不公的阴影更会通过他们传递给无数的下一代。

国家这样的语气、态度无疑是在给地方政府漠视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撑腰,也会影响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进程与力度。

据现有信息已经出台政策的省份河北是按每教年2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助;辽宁、吉林按每教年10元发放养老补助;而全国经济强省浙江仅按每教年10元以内标准发放养老补助,浙江省苍南县的老民代教师,每个教龄每月补贴3.50元。

我们就按最高标准来计算:一位工作20年的民办教师为例,获得的养老补助是400元,而在这漫长的历史变迁中他现在还不能是城镇户口,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还得现在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才能享受到这400元的补助。

这些政策无疑都是在很多“公仆们”的“精打细算”下研究出来的。

民办代课教师都是年轻力壮时走上工作岗位,人生最美好的光阴在三尺讲台度过,20年的工年是一个人所有工年的一大半。

在物价高涨的今天,400元能解决哪些问题

对于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的老民师来说他们期待的是“老有所养”,而不是“老有所补”。

凭当地政府单方意愿出台不合理的政策,民办、代课教师们也不能接受,上访与大规模群访会继续上演,广西就是典型的实例。

这样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社会稳定。

社会的稳定不是因维而稳,是因排堵才会和稳。

一直以来“没有文件”这四个字曾经是多少年来、多少部门堂而皇之推诿的理由,可如今2011【8】号文件摆在那里,还有政府部门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政策”。

各项政策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不断进步不断推出的,是依据事情的客观发展变化来人为制定的,“没政策”不应该成为不解决问题的托词。

各地各级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政策研究室的工作是什么

这只能证明某些政府无视民生,证明你们渎职。

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议1、出台政策前希望当地政府能与民办、代课教师代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真正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

我相信广大民办代课教师能体谅政府的难处,不会无理取闹。

2、为防止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滋生新的腐败,党中央国务院成立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督察小组,对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文件的各级领导予以渎职罪查办。

对腐败分子严肃查处。

不能把要求落实文件精神仅仅停留在纸上,口号上。

3、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复杂,为了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养老问题上可以按 当地公办教师的平均退休工资(或按80%) :平均工年=民办、代课教师退养金:本人工年。

请问各位朋友,如今社会变迁,对于养老保险来说,是该买还是不该买了在农村

不管在农村还是城市,养老保险都该买。

不然你以后老了又没钱又没工作谁养你。

我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国家,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这一问题

朱尧耿 王欢: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人口发展的趋势,这种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口老龄化已经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人口问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未富”的背景下迎来了人口的老龄化,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的变化。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

1980年以来,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年均3%的速度持续增长。

“五普”结果表明,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①。

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

据有关专家预测(中方案),到205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亿以上,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5,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4②。

与此同时,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也日益明显,预计到2040年8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0.56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地区的平均生育水平高于城市,但是,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口由农村流向城市,当前农村老龄化比重为7.35%,城镇为6.30%③,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比城市地区更为严重。

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的趋势也十分引人注目。

目前,我国高龄老年人口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据专家估计,到2020年将达到2780万④。

中国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主要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人口过多和人口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的结果。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们目前人均GNP不足1000美元。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老龄化速度快,具有突发性,超前于工业化和现代化,这必将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目前中国的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生育率已经达到更替水平以下。

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二、老龄人口生活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城市老人希望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收养的愿望日趋强烈,但当前福利机构的数量仍难以满足老人的需要。

据民政部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⑤:我国目前有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2816家,床位数22万张,收养了17万多人;有集体举办的福利机构3700家,床位数87万多张,收养了66万多人。

两者合计共有公办福利机构4万多家,床位数109万多张,收养了83万多人。

这与我国数以亿计的福利服务对象(老年人口1.3亿多,还有数百万的孤残儿童和“三无”残疾人)相比,集中收养的床位数只占0.7%多一点,而集中收养的人数则不足0.6%,与发达国家一般集中收养人数占5-7%的比例相差甚远。

(二)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老年人口同非老年人口相比,在生理上会出现一些与年龄相关的特征。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理机能日趋衰退,抵抗能力不断降低,健康状况下降。

据国家卫生部门1994年统计,“我国城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率为60.2%,城市总人口患病率为23.7%,老年人口患病率高出总人口的1.54倍。

农村老年人患病率22.6%,农村总人口患病率7.4%,老年人比总人口患病率高出2.1倍。

⑥” 这些都表明,一个社会的老年人越多,其患病的可能性及由此产生的医疗服务需求将越大。

特别是在农村,老年人口享有公费医疗的比例相当低,我国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将对相对匮乏的农村卫生资源产生巨大压力。

(三)老年人生存环境亟待改善。

对大多数的老人而言,现在正是他们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然而对无法安度晚年的老人来说,老年阶段却是他们人生最后的苦难期。

部分老年人面临着四种侵害:一是身体侵害。

部分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并且得不到子女的照顾,生活十分艰难。

有时发生以暴力打骂老人,遗弃老人,更有甚至杀害老人。

二是精神侵害。

社会上一些年轻人对老年人不礼让、不尊重,甚至欺侮,造成对老人的精神损害。

三是社会侵害。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人们的分辨能力也在下降,一些社会上的人就对他们擅加欺骗,卖低劣产品给老人,在法律、民事上蒙骗老人。

四是物质侵害。

子女和亲属强占住房、争夺财产事例在各地多有发生。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低保的实施,物质侵害老人问题中有所缓解,但仍不容忽视。

(四)养老基金严重不足。

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和待遇水平提高等原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每年不断增加,致使部分地区当期收支缺口逐年扩大。

2000年,全国只有3790.7万人领取了离退休金,2001年只有3381万人领取了养老保险金⑦。

目前养老金当期收支的缺口,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但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继续攀升,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要继续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仅仅依靠基金征缴和财政补助不够,必须进一步拓展养老基金的筹措渠道。

(五)我国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带来一定影响: 一是老龄人口的增长会改变人口的抚养比,被抚养人口的增加必将加重劳动人口的负担。

二是伴随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劳动力年龄结构的老化,必将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是人口老龄化使用于老年社会保障的费用大量增加,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

四是人口老龄化要求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以满足老年人口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特殊的需要。

五是人口老龄化引起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

三、对策与建议 家庭养老、集体供养和社会救济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三种主要形式。

目前,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

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个人终身劳动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集体供养主要是对鳏寡孤独老人实行具有救济性质的“五保”,包括分散和集中供养。

社会养老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少数地方实行的农民退休金制度。

现阶段,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与农民养老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变迁,使传统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对中国社会现有的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在于,抓住未来20年人口抚养负担轻、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有利时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将解决老龄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

1997年6月召开的西方七国首脑丹佛会议提出了积极老龄化(active aging)的主张。

1999年5月,欧盟通过了老龄政策公报,即,“建立不分年龄的欧盟??促进繁荣和代际和谐”。

积极老龄化战略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各种方式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以期老年人能更好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变化。

倡导积极老龄化战略,需要各级政府和老龄工作协调机构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事业发展方针,以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老年法规,制定不同时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切实采取措施,保护亿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化养老事业。

社会化养老主要包括: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

要改变过去主要靠国家和集体投入这种单一的投资渠道,形成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多渠道投资,多种所有制养老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

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

过去福利机构只面对“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今后要面对全社会的老年人。

三是服务形式多样化。

过去对“三无”老人基本是供养,今后要有多种形式的服务,特别是通过上门、包护、日托等各种社区服务的方式为家庭提供支持。

四是服务队伍实现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

(三)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卫生服务。

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把老年卫生服务列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保健服务体系。

通过体制改革、机构改造、资源重组等多种形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服务中心,将病房改造成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健、医疗等服务的场所;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社区卫生的投入,不断提高老年卫生保健的经济保障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卫生保健服务,拓展老年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领域,加大对大病和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的帮困力度。

(四)增加经费投入。

要缓解今后日益严重的养老金支付压力,必须实行“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增加基金收入,发挥养老保险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应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同时,进一步研究采取发行彩票等方法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五)加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营造有利的居家养老支持环境。

要制定落实各种优待政策,如对百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长寿补贴;老年人持户籍所在市的《老年人优待证》,可在省内其他地区享受当地除公用交通工具以外的各项优待服务;城镇老年人不承担社会性集资和其他社会性劳务负担,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不缴纳各种集资费;对涉老案件,各级法院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出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或减免,需要律师帮助又无力支付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等。

同时,在全民中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作者:王欢,法学硕士,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

朱尧耿:文学硕士,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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