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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中小企业发展口号

时间:2020-02-08 09:27

为什么说各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小微企业为什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难题呢

我们一般说小微企业融资两大难题:一是风险高,二是成本高。

世界性都是这样,不是光我们国家,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首先看风险,因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不断有小微企业产生,中间也不断地成长壮大,但是也有不断地小微企业两三年就死掉。

比如巴西80%小微企业的生命不到1年,我们国家的统计是中小企业统计平均寿命3.7年,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

这样一个群体,风险当然高,如果给贷给他钱,不到一年死掉了,找谁还钱。

世界银行2008年有50多个国家的调查,大中小企业不良率,大企业不良率平均3.9%,中型企业不良率5.7%,小微企业不良率是7.4%。

小微企业由于生命周期基本是规律性的,能够活下来、成长起来的是低概率的。

所以,风险是高的,这样一个客观现实我们没有办法改变。

世界各国是怎么减免优惠中小企业税收的

一、国外部分国家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立法   国外的许多国家在针对中小企业采取了种类繁多的举措。

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采取减税免税、降低税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税收起征点的提高等多种税收优惠措施来推动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但各国又会争对本国的国情,侧重偏重于不同的方面,采取不同的优惠措施。

下面对几个典型国家税收优惠制度作简要概述与分析,以期能对我国国情与社会转型这一背景下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提供一种思路:   市场发达的美国,其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数量众多,中小型企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联邦政府采用了多种税收优惠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倾斜政策。

从1940年起,美国就注重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调整税收政策的变化,在促进中小企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重要的作用。

美国在1981年颁布了《经济复兴法》,随后,美国又制定了有关税制优惠的计划来推动中小企业茁壮成长。

“计划宣布国家税务总局将为中小企业提供6个月的宽限期;中小企业可通过联邦政府的电子系统纳税等。

”   法国数目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大大促进了法国经济的发展。

为推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于此,法国制定了许多措施,目前已渐趋完善。

主要从实行低税率、税收减免、延期纳税、加速折旧、减轻行政负担、注重提供税收服务,降低纳税人奉行成本六个方面对中小企业做出优惠税收举措。

  日本政府中小企业的扶持一直被受关注。

早在20实际30年代开始,日本学者就已经开始了对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理论进行讨论探析。

日本政府已经颁布了30多种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以促进发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完善。

日本先后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

  二、国外部分国家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启示   综上三国对中小企业的态度可得到每个国家多是通过改革税收举措颁布一系列有利于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并完善它来推动中小企业成长进而带动国家经济发展。

从美日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如今繁荣的状况来看,这些举措在很多方面加快了中小型企业的茁壮成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   (一)针对本国国情制定税收优惠制度   各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只有适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制度才会在本国发挥作用,关于税收的优惠制度亦然如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中小企对于自身的纳税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在法国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到税务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

这样举措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优质的税收缴纳服务;日本为推动中小企业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创立独特的“蓝色申报”制度。

某些国家在一些举措上采取的方式大致相同,但细细考究他们存在许多不同的地方。

打比方说,在同一年间即使各国都采取降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的规定也是大相径庭的。

例如加拿大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从2001年到2004年从28.1%降到22.1%,而针对加拿大控股的小规模非上市公司,其经营所得的第一个20万加元,享受 13.1%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与2006年底的美国相比,收入最低的税率将从15%减少到10%。

再如国家对科研投入方面的优惠来说:目前,世界有超过70%的国家对于企业研发费用均采取税收抵免的方式且税收优惠幅度越来越大,如美、日、法、等国家。

法国规定增加科研投资比去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免缴等于该企业所得税增幅的一半,最高的限额规定为800万法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通常的研发费用在课税年度超过过去3年的平均发生额,其超过部分就可以享受减免25%优惠,并且规定该项抵免可以享受向前结转3年,向后结转15年的政策。

尽管各国在对中小企业采取优惠措施方面选择的方向一致,但其具体内容却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他们同样达到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效果。

在制定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我们不仅要把眼光放到世界的角度,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例子,而且要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措施,完善中国特色的针对中小型企的税收制度优惠法律体系。

  在福利国家的税收制度理论中税收优惠离不开“tax breaks”的语境即税式支出。

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形成后,美国的财政部门便正式将税收优惠纳入预算管理中并采用财政预算进行分析。

此后,英国、荷兰、法国、加拿大等国家也相继引入tax breaks概念。

相对完美的tax breaks管理制度也渐渐在这些国家创设了。

近年来,税收支出分析已逐渐被用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的监督方面。

对国外先进的税式支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构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法律的完整性是中国的税收优惠制度未来发展趋势。

结合各国的成功典例,可知构筑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法律体系其前提是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切不可盲目照搬照抄,这样反而适得其反。

最终得不偿失,国情是我们制定制度首先需要考察的,是检验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是我们思考我国问题的基础。

因此,针对本国国情对于中小企业税制的制定非常必要。

  (二)构筑税收优惠立法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际范围内将最终通过立法这一渠道付诸实践,通过立法模式可以保障这些优惠政策的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

基于税收法定的税制基本原则,法律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值得施行提供了坚实的屏障。

明确法律的条款规定,实现法律规范的易操作,完善税收优惠立法体系。

比如日本制定的《中小企业法基本法》,美国制定的《经济复兴法》,法国制定的《经济创新法令》,加拿大制定的《小企业减税法》等,都是通过立法来明确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实际操作性。

可见,立法对于税收制度的重要性,构筑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在理论和法律上给予相对完善的事前举措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必要的。

  (三)丰富税收优惠形式   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上取得成功的国家都基本上形成了优惠的税收系统,相关的税收种类如所得税,营业税,财产税等等。

对这些各式各样的税种,这些国家的税收优惠制度也规定了种类繁多的优惠政策,大体上有以下这些:减免税收、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加速折旧、费用扣除、延期纳税和简化纳税手续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优惠。

税收减免、税率降低和起征点的提高等这一类就属于直接的税收优惠。

直接由优惠属于事后优惠也称作税额式优惠,它发生在只有在取得盈利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享受优惠。

加速折旧和费用扣除这一类属于间接的税收优惠也即税基式优惠。

间接优惠属于事前优惠,企业只要实施了投资等活动,就有权享受税收优惠。

  基于两者的特征,西方国家更多采用间接优惠措施,间接优惠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国家财政造成直接影响。

本文认为我国也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更倾向于间接式税收优惠结合事后优惠,双管齐下,最大程度上给予中小型企业尽可能多的税收优惠。

此外,丰富税收优惠形式,推动中小企的茁壮成长。

  (四)建立系统的税收优惠政策   成功的税收举措应该是贯穿中小企业的各个方面的,应具有系统化的政策体系。

国外成功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形式和内容上比较系统的,它一般出现在中小企业生产发展的每一阶段。

在企业创立之初,中小企业希望外界是相对轻松的生产环境。

因此就需要国家能够给予其一个减免税期来保证其后势发展。

比较成功的例如在法国中小企业在刚成立时有权利享受政府推行的减免企业三年的所得税或者“三免两减半”。

等到中国企业可以在市场发展时,国家就把目光投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了鼓励其在技术创新方面有所建树,国家一般为针对这一方面给予财政支持。

在中小企业有一定的发展基础时,政府又制定出新的针对这一阶段的优惠政策。

这样,中小企业可以在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运用有利于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进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五)税收优惠倾向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技术创新对于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有着不同凡响的意义。

因此,每个国家都非常注重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方面的努力。

例如美、日两国给予中小企业的鼓励硬件设施更新举措;美、法两国使用的鼓励科研举措以及加速折旧等政策。

不论是这三种中的哪一种抑或其他方式,国家对于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投入的财政扶持。

尽管加速折旧和科研开发费加计抵扣在我国也存在,但其对象是广大的市场主体,而不针对特定主体,中小型企业在引进新技术和设备时还是会受经费少和融资难的阻碍,进而严重阻碍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基于此我国更应该将税收优惠倾向于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六)采取产业导向性和区域导向性的税收优惠   国家内部各个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也会因产业和地域的不同。

税收制度要发挥更大的价值势必需要以产业为导向和以区域内导向。

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倾向于西部等欠发达地区,从而协调区域间的资源配置。

刺激落后地区经济发展。

对于中小企业,不同的行业其发展的境遇也是不同的,针对特定时期的政策目标适时更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促进市场经济更加全面健康地发展。

我国虽然也不同行业和不同的企业制定了倾向性优惠税收的举措,但这些举措的对象并不仅限于中小型企业,其并没有把握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还存在许多缺陷,应当在制定优惠措施时考虑到产业和区域的差异,制定产业导向性和区域导向性的税收优惠。

我国区域不平衡,产业分布不均的情况非常严重,因此由国家引领企业发展,将其引向适合其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对于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极其重要。

税收优惠举措更是亦然。

  (七)简化纳税申报程序和加强税收服务建设   借鉴美国完整的税收程序制度以及法国针对微型企业放松的管制和全面的税收服务,可知简易的申报程序和完善的税收服务是中小企业在纳税中所渴望出现的现象。

各国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时,纳税程序和税收服务改建是各个国家关注的重点。

比方说,“蓝色申报”制度在日本发挥着着重要作用,刺激微型企业完善会计制度;加拿大宽松的纳税时间使小企业有权利不按月缴纳税款。

这些措施有助于减少中小企业生产和用于税收的成本负担而且还能够提高征税部门的办事效率。

我国税收程序典型的重视大型企业而忽视中小企业。

因此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不利,简化纳税申报程序和加强税收服务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必要的。

(徐建华)

1980年中国有个口号是 2000年一定要实现四个现代化 时至今日四个现代化实现了吗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和政策性建议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 ,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认识、内部经营、社会环境、宏观政策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 宏观政策 内部机制 创新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

要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不搞一个模式?quot;我国中小企业量多面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工商部门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是全国企业总数的99%。

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利税中分别占到60%和40%左右。

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对75%。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莲在1999中国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指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既直接决定我们今后是不是能好过一点,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能否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的关键所在,中小企业将是决定中国未来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必须从国家决策的高度重视发展中小企业。

  一、 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20年以来,中小企业蓬勃发展。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们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生长点。

进几年来,每年15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贸易额中,中小企业占到60%。

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七五至八五期间,我国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8%,其中大型企业增长率为5-8%,而同期中小企业增长率超过30%。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可以有效地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满足劳动力就业需求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年间,我国非农业共创造了2.48亿个就业岗位,这一巨大成就主要取决于中小企业。

据测算,我国大、中、小型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之比为:1.83:1.23:1,由于中小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低,因而单位资金能够容纳的就业人数就多,而我国目前劳动力大量过剩,适当保持较低的资本有机构成对于增加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以利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产品成本还是有利。

目前,工业部门就业数为1.5亿左右,其中中小企业就业人数为1.1亿人,占73%;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吸纳了1.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期,劳动力从农村向非农业转移,资源性产业、纺织业以及军转民工业的结构调整,更增加了就业压力。

面对这样的就业压力,毫无疑问要发展中小企业。

  要实现我国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中的后两步,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工业化历程短,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们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现实上讲,我国县级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发展中小企业对于解决基层财政,积累资金、振兴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近几年来,中小企业虽然有了飞速发展,但也面临许多亟需解决的困难。

  1. 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  第一、体制不顺,社会服务体系之滞后。

当前,我国的企业依然按照原有的所有制、部门和区域分属于不同部门。

婆婆众多,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致使管理混乱、口径不一,使中小企业无所适从。

在项目审批、产品鉴定、职称评定等方面职责不清。

这种多方重复管理的状况也造成三乱现象极为突出,客观上加重了企业负担。

而中小企业势单力薄,需要社会提供多方面服务。

国外许多国家如英、意、日都设有专门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服务。

而我国目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体系极不健全。

  第二、 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的市场。

我国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根据经济类型和行业来制定的,而不是根据不同企业规模所具有不同的行业特征。

因此,政府出台政策明显偏向于大企业,而对中小企业一直未形成系统扶持。

在税收上(国有企业先缴后退,中小企业无此优惠),中小企业特别是个私企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押。

土地上,国有企业享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值税减免政策。

企业要发展,资金至关重要,而我国目前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加之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权利上收,以中小企业为放贷对象的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逐级下达存贷比例,使本来就少的贷款数量更为可怜,贷款供应缺口加大。

而且由于中小企业多无资产抵押,贷款担保难。

  第三、 产权不清晰,发展缺乏动力。

由于上述体制不顺,政策不公和行业限制等原因,个私企业戴红帽子(集体、乡镇企业)、穿洋外衣(三资)应运而生。

由于产权不清,一些中小企业就不愿发展壮大,企业发展缺乏应有的动力,企业的发展受到人为的限制。

  2. 中小企业自身的障碍  第一、 经营机制和组织制度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特别是许多个私企业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混乱。

在中小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不规范、不彻底,许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改革走形。

许多改制企业改制后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没有实质性变化。

董事会、监事会等难以真正运转。

  第二、 经营者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在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人才奇缺,全国大型企业每百万职工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为10.46人,小企业为2.96 人。

中小企业专业人才更是奇缺。

现行中小企业在选人用人机制上的许多弊端及政府监督不到位,企业内部又缺乏有效的民主制度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中文化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思想素质低的经营者屡见不鲜。

存在相当多的中小企业管理混乱,管理无制度、劳动和材料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等四无状态。

在管理上大量家族式管理存在,对生产和产品缺乏必要的科学决策,增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造成企业效率低下。

一句话,目前中小企业的管理尚处于粗放阶段。

  第三、 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

我国工业设备本来就较落后,而中小企业更为落后。

以工业企业劳动装备率为例,我国独立核算的大、中、小型企业的人均固定资产分别为10.29万元、5.11万元、2.48万元。

可见,小企业的人均装备水平是中型企业的50%,大型企业的25%。

所以,我国中小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偏低,设备老化,生产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不高,资源浪费和工业污染严重。

  第四、 企业资产质量差、经济效益低。

由于以上各方面原因,加上不良资产比重大、负债率高,必然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潜力。

据统计,1998年,全国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2.9%,同口径小企业为6.5%,个别地区小企业的负债率高达80%以上,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不抵债。

小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资本金注入不足,企业发展主要靠银行贷款,1998年全国独立核算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利息支出比同口径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支出6.97亿元;另一方面国家政策向大中型企业倾斜,近几年冲销的银行呆坏帐准备金主要用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能够使用的部分微乎其微,致使小型企业的债务负担无法解决。

因此,中小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企业,连续多年出现全面亏损。

1995年国有小企业出现全面亏损,连续三年亏损额突破100亿元;1996年国有中型企业出现亏损,到1997年亏损额也突破了100 亿元。

国有中小企业在短期内扭亏转盈的难度很大。

  三、加快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对中小企业的改革,在把握政策方面不仅仅是放开,推向市场,而是如何激活,适应市场,如何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这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运作,从关键处入手,解决深层次矛盾,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开创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局面。

  1. 国家应明确中小企业的地位,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一、 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通过法律法规确立中小企业地位,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各国通行做法。

美国1938年设立经济力量集中调查委员会并制定《中小企业法》、《联邦反托拉斯法》、《社会均等法》、《中小企业奖励法》、《中小企业开发中心法》、《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促其健康发展。

日本和意大利等一些发达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进行引导与保护,极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熟发展。

特别是日本,1991年制定的《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法》将扶持的目的、范围、方法手段、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运作方式等问题集中一部法律中予以确立,使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在法律化基础上走向综合化、系统化。

我国政府应转变职能,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设立企业的办理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清理不合理收费。

可喜的是,国务院已批准经贸委设立中小企业司?quot;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建立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对外合作等。

各地也已经或正在组建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

全国人大财经委也正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法》。

通过理顺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结束原来对中小企业六龙治水,各机构都管(使用权力)又都不管(不尽义务)的管理无序现象。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领域会不断扩展。

因此,政府除应以法律的形式保护私有财产和合法经营外,还应在制度上形成宽松的外部环境,保证各种经济所有制形式在市场上公平竞争。

通过理顺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市场秩序,为中小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第二、 推进结构调整。

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存量,扶持优强中小企业发展,是提高国民经济总体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政府应制定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产业,鼓励生产精、尖、特、优产品,同时限制落后,采取有力措施对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中小企业坚决实施破产、关闭。

要逐步降低开办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限额,允许分期缴付;简化注册手续、降低收费标准。

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中小企业破产与清算的简易程序,逐步实行歇业督促、风险预警、债务重整和依法破产等制度。

引导中小企业以当地大企业集团为核心,形成具有专业化配套和服务功能的关联产业群体,使其在与大企业的合作中得到稳定发展,构造社会化分工、大中小匹配、专业化互补的企业规模结构和产业结构。

  第三、 加快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高中小企业的素质。

中小企业竞争力较弱,是缺乏技术的创新、开发、转化及管理和体系。

为此,政府应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者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机制及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有效扶持。

提高中小企业素质也就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素质。

着眼于人力资源开发,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将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在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上。

目前各国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风险经营,以雄厚的风险资金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为切入点,提高全社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我国应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区域性、行业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试点,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企业利用现有的技术、设备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通过推广技?quot;孵化器、培养科技经纪人、召开专利洽谈会等方式,加快培养中小企业技术市场、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吸收利用科研成果,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四、 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资金缺乏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目前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

政府应建立中小企业资金的供应、保证和辅导体系,探索多种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为其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1)政府要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手段,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实行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是各国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主要有: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资金、新办中小企业创业资助、产品结构调整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对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资助等;建立健全多元化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担保金可通过地方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变现、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按照多元化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的原则运作,目前应建立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和信用保险机构;运用优惠税收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投资,减轻工业企业增值税小额纳税人的负担。

(2)政府要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

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发挥大银行的优势,切实成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主体,国家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健全中小企业贷款保证系统,借鉴其他国家经验,设立担保机构或通过政策性银行分散和分担商业银行放款分险,改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结算、汇兑、转帐、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允许其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社会和民间对中小企业投资。

  第五、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决定了其难以建立自己的人才培训及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和完备的信息网络。

各国经验表明,没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是不可能的,而社会化服务网络的建立及其功能健全与否,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因此,政府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推动建立包括资金融通、信用担保、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2、中小企业自身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产权改革,进行企业改制,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的技术含量等问题,不断创新。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和精髓,企业的竞争力在于能够不断的创新。

技术的创新带动产品的更新和工艺的改进,使企业获得市场和效益;机制的创新使企业具有生机与活力;管理的创新使企业有效运转,提高效益。

  第一、 推进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

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问题,产权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核心。

只有产权问题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才有动力和后劲,才能体现效益和效率的一致性,政府和企业就能根据市场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使企业尽早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推动政府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自身改革,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是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步骤。

中小企业应当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资产组织形式,运用承包、租赁、托管等灵活的运行方式,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为主建立多元的分配制度。

产权改革的核心是促进产权流动,通过流动,使社会各类资源得到最佳组合,提高使用效率。

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经济效益低,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是既长不大又死不了。

只有通过竞争实现中小企业的优胜劣汰,才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活力、实现创新。

  第二、 进行企业改制,完善经营机制。

如今的企业经营环境,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短缺市场演变成相对过剩市场。

企业之间的竞争变成产品技术含量的竞争、售后服务的竞争、管理水平的竞争。

这就要求中小企业的改制必须同转换机制、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加强管理结合起来。

适应两个转变的需要,彻底转变原来重数量、铺摊子、重复建设的粗放性型局面,走集约化道路。

逐步形成一个有效规模的合理结构。

  第三、 技术、市场创新。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小企业必须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和主导产品,增加技术储备,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开发投入的主体、推广应用的主体,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的产学研联合之路。

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更新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树立国际化经营与竞争的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技术、市场的创新,来提高企业发展的竞争力。

  第四、 重视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

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知识的竞争。

而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人才短缺、员工素质低的问题,现实要求中小企业必须引进人才,培养人才。

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发挥人力资源潜力,最大限度地激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 加强企业管理。

中小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管理十分薄弱,企业要着重抓好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和质量管理。

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全新的管理体系。

目前中小集团发展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中小企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均具有重要地位。

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数量一般占95%以上,就业人数占60%左右,而提供的产值约占50%左右。

根据国家经贸委提供的资料表明,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万家,占中国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其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左右;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而且在我国1500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中,约有60%来源于中小企业。

特别是在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大宗产品以及一些高新技术产品,大都由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的支撑力量,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业内人士也清楚地认识到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种种困扰,尚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

1 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因素在目前中国现实条件下,企业受到班子、产品、市场、竞争、资金五大因素制约。

它们主要是内在因素,也有些同宏观环境等外在因素有联系。

从整体上看,不论实践中企业效益好坏,它们都客观存在,只是影响程度不同。

1·1 企业班子中小型企业的领导班子(主要是厂长、经理) 是企业的灵魂,应该是具备较深的市场经济理论,懂实践的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

实践中不乏杰出的企业班子典范,但在整体上还存在先天缺陷。

在中国的企业家中,骨子里便缺乏在商言商的传统,而具有较高的政治企求感。

从自身素质上看,有相当程度的企业家很少接受过系统性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熏陶,即便拥有诸如研究生文凭之类的,有相当部分也是急功近利的结果。

理论上的研究表明在生产要素大致相当的两个企业中,经营好坏同经营者的素质关系极大,它们往往决定了企业的成败与兴衰。

1·2 产品企业产品是否适合市场的需要,既关系企业的获利状况,也同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份额有联系。

目前的状况是多数中小企业产品品种单一,竞争力不强,这当然同企业经营者有直接关系,但在运作中也有不足。

中小企业能够立足的前提是其产品所具有的独特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消失,便自然会失去竞争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行。

另一方面多数企业不重视促销经营,或者在促销宣传中夸大性能,导致产生负面效应。

同时企业缺乏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及其营销策略,缺乏新产品的不断推新,对竞争对手的研究也不够全面、系统、到位,对市场的开拓与细化不足,经营观念陈旧,因应对策老化,具有共性。

1·3 资金资金是企业再生产中运动着的价值。

中小企业资金匮乏有其先天因素。

就目前所有制结构来看,中小型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占77·7%,集体企业占20·1%,国有企业占1·4%,三资企业占0·6%。

就组织形式上讲,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筹资比较困难,公司制企业筹资比较便利。

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和企业自身积累,以及使用商业信用,甚至民间借贷,只有少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可以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支持。

资金普遍匮乏是共性课题,要在运营上下功夫。

2 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外在因素严格意义上讲,外因分析同内因分析是不可割裂的内因主要指微观企业,外因指宏观环境,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能摆脱宏观环境的制约。

搞活国有经济已经谈了多年,期间不乏多种提法,诸如搞活国有企业、搞活国有经济、抓大放小等等,它们不应该只是说法的不同,而是有其深刻的战略目标,或者说目标界定更准确些。

以目前论,中小企业(含国有中小型企业在内)显然属于“放小”范畴。

“放小”的经济含义应该是“放活”,是指不局限于采取何种经营方式或经济组织形式。

关于这一点,大家的认同是一致的,操作也基本相同。

就近期看,宏观上应有几方面的配套措施出台,在这方面可以广为借鉴西方企业做法。

具体可以有:2·1 政府扶持政府扶持是多方面的,简单说就是看政府能为企业做些什么。

西班牙政府实行中小企业金融信贷,对中小企业实行财政援助,帮助中小企业国际化。

这在中国原本就不是什么新话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是这样做的,问题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有些方面需要强化宏观调控。

只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没有什么措施不可以采纳。

笔者认为,可以在企业家培训、产品市场动态分析、税收优惠及信息服务方面有所作为。

2·2 资金扶持资金困难是很普遍的难题,但中小企业尤甚。

尽管目前国家有许多优惠政策,但中小企业依然在资金方面难有作为。

贷款难是普遍的。

国外一般都有对无法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提供特别援助的做法,如提供长期固定利率贷款、非常小额贷款、出口信贷等。

泰国则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基金”专门用于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日本有“中小企业倒闭对策借贷制度”,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向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

我国改革处于关键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是其他国家不曾涉及到的。

近几年企业贷款金融环境已有较大宽松,但据不完全调查资料显示,多数小企业贷款艰难的主要原因是历史沉积贷款(本息)较大,使其续贷能力差。

也有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没有前途而无法获得贷款。

在资金扶持方面,只能通过中小企业重组资产来有步骤地实施,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耐心。

实践已经表明,中小企业对于保护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吸纳职工就业方面是无可替代的,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小企业有哪些

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精神,原国家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主要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该标准是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按照《通知》的规定,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应该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5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

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国家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会计科目”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 产总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职工人数800 人以下。

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什么叫做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

规模以上怎么理解

中小企业是处行业的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

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国家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美国: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  英国:质的规定:市场份额较小;所有者亲自管理;企业独立经营。

  量的指标:小制造业: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  小建筑业、矿业:从业人员在25人以下  小零售业:年销售收入在18.5万英镑以下  小批发业:年销售收入在73万英镑以下  欧盟: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占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

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日本:制造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3亿日元以下  批发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1亿日元以下  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  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  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我国中小企业最新划分标准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精神,原国家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主要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该标准是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按照《通知》的规定,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应该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5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

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国家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会计科目”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  产总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职工人数800 人以下。

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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