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011年8号文件 {关于民办教师待遇}要原文件谢谢
一、2011 【8】号(第3条、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省级政府部门都会就低不就高,自然而然会选择最低工资标准来补偿。
代课教师在如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是中国最廉价的劳动力已是公认的事实,他们在职时遭受了很多不公正的对待,除工资很低外,还没有任何福利待遇。
他们的经济收入早已沦为社会各行业的最底层,如今经历了多年的上访抗争,终于盼得党开恩出台了2011 【8】号,辞退的补偿却一般会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落实,一个人的价值一般通过钱的多少来体现,如此的补偿标准也就是认为他们的价值就值社会的最低水准。
这种补偿贬低了民办代课教师的社会地位与人格尊严。
个人认为在补偿上最低也应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
代课教师被辞退时很多都未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补偿过低,就算按每代课一年给予本年度本县(市)公办教师年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也不为过。
教人[1992]41号明确规定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该县公办教师平均工资额的2/3,有条件的地方,尤其是富裕地区应该解决得更好一些,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代课教师与民办教师在本质上没任何区别,只是产生的年代不同,在经济与政治地位上至少应该享受与民办教师同等待遇,在工资待遇上不应低于公办教师平均工资额的2/3。
而现实中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做到了这一点。
国家亏欠他们太久、太多……得到更多一点的补偿一点也不过分。
二、(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
)“法”与“规”本身就相互矛盾,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尴尬,他们教书育人的单位——学校本身就属于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上理所当然列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而2011【8】号却是要求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从1996年1月1日实施,民办代课教师缴纳养老保险金得从1996年开始算起,而此前的工年怎么算
难道都给抹杀
如果补偿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偿,而补缴费用却按年度月平均工资递增式缴纳。
道理何在
在职时绝对的低薪已经令他们穷困潦倒,面对高额的个人补缴部分,就是拿出在职时的所有工资总额也填补不了在职时该补缴的的部分,他们没有能力去“享受”所谓的养老。
养老保险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此政策不废止,民办代课教师就有充分的理由争取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
三、(8、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
国办发[1997]32号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对民办教师做出高度评价,进入21世纪后,各地政府的功绩就是按中央的文件字面意思确实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至于如何解决没人深究。
有的在职的民办教师沦为代课教师,或辞退民办教师新聘代课教师了,玩文字游戏,表面看是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而实质产生了大批代课教师问题。
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自欺欺人的做法。
文件要求坚决关住民办教师的口子,口子没关住,产生大批代课教师不是代课教师的责任。
可悲的是对代课教师的历史贡献,中央、国务院一直未公开承认他们的功绩,有的只是冷漠的“清退”与“代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这样的头衔。
这样的称呼严重的伤害了代课教师的自尊,现实对他们的不公的阴影更会通过他们传递给无数的下一代。
国家这样的语气、态度无疑是在给地方政府漠视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撑腰,也会影响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进程与力度。
据现有信息已经出台政策的省份河北是按每教年2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助;辽宁、吉林按每教年10元发放养老补助;而全国经济强省浙江仅按每教年10元以内标准发放养老补助,浙江省苍南县的老民代教师,每个教龄每月补贴3.50元。
我们就按最高标准来计算:一位工作20年的民办教师为例,获得的养老补助是400元,而在这漫长的历史变迁中他现在还不能是城镇户口,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还得现在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才能享受到这400元的补助。
这些政策无疑都是在很多“公仆们”的“精打细算”下研究出来的。
民办代课教师都是年轻力壮时走上工作岗位,人生最美好的光阴在三尺讲台度过,20年的工年是一个人所有工年的一大半。
在物价高涨的今天,400元能解决哪些问题
对于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的老民师来说他们期待的是“老有所养”,而不是“老有所补”。
凭当地政府单方意愿出台不合理的政策,民办、代课教师们也不能接受,上访与大规模群访会继续上演,广西就是典型的实例。
这样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社会稳定。
社会的稳定不是因维而稳,是因排堵才会和稳。
一直以来“没有文件”这四个字曾经是多少年来、多少部门堂而皇之推诿的理由,可如今2011【8】号文件摆在那里,还有政府部门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政策”。
各项政策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不断进步不断推出的,是依据事情的客观发展变化来人为制定的,“没政策”不应该成为不解决问题的托词。
各地各级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政策研究室的工作是什么
这只能证明某些政府无视民生,证明你们渎职。
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议1、出台政策前希望当地政府能与民办、代课教师代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真正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
我相信广大民办代课教师能体谅政府的难处,不会无理取闹。
2、为防止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滋生新的腐败,党中央国务院成立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督察小组,对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文件的各级领导予以渎职罪查办。
对腐败分子严肃查处。
不能把要求落实文件精神仅仅停留在纸上,口号上。
3、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复杂,为了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养老问题上可以按 当地公办教师的平均退休工资(或按80%) :平均工年=民办、代课教师退养金:本人工年。
支教是什么啊
有工资吗
有什么利弊
支教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校的教育和教理工作。
中华支教与助学信息中心致力于号召人们通过参加NGO组织的支教等公益活动,来改善中国贫困地区教育现状。
为中国而教 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以培养促进教育公平的领导者为使命,输送、支持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两年,提供持续而系统的培训,培养和集结关心教育的优秀人才,在提升农村孩子教育质量的同时,也为青年志愿者的梦想和成长助力。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 1-2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好友营支教是民间支教组织,从2006年招募年满18周岁以上志愿者,倡导人人都可支教。
根据政策规定,2007年被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录取的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支教协议。
比如陕西师范大学就出台配套政策:2007年的师范专业新生在享受免费的同时,有义务到国家约定的西部农村中小学任教3年。
学生支教期间,可通过寒暑假回学校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期间便可拿到硕士文凭,也可在支教结束后继续深造;支教结束后,国家会提供专场招聘会,让毕业生选择自己的去向;另外,国家还考虑到了毕业生支教时的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也会陆续有相应的政策出台。
享受政策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支教一.是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二.是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是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四.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五.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六.是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七.是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八.是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另外,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新增政策支教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
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新增部分政策如下: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
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什么是就业歧视
如何应对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反响强烈的各种“就业歧视”现象进行了法理学分析,提出了立法建议。
面对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欠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本文主张通过立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国家干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给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的机会。
同时本文也注意到反“就业歧视”并不能增加就业岗位,立法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对人的平等权利的保护。
关键词:就业歧视 歧视 劳动力近年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十分引人注目。
一方面是因为就业问题关系到每个就业公民和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是因为劳动力市场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十分突出。
其实,“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早已出现,比如人们耳熟能详的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若干年前就已经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并且该问题一直持续至今。
如果说,过去的就业市场上“就业歧视”现象比较单一,集中表现在性别歧视,那么近年来“就业歧视”的特点是:范围不断扩大,矛盾愈加突出和尖锐。
因为“乙肝歧视”引发的震惊全国的浙江省周一超杀人案,以及因其他“就业歧视”问题而引发的数起行政诉讼案件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讨论。
如何看待“就业歧视”现象,以及如何应对这种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笔者深感国家有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一、“就业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
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年龄歧视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
求职者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学历歧视 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
而另一个极端的现象却又是,有些用人单位不招高学历的,相反倒要求应聘者必须“本科以下”、“大专以下”等等。
?相貌歧视 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成绩好的。
许多女大学生为了找工作无心学习,而是忙于化妆打扮,甚至拍摄十分暴露的写真集以“扮靓”简历。
?地域歧视 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
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
?户口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
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注: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发布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可参见《南方都市报》2003年10月28日报道。
)。
?履历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而是过分注重求职者的履历,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工作经验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拒绝招收应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必须有工作经验。
?健康歧视 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
如“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其实,没有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
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身份歧视 有的非秘密单位和非国家机关的私有企业竟然也要求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
?身高歧视 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
?血型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竟然对应聘者的血型提出要求,如必须为O型血或B型血,不能为AB型血等。
?姓氏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
以上列举的种种“就业歧视”现象是笔者从各种媒体报道中归纳整理的,将来还可能会出现新的“就业歧视”形式。
“就业歧视”现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劳动法制不健全一方面,有关调整就业市场的法律规范缺乏。
比如,有提倡男女就业机会平等的法律规范,但没有关于学历歧视、血型歧视、年龄歧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另一方面,既有的法律规范操作性不强。
比如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对男女权利平等做了规定,但是都是原则性、口号性的,没有具体落实措施,没有违法的后果模式,因此用人单位能够肆无忌惮地“重男轻女”,持之以恒地违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是侧重调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规范,对于尚处于求职阶段的劳动者与正在招聘的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几乎没有规范。
比如《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义务,但是有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竟然要求求职者必须具有工作经验,实际上是在逃避法律规定的培训义务。
但是因为劳动关系尚未产生,求职者无法依据《劳动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因此,许多应届毕业大学生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而被用人单位拒绝时只能无可奈何。
2.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形势,是“就业歧视”现象得以生存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众多,而且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的绝对值十分可观,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总量相当庞大。
加上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大,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以及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增长惊人。
而我国各用人单位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国家机关精兵简政,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私有企业更是千方百计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包括人力成本)以追求最大效益。
因此,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形势,使得很多用人单位不担心招不到人,因此可以放心地提出“河南人不要”、“东北人不要”、“外地人不要”、“AB型血的不要”、“应届毕业生不要”等等形形色色的歧视性条件。
3.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造成“就业歧视”发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虽然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但是并非所有中央政令都能在全国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畅通。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为了降低本地失业率等局部利益,擅自制订自我保护性土政策、土措施,回避中央的统一政策。
例如在2002年底,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注:教育部(2002)16号文件,“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但是还是有不少地方没有按要求执行,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还发布通知,要求优先解决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
这种“优先就业”政策实际就是“就业歧视”政策。
4.用人单位不理性的用人观念许多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缺乏先进的人才理论和科学依据,比如片面追求高学历、追求帅哥靓女、追求特殊血型等。
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优秀的、名牌的大企业还不多,许多企业的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者素质不高,难免在用人方面出现不够理性的盲目行为。
二、应对“就业歧视”现象的对策面对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社会各界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笔者也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最根本办法不是立法,市场发挥作用才是最根本的办法。
即当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平衡或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业歧视问题才会得到根本好转。
另外,随着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用人观念趋于理性,就业歧视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
同时兼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如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改变企业的不理性的用人观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等。
但是,结合世界各国的就业情况看,达到劳动力供不应求难以实现,尤其我国更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就业,迅速消化数字庞大的剩余劳动力。
而且,即使劳动力供求关系趋于平衡,也不可能解决全部的就业歧视问题。
因为用人单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大目标,而某些歧视正好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用人单位不可能自觉彻底放弃某些歧视。
笔者认为,在市场自发调节的同时,通过立法加强政府的人为干预,双管齐下,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较为有效的办法。
另外,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看,政府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进行适当干预,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和必然过程。
在奴隶社会的奴隶市场上,奴隶无条件地被挑选,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可讲,政府不予干预。
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劳动者较奴隶有了出卖劳动力的选择自由,政府对劳资双方的契约也不进行干预。
后来,由于资本家残酷剥削,劳动者处境悲惨,引起资本主义统治危机,资本主义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绝对契约自由政策及时进行了调整,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包括招聘过程和劳动过程)做了种种限制,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形成了现代社会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和公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政府增加就业机会和制订“反就业歧视法”双管齐下,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有效方法。
其中,制订“反就业歧视法”非常必要,它是实现劳动者平等权利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三、对制订“反就业歧视法”有关问题的建议(一)立法模式关于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形式,有两种主张。
一种主张制订成单行法,即制订一部《反就业歧视法》;另一种主张将有关反就业歧视的条款添加入《劳动法》中。
笔者倾向于制订单行法。
理由是立法技术相对后者简单,同时反就业歧视的法律精神或称要旨更为突出。
当然采取何种形式不是最关键问题,需要规定哪些内容才是最重要的。
(二)法律内容不论采取何种立法形式,笔者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中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必不可少。
1.“就业歧视”定义作为法律调整对象,为“就业歧视”定义,准确界定其范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基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差别对待求职者不属于歧视,如果以与工作本身无关的理由差别对待求职者,则属于歧视。
比如挖煤的工作对体力要求较高,用人单位要求男士优先;或者打篮球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求身高在180厘米以上,像这样根据工作岗位本身特点对求职者差别对待,不应视为歧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理由是因为你是河南人、因为你是黑种人、因为你不是共产党员等等,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没有关联,这种差别对待则构成歧视。
定义可以参考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及职业的歧视公约》,该公约对就业歧视问题规定得比较权威。
该公约第一条把“歧视”界定为: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社会出身或者其他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能视为歧视。
2.将属于法律调整的“就业歧视”的行为进行列举定义毕竟比较抽象,为了更加利于操作,使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更为具体和明确,法律条款中应将已经出现的以及可以预见到的“就业歧视”行为给予列举。
列举完毕,再增加一条兜底条款,以防止列举的疏漏。
同时还应规定除外条款,如根据我国各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少数民族、残疾人、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特殊照顾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不属于歧视。
3.规定发生“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如规定处罚的种类、对受歧视者的赔偿标准等。
这部分内容应当是该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应当吸取以往立法的失败教训,如男女就业平等在法条里存在了若干年,但因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使得女性就业平等权利屡遭破坏而无法可救。
4.规定劳动者对“就业歧视”行为投诉的行政途径如规定劳动者认为自己受到了“就业歧视”,可以向哪个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投诉的时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该投诉的期限、办理程序,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主动干预等。
5.规定“就业歧视”受害者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劳动争议处理模式,采用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即规定就业歧视受害者先向政府职能部门投诉,对政府处理不服后在一定期限内再提起诉讼。
(三)立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反对歧视不要矫枉过正,不能只突出劳动者的权利而忽略用人单位合理的用人自主权,劳资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的选择权都要保护。
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进行必要干预必须有明确限度,不能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造成社会经济水平下降,否则更会加剧“就业歧视”行为发生。
因此,应当在立法阶段从立法思想及立法技术上,处理好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关系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应该明确,反就业歧视并不能增加就业,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进行干预,只不过是在不同劳动者之间利益分配上进行的“微调”。
因此并非政府干预越多,就业机会越多,相反如果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干预过多,较大幅度影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不但不会增加就业,相反还会降低就业率,更加加剧就业的困难程度。
其次,反就业歧视法应当吸取反性别歧视立法的失败教训,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例如,关于反性别歧视问题,我国多部法律包括《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有关于女性在劳动就业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权利的规定,但是女性就业遭受歧视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关键原因在于没有规定对违法者的制裁措施。
反就业歧视法应当规定具体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就业歧视行为。
比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公平就业机会委员”,其为常设性办公室,对弱者进行法律保护,依法惩罚那些有歧视行为的公司与雇主(注:见《东方》杂志2002年第10期,“弱者的自愿弃权和政府的额外保护”一文。
)。
我国香港地区在1995年通过了专门的反性别歧视法律。
此法也规定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致力消除歧视及骚扰,推动男女之间的平等机会(注:见2003年4月30日《人民日报》第15版。
)。
总之,反就业歧视法不应再成为一部宣言式、口号式法律,必须能够操作。
如果反就业歧视法制订出来后,还是不清楚应该由谁来执法(缺少主管部门),不知道应该对什么行为执法(歧视行为范围不清),不知道如何执法(缺少违法者法律责任),反就业歧视法的制订就又形同虚设了。
四、结语“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之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有极端的表现形式,有必要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方法进行规范和干预。
在制订反就业歧视法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同等重视劳资双方的正当权益,既反对歧视行为,也要保护用人单位合理的用人自主权。
同时应当看到,反就业歧视立法不能直接增加就业,不能直接推动经济发展,它的作用只是在于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的强制调整分配。
因此,制订反就业歧视法的价值重心不在于经济目的,重要的价值更体现在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平等权利等人权的保障。
因此,即使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歧视行为不足以引发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反就业歧视法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人的平等权利是永远需要保护的。
如何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增强大局意识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 思想理论建设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只有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夯实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面对新世纪的新形势,县级领导班子要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担当起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学习。
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种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把学习作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和生活必需,通过这种“自觉行动”和“生活必需”来加强我们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直接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而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执行情况。
在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通过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管理、法纪约束、廉政激励等机制,构筑起有力的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贪必反,有腐必惩。
一要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近年来新进领导班子的中青年干部进行民主集中制的再教育,加深认识理解,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要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切实增强班子的团结统一。
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求办事,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提高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要开好民主生活会。
开好民主生活会能够及时化解班子中的各种矛盾和隔阂,增强团结,加强交流,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
三、围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要通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够体现到提高能力、促进发展上来。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一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华而不实、花样百出的检查评比,不搞劳民伤财、图有虚名的达标升级,不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统计数字,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大力整顿文山会海,减少不必要的迎来送往等应酬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使领导干部能够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苦,关注民生。
三要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要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求,解群众之所忧。
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好人,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公道正派地识人、选人、用人,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在干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
必须以《条例》为准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干部,大胆地选出来、用起来。
要不断加大干部制度的改革力度,坚持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强化对干部工作的监督,确保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得到贯彻落实。
首先,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培训。
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及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原则要求,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其次,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
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认真落实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再次,加强监督,克服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围绕经受住“三个考验”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做得如何,班子的状况如何,同“一把手”关系极大。
县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谋全局、抓大事、善协调,做表率,有宽广的胸怀,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有预见性思维的能力。
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敢抓敢管,带出一个政治上坚强有力的班子、一支工作务求实效的好队伍。
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法纪法规和廉洁从政教育。
在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构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又要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法律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使各种权力运行都受到制度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强化监督,形成合力。
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班子一把手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
因此,要加强党风与廉政建设教育,使县级领导班子的各位成员懂得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是人民意志的反映。
要使班子成员都知道,什么是廉政行为,什么是腐败行为,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以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从而树立班子成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七、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着眼于” 一是着眼于发展这一主题,以解放思想推动发展思路创新。
对领导班子而言,制定和实施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和决策,是体现领导水平的标志。
二是着眼于社会进步,以观念更新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重要观点,着眼于社会全面进步,对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意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三是着眼于增强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党建工作创新。
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必须教育领导干部把基层作为主要课堂,拜群众为师,善于及时发现群众的智慧之光,总结提炼群众的创新之举,运用推广群众的实践成果。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把领导岗位作为服务平台,把权力作为服务手段,切实履行好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
要一心一意促民富。
各级领导干部要常思富民之策,多办富民之事,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多为群众创造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要尽职尽责解民忧。
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也是其成果的享有者。
要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多为下岗职工、农村和城市贫困群众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排忧解难。
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作为衣食父母和工作中最坚定的依靠力量。
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冷暖疾苦。
平时工作再忙,也要经常倾听群众反映;矛盾再多,也要不忘群众利益;事情再小,也要尽力当作大事去办,时刻注意从点点滴滴做起,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村委会
暑期农村社会实践报告 参加农村社会实践,深入到农村基层,对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参加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既可以开拓眼界,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也可以丰富我们许多工作和生活上的经验,提高自己在认识和理论上的水平,还可以让我们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充满信心。
今年的暑假,为了响应学校的号召,也为了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好基础,我在我村的村委会进行了将进一个月的实践锻炼活动,具体工作主要是协助村干部搞好和进行各项工作。
放暑假后,我立即联系我村村委会,表明希望参加和帮助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以期锻炼自己,同时为乡亲们服务的诚意。
村主任经于部分村干部商量后,同意我在村委会挂名并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基础的日常工作。
听到消息后,我异常的兴奋,不仅因为自己可以顺利的参加社会实践作,完成学校指定的任务,还因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能够很好的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能力的机会,更主要的是终于可以运用自己的能力为家乡的人们服务了,这是我20多年来的一个梦想
在接到村委会通知的第三天,我按照村主任的安排,走进了村委会的办公室,正式开始了我的第一次社会实践。
第一天“上班”,难免有些激动和紧张,接手的工作完成的都不是很顺利,但并没有批评我的“错误”,反而对我进行了鼓励,并告诉了我一些他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这让我受益匪浅。
一天下来,我深感工作的不易,但是我学会了怎样调整自己的心态,学会了怎样尽快的融入到新的环境当中去。
接连几天,我一直做着整理文件,清洁卫生,接打电话等一些较容易较轻松的工作,但是即使从这些不怎么起眼的工作当中,我也总结出了不寻常的经验,小事情也不能马虎,一页文件整理错了,到需要它的时候就会很难找到;卫生打扫的不干净,就会给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留下不好的印象;接电话的语言不得体,传达事情表述不准确,就会影响到工作效果。
我加强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放过一个微小的细节,每件事都做到出色和完美。
村委会的干部们都对我的表现大加赞赏,我也深深的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
我明白,以后我的工作内容将会提升一个档次,我暗暗地对自己说了声:加油
果然,在我实践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后,村主任找到我,递给我一些材料,希望我能为我村这几年的发展写几篇宣传稿子。
我深感责任的重大,自己有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考虑到这是关系我村发展,提高我村影响力的好事,也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挑战,我最终还是应承了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来,我沉浸在那堆材料中,上网查找资料,走访我村村民,联系同学帮助自己,最后终于写成了一份文稿,然后把文稿递了上去,村主任看后给予了我不错的评价。
看见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一种欣慰和喜悦填满了心头,同时我对自己的能力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更加充满了信心在我参加实践的最后一段时间,村委会召开了一次“关于我村未来发展方向问题的讨论”重要议,参加会议的除村干部外,还有处在不同生活水平的村民代表和部分邻村村委会的主要负责干部。
在讨论会上,大家都积极发言,为我村的积极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会议重点讨论了怎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问题。
会上还作了一篇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新农村道路》的报告,详细叙述了怎样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发展自己的特色产业,搞活我村经济,增加就业,完善农业和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
通过这次会议我深感到自己作为一名农村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所肩负的责任:我应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报家乡,回报社会。
最终,我在村委会完成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这些天下来,我收获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许多都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和表达。
而通过这次实践活动,让我感受最深的除了我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外,就是农村在这几年里的飞速发展,农村经济的欣欣向荣,农民生活的巨大改变。
尤其是在党和国家关注三农问题并着手解决三农问题之后,农村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税费改革到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制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战略,无一不是关于农民民生的重大事情,这也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重视,也更加说明了在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里,农业兴,则百业兴,则国家兴。
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能够在农村中参加社会实践,深入到农村基层,这对我以后的人生道路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通过这次活动,我既开拓了眼界,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而且还丰富了许多工作和生活上的经验,自己的认识和理论水平也明显有了较大提高,也让我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充满了信心,我会用饱满的热情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大学新学期的生活和学习。
如何看待当代大学生就业难,怎样才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且与所学专业对口
1.大学生就业难深层原因分析 (1)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为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家庭与学生个人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为了就业困难。
家庭对子女教诲出格是接受高等教诲的投资日渐增大,对子女就业的期望自然伴随教诲投资的增长而提高,这是一种客观反映。
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诲已经从精英教诲进入了公共化教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末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
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时机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
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为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2)信息市场的不完善导致就业信息的不对称。
毕业生求职和佣人单位招聘是一个相互作用过程。
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经由过程各种路子获得佣人单位的信息,同时佣人单位也要充分了解求职人的信息,二者是双向选择的过程。
一方面,求职人员需要了解佣人单位所需人才、薪资待遇、具体工作等实际情况;另外一方面,佣人单位则需要了解求职人员的真实信息,包孕其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以及将来的发展方向等。
因为今朝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就业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缺陷,就业信息往往满足不了劳资两边的要求,这就会导致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一是大学毕业生进入了不舒服合自己的企业,接受培训后没多久就跳槽,或者是根本适应不了该企业的工作环境而被淘汰,从而促使企业招生危害加大而很少敢招收一无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二是一些毕业生缺乏对企业的了解,进入后发明“事与愿违”,但某些企业会依靠占有档案非法索要高额违约金,很多毕业生宁愿失业也不签这种单位。
(3)结构性矛盾,供求错位。
我国的大学生培养机制离开社会形态实际需要:社会形态需要的人才大学不供应,非常欠缺,而社会形态不需要的人才大学又冒死培养,导致过剩,因此,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难题实际上是一个结构性过剩问题。
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地步,许多高校仍在远离市场实际需求,根据自己的经验而非实际调查平空捏造,相干教材也过于过时的,在这种状况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怎么可能为社会形态所接受?高校讲授质量的下降和无所不在的轻浮急躁氛围,又加剧了结构性矛盾。
此刻,许多高校对讲授的忽略程度令人难以置信。
这些高校纷纷劳民伤财,制作豪华校园,而对讲授与科研的投入则非常吝啬,这种主次颠倒的做法在眼下极其普遍,许多高校以近乎暴发户的心态扩张,而对高校最核心的讲授工作置之不理,培养出来的学生越来越远离社会形态的需要。
实际上,很多大学生参加工作后,佣人单位常常只得对其举行二次培养,这没有疑问将加大佣人单位的成本,令其头痛不已,渐渐失去对大学毕业生的兴趣,许多佣人单位招生要求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也是基于这一苦衷。
(4)就业市场不规范是瓶颈。
今朝,我国就业市场还存在着一些不公平与不规范的征象,就业市场发育不良对大学生的就业造成多方面的损害。
在我国的就业市场上,一方面是单方面的人才观、佣人观造成为了学历崇拜与学历歧视并存,直接降低了大学毕业生与就业时机的有效匹配,也造成为了人的劳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扭曲了正常的人的劳力本钱投资行为。
另外一方面则是各种非正常征象的影响,粉碎了就业市场的公平性,人际关系客观上在我国现阶段的就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业时机的不公平不仅体此刻大学生之间,也体此刻大学生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
正是因为有关部门未能有效地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导致了本来应当最具就业竞争力的大学毕业生反而成为了特殊的就业弱势群体,这是就业市场异化的直接结果。
3.扭转大学生就业形势的理性思虑 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结构性问题,处理完成大学生就业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当局宏观调控下大学生、市场、高校三者的协调与合作。
(1)当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宏观调控,给大学毕业生创造一个比较平等的竞争择业环境。
①当局应做好长远规划,协调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和区域差距,这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问题。
②短时间内当局处理完成大学生就业困境的燃眉之急应该是经由过程法律、政策等手段消除那些故障大学生就业的制度、政策壁垒,尤其是关于户口和流动问题,这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大学生涌向大城市就业难的现状,但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大量学生纷纷积压在大城市求职的状况。
③适当把资源向中小城镇倾侧,由大变小城市和地区在政治资源上的差异,更好地引导大学生向不发财地区、小城镇等地区移动,如许不仅能为小城镇带来人的劳力资源,也能相应缓解大中城市的压力,促进社会形态发展的良性轮回。
④维护公平竞争才是根本。
当局部门应当尽快创造与维护就业市场的一体化与公平的就业环境,改变在大学生等特定群体就业方面所采取的相互分割、头痛医头的政策取向,将注意力、财力、行政强力压制力等转移到努力创造与维护公平的就业市场竞争环境上来。
为此,一要禁止就业歧视与摒弃学历崇拜,代之以公平就业与能力优先;二要规范劳动就业市场,强化对劳动者就业的监管,消除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⑤建立和完善社会形态保障体系。
多数人总是诘问诘责大学生择业不够理性,期望值较高,却很少有人深层次地分析高期望值违后的原因。
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安全感,常有回头忧患,担心失业、害病以及其他状况后生活没有保障。
因为我国的社会形态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成熟,出格是城乡二元结构和东西地区发展不平衡使社会形态保障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
故大学生在择业时心有余悸,只得考虑社会形态保障这个很实际的问题,从而争相到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和单位就业。
要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和农村担任或不担任业,改变今朝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建立和完善社会形态保障体系 势在必行,出格要在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的政策。
如果真的做到这一点,“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农村去”的口号就不会只是一句空话,而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⑥当局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协调学校与市场之间的信息沟通,除了制定所谓的就业率指标外,更应该注重宏观上的规划和指导,合理引导高校的招生范围以及市场经济结构。
(2)大学生:转变传统就业观念,走向市场。
理念是核心价值观,正确的理念带来正确的行动,正确的行动才会有正确的结果。
树立正确就业理念是大学生走大好人生的熬头步。
到哪就业,干啥子工作都应辩证地、发展地、周全地看待。
小企业有重要岗位,偏远地区有最合适发展机遇,最艰辛的地方,最能磨练人的心志,祖国需要的地方也是青年人成长最快的地方。
①机不可失,早作决断。
当前,很多毕业生还在左顾右盼、夷由不稳定,有的学外行中有几个选择但迟迟不签约,总希望古迹在明天出现。
岂不知,佣人岑岭稍纵即逝,在毕业生供给充足、社会形态需求呈现买方市场的态势下,好的佣人单位不可能在一个需求周期内两次或多次到统一个学校去,更不可能苦苦等待你迟来的回复。
以是,建议今朝有就业意向的同窗尽快签约。
当然,实在不理想的也不要强人所难。
②周全撒网,重点捕鱼。
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是最重要的。
一方面,要尽快与学校就业部门联系,取得主渠道的帮助和支持;另外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地缘、血缘、学缘”关系,发动老乡、亲友、同窗、校友找信息。
在有目标的情况下,要重点“捕鱼”,在没有目标的条件下,可以有选择地周全“撒网”,甚至“有枣没枣打一竿”。
教师是好职业吗
这个嘛,我个人没有好与不好的区分.看你热爱教师这一行业不,而且还要有担育一代的艰巨的神圣使命和责任的心理准备.如果但从薪水待遇来讲,教授级别的当然待遇好,还有就是教美术方面的老师薪水也很高,但要老师本身的底子厚才行.还有现在教动画的,自己开小灶也可以说是很赚的.
当前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的选题缘由怎么写
这 个 不是挺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