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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八字口号

时间:2015-10-08 07:51

明朝锦衣卫

锦衣卫的绣春刀是标准配置。

锦衣卫的高级人员有三种服饰:蟒服、飞鱼服、斗牛服。

蟒服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

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

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说:“蟒衣如像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

”《元典章》卷五十八记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不花帖木耳奏:'街市卖的缎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龙,只少一个爪子。

四个爪子的卖著(者)有奏(着)呵'。

”说明四爪大龙缎袍(即蟒袍)在元初就已经在街市出卖。

《明史·舆服志》记内使官服,说永乐以后(公元1403年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

……次则飞鱼……。

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正向,尤贵。

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据《碎金》称作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马也。

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

第(但)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黄之别耳。

”这段记载可知,蟒衣有单蟒,即绣两条行蟒纹于衣襟左右。

有坐蟒,即除左右襟两条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纹,这是尊贵的式样。

至于曳撒是一种袍裙式服装,于前胸后背饰蟒纹外,另在袍裙当膝处饰横条式云蟒纹装饰,称为膝襕。

飞鱼服飞鱼,据《山海经》载:“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

”具有神话色彩。

《林邑国记》说:“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

”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飞鱼服是次于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

至正德间,如武弁自参(将)游(击)以下,都得飞鱼服。

嘉靖、隆庆间,这种服饰也颂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

官员要有一定品级才允许穿着飞鱼服。

《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

帝怒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

张瓒对曰:‘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非蟒也’”。

飞鱼类蟒,亦有二角。

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

飞鱼纹《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或曰龙鱼似狸一角,狸作鲤)。

”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斗牛服明朝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

清纳兰性德 《渌水亭杂识》卷二:“ 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讲官破格有赐斗牛服者。

”参见《明史·舆服志三》。

斗牛服与蟒服、飞鱼服,因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

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斗牛服是次于蟒服、飞鱼服的一种隆重服饰。

斗牛原是天上星宿,《晋书·张华传》说,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

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

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

后张华被杀,剑忽不见。

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

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

明代斗牛服为牛角龙形。

《天水冰山录》记载着从严嵩家抄没的财产名录,其中有五爪云龙过肩妆花段(缎),各种颜色质料的蟒龙纹衣料。

如蟒龙补、过肩蟒龙。

蟒、蟒补、过肩蟒、过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补、斗牛过肩、斗牛过肩补;飞鱼、飞鱼补、飞鱼过肩、飞鱼通袖等各式衣、圆领、袍、袄、女衣、女袍、女袄、女披风等成衣和织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结构裁片排料而织制的服装匹料。

明代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苇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门外板仓村明墓、广州郊区明墓均有实物发现。

明朝锦衣卫主要官职有哪些

锦衣卫,皇帝的侍构。

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

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督察全国官吏和民众。

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

1.巡查缉捕 巡查缉捕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案件。

成化元年,增铸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

北镇抚司拥有自己的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

2.庭杖惩戒 廷杖就是把触怒皇帝的大臣拖出午门杖打。

负责行刑的就是锦衣卫校尉,监刑的是司礼监太监。

受杖官员被扒掉官服,用草绳捆绑,趴在地上,受杖80棍,行刑校尉每5棍一换,共用16人。

行刑校尉以司礼监太监的表情动作为下杖轻重的依据:若太监两脚成外八字张开,受刑之人尚能留下一条性命;若太监两脚尖靠拢,受刑之人就要毙命杖下。

有明一代共行廷杖500余次,杖毙的大臣达50多人。

3.侍卫仪仗 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由将军、校尉和力士组成。

将军初名天武,永乐时改称大汉将军,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

校尉、力士拣选民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平日里没有朝会活动时,各卫亲军分别值守皇城四门,唯独锦衣卫将军在午门外昼夜守卫,总共100人。

午门是宫城的正门,可见锦衣卫地位之高。

形容锦衣卫的诗词

锦衣血屠九千万,只因此命奉皇天。

皇城之上狼烟狂舞 长城之外谁在擂鼓 将军一笑败将全俘 我在东厂醉看你舞

明朝锦衣卫如何选拔?

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

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明代设锦衣卫,乃是著名的酷政。

其实,明代有许多朝廷官僚以外的、直属皇帝的专设监察、刑狱系统,包括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狱等,这类系统,自己有军队、有监狱,又直接向皇帝负责,基本上贯彻于整个明皇朝的始终。

《明史·刑法志》把它们与廷杖(皇帝在朝廷打臣僚板子的肉刑)加在一起,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

一语道破了贯穿明皇朝的特别专制的酷政性质。

明之锦衣卫,《明史·刑法志》明确说,近于汉武帝时之诏狱。

所谓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

汉武帝与匈奴作战多年,将国家拖入了战时体制,多用法家酷吏,严刑峻法,《史记·酷吏列传》等篇说,汉武帝晚年,诏狱多达二十六所,关押有郡守、九卿一级高官前后达百余人,牵连对象至十余万人。

不过,在汉代,这类酷政依然只是汉武帝晚年阶段较短时期的现象。

了解了诏狱的性质,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设置锦衣卫也就容易明白了。

《明史·职官五》说:“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

”明太祖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了若干由头,连杀带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灭了个干干净净。

这类案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就有可能旷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

所以就把这些案子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

这样来看锦衣卫,性质就十分清楚明白了。

“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说明其特务机构性质。

汉武帝时的诏狱,仍是由朝官办案,只是严刑峻法的政策失误;明太祖的锦衣卫,则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

《明史·刑法志》说:“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

”足见其酷烈程度。

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术不正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

自然

锦衣卫,东厂、西厂;谁的权力大

他们各方的老大怎么称呼

东厂啊。

东厂有监督锦衣卫的职责锦衣卫。

  按照时间顺序,先谈谈由建立的锦衣卫。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

到洪武十五年,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

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

这些人虽名位“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

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

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

其实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其中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

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大家对这个名词一定很熟悉)。

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

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

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

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

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

在那里,和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

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

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

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

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东厂   东厂的发明者是。

在发动“”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朱棣的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一方面,未死的流言不是出现,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

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

在朱棣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如著名的郑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还是觉得宦官比较可靠,而且他们身处皇宫,联系起来也比较方便。

  就这样,在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北部),因此被命名为东厂。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的第二号人物。

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也称档头,番役就是我们俗称的番子。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

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相比锦衣卫必须采用奏章的形式进行汇报,要方便的多。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则是后来居上。

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

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

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宦官干政之端.西厂即明朝官署名.即西缉事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于东厂之外增设西 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

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正德元年(1506)复置,刘瑾被诛后,即废去.他们谁的权利最大?这就是皇帝的手腕,相互之间的牵制.要是把三个机构分开来说.东厂最大,其次是西厂和锦衣卫.然而皇帝怕一家独大,不方便管理,则把西厂和锦衣卫合并起来,这样这二厂的权利则超过了东厂.他们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区别只是权利的大小,机构成立的先后.就这样吧,希望能帮到你

锦衣卫和东厂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两个都是明朝的重要特务机构

我一个一个的介绍一一、锦衣卫 按照时间顺序谈谈由朱元璋建立衣卫。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

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

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

这些人虽名位“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

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

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

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

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大家对这个名词一定很熟悉)。

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

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

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强烈欲望。

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

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适逢一个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

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臭名昭著的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

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

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

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

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

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

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

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

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尽管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

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压制起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就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明朝虽有200多年历史,但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上却无所进展甚至还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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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十二卫都是哪些

皇帝亲军共26卫(不隶属都督府): 锦衣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卫、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以上12卫,洪武时设置)。

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以上10卫,永乐时设置)。

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宣德八年设置)。

锦衣卫:掌侍卫、仪仗、缉捕、刑狱。

旗手卫:掌旗鼓、守卫。

府军前卫:统领幼军(补充兵)。

金吾、羽林等十九卫,掌守卫巡警。

腾骧等四卫,掌随驾护卫。

明代的军制,继承发展了唐、宋、元三朝的兵制特点,建立了卫所制。

明代的军籍是世袭的,卫所兵有定籍,兵农合一,屯守兼备,不但保证了兵源,也满足了军队的供给。

明代的卫所极其庞大复杂,分为直属皇帝的亲军京卫和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卫所。

其中又有屯垦卫,驻守卫、戍军卫和护卫。

全国的卫军人数多达二百余万,在明中后期都超过了二百六十万。

亲军上直二十六卫,分别是: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旗手卫(以上旧为上十二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燕山前卫、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武功中卫、武功左卫、武功右卫(此三卫为军匠,隶属工部管辖)、永清左卫、永清右卫,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既有在京的也有在外各省的,其中左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左卫、镇南卫、骁骑右卫、龙虎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六卫。

在外下辖浙江十六卫、三十八个千户所;辽东二十五卫、十八个千户所;山东十九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右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右卫、虎贲右卫、武德卫三卫。

在外下辖直隶一卫,陕西二十八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陕西十二卫、三个千户所。

四川十一卫、十个千户所,二个仪卫司、一个群牧所。

广西十卫、二十三个千户所、一个仪卫司。

云南二十卫、二十个千户所。

贵州十七卫、十二个千户所。

中军都督府在京下辖四卫,在外下辖直隶二十六卫、十六个千户所中都(凤阳)七卫、一个千户所。

河南十二卫、六个千户所、七个仪卫司、四个群牧所。

前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三卫。

在外下辖直隶一卫,湖广二十七卫、三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湖广七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

福建十六卫、二十个千户所。

江西四卫、十一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二个群牧所。

广东十五卫、五十一个千户所。

后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二十卫。

在外知直隶三十四卫、十二个千户所。

河北二十三卫、八个千户所。

山西九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山西行都司十三卫、三个千户所。

另外都司一奴儿干都司下辖三百八十四个卫所,实际皆为少数民族的土官卫,同样在云南、四川、贵州和甘肃也有为数众多的土官卫所,但并不属于明代的正规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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