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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形象口号展板

时间:2017-06-22 00:59

论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一真开展自查自纠,进提高服务意识各要针对日常管理、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好、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在执法过程中不按本系统、本部门的裁量标准执行,以及省、市执法检查时所提出的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自身设定有限制性违反国家规定的文件,要坚决予以废除,积极倡导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努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省、市政府法制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开展自学。

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要坚持学好法、用好法,不断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组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法制部门组织的全员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法制意识今年6月是全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转变理念,提高水平,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各单位要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对通知》(洛政法〔2013〕25号)要求,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向媒体投宣传稿件,印发宣传页等多种方式,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各单位还要将这次宣传教育活动留影、留声、留字,记录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要在以往行政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

要进一步改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必须提交本单位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五)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各单位要对6月份宣传月活动,2013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认真进行总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人员将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同时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在新闻媒体,政府法制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

发票内容开“广告费”与“广告物料制作”的区别

如果你是政府官员:市民是否文明过马路正构成一道风景,折射着城市的形象、市民的素质和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

大力宣传文明过马路是关系城市形象、关系投资环境的重要性,我们要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按一个现代都市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要求过马路,以维护城市形象。

2、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强化市民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注意安全、珍惜生命。

如在公共场所挂起“珍视生命、文明过马路”;“手拉手、一家亲,文明过马路”及“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让出安全,让出和谐”等宣传口号。

以学生集体签名横幅、展板、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路人进行宣传解答并发承诺书,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或测试,“小交警”演练,现场文明执法、绘画、摄影展等。

提倡文明过马路,抨击不文明现象,解说不文明带来的危害。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文明过马路”活动的广泛开展。

同时结合“城市精神”的宣传,使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深入人心,并逐渐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如果你是老百姓:文明过马路是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我们的生活周围,经常亲眼目睹交通事故的发生。

轻者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工作的影响、生活的不便、社会的不稳定,重者则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痛苦,留下终生遗憾,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为此文明过马路 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共创文明城市,减少交通事故,安全出行。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如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之一的机动车,快速走进千家万户,已经由昔日王谢堂前燕,走进寻常百姓家。

同时,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驾驶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使人、车、路、交通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在人、车、路、交通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要想缓解这四者之间的矛盾,最主要的是提高驾驶人的素质,那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向驾驶人普及交通安全法律常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已成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如人意。

由于宣传教育工作资金投入大,效果产出慢,因此一些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从社会上看,由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全体交通参与者,分布于社会各行各业,因此在开展工作时为了扩大宣传教育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这一点上,相关部门支持与否对宣传教育的效果有着直接的联系。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的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

即便是上级号召的宣传教育活动,往往也只停留在“三到位——开会到位、计划到位、总结到位”上。

而实际的宣传工作操作仍落在交警身上,依然陷入“单打一”的状态,影响了效果。

或者是能参与交警组织的宣传活动,但一旦要涉及到资金、时间、人员保证,就打起了退堂鼓。

从交警内部看,个别部门领导在主观上存在着“重自身业务、轻法规宣传”的错误认识。

在这种认识的作用下,只看到短期内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在警力和时间利用上的冲突,而没有看到宣传教育是改变人们不良交通习惯的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工作。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宣传教育只是带过而已。

(二)交通参与者认识上存在误区。

有一些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有着错误的认识,认为走自己的路、开自己的车,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出问题。

再者,抱着“法不责众”的观念,对一些社会上常见的违章行为屡教不改。

在这种心态下他们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不学习、不遵守、不运用。

存在这种认识的人以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农民居多。

另有一部分交通参与者对法规所要求的内容比较了解,但思想上重视不够,不能自觉遵守。

这类人行车走路时缺乏谦让精神,只顾及自己的方便而忽视了对他人的影响,以至社会上出现“法规我知道、违章我照样”的怪异现象。

存在这样的认识的人以机动车驾驶员居多。

这一情况在对市民的调查中,从“法规知晓率”高于“交通遵章率”上可以体现。

(三)宣传工作缺乏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队伍。

在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者是从其他工作岗位上抽调过来的,或是兼职担任宣传员的角色,没有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因此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

在开展工作时,往往是边工作边摸索,影响了效果的正常发挥。

此外,人员不足也是一个限制了宣传范围、效果的重要因素。

宣传教育是一项信息传递工作,无论是通过媒体还是直接走上街头、走进公司、学校,都需要一批宣传员进行策划、组织、实施。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缺乏,使得宣传教育很难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1、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有的地方没有把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管理,仍然认为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是交警单个部门的事,因此存在交警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有的地方虽然纳入全局考虑,但在人员上、经费上仍然给公安交通宣传工作设置了很大的瓶颈,因此,公安交通宣传管理工作仍然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2、宣传资金不足。

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资金不足,很多开展正常工作的硬件建设都需要达到上级标准,因此,在本来经费就不足的情况下,只能把资金投入到硬件建设上,以维持正常工作。

而公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投资大、见效慢,各级交警部门没有更多的经费投入到宣传教育上来,导致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长久开展。

3、宣传对象素质参差不齐。

交通安全宣传的对象,从年龄层次上划分,应分为老年、中年、青年、少年和儿童这五个年龄段的群体;从职业人群划分,应分为机关干部、个体经营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该说,这些宣传对象有的个人综合素质好,有的个人综合素质差,有的接受能力好,有的接受能力差。

有的应该采取这种宣传教育形式,有的应该采取那种宣传教育形式,有的对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接受,有的对宣传教育工作不以为然。

三、如何提高宣传效果(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形式多样性、经常性。

交管部门领导要将宣教工作作为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亲自抓、靠上抓、负总责,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强化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是保证宣教效果的根本。

除用常采取的基本方法外,还应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1、要和日常工作结合。

利用走访这种机会,不要单纯的走访,要边走访边宣传,认识到这是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的好机会。

充分利用路面执勤优势,路面执勤交警常年累月奋战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与交通参与者关系最密切,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体会最深。

执勤民警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纠正违法,处理违法的全过程,要及时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了解到的辖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采取面对面解说的形式,及时把这些信息传递到群众心中,突出宣传教育中的人性化、亲情化,使交通安全宣传真正深入人心。

2、要充分发挥好载体宣传。

重视利用路牌、霓虹灯、公共交通类、灯箱等宣传体,采取在客运场所利用大屏幕播放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方式,可以时刻提醒出行群众和驾驶人不乘超员车、不开超速车;在城区内人流最多的路口设立LED大屏幕宣传,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定期启动宣传“大篷车”,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形象性、趣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宣传教育的直观性;进入校园,推广小交警韵律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当一天协勤员”活动等方式,激发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的浓厚兴趣;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学校的小黑板、橱窗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阵地,由民警和安全宣传员书写漫画、口号和安全行车知识。

3、重点加强整体设计谋划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现在我国宣传文明交通类的广告屈指可数,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公益广告的宣传效果,认识到文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认识到它能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形成更加深刻的影响,各相关部门要开展交通安全类公益广告的设计及发布工作。

一是结合主题设计多种版式。

进行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各类媒体媒介结合各自特点,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精心制作刊播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作品,多层次、全方位覆盖,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激发对真善美的渴望和追求,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在重点街道、医院、学校、餐馆和银行等公共场所开辟宣传阵地,利用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设置公益广告,长期集中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三是利用各种阵地进行宣传。

集中印制公益广告招贴画进行张贴,利用工地围挡、户外广告载体发布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潜在意识和隐形作用的特性决定了它的功效、目的不可能在短期内很快完成,而是需要一个认识、积累、再认识的过程。

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水平的整体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要求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普及性的任务常抓不懈。

(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适时、合景、宜人、忌老套生硬。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时随地都能在道路上、建筑物的墙上、各种媒体上见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它们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起到了一定的教育和警醒作用,一条好的标语往往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适时、合景、宜人、忌老套生硬。

1、要在国家法定假日和各种传统节日时制作不同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这些日子是人流、车流的高峰期,各种违法现象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大幅度上升,这时的交通宣传标语一方面烘托了节日气氛,更能吸引交通参与者的注意,取得更好的效果。

如在“中秋”、“十一”、“五一”“清明”前夕,打出“中秋月圆人团圆,行车走路讲安全”、“黄金周里潇洒渡假,亲人盼您平安回家”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能使交通参与者在感到温馨的同时,深深体会到交警部门人文主义的关怀,从而在思想上提高了对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视。

2、要在不同的道路环境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设置相应交通宣传标语。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对症下药”的效果,如“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害家人”这类提醒驾驶人不要酒后开车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设置在各酒店、娱乐城旁边,而“超速抢行危害大,超载超高更危险”则应该设置在路况平直,车辆较少,较容易出现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高速公路路旁。

如有的地方将“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害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在学校旁边,却将“超速抢行危害大,超载超高更危险”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在市内较拥堵,车速较慢的路段,这样就难以引起读者的共鸣,难以起到宣传效果。

3、要根据交通参与者的人群年龄层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置宣传标语。

对于设置在小学周围的交通安全标语,主要的宣传对象是年龄不大,理解能力有限的小学生。

因此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应以童谣的形式出现,才能让小学生们在琅琅上口的同时,记住交通安全应注意的内容。

如交警部门在校园周围张贴“小朋友,手拉手,沿人行道慢慢走”“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要记清”等童谣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就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对小朋友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因此,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时更应注重语言通俗易懂,避免冷僻字的出现,也可宣传言语上适当应用乡音,使群众感到更有亲切感、更有人情味。

4、要更多的使用体贴、新颖、容易接受的宣传标语。

虽然随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日益成熟,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也日益多元化,但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乱停车”等公式化、硬梆梆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作为主要的宣传口号来使用,虽然起到了一些警醒的作用,但这种“执法者”命令式的口气却容易引起驾驶人的反感,难以打动驾驶人,起不到教育作用。

用体贴的语气,在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中,加入人文的关怀,这种温馨型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相对一般交通安全宣传语而言,更能得到人们的信赖和认同。

如“我最讨厌无证驾驶,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酒后驾驶请留意拨打120”等诙谐型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使大家在付之一笑的同时,深刻体会到了交通安全的寓意,也使人感到十分亲切。

(三)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教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

可以将人群分成四种群体: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农村群众、驾驶人四大类。

1、在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交警部门要积极建立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形成完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交通安全意识较低的现状。

通过大量宣传讲座、互动游戏、模拟情景课堂等,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2、农村群众。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迅速,道路建设突飞猛进,机动车和驾驶人大量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如何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将成为当前交巡警部门的重要问题。

结合当前农忙季节,充分利用村内广播讲解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推进和深化执法为民,改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加强和巩固了警民关系。

3、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的经济能力、文化素质相对农村较高,参与交通的机会更加频繁。

交巡警部门要联合电台、广播台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

4、机动车驾驶人。

加强驾驶人思想认识。

申领驾驶证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抓好驾驶人培训输出的源头管理,才能最大限度提高驾驶人的素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求演讲稿一篇 跟检察事业、十八大相关的 主题是东风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大家好!我叫 人民检察院,很高兴今天站在这演讲比赛讲台上

人民检察院就是这样一个追求卓越的战斗集体。

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目标,那就是建设精品检察院,让江陵检察工作冲出荆州、走向湖北、迈向全国。

我们的事业日新月异,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院已连续三年蝉联全省全市先进检察院。

作为这个团队中的一员,我能有幸和同事们战斗在一起,共同履行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誓死扞卫社会公平正义,而感到无上光荣和自豪。

在我们这支团队中,有着很多的精彩和感动。

许多事例来自我们优秀的女检察官。

你随时可见到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处处可以见证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伟大。

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来临了。

去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准备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需要从全省检察机关遴选8名讲解员,经过几轮激烈面试,我过关斩将,终于成为其中一员。

在我还没来得及体会暂时竞争胜利带来的喜悦时,巨大的工作压力冲击我的心理防线。

只有10天时间就要正式开讲,接受省委主要领导和敬大力检察长检阅。

整个巡展共分三个展区,156块展板,我负责其中的95块,是主要讲解员。

95块展板,内容近万字,必须横流倒背,任务十分繁重。

接受任务时,我以为还有十天准备期限,没想到才第三天,就接到通知,说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铁民和省人大代表要临时检查。

离领导到来的时间已不足20小时,而我手中还有一半的资料没有熟悉,更不用说背诵。

站在宽阔的展厅内,我感受到展牌的陌生,展板的漫长。

那简直不是一块块的木板,而是一座座的大山,心中背负着难以承受的压力。

看着面前一堆堆展板,我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但,这是工作,是我的责任。

我可以倒下,绝不可以给自己的青春抹黑,更不能给我心爱的娘家——江陵检察院丢脸。

一咬牙,我豁出去了,在连续背诵并站立训练身姿16个小时之后,我终于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

缺少锻炼的我,毕竟经不住单一强化的训练,长达数天的站立训练,给我腰部造成明显损伤,站立困难,疼痛难忍。

我被迫接受医生检查,医生拿着我的腰椎ct光片,严肃地说:“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3毫米,如果到6毫米就要做手术了,小小年纪不要干太多的体力活,好好休息”。

回到省院后,我将医生的话抛到脑后,马上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艰苦训练,我们的讲解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7月,顺利完成了向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等主要领导的汇报演出,并受到鸿忠书记高度评价。

随后,我们奉命奔赴全省15个地、市、州巡回讲解600多场,受众达10多万人次。

每一块展板,展示的案例都是我的战友——共和国检察官在反腐一线的丰硕成果,是他们斗智斗勇的光荣结晶。

我清楚明白,对听众来说,自己讲解的可能只是一些案例,但我——向他们传达的却是公平和良知,倡导的是法治和清廉。

意义同样重大

正是我的现实表现,省检察院领导决定给我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使我倍受鼓舞。

就是这一份份简单的工作,让我收获了荣誉,更让我明白了做人和做事的道理。

平凡之中有伟大,简单之中有深沉。

工作不分彼此,事业不分先后;假如你选择了参与,并真诚的付出了投入和追求,成功一定会向你招手。

朋友们,县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实施沿江大开发,建设滨江工业城”战略目标。

春节伊始,省委又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倡导发起“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县委为我们指明了奋斗方向,省委为我们吹响了战斗号角,作为新时代的女性,我们要紧紧依靠县委坚强领导,牢记省委指示,转变作风,争先创优,作为年轻的女检察官,我一直渴望释放青春能量,点燃青**想。

亲爱的朋友们,凭着岁月赐与我们的年轻臂膀和满腔热情,让我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我们所追求的事业中吧,与时俱进,乘此东风,谱写新篇章。

让我们的女性之花,开的更美、更艳!让祖国的半边天,更亮、更蓝

如何组织和指导社会力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即局结好六五普法经验,制定合理、务实七五”普法规是开局之年的重中之重。

作为统计部门,与行业统计工作相比,普法工作则更多的需要统计法规部门的统筹设想和部署,横向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多方力量的积极参与。

所以,在统计工作的手臂已经伸到基层站点的优势下,政府统计部门利用多方面组织和指导社会力量尤其是基层力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法制宣传阵地的信息化建设,将是今后统计普法工作的主要方向。

那么,如何更好的组织和指导社会力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过深入基层调查单位和统计站点进行座谈交流,并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相关工作: 一、统计部门统一规划部署 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有对应的关系部门,统计部门作为统计法律法规的主要落实单位,对于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有着不可推脱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然而,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尤其是像统计部门这样的业务性较强的单位,不管是普法工作还是执法工作,与有些部门相比影响力较弱,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重视程度不高。

由此,统计部门必须针对普法制定严格缜密的宣传工作规划和方案,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有个完整的统一规划和具体安排部署,才能够更好的开展统计普法工作。

二、发挥部门联动积极作用 普法既是一项长期且任重道远的工作,又是仅靠单一部门尽显势单力薄的任务,尤其是统计法律法规,由于专业性较强,不了解统计工作的人们会感觉统计部门所做工作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像有些部门那样与他们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

所以,在统计普法工作中,积极联合其他相关工作部门,尤其是充分借助法制主管部门的普法平台,让统计普法工作有效发挥部门联动的重要作用,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城乡居民,能够深入的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将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模式。

三、利用基层站点广泛宣传 目前,统计部门的工作已经延伸到了社区和村委会,全区461个行政村和160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村级统计站和社区统计室,与以前相比,有了这些基层站点,统计普法工作与以前相比,在全区每个村和社区都有了落脚点,宣传面更大宣传点也更多了,对于实现“大普法”格局十分有利。

“大普法”主要是指有效发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的格局。

当前,伴随着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可拓展的空间和舞台越来越大,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注重普法宣传方式 说起普法宣传的方式,虽然我们为了达到最大范围的统计法律法规知晓率,已经充分利用我们日常对调查对象开展的培训、专项调查、统计执法和督导、下基层调研等工作进行了宣传,还充分利用每十年开展四次的大普查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既悬挂横幅、路旗,张贴宣传画,又摆放宣传展板、下发宣传材料,既利用电视、报刊,又利用网络,既组织宣传月活动,又确定重点宣传日宣传。

这些多方式的宣传既是我们统计人对外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平台,又是让广大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认识统计工作的最好的方式。

但是,虽然我们这些年来已经付出了很多,宣传的力度已经很大,但统计法的知晓率还不是那么高,仍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所以,多年来的统计工作让我们亲眼见证了统计事业的发展历程,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在社会上,统计数据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调查对象在发挥社会力量的前提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官方微信、微博、网络、电视宣传,还要在整合社会资源上下功夫,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面,尤其是在开展大型普查期间,让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有更好的认知,这是我们最大的目的。

五、抓住创新点拓宽普法渠道 从“六五”普法阶段的工作情况看,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成效十分显著,在统计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不管是通过每10年搞四个“普查”和每年“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以及“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日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都是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节点,“六五”普法期间专门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与统计法同行演讲比赛”和五年一次的全国性的“统计普法知识有奖答题”等活动也是普法工作的创新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政府部门在舆论上独占鳌头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微博也成为社会大众传播信息、了解信息、评论信息的重要阵地。

人人都可以发表言论,人人都能成为舆论的焦点,任何言论都有可能成为大众批评的对象。

所以,今后应在现有宣传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的网络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开拓更宽更广的符合时代发展的渠道。

还可以将“9.20”统计开放日做大做强,将其打造成“3.15”消费者权益日、“11.9”国际消防日这种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力的社会宣传品牌。

将目前各地区自选统计开放日形式和内容逐渐统一,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并从统计系统内部逐渐向全社会各领域延伸拓展,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

总之,2016年进入到“七五”普法阶段,统计普法工作要想实现新的突破,必须要加快法治统计的步伐,让部门的职能作用能够通过法制宣传的广泛开展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统计部门也更应该认识到,加强专业法的社会宣传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必要基础。

同时必须要积极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在整合社会资源上下功夫,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面,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才能够真正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目标,整体推进统计普法工作的新格局。

开展3.19城市管理服务总结怎么写

月19日是全国城市管理服务主题日,万州区按照市市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在3月19日前后扎实开展了“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日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成果集中展示。

制作36块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园林绿化等方面广场展板,集中展示近年来万州容貌秩序、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成果、城市管理新设备新技术、数字化城市管理成效。

利用和平广场LED大屏幕连续展播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在三峡都市报、万州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万州城市管理成果。

二是开展便民咨询服务。

3月19日当天在和平广场开展城市管理便民咨询服务活动,11个街道也分别在辖区市民集中地设立了宣传活动分场,现场解决市民反映的城市管理资询问题86件,接受市民的投诉和建议共1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现场为市民讲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市民城管通APP软件等操作和作用。

三是开展园林互动体验。

邀请市民代表、机关干部到太白岩山顶公园开展园林绿化管护互动体验活动,在园林工人的指导下,通过打坑、放苗、培土、浇水等程序,栽种帚桃、碧桃和菊花桃共98株,为城市绿化添彩增绿。

四是开展执法互动体验。

邀请15名“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热心市民、社会服务志愿者,在高笋塘商圈的太白路开展“城管执法一日体验”活动,协助城管执法队伍对该道路的违规占道经营、乱设灯箱广告等进行了规范执法,全面了解城管执法的规范程序,体验了城管执法的艰辛和困难,进一步创造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

五是开展环卫互动体验。

以生活垃圾的旅行为主线,通过三峡都市报和三峡传媒网,广泛征集20名市民群众、网民代表,参观、体验生活垃圾从王家坡社区清扫,到万泉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压缩中转,最后到长岭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全面了解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新设备、新技术,着力展示市政管理的新能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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