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如何在“平安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
“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是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全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给检察机关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大意义 “平安建设”是党中央针对社会发展现状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全体检察干警必须领会“平安建设”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检察工作在新形势下的责任感,要自觉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发挥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全力投入到“平安建设”中来,依法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增强反贪、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为“平安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以及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侵犯人权的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防范和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讲究办案的策略和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绝不能因办案引发群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问题发生。
二要认真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上访案件,重点抓好涉检上访案件处理,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逐级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排查,做到一访一清,一案一结;要建立预防控制机制、信息传输机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构筑超前控制防线;要建立公开听证和答询工作制度,对无理取闹、缠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实行公开审查、阳光执法,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的力量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三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有机统一起来,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大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和纠正刑事、民事诉讼当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查,以罚代刑,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违法犯罪问题,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诉讼监督和查办犯罪相结合,真正做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四、创建法制环境,加大服务力度 创建优良的法制环境,必须克服单纯办案和就案办案的做法,要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积极主动为案发单位提供法律帮助,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堵塞漏洞、遏制职务犯罪势头,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应该落实好以上五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平安建设”作出更大地贡献。
如何发挥检察院侦查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摘要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不断发现和准确把握基层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在纠错与立制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关键词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采取有效形式,拓展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强化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中诸要素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种要素自身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当前,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法律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相当一部分群众咨询、学习法律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淡薄。
群众在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从忍耐开始积蓄怨气,一旦点燃“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02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下人们普遍追求的社会理想、价值和目标,能否保障在全社会事项公平和正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离异的保障和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长远发展及和谐稳定。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还肩负着依法对诉讼活动和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的重任,因此,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坚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围绕当地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 1、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是新时期实现检察工作主题的要求。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主题,是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主题的内容。
当前,基层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监督工作不够规范,依法办案还没有形成自觉行动,导致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被忽视,得不到监督或得不到及时的监督。
规范执法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执法的保证,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途经,因此,实践新时期下的检察工作主题,我们必须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2、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是实现我市三保一促目标的客观需要。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复杂的治安、稳定形势,经济、社会面临严重的挑战。
如何实现我市保平安、保稳定、保先进、促和谐的三保一促工作目标,确保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客观上需要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监督。
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正确处理监督力度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问题,如在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要求主诉检察官正确把握犯罪嫌疑人自首和立功等影响量刑情节,严格把握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标准,严防出现对职务犯罪分子重罪轻罚的情况。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活动 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就是通过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提高自身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我市三保一促目标顺利实现。
基层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在于执法监督行为的规范化,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建设,涉及到队伍、制度、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步骤: 1、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查找,认真整改,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这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前提,也是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基层院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改活动要落实到各个部门,要求每个检察职责部门和每位检察干警都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或者薄弱环节,包括从曾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问题中查找,从错案、办案安全事故中查找,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查找;从自我批评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查找,切实把本部门、本人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找准,并认真加于整改。
如在公诉工作中,要求深入查找监督意识不强,忽视监督纠正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不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委托的律师的辩解、被害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意见的行为;证据意识不强,把握起诉与不起诉法定条件不严格的行为。
各部门及每位检察干警都要围绕整改中的重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对照检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落实工作责任。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首先,基层院各检察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
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基层院要求各检察职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该废除的立即废除,该修订的尽快修订,该完善的及时完善。
基层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重点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就减少执法随意性,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要求大道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是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办案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岗位,对破坏制度、违反纪律的坚决追究,维护制度严肃性。
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
加强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就是加强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等环节的相互制约,强化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职责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外部监督就是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考核,提高干警规范化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基层院要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规范化与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结合起来,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立足岗位、注重实效,通过培训使干警准确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职业纪律,在业务培训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使检察干警熟练掌握业务的同时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每一项培训考核内容都有组织实施办法配套实施,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进行,并在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再进行针对性教育培训,帮助其查找原因,提高规范化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各基层院党组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必要保障,要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明显成效。
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学习和教育贯穿始终,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法委的要求及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政法系统规范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深入扎实做好组织推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并把执法规范化活动与当前的机关效能年活动结合起来,把执法规范化的内容纳入机关效能年活动,而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也体现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作为执法规范化考核的内容之一,凡是不符合机关效能建设要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就一票否决。
当前,监督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尤其是承担大量法律监督职责的基层基层检察机关,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基层检察机关及其干警的每个执法监督行为都关系着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及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心,深入推动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赖永柱)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高检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发“指导意见”------重点履行七项工责 严禁从上聘请人员行使检察权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就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作出统一规范,要求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根据《意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规范、逐步统一职责任务。
要重点在以下工作职责内发挥应有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意见》指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既要总结和发扬实践的成功经验,又要汲取和借鉴以往的教训;既不能因噎废食,又不能一哄而上;既要在改革中发展,逐步实现统一规范,又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体对待,不搞一刀切。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加强基层检察工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要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边完善,切实做到积极探索、加强规范、不断推进。
《意见》强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必须坚持依法进行和强化职能的基本原则,做到在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配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能有章可循。
要正确处理履行职能与服务改革发展的关系,把履行职能作为服务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通过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基层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逐步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组织形式。
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基层检察机关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和基层当前的执法环境、群众认可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实事求是,逐步推进。
《意见》强调,要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室建设。
派出检察室的设置布局重点是人口较多、信访总量较大、治安问题突出、辐射功能强的地区,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
检察室由基层检察院派出,其名称可统一为“xx人民检察院派驻xx(驻在地名称)检察室”。
检察室的设立、更名和撤销,应报省级检察院审批。
要加强检察室队伍建设,严禁从社会上聘请人员行使检察权。
检察室不得自行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
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对象广泛性、内容复杂性、时间随机性、方式多样性和结果双向性等特点。
近年来,检察机关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强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尽管如此,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比,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比,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仍显不足,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亟待提高。
特别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值得我们深思。
一、强化职能,突出群众工作重点 切实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以执法为民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积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推进检调对接、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外来人员管护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社会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和巩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满意度。
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依法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部门要找准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创新思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围绕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重点推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执法办案释法说理、检察开放日等工作,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以机制创新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不断拓宽民意收集途径,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检察官联络室、检察联络员等作用,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扎实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结案释法、法制宣传,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
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举报电话建设,健全完善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强群众工作的实效性,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理顺信访案件分流、办理和答复机制,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答疑说理制度,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思想疏导等工作。
高度重视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
进一步健全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重视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群众工作的开放性。
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案件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
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改进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群众观念。
认真分析群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和剖析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的原因。
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列为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案例教学、以老带新、组织干警走访群众、安排新进检察人员和年轻干警到控申、民行等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岗位接受锻炼等方式,促进检察干警在与群众面对面的工作中不断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社会问题等能力。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尊重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
四、落实责任,严格群众工作考评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奖惩制度,实行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围绕这个标准,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要积极探索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将群众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在群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群众工作开展不力,以致酿成重大事件、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2]于若洁著:《尽职尽责 全力做好群众工作》,《中国监察》2011年第3期。
公检法司各是干什么的
简单点说检法司负责下列职责:1、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交通事案件的侦查等。
2、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等。
3、法院: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等。
4、司法局:负责监狱管理,律师、公证管理,司法宣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