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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局的口号

时间:2019-07-07 12:38

绿色食品口号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皮革奶”事件概述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

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

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

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

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

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

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

报道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就业形势

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和安全领域是停留在口号层面上,“安全第一”的口号不知道喊了多少年,但是实际上,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待遇却是排在一个企业的末尾,这与口号完全相背而行,与国外安全同行也不能划上等号,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威胁到自身的安全因素有清醒的认识以及对安全有迫切的需求,则安全技术人员势必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

据我所知,在香港、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安全技术人员的薪资是很高的,这与他们的文明发达程度所决定,其人们对安全的意识形态不仅仅停留在表面上,所以,安全工作人员的待遇自然是水涨船高。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人可以乐观地认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未来三、五年内,将达到不低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的水平,但是国家局没有明说。

虽然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为什么国家局不明说

因为如果现在国家局明确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待遇,那么将有很多现在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那样就违背了国家局的初衷--要让绝大多数为安全生产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安全员在三年内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

另外,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国家才可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局在等,通过考试的人也要耐心地等。

这位朋友,看明白了吗

我也在等,大家都在等,你呢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分析

关注食品安全 关爱生命健康 ---食品安全监管小议新闻事件背景回放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有关对食品安全的一些调侃:1、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 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 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 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 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 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 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 而三鹿事件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2、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 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3、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 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一干涉案人员最后被依法严惩,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

生产、销售 “蛋白粉”( 掺含三聚氰胺)的被告人高俊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透过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数万名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给中国上了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教育课。

事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乳制品行业等都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做出了各种承诺和表态。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

仅2011年以来多个地方再度曝出食品安全问题,河南瘦肉精事件闹得沸沸扬扬,10年间瘦肉精屡禁不绝;随后重庆“毒花椒”事件、广东中山墨汁粉条事件、湖北宜昌“毒生姜”事件、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江苏丹阳西瓜膨大剂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以及最近席卷全国的地沟油事件……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针对“你最担忧的安全问题是什么”,前一段时间新浪网调查结果显示,30.7%受调查者认为是食品安全,位居第一。

据记者走访发现,当前食品安全存在“四宗罪”,最令消费者感到担忧。

一宗罪:“药你命”。

蔬菜、水果残留农药超标,部分食品中非法使用、滥用添加剂,危害消费者健康。

二宗罪:“黑心肠”。

每年有大量食品从“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流向市场,环境脏乱差,生产不规范,质量不达标。

三宗罪:“假面具”。

部分食品生产、销售者“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变着花样对食品弄虚作假,令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

四宗罪:“玩概念”。

各种贴着高科技标签的转基因食品、纳米技术食品、有机食品等大行其道,其中不乏模糊标注、不规范产品,往往使普通消费者不明就里花钱,稀里糊涂消费。

谈及如何根治“四宗罪”,受访消费者有“三盼”:一盼杜绝“软监管”。

二盼食品行业重建诚信体系。

三盼自身提高监督和维权意识。

(以上信息来源自2011年9月9日现代快报) 就食品安全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

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

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

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

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

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难以想象,已到了“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的地步。

(二)产生原因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来源新华社2011年5月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去年9月以来,最高检共对76件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渎职犯罪者39人(来源自2011年5月23日法制晚报)。

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有毒食品的“生命力”并没有明显衰退的迹象,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有毒食品层出不穷,完全无视从中央到地方的三令五申,成为“打不死的小强”,这其中既有制度缺失、执法不严、官员政绩等因素,更有道德因素。

经过分析比较,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生产经营者良莠难分,特别是原来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放任企业胡作非为,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

加上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现在我们是“拔鸡毛给猴子看”,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2、多头监管,执行不力。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

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因此,“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

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分分合合的历史表明,国家建立独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思路似乎并不十分清楚,这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力,更造成了问责不明确的弊病。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

如7月修改出台的《乳业行业标准》就被专家评价为“倒退了25年,堪称全球最差”,并称中国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4、政府监管食品安全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工具,目前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做到法规化,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

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往往采取“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从而导致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5、财政投入不足,检测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不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引发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

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 激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二恶英、疯牛病的检测、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等,监督检验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加大,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

如有的执法机构偏重于有经济利益的执法行为,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

三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6、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缺失,道德观扭曲。

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眼睛盯着的只有钱,丧失道德底线,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屡禁不止。

目前,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白岩松在微博上发表的一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现在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

卖猪肉的人用夹杂瘦肉精猪肉挣来的钱,兴高采烈地出来买馒头,没想到馒头被别人染了色;然后卖染色馒头的人出来给孩子买奶粉,里面有三聚氰胺。

每个人都在害别人,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三、政府监管的必要和缺失为了惩治肆无忌惮和非法的食品生产商,国务院成立了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

它的职责包括: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制订规划和指导原则,提出监督政策并领导它们的实施。

但监管要落到实处和长效,而不是口号和承诺。

上海出现染色馒头后,上海食安办主任王龙兴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并表示查处过程中“坚决不护短”。

在道歉之后公众更渴望看到的,不只是口头上的表态、决心甚至保证、承诺,公众最渴望看到的,是以后老百姓的餐桌上能不能不再出现类似染色馒头的食品,是在以后的生活中,怎么样才能吃得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馒头、放心食品,这才是老百姓眼光始终紧盯的,也就在这个方面,老百姓最希望政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既然染色馒头在超市已经销售多时,那么政府之前监管在哪里

不要出了问题才被迫出面承诺和道歉,进行所谓的危机公关,因为承诺和道歉不会改变存在缺陷的食品安全体系。

老百姓最放心不下的,恐怕就是这样的事后诸葛、事后动作,老百姓最渴望的,应该是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而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以后难免再出现类似“馒头事件”的其他什么事件,到时又要麻烦有关部门出来道歉、保证、表态、查处了。

(一)政府监管的必要1、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由于信息不对称,掌握较多信息的生产厂商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整个社会福利,使市场效率低下。

首先,食品质量究竟如何只有在消费后才能得出判断。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大量的现代技术被应用,这就使得消费者仅凭感觉或经验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合理评判已变得越来越不现实。

其次,许多关于食品质量与安全品质的信息,比如食品中有无激素、是否含有抗生素、农兽药残留是否超标等等,消费者个人是没有能力了解的。

这说明食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状况,消费者总是处于劣势,难以对所选食品的安全性做出准确判断,从而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出现劣质食品驱逐优质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场秩序混乱。

因此,为维护食品安全,保证生命健康,适当的政府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

2、公共利益需要问题食品首先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民的生活质量,甚至关系到人民体质的长远大计。

第二是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

食品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消费需求,消费需求取决于质量安全带来的消费信心。

历次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不实传言,都带来了企业减产、职工下岗等严重后果,有些甚至对整个行业带来极大影响,产业恢复十分困难。

第三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

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群众消费的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甚至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国家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3、抵制恶意竞争的需要当前,我国食品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与此同时,尽管我们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但总的来讲,对价格的反应还是十分敏感的,因此,食品行业一方面必须通过深加工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保持产品的低成本以获取竞争优势。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虽然也会货比三家,但比的往往是价格而非质量,至于食品安全与否,也只是简单地通过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来判断。

这就使得有些不法厂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降低加工质量,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从而出现劣胜优汰的市场错位。

(二)政府监管的缺失如果追本溯源,要追究最主要责任者的话,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等,哪个应该负更大的责任

似乎没有确切答案。

但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是,每一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几乎只有生产者负责抵罪、整顿、挨罚;而负责监管的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其实只负责突击行动、道歉、表决心,这里边或许存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管”的严重问题。

在以往一系列震惊中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除了惩治几个生产、流通领域的相关责任人之外,很少有监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惩罚。

不受惩罚的监管部门,在一波接一波的重大食品事件中,其一次次表现出的“连夜突击检查”、表决心、做总结的精神,就容易被视为只是权力的一场政治秀。

作秀的背后,是权力的傲慢和不真诚。

1、衙门作风,监管部门高高在上。

一些监管部门已经养成“让生产者自己取样送检”,以及“在办公室看样品”的监督习惯。

2、地方保护。

基层监管人员有时候在做监管检查时,也会遇到来自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对个别食品企业“有所照顾”,而这些企业要么是地方上的纳税大户,要么是某个领导招商引资的项目,轻易动不得。

3、集中突击式的抽检和清查,只管得了一时,治标不治本。

重大节日我们常常在新闻中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农贸市场、超市检查的身影,平时却难觅芳踪,甚至消费者投诉无门。

政治运动式的一阵风监管,难以取得实效。

要知道我们并不是只在节日才需要安全食品。

所以只有建立长效和常态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拉紧食品安全网,重塑消费信心。

惩罚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并不困难,2009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罚金可以达到问题食品原价的10倍,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吊销营业执照。

去年9月出台的法规将死刑纳入惩罚手段,但甚至这也没能威慑黑心生产商。

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从奶业整顿到各种专项整治和抽检,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大,食品安全立法不可谓不多,然而,屡屡曝光的安全事件和屡屡受挫的消费信心说明,反思和整顿依然乏力,目前更需要对食品行业来一次各个环节和制度的“全盘扫描”和“全面升级”。

四、国外经验借鉴:全程监控 外加巨额赔偿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像德国在2010年年底相继在鸡蛋、猪肉和鸡肉等食品内发现致癌的二恶英;截止2011年10月4日美国“毒香瓜”疫情蔓延19州 ,致死17人,84人染病。

相比而言,这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但食品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可见根治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的。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

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

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

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

相关部门收集这些信息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

在德国,食品的食物链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以消费者在超市里见到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

比如说: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含或鸡笼的编号。

消费者可以根据红色数字传递的信息视情况选购。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根据编码迅速找到原因。

2010年12月底,德国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引起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

通过对有毒鸡蛋的追查,有关机构顺藤摸瓜将焦点快速锁定在了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施泰因州的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身上。

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生产饲料的企业,才导致了其下游产业产品二恶英超标。

随后,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超过8000只鸡。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

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

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还附以高额罚款。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

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

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

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

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英国和德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样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和发展。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署成立于2000年。

此前,英国在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质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而《食品安全法》又是在1984年的《食品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再往前追溯,还可以找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

而德国食品法的历史则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

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

由此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和完善。

五、对整治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构想和建议我们要确立“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健康”和“谨慎义务”的执政理念,真正把消费者作为上帝来对待。

保护消费者健康,仅允许提供安全的食品;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严格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向消费者提供实事求是的信息。

具体构想和建议如下:1、完善立法和食品安全标准。

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打造一种无缝监督与管理体制,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要尽快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一时难以出台国家标准的,要先行制定地方标准或产品安全、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的规范性要求,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2、加强行政管理,通过对监管制度的整合,既要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提高监管效率,节约监管资源,又要防止出现职能交叉,相互掣肘,更好地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效能。

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

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

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

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

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3、延长和完善监管产业链。

食品质量监督要覆盖整个产业链。

实施“全产业链”,“从田野到餐桌盘”的食品质量及制造食品的原料进行检验和监督。

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跨部门的食品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流程的食品安全,以杜绝机构间的相互扯皮推诿的困境。

尤其需要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进行明确界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

可以参考的例子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到卫生部长,最低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为此负责而引咎辞职。

4、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社会力量介入食品问题治理,应该受政府的欢迎和提倡,并做相关的制度设计。

面对一波波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冲击而无法有效解决,很多学者认为,由于食品问题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和行为主体,单一地突击哪一方都不能有效解决,而必须具备综合的“社会治理”观念,即在社会利益和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府只有让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运用法律、市场、协商、行政等手段,才能有效地治理社会,因此,食品问题的治理,不仅急需对生产者、监管者、销售者等多个主体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立法跟进,更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监管。

相比之下,后者更急需发展。

就食品安全领域来说,要重视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以及规范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和独立性,但目前行业协会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

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职能,媒体可以和高校食品安全研究机构合作,适时发布来自权威研究机构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从而对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压力。

5、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的成本 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

生产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在于其铤而走险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正是这种经济利益让生产者在诱惑面前放弃了道德理性。

因此,食品安全法也应该通过惩罚性的赔偿,来增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者的成本,以经济杠杆促使生产者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变。

具体而言,可以提高赔偿的额度和处罚的力度。

现有的 10 倍赔偿显然是一个有待争论的额度,因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维权的成本就可能超过了 10 倍赔偿的数额,而一次 10 倍赔偿的数额也可能伤不了故意生产者的筋骨。

6、建立企业诚信制度赚钱是企业经营的目的固然重要,但企业生产的产品是面向广大人民的,不能因一己私欲,而生产损害人民群众生民健康的产品。

而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塑造一个诚信的企业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的产生。

诚信建设,说到底就是法制建设,诚实信用,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是传统美德的法律化。

今后应当把企业或经营者的诚信建设当做一项基础的,常规的工程,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坚持不懈,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这样,企业,商人才会把消费者当做真正的上帝,食品安全才会有保证。

7、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8、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应当是近期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结语要提升消费者信心,政府就得有实在的举措。

“零容忍”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该惩罚的,罚他个倾家荡产;该追究的,不能不了了之。

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入,才能形成“高压线”、带来威慑力。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相信,只要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市场积极配置资源,企业的诚信经营,食品安全问题终会解决,让我们企盼这一天早日到来,我们都可以吃上放心的食品。

食品安全的隐患

赚钱的人不会考虑食品安全的,所以关键还得靠司法和执法方面。

消费者是弱势,他们没有检测食品是否安全的设备,比方说前些时候全国轰动一时的三鹿奶粉事件。

更可悲的是高法居然有人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无责的司法解释,让全国人民为之心寒,贪腐无疑也是最大的隐患。

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比较满意,希望你给予采纳,因为解答被采纳是我们孜孜不倦为之付出的动力

谁能帮我拟几条广告语

宣传我们的蔬菜、肉类食品安全有保障的,14字以内,要寓意丰富,并进行解释说明。

食品安全的公信度现在降到历史最低了,我有一个现实版广告:凡是自费抽检产品发现安全问题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或者小轿车一辆。

这样人们会蜂拥来自费抽检你的产品,然后会集体发现你的产品无懈可击,然后会迅速建立大范围的口碑。

既然金龙鱼调和油吃了对身体有害为什么市场上还在销售

危害主要体现在生产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给你普及下转基因食品的危害  1.矛盾的“承诺”揭穿转基因食品像喝水一样安全的谎言:科技部等多部委和上海市通过主流媒体向外国人承诺:上海世博会期间,有关科研部门通过快速检测手段,能够快速检出食品中有害物、病原菌和转基因成分,确保各国参加世博会官员的食品安全;中央机关或高级官员绿色食品特供基地的老板们通过主流媒体向官员们承诺:特供食品的粮食、水果和蔬菜绝对不含农药、化肥和转基因成分;农业部通过主流媒体向老百姓承诺:转基因粮食、水果、蔬菜长期食用像喝水一样安全,并高喊在3年左右让转基因主粮(玉米、水稻)进人老百姓的餐桌,让每个公民长期尽情享受高科技产品。

转基因食品到底是什么货色,看来傻瓜都十分清楚。

  2.转基因食品的危害性全球皆知:来自美国、俄罗斯等国大量科研数据和文献总结得知,现已知的危害主要是影响生育或胎儿畸形和过敏反应。

例如俄罗斯科学家小白鼠实验证实,喂养转基因食物的小鼠组,2-3代后无生育能力;同时发现生育的子鼠死亡率极高或胎儿畸形。

我国某高校转基因食品受试者,体检发现40-60%的男性精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或死精。

对人体其他方面的潜在毒害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

显然,处于生育期的男女和少年儿童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有可能断子绝孙;其它的危害在于破坏我国农业的生态环境。

因为种植转基因粮食种子只能种一季,每次播种都要购买外国垄断的昂贵的种子,而且种过转基因种子的土地不能再种我们的普通粮食种子,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同时,转基因种子只能预防特定的虫害(如转基因棉花仅防棉铃虫),有可能会造成其它虫害更为严重(虫子之间相互制约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并不能减少农药用量,也不可能增产。

  3反转基因运动  绿色和平组织打出的“捍卫中国粮食主权”、“保卫中国食品安全”的口号同时满足了官方和普通民众的共同诉求,而且并非只是喊喊口号,而是用实际行动扮演着市场监督者和揭发者的角色。

  总部设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Greenpeace)是全球反转基因运动的一面旗帜,该组织宣称自己的使命是:“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

”由于其反转基因立场坚定,行动力强,一般观察舆情的专业人士都会把跟踪绿色和平的动态作为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一名在美国长期观察中国公众对转基因技术接受度,并定期为其客户撰写舆情报告的分析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非常不解地问:“绿色和平在中国怎么如此活跃

在参与公众讨论时,享有如此之高的议题设定权(agenda-setting power)

中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这个组合令人费解。

”  与其说这位分析师对于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环境的认知过于简单、平面、缺乏动态,倒不如说她太低估了绿色和平的舆论战略水准和行动力。

绿色和平打出的“捍卫中国粮食主权”、“保卫中国食品安全”的口号同时满足了官方和普通民众的共同诉求,而且并非只是喊喊口号,而是用实际行动扮演着市场监督者和揭发者的角色。

  2002年,绿色和平揭露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提出专利申请,此举引发巨大的舆论关注,促使中国政府批示相关部门加强对生物资源的保护;2005年,绿色和平发现转基因大米在湖北非法种植,并污染了武汉和广州的大米,农业部进行调查后销毁了非法转基因大米和种子;2006年,绿色和平对中国市场上的婴儿食品进行检测,发现亨氏米粉含有未经安全试验的非法转基因大米成分;2007年绿色和平首次发现美国转基因大米LL601被非法进口到中国;2010年,绿色和平发布了《超市生鲜散装食品调查报告》,揭露沃尔玛出售非法转基因大米,伊藤洋华堂超市出售非法转基因木瓜。

中国几乎所有的与转基因相关的“揭黑消息”都是由绿色和平率先揭发出来的。

  绿色和平与媒体的关系和互动也非常密切,单从记者角度看,绿色和平的专家有很强的新闻灵敏度,深谙抓住新闻热点之道。

比如,近来热点问题是高通胀,这也体现在国内食用油价格的飙升,一位绿色和平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非常切题地指出: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直接原因是国际大豆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国大豆90%的市场份额被进口转基因大豆控制,造成中国如此庞大的市场面对外资却没有一点议价权的窘境。

而当福建省政府率先明令禁止销售转基因大米,并下令彻查转基因大米在市场流通后,绿色和平旋即发表声明支持这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并鼓励其他地方效仿。

绿色和平的反应速度使得媒体在报道该新闻时,为体现平衡报道,体现各方声音的原则,自然而然地加入其表态。

  孟山都  主走政府公关路线  除了低调与政府决策层保持良性互动之外,孟山都通过每年巨额的科研投入,与各个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科学家、科研人员之口传播转基因的“福音”。

  而在公共领域,孟山都不屑与绿色和平等反对者公开打口水战。

  孟山都在中国的公关战略与其在美国本土的战略基本一致:低调地避开公众视线,主走高端政府公关路线。

由于和美国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孟山都在世界各国的业务拓展都由美国农业部、贸易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等政府机构保驾护航,如在他国遇到投资和贸易方歧视和壁垒问题,可直接与上述部门沟通,并由美国政府出面以双边外交方式表达关切。

  2004年,中国农业部正式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授予孟山都5个转基因农产品安全证书的谈判过程,这是由当时的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亲自关照的。

  在与中国决策层的交往中,孟山都的自我定位即官方认可的“为中国农业带来资金,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商。

这个自我定位也体现在一些以金发碧眼老外在给中国农民传授农业技术为主体画面的孟山都的广告和宣传片中。

  在公共领域,孟山都是不屑与绿色和平等反对者公开口水战的。

而口水战是公关界最忌讳的,在公众面前和对手一来一去无止境地纠缠、辩论,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暴露自身原本不为人知的弱点。

  除了低调与政府决策层保持良性互动之外,孟山都通过每年巨额的科研投入,与各个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科学家、科研人员之口传播转基因的“福音”。

被喻为“中国转基因水稻之父”的张启发教授项目最大的合作伙伴和资助方是孟山都。

  公司财团正取代政府等公共部门成为农业科研经费主要来源的另一例证是,2009年,一群人数达26位的专家在发给美国环境保护署的一份声明中指出:由于生物技术公司的种种阻挠,他们在有关转基因技术对环境和人类潜在影响等很多关键问题上都无法进行真正独立的研究。

由于害怕遭到报复,被切断科研经费,这些专家采取了匿名投书的方式。

  中国种植户和企业  国产大豆保护战靠什么  进口转基因大豆与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之间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中国大豆主产区黑龙江。

大豆种植户经不起进口低价大豆的冲击,如果国储收购则油脂加工企业不堪成本重负。

两种局面最终都会导致国产大豆种植和市场的巨幅萎缩。

  中国遭遇转基因技术的14年间,比较利弊,如果要列出纯受害者,非国产大豆种植户和企业莫属。

农业部最新预计,中国2010年大豆进口总量将达5000万吨,再创历史新高。

  进口转基因大豆与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之间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中国大豆主产区黑龙江。

大豆种植户经不起进口低价大豆的冲击,如果国储收购则油脂加工企业不堪成本重负。

两种局面最终都会导致国产大豆种植和市场的巨幅萎缩。

  在此困局下,黑龙江有关方面最近率先喊出了“保卫国产绿色大豆产业”的口号。

  “国产大豆保护战”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打好政府公关战和教育消费者的舆论战。

在公关方面,要借鉴孟山都的成功经验,做好政府的游说工作,把国产大豆产业的生存上升到捍卫国人餐桌的战略高度,要求有关部门反思大豆产业陷入困境的教训,秉持大豆进口不应损害国产大豆的原则,敦促加大对国产大豆的扶持政策。

在教育消费者方面,要学习绿色和平的经验,强调转基因技术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

美国主要人口没有吃豆制品的习惯,转基因大豆一般用来榨油和出口,在市场规模很小的豆腐、豆浆等含大豆蛋白的制品上,生产厂家都主动标明,原料为有机大豆,不含转基因成分。

在转基因大豆占主导的市场上,国产非转基因大豆要进行主动标示,方便消费者识辨。

  中国的国家战略是通过推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而转基因技术商业化的成功与否最终是要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检验。

农业部确定的国家战略,与农业部机关幼儿园作为消费者作出的选择并不矛盾。

  2010年12月3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做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时强调,中国的转基因产品必须“保证所有公民对转基因产品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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