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病示范创建学校控烟典型案例
控烟典型案例朝春中心小学根据新颁布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及普陀区制定的《关于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一直坚持开展“净化朝春,优美环境”的禁烟活动。
旨在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作为一所拥有一千六百多名学生现代化的大型学校,除了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宣传海报和标识,通过升旗仪式、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以及红绿领巾电视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
为了更好地深化这次活动,还组织开展了“小手牵大手,共创无烟环境”的系列活动。
首先发出倡议书,号召全体师生行动起来,关注身边的每一个人,远离烟草。
我们倡导每个学生争当“小小控烟卫士”,宣传学校禁烟措施、吸烟危害等,规劝督促家长、亲朋好友戒烟、禁烟;其次,我们将活动延伸至每个学生的家庭,通过校园网,向家长发出承诺书,并签下承诺。
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带动家长,提出家长不但要在公共场所,在进入校园后也能禁止吸烟,让家长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也明确以身作则是为教育孩子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
活动获得了家长的热情的响应,积极的配合。
我们也适时地采访了一些家长,家长们都一直认为学校创无烟环境的活动是很有意义的,他们表示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自身应有的文明健康的形象,愿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和谐校园氛围尽一份力。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加强对学校——这个教育场所控烟的监管和宣传,培养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创建出无烟清新的美丽校园。
健康教育活动内容怎么写 活动方案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关键之年。
依据全省及泰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为做好我市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康教育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20XX年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向全民普及卫生知识为前提,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为根本,以引导全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的,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进展,努力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建设和谐泰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创建工作:依据《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评估标准》及《江苏省卫生镇考核验收评估标准》,切实开展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做到各项资料齐全详实,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监测干预相关指标达到评估标准,年内确保国家级卫生城市及江苏省卫生镇通过省级初评。
2、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专栏、巡讲、竞赛等传播手段做好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宣传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
2)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工作,市年内建立2个农村社区(河失镇及古溪镇)、2个城市社区(新城市花园及富泰华庭)及2所学校(济川中学及河失镇初级中学)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努力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典型社区(村)的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素养干预及健康管理工作,使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三类人群样本量各不低于3000例,确保三类人群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及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5%。
3)做好“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推广,年内至少组织3000名以上城乡居民自测健康素养水平,并适时对各单位系统推广使用情况开展督导及评估。
3、健康教育绩效工作: 1)市级按照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日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大型主题宣传1次,全年至少完成主要卫生宣传活动10次以上,各乡镇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当年不少于6次,有活动方案、照片、总结。
2)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知晓率调查,各乡镇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目标人群调查不少于300人次,确保知识知晓率达到75%。
有方案、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等资料。
3)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行为调查、管理、干预、评估工作,按照“目标人群健康行为干预考核评估量表”要求,做好干预方案制定、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行为干预指数达到0.7。
4、健康促进工作: 1)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按照11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20XX年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要点》,学校正常开设健康教育课,今年确定济川中学、泰兴镇中心小学、长生中心小学、河失镇初级中学、常周小学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学校铜牌的创建,年内确保2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确定洋思中学、襟江小学开展银牌的创建,年内确保1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2)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围绕考核指标,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今年计划将10家乡镇卫生院列为创建考核验收单位。
3)以全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为平台,以慢性病防治为切入点,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手段,启动以慢病管理为主、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年内重点抓好一个街道,两个社区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水平,逐步建立对全体人员的健康管理。
4)按照“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积极配合职防部门启动我市“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我市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职业人群健康素质,确保年内开展1-2家企业的创建。
5、实施“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 1)城乡社区及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有更换记录,专栏内容有照片, 2)市各新闻媒体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在泰兴电视台设立“健康新概念”,在泰兴广播电台设立“健康之声”,在泰兴报社设立“健康之窗”专题宣传板块,活动坚持公益性质,由市卫生部门(包括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各媒体部门负责活动的策划,按照宣传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3)巩固市乡两级健康素养讲师团,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及“健康泰兴社区行”为平台深入城乡开展健康讲座,市级讲师团覆盖50%以上的街道和乡镇,乡级讲师团覆盖100%的社区(村),全年累计巡讲场次不低于150场,讲师团有成立文件、讲座有通知、签到、课件、照片等资料。
3)按市统一配发计划,做好《江苏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江苏省居民健康读本》的发放,确保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健康知识入户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100%;各乡镇“健康素养66条”动漫播放以行政村为单位,覆盖率100%;制作一套健康模型展板,开展巡回展出,覆盖率100%,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
4)市健教所指导基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帐填写工作,对各乡镇社区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资料入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每季度抽查2个社区和2个村,全年累计开展工作督导不低于50个工作日,做好评估记录,并及时通报全市。
6、重大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甲型h7n9流感、手足口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快速应对宣传和风险沟通。
7、控烟工作:20XX年力争6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二、三级医院、卫生行政机构、疾控、卫监、血站)建成无烟单位。
创建单位有控烟领导小组、控烟制度、控烟考评奖惩措施,并将控烟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8、能力建设: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举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培训班,当年不少于2次。
三、工作计划 一季度: 1、完成全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及各类分类方案的制定 2、召开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会议; 3、召开创建健康教育专题工作协调会议; 4、召开“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 5、完成20XX年度宣传画册及《江苏居民健康读本》的征订工作,同时发放一季度宣传画册及入户宣传单; 6、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7、启动“健康泰兴社区行”专家巡讲活动。
二季度: 1、组织技术指导组,全面启动“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乡镇”、“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教育创建工作。
2、按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健康泰兴社区行”专家巡讲活动; 3、召开三类人群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业务培训会,按实施方案要求,启动相关社区及学校三类人群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调查,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形成评估报告; 4、启动“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 5、各乡镇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启动3类以上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知晓率调查,形成评估报告; 6、组织开展4.7世界卫生日、4.18肿瘤防治宣传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5.8世界红十字日、5.15碘缺乏病日、5.17科技宣传周、5.31世界无烟日、6.6世界爱眼日宣传活动; 7、发放二季度宣传画册及入户宣传单; 8、抽查4个社区和4个村,对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资料入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做好评估记录,并及时通报全市。
三季度: 1、汇总“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乡镇”、“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教育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并通报全市; 2、指导典型社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素养干预及健康管理工作; 3、指导全市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行为干预及健康管理工作; 4、继续开展“健康泰兴社区行”专家巡讲活动; 5、组织开展9.1日全面健康生活方式日的宣传活动 6、发放三季度宣传画册及入户宣传单; 7、抽查4个社区和4个村,对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资料入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做好评估记录,并及时通报全市。
四季度: 1、积极配合省市验收组,组织开展对“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乡镇”、“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教育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终期评估; 2、对典型社区三类人群健康素养监测干预效果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对全市3类以上目标人群行为干预及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4、“健康泰兴社区行”讲师团开展覆盖全市的健康巡讲活动,评选出优秀巡讲员,并实施表彰及奖励。
5、组织开展10月8日高血压防治日、11月14日联合糖尿病日、12月1日艾滋病防治日的宣传活动。
6、发放四季度宣传画册及入户宣传单; 7、对“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效果评估; 8、抽查4个社区和4个村,对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资料入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做好全年评估,并及时通报全市。
9、完成全年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评估。
我市创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范区的慢病防控策略是() A.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 B.机构支持
平板试验是冠心病进行临床评估的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无创性诊断试验,同时还可以帮助诊断胸痛的原因,检出早期高危人群中的冠状动脉疾病及早期高血压,了解运动引起的心律失常及各种和运动有关的症状(胸闷、心悸) 的原因,鉴别多支冠状动脉病变中的"罪犯血管″,评估各种心血管病对运动的反应,从而了解心肌冠脉储备功能,均有实际的临床意义。
但运动试验同时又有一定风险,临床医生要严格掌握其适应症及禁忌症。
一、运动试验禁忌症 ⒈近期内心绞痛频繁发作及不稳定心绞痛。
⒉休息心电图已有明显缺血性改变或有心肌梗塞改变者。
⒊急性心肌梗塞。
⒋心脏明显扩大并有心力衰竭者。
⒌严重心律失常及心动过速。
⒍高血压患者,血压>160~180/100~110mmHg者。
⒎急慢性心瓣膜病,心肌病及其它器质性心脏病患者。
⒏妊娠、贫血、甲状腺机能亢进、肺气肿及患有其它严重疾病者。
⒐体弱及活动不便者。
⒑电解质紊乱或服用强心甙类药物者。
二、运动试验的注意事项 ⒈患者做好解释工作,介绍检查方法,必要时可做示范动作。
⒉试验前最好不进饮食,或者在进食后至少1小时才能进行, 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⒊餐后有心绞痛发作史者,试验应在餐前进行,如试验结果阴性,可在餐后重复试验。
⒋试验前不应饮酒、冰水,禁止吸烟至少1小时。
⒌试验前24小时应停用β受体阻断剂和血管扩张剂。
⒍停用洋地黄3周以上方可考虑进行运动试验。
⒎感冒和急性感染期不做此试验。
⒏运动试验过程中要严密观察心电图变化,每提高一次运动量均需测血压并记录心电图。
⒐运动中如出现心绞痛,明显气促、面色异常、严重心律失常或体力不支者,应随时停止试验并立即卧床描记心电图。
⒑心电图记录每个导联至少有4个完整的心动周期,基线不稳者适当延长记录。
11.室内应具备各种常用急救医疗设备及药品,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抢救。
12.受检者卧床休息,无不适方可离去。
三、运动试验的中止指标 在运动试验中出现以下症状应立即中止运动: ⒈运动负荷增加,而收缩压降低。
⒉运动负荷增加,而心率不增加或下降。
⒊出现胸痛、心绞痛等。
⒋出现严重的运动诱发的心律失常。
⒌出现头晕、面色苍白、冷汗、呼吸急促、下肢无力、动作不协调等。
⒍病人要求停止运动。
活动平板运动实验的优点是: 运动方式自然,较接近日常活动的生理特点;运动为全身运动,容易测得最大运动强度;诊断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较高;运动强度固定,可直接测得MET值;在实验中连续用心电图监测,提高了安全性。
申请贫困助学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流程及所需资料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注:,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住院费用5万元以上,居民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低保、残疾、优抚对象金额不限。
参考: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流程及所需资料?re=view
十四项护理制度都有哪些
护士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制度五.护理交接班制度六.查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三.、事故报告制度十四.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管理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施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考核内容。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
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
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
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
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制度 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
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别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2)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二、一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护理要求:(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
(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
(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三、二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护理要求:(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
(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四、三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2、护理要求:(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
(2)按护理常规护理。
(3)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
(4)做好健康教育。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
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危重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
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
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
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
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
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药物不良反应.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并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1、六查十二对: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
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给药制度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
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
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
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纪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
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
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
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
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
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
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
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
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
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
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 、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及时上报。
二、发生差错、事故后,要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护士长应及时进行调查,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进行原因的分析和定性,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三、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使患者配合医护人员顺利地完成手术,手术前1天手术室护士必须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访视。
阅读病历,了解患者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体重、文化程度等),收集患者临床资料(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入路、各种检验结果;有无特殊感染、配血情况、过敏史及手术史等)。
二、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及护理。
三、做好术前宣教工作: 1、向患者讲解有关的注意事项,如术前禁食、水,勿化妆,去掉饰物、义齿、更换手术衣裤等。
2、介绍手术、麻醉体位的配合方法及重要性。
3、介绍手术室环境、手术时注意事项等。
四、访视过程中要体现人文关怀,护士态度要热情,主动自我介绍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以减轻或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恐惧心理。
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告知,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五、访视内容要认真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小三阳患者不能录取公务员
是的,不予录取为公务员。
中国人事部和卫生部今天在此间正式公布了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标准从政策层面解决了社会上由来已久的对乙肝问题的争论。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针对中国一些地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此次出台的通用标准作出了许多重大改进,取消了身高、体重等相貌方面的限制,对残疾没有作出限制规定,特别是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录用作了科学的表述,并提出了复检的程序。
负责人表示,乙肝问题始终是体检通用标准的核心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和深入调研,标准对乙肝问题作出了科学的表述。
通用标准第七条对乙肝问题作出表述,“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 负责人说,为把标准制定好,有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或论证会十多次,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用人部门的意见,并同时将标准两次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次网上征求意见期间,人事部、卫生部起草公布了致乙肝病原携带者及关注者的一封信。
负责人表示,中国目前乙肝病原携带者为数众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乙肝防治工作,重视保障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正当权益。
网上征求意见期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还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起草好,以起示范作用。
(完) 本网编辑注: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2004年十一月十五日关于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8月1日至8月31日,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就《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两部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8日至9日,两部共同在上海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网上征集的意见逐条进行了深入论证,进一步对标准修改、完善。
为集思广益,两部决定就修改后的体检标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15-25日。
人事部、卫生部对广大网民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热切关注并积极提出意见表示感谢,希望在这次征求意见中能够继续予以支持,踊跃发表意见。
E-mail:tijian@mop.gov.cn 附:1.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网上征集意见的说明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网上征集意见的说明 8月1日至8月31日,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就《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通用标准)在两部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8月31日,两部指定的邮箱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有效电子邮件3162封,涉及乙肝、视力、结石、性病、艾滋病、心脏病、内分泌疾病等25个方面。
征求意见期间,还收到社会对通用标准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来信56封。
此外,还有许多人通过电话表达自己对通用标准的意见。
从收到的邮件分析来看,公众对标准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几个问题,如乙肝病原携带者、身高、体重、残疾等,绝大部分意见认为标准处理的比较科学合理,希望能够尽快出台。
但也有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
9月8日至9日,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在上海召开了论证会,邀请15名医学专家和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对网上征集的意见逐条进行了论证,尤其是对乙肝、结石以及性病艾滋病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在吸收网上意见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标准中有11条,17处作出了修改。
现就网上反映的主要意见说明如下: 一、关于“建议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查、只检查肝功能,认为急慢性肝炎治愈时间的规定难以操作,将两对半检查结果作为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见,有三种认识:一种意见认为乙肝两对半不需要检查,但考虑到只检查ALT、AST不能有效地测查肝功能,且使用药物可以降低ALT的指标,建议在血生化中增加胆红素代谢功能和血清蛋白质测定检查。
另一种意见认为,乙肝两对半检查还是要保留,否则无法确定肝炎病人。
第三种意见建议将乙肝标准表述为“急慢性肝炎不合格”,如何确定肝炎可以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经研究,通用标准修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主要考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病毒性肝炎列为乙类传染病,从身体条件来说,肝炎病人也无法适应工作需要。
乙肝病原携带者,不是肝炎病人,应视为合格。
对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见,不属于通用标准的内容,可以在体检通知中对保护个人隐私提出要求。
二、关于“建议对色盲是否合格的情况加以说明,明确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的含义,认为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的规定过于严格”的意见,专家认为,如果矫正视力还不能达到0.8,意味着伴有严重的眼疾,发展下去会导致失明。
通用标准没有对色盲作出规定,意味着职位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即为合格。
经研究,标准修改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即只要有一只眼睛矫正视力高于0.8就为合格。
三、关于“胆结石比较常见且容易治愈,以反复发作为标准过于严格”的意见,专家认为“反复发作”提示对那些静止无症状的结石患者,合格,实际上是对这部分人群的保护。
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经研究,修改为“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结石,不合格。
” 四、关于“非淋菌性尿道炎易于治愈且不一定通过性途径传播,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规定与现行政策冲突”的意见,专家建议只保留淋病等经典性病,删除非淋菌性尿道炎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表述。
修改为:“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 五、关于糖尿病是否应视为合格的问题,网上意见并不多,上海会议作了专门讨论,专家认为糖尿病是进行性疾病,如果20岁左右患糖尿病,通常是一型的,较为严重且糖尿病的并发症很多。
另据专家介绍,糖尿病诊断出来时胰岛素一般已衰减到50%,6年后会衰减到20%,10%意味着胰岛素的分泌为零。
标准维持了原来的表述。
六、关于“有些先天性心脏病并不需要手术,也不发展,应视为合格,克山病属于心脏病的范围”的意见,专家研究后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关于“原发型肺结核应为原发性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应为继发性肺结核”的意见,专家研究后吸收了这个意见。
八、对于“胆囊切除后是否合格”的询问,专家认为通用标准没有规定,即为合格。
九、对于“建议放松血压标准,对单纯高血压而无其它并发症的人员或者对1级高血压患者可视为合格”的意见,专家提出,对于血压标准,国际上的趋势是从严,即呈现“收”的倾向,如果年轻人血压处于临界点,是非常危险的。
高血压属于慢性病,时间长,预后差。
通用标准未作变动。
十、关于“多囊肾不影响工作,且有轻重之分,建议区别对待”的意见,专家提出,多囊肾无法治愈,且肯定是发展的,目前医学上无法确定轻重程度。
十一、关于“慢性支气管炎、哮喘不足以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专家提出,慢性支气管炎、哮喘非常严重,一旦发病通常都是致命的。
十二、关于“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难以判别”的意见,专家认为,精神疾病只能依靠病史,但作为通用标准,对精神疾病作出限制是必要的。
十三、关于“听力标准以耳语为依据不科学,建议明确具体分贝数和标准偏高”的意见,专家提出,明确具体分贝数要求在检测中须有仪器辅助,一般县级医院无法达到。
另,如果低于标准的规定,平时交流也很困难。
十四、关于“面容毁损或有大面积疤痕,罗圈腿等是否合格”的询问,专家认为标准没有作出规定,如果职位没有要求应视为合格。
十五、关于“肢体残疾、侏儒症是否合格”的询问,专家认为肢体残疾本身并不是标准,是否合格应基于职位要求,同时删除了侏儒症不合格的表述。
十六、关于“胆囊息肉比例较高,应予以重视”的意见,专家提出按照通用标准,也是合格的。
十七、关于“重度狐臭者影响交往,应受到限制”的意见,专家意见不予考虑。
十八、关于“建议把心理健康列入体检项目之一”的建议,专家认为,目前没有操作性。
对于网上提出的其他建议和意见,专家也进行了认真研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