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201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了4周年。
该法尤其受到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关注。
这
在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称为“经济宪法”。
在我国,垄断法》的制定已进入快车道务院法制办在 2005年5月下旬邀请欧美等国法律专家召开了研讨会,对目前的《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根据此次讨论结果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在完成国务院的审议程序后向人大提交议案。
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对制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反垄断法》草案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定之不足 一部好的法律,除了要借鉴外国的成熟经验,更应当结合本国的实际,而不应当偏废某一方面。
例如滥用知识产权,形成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我国在这次制定《反垄断法》中应当在总则中,或者用一章节对此加以规定。
但2005年4月8日的《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只是在第8章的附则第56条规定:“经营者依照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规定行使权利的正当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本法处理”。
这样简单含糊的规定和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垄断的危害性是极不相称的,也和业内人士对这次反垄断立法的期望相去甚远。
最重要的是在这部《反垄断法》出台后国务院或相关部门在根据此法制定相关法规或规章时显得依据不足。
况且一部法律出台后是不能朝修暮改的,这涉及到法律严肃性问题。
从目前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市场垄断的形式越来越高级,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市场垄断将是今后的主要形式。
这种形式具有表面合法化、无形性等特点,但它的危害性更大、更深远。
所以,我们应以此次反垄断立法为契机,对此垄断形式加以规制,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滥用危害重重 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社会财富的增加,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军认为:知识产权是调整知识创造和应用中当事方利益的政策工具;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工具;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从国际上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往往利用其掌握的专利,在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限制,这是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是一国经济安全战略的组成部分;我国也应对此高度重视。
从国内来看,我们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当防止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滥用知识产权市场垄断。
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确定在合理范围内,当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市场垄断时,《反垄断法》应对此加以限制。
知识产权滥用形成的市场垄断在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成为垄断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关键因素。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主要表现为利用知识产权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现在国际上最为严重的一种与知识产权滥用有关的垄断形式发展趋势表现为: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市场垄断化。
如国外DVD生产厂家联合起来,把专利绑在一起形成专利池,然后形成标准,当我国DVD生产厂家用此标准生产时,必须交纳专利费。
一台DVD,我国生产商向国外交纳20 美元,而自己只能挣1美元,这就是专利形成的市场垄断的危害,它的标准你不用还不行,因为这种标准已经形成了市场垄断。
与知识产权滥用有关的垄断具体表现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如权利人拒绝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从而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其所在的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其竞争;权利人的目的或行为的结果,是阻碍相邻市场上的竞争,保护与其相关者的利益;专利权人控制专利权产品的转售价格;专利权人在销售专利权产品时强制搭售其他产品;专利权人设置排他回授条款,即规定被许可方将任何改进的商业秘密技术或其它独占性技术排他的只能授给许可方,以剥夺被许可方向第三方转让新技术的权利;专利权人利用已经获得的专利制定技术标准,用收取高额专利费来控制技术标准,从而控制某一产品的市场;专利权人利用控制技术来源的办法控制技术市场;专利权人利用价格歧视的方法控制产品市场等。
判断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应遵循以下三个标准:第一,《反垄断法》一般情况下不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只要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超出权利自身的范围,即使存在垄断或限制竞争的情形,也应被《反垄断法》所宽容;第二,如果知识产权的行使对市场竞争的限制已超出其知识产权自身的范围,那么这种行为就应适用反垄断法;第三,即使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没有超出权利自身的范围,但如果这种行为可对市场竞争带来不应有的限制,那么这种行为也应适用《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之必要性 从1990年我国建立起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到现在仅15年的时间,在这一时期,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根据目前一些国外大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对我国国际、国内市场形成垄断的事实,只强调权利的行使而没有确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导致了市场垄断这更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其中,《反垄断法》的建立是约束知识产权滥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而在我国,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似乎还没有引起我国的足够重视。
目前,有关反垄断法的论著一般不提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问题,而只是笼统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有关知识产权的论著也很少提及反垄断法,而往往只是笼统地提及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垄断性;在立法上,也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比如这次我国《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定在整个《反垄断法》中地位可谓窥豹一斑。
然而,许多国家都对滥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市场垄断进行了大量相关立法进行规制,比如1999年发生的美国微软公司利用出售 WINDOWS操作系统搭售视窗的行为,欧盟根据其有关反垄断法对微软罚款20亿美元。
现在许多在华跨国公司也有大量类似的行为,但如果我国没有对此进行制约的法律,如何制裁
这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
其实,在当今激烈的国际科技、经济竞争中,许多国外大企业在我国市场上的垄断行为都同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分不开,因此建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于保护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如有专家所分析的:“与《与贸易有关的知道产权协议》(TRIPS)中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相比,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还存在不少差距;与TRIPS协议中有关对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控制的规定相比,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差距。
这两种差距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前一种差距,如果我们不设法弥补,就会导致发达国家的指责,有可能因此而产生纠纷,遭到报复;对于后一种差距,即使我们没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外国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例如,在我国与美国政府进行的知识产权谈判中,美国就从来不指责我国没有进行反垄断控制;国务院法制办这次邀请欧美等国法律专家召开研讨会,他们也没有提出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因为这对他们没有好处。
2004年,我国加入 WTO已经三周年,许多国家对我国入世承诺进行评估,如英国议会贸易和工业委员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加拿大国际贸易委员会等都对中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状况进行了评价,普遍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基本上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相一致,但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存在相当大的问题,首先是对侵权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中央和地方政府未能上下一致的执行所制定的法律;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效率低下。
面对这些指责,笔者认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做了极大努力,并且成效显著。
少数发达国家利用拥有世界上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的优势,动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产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实行“不公平贸易”。
这种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难道不应当规制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规制,从来就应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两者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社会财富的增加。
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贸易保护和贸易制裁的工具,发展中国家对此也应当进行反向规制。
例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内容的修改方面存在的实质性分歧正是这种斗争的体现。
因此,无论是为了维护国内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还是为了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都要在制定《反垄断法》时规定较为详细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律规范。
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之立法思考 对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形式各国立法有所不同:日本采用开放式,列举在知识产权合同中应该控制的限制性条款,如《反垄断法》第6条;美国虽未对其做专门规制,但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1995年发布的《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法指导意见》列举了执法机关追究反竞争行为的一般尺度;欧共体委员会颁布的1996年第240号条例,将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的使用统一加以规定,分为可豁免和不可豁免的;我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没有统一的法律,散见于《专利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因此,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应该对现有的规定加以整理,将《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一般立场系统准确地表述出来。
在制定了统一的《反垄断法》后,各国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专门性规范,如1995年4月6日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份《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1996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也就《罗马条约》第85条第(3)项对若干类型技术转让协议的适用问题制定了240号规章(EC No240\\\/96,一般简称《技术转让规章》);1999年7月30日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重新颁布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证合同中的反垄断法指导方针》;我国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也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审理技术授权协议案件处理原则》。
我国在制定了《反垄断法》后,还应当由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实施细则,对具体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的表现形式、执法机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使该法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好像是温州的某人说的,改革开放,国家做了些什么,其实国家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给了人民做事的‘权力政策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战略计划的第一年,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系。
可以预计,2008年将大事不断。
”防“确保经济稳定运行的连续五年在中国经济的势头在2008年保持稳定运行的能力的基础上,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防止大的颠簸和起伏,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显著通胀“已经成为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自2007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通胀压力加大。
8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第四个月超过6%的年同比增长。
上涨了6.9%,11月份,最高在过去的10年中最高的。
明显通货膨胀是经济稳定运行的敌人。
根据当前的经济问题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在2008年的宏观调控政策作出重大调整,10年后转为“从紧”,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从紧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将联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
当选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2008年的全国两会是五年任期的大会。
在会议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组成新一届政府。
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两会民生的重大改革问题的讨论和审议。
两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将在未来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 2010年8月8日,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
来自世界各地的运动员将在28 302个小项目一决高下。
北京残奥会将在9月6日举行。
“流行奥林匹克游泳池的奥林匹克精神,鼓舞人心的结果。
”珍惜,数百数以百万计的人,以确保奥运会的成功带来的。
古都北京为奥运会的硬件和软件服务“的条件显著改善。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中国将恪守承诺,按照国际惯例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奥林匹克大家庭和奥运会观众。
成功的奥运会,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和谐的中国将展现给世界,并已广泛地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
迎来了30周年的改革开放 2008年,中国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1978年底,第三次全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意义,开启了一个新时代的序幕,改革和开放。
改革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和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外面的世界历史性的变化本次会议是一个标志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自改革开放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系统的各个方面,从内活跃向外界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比法律要求社会公正和谐 劳动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一些重要的法律的城市和乡村规划法“,”就业促进法“在2008年年内实施。
1月1日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工人和企业将各自产生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的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一个更强大的法律武器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
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内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使国内企业不仅可以得到的好处,但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结构。
反垄断的法律是2008年8月1日起生效。
法律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多种垄断行为,以及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航天员将首次太空行走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将推出在2008年,当中国航天员将首次太空行走太空行走。
“神七”发射,将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的又一个里程碑。
“神舟”号的飞行,“神舟六号“航天员的主要任务是里面的生活,自我保健。
”神“,不是被动的身体,技术和心理的宇航员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航天员的主动的活动。
“神”全船已经被集成到了测试阶段,包括杨利伟,费俊龙和聂海胜,包括中国的第一批次的14宇航员接受“神七”任务的选择和培训。
根据赛程安排,它是用推出了“上帝”的长征二号F火箭是全箭最后的组装。
国内重大新闻事件2009-2010.7
2009年国内重大事件: 增加3G业务 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批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增加3G业务经营许可。
矿难74人死亡 山西省焦煤集团屯兰煤矿22日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学生冬季运动会 以“冰雪·青春·未来”为主题的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28日晚在哈尔滨落幕。
本届大冬会中国代表团共有193名运动员,参加了12个大项69个小项的角逐,获得了18枚金牌、18枚银牌、12枚铜牌,位居奖牌榜首位,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嫦娥一号奔月成功 3月1日16时13分,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成功受控撞月,标志着我国探月一期工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反垄断禁止收购汇源 中国商务部3月18日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八月一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出现甲型流感 4月下旬,墨西哥、美国等国家相继发生人感染 甲型H1N1流感 疫情。
由美国回四川探亲的一名中国留学生5月11日被确诊为我国内地首例输入性甲型 H1N1 流感病例。
汶川地震一周年 5月12日下午,当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这个举世震惊的危难时刻过去整整一年之际,纪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活动在震中汶川县映秀镇隆重举行。
重庆煤矿事故 5月30日上午10点55分,位于重庆市綦江县境内的重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发生瓦斯突出特大事故,当班入井人员共计131人。
截至30日21时,已出井生还101人(其中59人受伤),死亡30人。
新中国60周年 10月1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祖国发生了巨大变化。
建国60周年大庆是一次比较特殊的庆典。
今年国庆庆典活动一定隆重、喜庆、热烈,会有许多新特点、新看点。
三峡工程全面完工 三峡工程采用“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于1993年进入施工准备阶段,1994年正式开工,1997年大江截流成功,2003年开始通航发电,至2009年全部竣工,蓄水水位达到175米高程,总库容达393亿立方米,形成总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的人工湖泊。
同时将增添一批可作为旅游景点的岛湖风光。
三峡水库工程将作为人类伟大杰作载入历史史册。
澳门回归10周年 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
这是继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中华民族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又一盛事。
在澳门回归10周年之际,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会隆重纪念这一时刻。
2010年国内重大事件: 1,青海玉树7.1级地震 2, 2010年1月23日 中央对推进西藏发展作出战略部署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1月1日上午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新年茶话会 4,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
5,全国宣传部长会议1月4日在北京举行。
6,共青团十六届三中全会1月7日在北京召开。
7,中央政治局1月8日召开会议,研究新形势下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
8,由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委员会等机构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创新大会1月9日上午在北京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