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法院执行老赖新规有哪些
目前有如下方式:一、黑名单系统。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2年7月、11月和2013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
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二、最高法再与十家银行信息联网惩戒“老赖”。
2014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与银行业执行合作签字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十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共同签订执行信息合作备忘录,鼓励各级法院和银行各分支机构推进网络查控机制建设,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
三、联网查询。
2014年10月,最高法正在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成员包括已经和最高法签订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备忘录的20余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也会加入。
联通网络以后,某个法院遇到一个具体案件,可以通过网络方式直接查存款。
能在全国范围内查到存款情况、金融产品情况、房屋情况等。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2014年年底建成。
这种体系的建立,是制约‘老赖’的一个最有效的办法。
除此之外,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称,《规定》出台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
《规定》的颁布,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院对于老赖到底有没办法执行
法院宣判后,被执行人有故意转移财产,在法律中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解释。
其行为并不属于刑事犯罪。
法院对老赖可以执行几次
法院对老赖的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但没有新情况一般司法拘留一次。
法院对老赖的最新办法是什么的
据了解,老赖对之前那些查封、冻结或曝光的手段都无所谓了,因为已经是“死皮赖脸”了,那么法院最近出了一个大招—对付老赖的最新办法就是失信之人的子女私立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既然其它方法不奏效,那么再厉害的人还是逃不过这招的吧,毕竟虎毒不食子啊,有些人对别人狠,但总不会对自己家人狠吧。
根据法院指令河北已经打响了第一枪,主动配合执行:向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7所私立学校发出通知,限制失信之人的子女,通知明确载明:1、各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2、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3、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这个举动一出,很多老赖就慌了,为了不妨碍孩子上学,有些100多万的债款都还了,还有北京等其他名校也纷纷执行这一规定,效果明显,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学校会执行到位,以后老赖就真正的无处遁形了,这一招真的致命,除非不在乎家人死活的。
如果以后这招也不行了,那么还会想出其它杀手锏的。
法院对老赖如何加强执行
后果是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能购买房产;不能租高档办公场所;购买私家车;旅游、度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