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活动策划书
学生会联谊活动策划书 一. :“快乐学生会,温馨你我他”为主题的联谊活动 二. 活动目的: 1、 丰富学院各二级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课余生活; 2、 加强学院各二级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间的联系及交流,增加跨系部门合作磨合程度,增强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凝聚力; 3、 对部门来说,为各部门干事提供一次很好的机会来锻炼他们的组织和交流能力。
三. 活动意义: 1. 增进了两个系的团总支学生会的友谊; 2. 为两个部门的干事提供了展现自我的舞台; 3. 通过交流可以更深刻的让每一位干事能够辨证看到自己的优缺点。
四. 活动时间: 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18:30 五、活动地点: b308 六、参加人员: 工商系团总支与工程系团总支全体成员 七. 活动内容: (一) 活动前期 1.工程系与工商系分别选派一男一女作为活动主持人; 2.两系分别准备5个节目,形式不限; 3.由工商系提供两个趣味游戏; 4.工程系和工商系组织部部长分别准备发言稿; 5.申请教室并购买瓜子和水果; 6.准备活动的背景音乐; 7.活动场地的布置。
(二)活动期间 1. 主持人开场白然后引领大家齐唱; 2. 工程系组织部部长发言并自我介绍; 3. 工程系组织部的工(转载自 ,请保留此标记。
)作干事做特色介绍;4. 工商系部长发言并自我介绍; 5. 工商系组织部工作干事做特色介绍; 6. 节目表演:两部门交叉表演; 7. 第三个节目后,做第一次互动游戏; 8. 继续进行节目的表演; 9. 第七个节目后,全体一起跳; 10.有主持人倡导大家畅所欲言,从而交流在组织部工作半年的感想; 11.主持人作出总结发言; 12.全体以歌曲结束活动。
(三) 活动后期 1.两部门合作清理活动现场; 2.工商系组织部干事写活动总结。
八. 注意事项: 1、在会场内和会场外都要保持安静,节目的声音不宜过大; 2、会议期间手机请调成震动。
如需接打电话,可离开会场,或者尽可能小声接打,不要影响到他人为宜; 3、在会场内不要有抽烟、翘二郎腿等不雅现象; 4、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5、联谊会结束后及时打扫整理会场; 6、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和有关负责工作人员联系; 7、确保每位干事都参加活动; 8、主持人一定要能带动整个活动的氛围不能现场冷场; 9、 活动开始前先确认表演伴奏带能够正常播放。
九、; 瓜子、水果……………………………………………100元 十、主办单位:工程系与工商系团总支组织部 承办单位:工程系与工商系团总支组织部以前的
关于大学生的学生管理规定、准则的主题和宣传标语(急
在线等
)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
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
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
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
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
《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
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
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
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
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
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
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
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
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
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
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
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
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
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
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打到牛鬼蛇神的口号是谁提出来的
为什么要提出来
他后来怎么样??
最早将牛鬼蛇神这个词用于政治上的是毛主席,他在1955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首次提出的,该词本来词义宽泛,未经严格定义,被借作为政治概念,弹性很大,先后经历了许多演变:从1957年的右派到文革初期的黑帮、反动学术权威,很快发展到指称地、富、反、坏、右等黑五类,后来主要指走资派、叛徒、特务等。
凡是历次政治运动被打入另册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思想”分子都是。
最后蔓延到只要是造反派、当权者不喜欢或认定应打击的对象,无论你的出身好不好,已否做过历史结论,还是说错了一句话,都可以定为“牛鬼蛇神”。
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口号有着多方面深刻的原因,不是三两句话能解释的完的,而且大部分涉及到目前网络限制性词语,不方便写出来。
建议你去看一些文革方面的研究史料。
演讲稿的格式及写法
在过去几个月中,通团中各位的辛付出中,家共同快乐地度过了一时间,工作的点点滴滴时时在眼,回眸望过去的一幕幕,在不知不觉中充实自己大学生活。
在系十佳歌手表演工作时候,社团部和其他部门协助合作顺利开展工作。
在学校举办运动会中,我们社团部主要负责提供钉鞋服务给同学们,还有每月的献血活动时候我们部门负责提供献血者填写表格工作等。
工作无小事,事事都不能懈怠。
我们干事更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服务同学。
在过的时间里,我脚踏实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自己水平和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还必须地努力争取更好。
总之,因为有这样一个团队,使我大学里不断的展示自我,提升自我,团结,和谐默契在一个学期的工作中,主要将工作重点放在了社团发展及社团活 动的开展两方面上。
在这一学期我部组织了各社团常务会长对大学生举办的活动进行了观摩学习,增加了各社团负责人之间的交流,使各社团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
在活动的审批上我部在坚持各社团的社团宗旨下,对各社团活动进行了修改、审批,现将社团发展情况与我部工作情况简介一、各社团整体凝聚力与上一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各社团负责人在任务分配,人员调动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各部门协调合作,从而使得各社团成员积极性很高。
二、为了丰富广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各社团举办了丰富的社团活动,得到广大学生的好评,也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同时也提高了各社团在全校的影响力。
三、各社团都明确了自己的发展方向,有理论研究的,有做学术的,有做公益的,有做环保的等等。
各社团也积极与学生会各部门共建,或与其他院系社团合作等等。
在本学期,我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各社团的交流,活动策划部都做了一些有效的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与团委领导和社团负责人沟通太少,致使团委领导对社联及社团发展了解较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及时向团委领导汇报工作,定时与社团各负责人交流。
二、在活动审批上也缺少必要的一些整理和改进,今后会侧重活动的策划,严格审批,取消一些没有明确主题和意义不大的活动。
三、在与其他部门合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在很多工作上与其他部门有交集,部门合作也显得尤为重要,各部门很好的合作,才能将工作做得更好。
一学期的工作使我们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工作,也更加深信我们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部门人员将团结合作,把自己的工作 做的更好
手抄报的题材内容(推广普通话,写规范汉字)
题目:普通话--现代文明内: 一 1.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 心相印相通,和谐共处乐融融。
3.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 讲普通话,标标准准;写规范字,堂堂正正。
5. 普通话,给你美丽的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6. 学说普通话,推广靠大家。
7. 请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使用文明语,争做文明人。
8.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好学生。
9. 规范语言文字,弘扬民族文化。
10. 推广普通话,责任你我他。
11.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2.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3.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4. 普通话是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15. 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16.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17. 说好普通话,热爱我中华;普及普通话,世界看中华。
18. 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二 意义:1.更好的交流 2.便于信息的传播 3.***: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推广普及普通活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
语言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
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三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2)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3)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4)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5)普通话: 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7)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8)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9)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普通话的历史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
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口诀: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真奇妙,心相印,话相通.平翘音,要分清,外乡人,别担心.普通话,友谊桥,全在你我嘴里边.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规范字,从小练,志须定,心要静.仔细看,认真写,有节奏,求呼应.用笔灵,讲造型,意境深,明气韵.既悦目,又赏心,一笔一画皆生命.普通话,规范字,奔向社会喜多多.牢记要领,持之以恒,勤学苦练,与时俱进! 作文: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真奇妙,心相印,话相通.平翘音,要分清,外乡人,别担心.普通话,友谊桥,全在你我嘴里边.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规范字,从小练,志须定,心要静.仔细看,认真写,有节奏,求呼应.用笔灵,讲造型,意境深,明气韵.既悦目,又赏心,一笔一画皆生命.普通话,规范字,奔向社会喜多多.牢记要领,持之以恒,勤学苦练,与时俱进! 作文:人人说好普通话,人人用好规范字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二十一世纪,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它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需要国家语言文字的统一和规范。
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飞跃发展的时代;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是科技、人文相融合的时代。
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营造改革开放环境的前提条件;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二十一世纪,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尤其在今天,我们面对的是具有新视野、新思想、新观念、新思维的群体。
在学习交流中、工作、业务联系中、结社聚友中、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接触中,都离不开讲普通话和运用规范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你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的大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的重要场所。
教师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先行者。
我校已走在了推广普通话的前列。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人生的哲理。
”我校推广普通话活动正常开展,成绩喜人。
瞧
每天早晨书声朗朗,读的是那么地清晰标准,读得是那么的富有感情,人人都自觉地担当起“推普员”的工作。
同学,请你讲普通话好吗
因为每个孩子都把说好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责任。
听
是谁在绘声绘色地讲故事
哦,原来是学校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正在进行校园小导游的比赛。
字正腔圆的发音,流畅生动的表达,配上活泼可爱的动作,不时引来评委老师们的阵阵掌声。
三至五年级的同学们也正在角逐,故事大王也是精彩纷呈。
我校的师生们已养成了在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的习惯。
流利、发音准确的普通话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和称赞。
使用规范字,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
教师不仅要通过教学,教会学生使用规范字,还应该通过传授知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书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书写一手漂亮的规范字,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为学生书写规范字起到表率作用。
美观规范的字体还能满足学生的欣赏欲望。
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也能自觉养成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校老师规范字体的板书,也为同学们坚持写规范字作出了榜样。
学生每天的练字不仅陶冶了孩子的性情,而且也培养了孩子一手好字,一种追求完美的认真的态度,整个学校学生的书写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是国家语言文字发展的必然,是中华厚重文化发展的呈现,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又一重任。
作为中华子孙,我们必须肩负起这一新的历史使命,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为新时代、新经济的发展铸造新的辉煌
我们该怎样推广普通话前不久,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
自1956年国家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以来,全国绝大多数非文盲人口已习惯写简化字,目前已有半数以上人口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
50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概念。
对人的一生而言,50年很漫长;对历史发展长河来说,50年很短暂。
辩证地看,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居世界之最,民族语言、地方方言众多。
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有半数以上人口、也就是至少近7亿人口可以用普通话交际,表明贯彻国务院的决议和指示成绩斐然。
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交往、地区交往、国际交往迅速增加。
国民中只有半数多一点的人可以用彼此都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表明推广普通话依然任重道远。
加快推广普通话,首先还要统一认识和思想。
这不是官话、套话。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在全国各地交往的非本地人员愈来愈多,本地人与非本地人之间的交流也会与日俱增,只有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才能更有利地进行沟通和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这对所有地区的所有人也都有益处。
推广普通话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并不矛盾。
很多旅居国外多年的侨胞,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母语,他们在家庭中用汉语普通话、潮州话、闽南话交流,但这并不影响他们通过英语或所在国语言融入当地社会。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在一定范围、区域内整理、研究并保护方言,在家庭内使用方言;但在所有公开的场合,要使用官方用语——普通话。
而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则可以继续双语并行,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同时,大力推广汉语普通话。
加快推广普通话,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率先垂范。
早在5年前,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做为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带头依法行事,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政府部门使用普通话办公,不仅是给民众和社会一个示范效应,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自身的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
几年前,笔者的一位同事到上海市某区政府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开了一下午的会,只听懂了十分钟,还是与会人员为了照顾他。
平时,那些当地同事之间也用当地方言交流,他总是插不上嘴。
可想而知,这样的挂职,得到的锻炼一定会大打折扣。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在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非本地人员会愈来愈多,而政府部门之间及政府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也会与日俱增。
如果政府公务人员都把普通话做为办公场所使用的唯一语言,且都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开会、交流和决策的效率和效果也会得到改进。
加快推广普通话,应加大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力度。
如餐饮、商业、宾馆旅馆、园林景区、公共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来自五湖四海,服务对象来自四面八方。
单一的地方语言,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只有以普通话为工具和纽带,才能使服务者做好服务工作,被服务者得到应该得到的服务,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前不久,杭州市有关部门把杭州话做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录用条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
显然,如果照此办理,方言特色更加明显的广州、上海、重庆等城市,乃至拉萨、乌鲁木齐等少数民族城市,也可以以语言为理由,对外来人设立准入条件
如此,又何谈提高服务质量,何谈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
反之,在服务行业大力推广普通话,不仅有利于做好服务工作,而且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促进普通话的推广应用,提高普通话的普及程度。
口号: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5)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6) 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7)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8)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9)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0)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1) 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12)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 普通话: 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5)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7)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9)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0)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21) 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22)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3)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24)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25)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 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图片: 严禁抄袭,抄袭必定举报.
株连九族指哪九族
九族是古代刑罚族诛种,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代九族应包括父族母族三、妻族二。
(这里的族人指直系亲属和配偶)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拓展资料:椐《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在出征之前的训词中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被称作是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明令宣布这一野蛮刑罚的,既非夏桀,也非商纣,竟赫然为两位后世所追仰效法的“圣王”——夏启和商汤。
这实在是一个令后世儒子们感到尴尬的事情,并由此导致他们在注疏中或干脆否认,或妄断“圣王”之语不过是“迫胁”而已,并非会付诸实施(参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
作为经典,《尚书》的这些简短记述给后世的统治者肆无忘惮地滥施族刑提供了理论上的口实。
《尚书·泰誓》:“罪人以族”。
关于商殷的族刑,作《尚书》传的汉孔安国谓“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妻子”。
《尚书·汤誓》中的“孥戮”就是族诛,《盘庚》篇中的“劓殄灭之无遗育”,也是族诛。
周武王伐商纣时,宣布纣王的罪行之一就是“罪人以族”。
足见商殷的族诛是确实存在的。
但同是儒家经典,《孟子·梁惠王下》却提出了“罪人不孥”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符合儒家的基本精神的。
而“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的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的思想立场。
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况曾对族刑进行过声讨。
荀子视“以族论罪”为“乱世”之举,可谓大胆尖锐之论。
且荀子的看法并非曲高和寡,在西汉时著名的盐铁会议上,代表学术正统的“贤良文学”曾以经典为依据,对族刑提出了大胆的异议。
谁知道中国人有自信力的例子(具体的)
应该可以根据鲁迅的这篇文章去想吧. 比如五四运动,前期学生是先锋,口号是还我山东,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等,后期工人成为主力,这些中国人民的优秀代表,在国家危难时刻,积极奔走,通过罢工迫使政府最后没有在巴黎和会上签字,捍卫国家尊严,这说明中国人的脊梁是直硬的! 还有后来的共产党八年艰苦抗战,在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走长征,过草地,翻雪山.....最终打败日本,建立新中国. 其实例子很多嘛詹天佑 詹天佑(1861年4月26日 –1919年4月24日)(Jeme Tien Yow),字眷诚,广东南海人,祖籍江西婺源,是中国首位铁路工程师,负责修建了京张铁路等工程,有“中国铁路之父”、“中国近代工程之父”之称。
詹天佑1861年(清咸丰帝十一年)出生在一个普通茶商家庭。
儿时的詹天佑对机器十分感兴趣,常和邻里孩子一起,用泥土仿做各种机器模型。
有时,他还偷偷地把家里的自鸣钟拆开,摆弄和捉摸里面的构件,提出一些连大人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1872年,年仅十二岁的詹天佑到香港报考清政府筹办的“幼童出洋预习班”。
考取后,父亲在一张写明“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的出洋证明书上画了押。
从此,他辞别父母,怀着学习西方“技艺”的理想,来到美国就读。
在美国,出洋预习班的同学们,目睹北美西欧科学技术的巨大成就,对机器、火车、轮船及电讯制造业的迅速发展赞叹不已。
有的同学由此对中国的前途产生悲观情绪,詹天佑却怀着坚定的信念说:“今后,中国也要有火车、轮船。
”他怀着为祖国富强而发奋学习的信念,刻苦学习,于1867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纽海文中学业。
同年五月考入耶鲁大学土木工程系,专攻铁路工程。
在大学的四年中,詹天佑刻苦学习,以突出成绩在毕业考试中名列第一。
1881年,在一百二十名回国的中国留学生中,获得学位的只有两人,詹天佑就是其中的一个。
回国后,詹天佑满腔热忱地准备把所学本领贡献给祖国的铁路事业。
但是,清政府洋务派官员迷信外国,在修筑铁路时一味依靠洋人,竟不顾詹天佑的专业特长,把他差遣到福建水师学堂学驾驶海船。
1882年11月又被派往旗舰“扬武”号担任驾驶官,指挥操练。
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第二年,蓄谋已久的法国舰队陆续进入闽江,蠢蠢欲动。
可是主管福建水师的投降派船政大臣何如璋却不闻不问,甚至下令:“不准先行开炮,违者虽胜亦斩
”这时,詹天佑便私下对“扬武”号管带(舰长)张成说:“法国兵船来了很多,居心叵测。
虽然我们接到命令,不准先行开炮,但我们决不能不预先防备。
”由于詹天佑的告诫,“扬武”号十分警惕,作好了战斗准备。
当法国舰队发起突然袭击时,詹天佑冒着猛烈的炮火,沉着机智地指挥“扬武”号左来右往;避开敌方炮火,抓住战机用尾炮击中法国指挥舰“伏尔他”号,使法国海军远征司令孤拔险些丧命。
对这场海战,上海英商创办的《字林西报》在报道中也不得不惊异地赞叹:“西方人士料不到中国人会这样勇敢力战。
‘扬武’号兵舰上的五个学生,以詹天佑的表现最为勇敢。
他临大敌而毫无惧色,并且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还能镇定如常,鼓足勇气,在水中救起多人……” 从战后到1888年,詹天佑儿经周折,转入中国铁路公司,担任工程师,这是他献身中国铁路事业的开始。
刚上任不久,詹天佑就遇到了一次考验。
当时从天津到山海关的津榆铁路修到滦河,要造一座横跨滦河的铁路桥。
滦河河床泥沙很深,又遇到水涨急流。
铁桥开始由号称世界第一流的英国工程师担任设计,但失败了;后来请日本工程师衽实行包工,也不顶用,最后让德国工程师出马,不久也败下阵来。
詹天佑要求由中国人自己来搞,负责工程的英国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得同意詹天佑来试试。
詹天佑是一个认真踏实的人,他分析总结了三个外国工程师失败的原因后,身着工作衣与工人一起实地调查,(P116)密测量。
夜晚,借着幽暗的油灯,又仔细研究滦河河床的地质构造,反复分析比较,最后才确定桥墩的位置,并且大胆决定采用新方法——“压气沉箱法”来进行桥墩的施工。
詹天佑果然成功了滦河大桥建成了。
这件事震惊了世界:一个中国工程师居然解决了三个外国工程师无法完成的大难题。
詹天佑初战告捷后,立刻遇到了更为严峻的考验。
1905年,清政府决定兴建我国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北京至张家口)。
英俄都想插手,由于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的企图没能得逞。
英俄使臣以威胁的口吻说:“如果京张铁路由中国工程师自己建造,那么与英俄两国无关。
”他们原以为这么一来,中国就无法建造这条铁路了。
在这关键时刻,詹天佑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全权负责京张铁路的修筑。
消息传来,一些帝国主义分子及英国报刊挖苦说:“中国能够修筑这条铁路的工程师还在娘胎里没出世呢
中国人想不靠外国人自己修铁路,就算不是梦想,至少也得五十年。
”他们甚至攻击詹天佑担任总办兼总工程师是“狂妄自大”、“不自量力”。
詹天佑顶着压力,坚持不任用一个外国工程师,并表示:“中国地大物博,而于一路之工必须借重外人,我以为耻
”“中国已经醒过来了,中国人要用自己的工程师和自己的钱来建筑铁路。
”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
詹天佑带着测量队,身背仪器,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
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
詹天佑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
“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
詹天佑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于工程人员之口。
”接着,他背起仪器,冒着风沙,重新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复勘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
当他下来时,嘴唇也冻青了。
不久,勘探和施工进入最困难的阶段。
在八达岭、青龙桥一带,山峦重迭,陡壁悬岩,要开四条隧道,其中最长的达一千多米。
詹天佑经过精确测量计算,决定采取分段施工法:从山的南北两端同时对凿,并在山的中段开一口大井,在井中再向南北两端对凿。
这样既保证了施工质量,又加快了工程进度。
凿洞时,大量的石块全靠人工一锹锹地挖,涌出的泉水要一担担地挑出来,身为总工程师的詹天佑毫无架子,与工人同挖石,同挑水,一身污泥一脸汗。
他还鼓舞大家说:“京张铁路是我们用自己的人、自己的钱修建的第一条铁路,全世界的眼睛都在望着我们,必须成功
”“无论成功或失败,决不是我们自己的成功和失败,而是我们国家的成功和失败
” 为了克服陡坡行车的困难,保证火车安全爬上八达岭,詹天佑独具匠心,创造性地运用“折返线”原理,在山多坡陡的青龙桥地段设计了一段人字形线路,从而减少了隧道的开挖,降低了坡度。
列车开到这里,配合两台大马力机车,一拉一推,保证列车安全上坡。
詹天佑对全线工程曾提出“花钱少,质量好,完工快”三项要求。
京张铁路经过工人们几处奋斗,终于在1909年9月全线通车。
原计划六年完成,结果只用了四年就提前完工,工程费用只及外国人估价的五分之一。
一些欧美工程师乘车参观后啧啧称道,赞誉詹天佑了不起。
但詹天佑却谦虚地说:“这是京张铁路一万多员工的力量,不是我个人的功劳,光荣是应该属于大家的。
” 京张铁路建成后,詹天佑又继任了粤汉铁路督办兼总工程师。
这时,美国决定授予他工科博士学位,要他亲自去美国参加授衔仪式。
为了全力参加祖国铁路建设,他放弃了这一荣誉。
辛亥革命后,詹天佑为了振兴铁路事业,和同行了起成立中华工程学会,并被推为会长。
这期间,他对青年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除了以自己的行为作出榜样外,还勉励青年“精研学术,以资发明”,要求他们“勿屈己徇人,勿沽名而钓誉。
以诚接物,毋挟褊私,圭璧束身,以为范例。
” 詹天佑从事铁路事业三十多年,几乎和当时我国的每一条铁路都有不同程度的关系。
到晚年,因积劳成疾,不幸于1919年病逝。
周恩来同志曾高度评价詹天佑的功绩,说他是“中国人的光荣”。
詹天佑修建京张铁路其间,厘定了各种铁路工程标准,并上书政府要求全国采用。
中国现在仍然使用的4尺8寸半标准轨、珍氏自动挂钩(Janney Coupler,亦称姜坭车钩、郑氏车钩,美国人 Eli Janney 所创)等等都是出自詹天佑的提议。
此外詹天佑亦着重铁路人才的培训,制定了工程师升转章程,对工程人员的考核和要求作出明文规定,并且定明工程师薪酬与考核成绩挂钩。
京张铁路堷训了不少中国的工程人员,詹天佑所制定的考核章程亦成为其他中国铁路的模仿对象。
京张铁路建成后,詹天佑获宣统赐工科进士,任留学生主试官等职。
1910年,任广东商办粤汉铁路总公司总理兼工程师,1912年兼任汉粤川铁路会办,负责兴建粤汉及川汉铁路。
此后一直定居在汉口俄租界的鄂哈街9号(今洞庭街51号)。
同年成立“中华工程师学会”,并被推举为首任会长。
民国成立后,于1913年获政府委任为交通部技监,1914年获颁授二等宝光嘉禾章。
1916年,获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19年初,受命往海参崴和哈尔滨任协约国监督远东铁路会议中国代表。
4月因病回汉口,4月24日病逝,终年五十九岁。
詹天佑与其妻谭菊珍埋葬在京张路青龙桥火车站附近。
1922年青龙桥火车站竖立詹天佑铜像。
1987年,附近再建成詹天佑纪念馆。
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