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时应注意:(1)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2)利用安全带进行悬挂作业时,不能将挂勾直接勾在安全带绳上,应勾在安全带绳的挂环上;(3)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4)使用一同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5)要束紧腰带,腰扣组件必须系紧系正;(6)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拓展资料: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1、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
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
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
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
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
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
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
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带什么的原则
安全带一般有腰带式和全身伞式安全带,一般采用全身伞式安全带最好。
高挂低用是安全带正确使用的最基本要领。
如果要使用安全绳,一条安全绳上只能悬挂一条安全带,禁止两人及以上共同使用一条安全绳。
高空作业几米应该绑安全带
其实就应该绑安全带,的定义是高于地面2米的工作即可视为。
如果条件不允许,那要视地面情况而定,如果地面不是足够坚硬,可以不绑安全带,但是要有海绵垫等缓冲设施。
多少米高空作业,安全带能使用缓冲包
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是什么
登高或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为确保登高或高处作业施工和检修的安全,参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层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称三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称特级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空作业。
(二)施工或检修单位在制定施工或检修组织设计或施工、检修方案时,必须将预防高处坠落列为安全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二级以上的悬高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经施工或检修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如实向施工,检修人员书面交底。
安全措施实施后,必须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要求者,必须修改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凡经医生诊断,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痢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四)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五)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用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打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带钉易滑鞋,雨天鞋底有泥必须清除后登高,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危险的入口和预留孔洞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相对高差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国际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风、打雷、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急需抢修时,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才准进行。
(七)高处作业所用材料或备件要堆放平稳可靠,有的还需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必须抛物时,下方人员要撤走,并指定专人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