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智慧检务十大创新产品”榜单出炉,哪款让你印象深刻
电子检务应用支撑平台设计方案第一章业务现状与需求分析1.1业务现状应用整合的定义主要是检察院内部的各个系统之间实现应用整合,如果是跨院情况均采用数据整合和消息整合模式。
因此应用整合的最佳实现模式应为服务总线。
电子检务工程中的各系统之间均会存在相互的消息的传递,且电子检务工程主要系统是两级部署四级使用,某些系统或个别检察院会三级部署四级使用,因此消息的传递将会存在检察院内不同系统之间消息传递、检察院与检察院不同系统消息传递。
1.2业务环境分析电子检务工程需要实现如下内容:实现业务系统的“统一建设”与“各地个性化定制”的有机结合实现高检、省级、地市级纵向业务数据标准统一、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电子检务各系统的应用整合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来自相关行业及互联网信息采集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电子检务工程在纵向上需要解决检查业务内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同时还需要实现与公众、外部单位、行业机构的协同与共享。
1.3业务维度分析从业务维度上看,解决的是纵向(垂直管理)、横向(业务协同)和空间(管理决策)这三个方向的集成。
纵向集成(组织集成),通过纵向的信息、业务、流程迁移,加强高检院对整体业务的监管、决策,逐步实现集团作为管理主体,实施管控的目的。
横向集成(业务集成),检务业务内部的横向集成体系可以和纵向集成体系有效结合,实现集团、成员单位之间无
现在有研发智慧检务系统的吗,成果怎么样,这种系统如何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在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领会、全面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本次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创新,务实奋进,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新局面,着力构建智慧检务保障新格局。
张常韧强调,今后5年,检察机关实现检务保障新发展,要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着力攻难点、保重点、补短板,建立科学、高效、完备的检务保障体系。
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以预算为重点的经费保障体系。
二要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
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以“两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四要深化改革,创新方法,建立健全以满足业务需要和干警需求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
五要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内部审计为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
六要加强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建立健全以检务保障平台为重点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
张常韧要求,各级检务保障部门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
要加强业务建设,锻造专业能力,推进检务保障人才重点培养工程,造就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专家型人才。
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检务保障班子建设和专业财务人员配置,探索在市级以上检察院建立总会计师和总审计师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加强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印在心中,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如何加强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党务、组织活动、宣传、学习、办公、党群服务、绩效考核、互动监督、等工作。
智慧党建平台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实现党建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综合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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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远智慧党建平台系统,专注智慧党建研究7年,目前超过200个项目成功落地, 1000多家组织机构正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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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行政权实际,谈谈公安工作应树立哪些理念
公安机关是我国政法机关,无论是治安行政还是刑事司法,均应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我们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执政经验教训作出的必然选择,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这一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现实生活中,有的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执法中给予不同对待,这种思想和做法实际上是封建等级观念的残余。
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认为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他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
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没有法律权威就没有秩序。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
对执行国家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必须反对和制止。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证明,建设法治国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力量,更要严格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
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作为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
我们强调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
我们党历来把群众路线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团结在一起,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会有力量、有智慧,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我们的工作就是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否则,单靠增加人员编制和技术装备,解决不了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
有的干警不尊重群众,不关心群众的疾苦,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怎么可能会支持、配合你的工作呢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切实树立保障人权的意识,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坚持执法为民,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要落实到行动上。
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还要指出的是,针对当前的执法现状,强调保障人权、热情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严格执法。
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
广大政法干警应当正视群众反映的问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政法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
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必须确保一切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
基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法律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必要的,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否则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
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
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
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要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要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增强对裁判或决定的认可度。
做到公平正义,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把证据关、法律关。
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
二是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各项规定,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以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政法战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政法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政法干警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
服务大局,就是要时刻想着大局、关心大局、胸怀大局,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特别是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实在在地为大局服务。
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能去“服务”大局,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政法机关法定职能的事,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政法工作。
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始终把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地方与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之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为了某个地方、部门、单位的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统一于不顾,搞执法特殊化,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妨碍和影响大局。
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特别是在处理企业破产、环境污染等案件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既要依法办事,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我们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后发展我们的事业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加强又要改进。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对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政法队伍、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改善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和条件。
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
政法干警既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
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动摇。
政法部门的党员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折不扣、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如何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的能力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站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前沿。
加快邵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基层检察干警更新群众工作理念,探索群众工作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进而实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
\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少数检察干警严重疏离群众 ,对群众缺乏感情 ,他们或者简单地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 、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做群众工作 ,简单的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或者认为检察机关做群众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完成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 ,是一种短期行为 ,没有必要投入太多精力 ,只需简单应付即可。
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直接导致部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深入群众 、依靠群众 、服务群众 ,更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 二是没有形成正确的工作方法。
在群众工作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一些干警虽然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 、业务技能 ,但是 ,在联系群众上 ,不能深入实际去研究具体情况 、具体问题 ,往往只是采取照本宣科的方式 ,停留在法律宣传 、访贫问苦等层面上 ,没有立足检察职能 ,不能找准群众诉求和政策法规的结合点 ,甚至还在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产生了激烈碰撞。
\ 三是没有形成实际的工作效果。
能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能不能充分发动群众推动检察工作 ,是衡量群众工作是否做出成效的重要标准。
当前 ,多数基层检察干警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 ,只治标不治本 ,只解决群众一时之需 ,不能指导 、帮助群众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长期如此 ,群众必然会对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产生怀疑,现在出现职务犯罪案源枯竭 ,立案监督线索匮乏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欠佳。
\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应具备的能力\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为把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做实 、做细 、做深、做好 ,要求基层检察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主要应具备以下几种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具备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依法 、全面整合和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 ,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 ,形成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 、办案安全防范规定 ,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水平。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 ,着眼于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依法 、有效进行全过程监督 ,做到有罪追究 、无罪保护 、严格依法 、不枉不纵。
\ 二是具备释法说理的沟通能力。
目前 ,基层检察干警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 ,既要承担执法办案任务 ,又要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检察干警要通过掌握丰富的群众语言 ,了解群众的心理状态 ,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释法说理 、心理疏导等工作 ,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争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三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断能力。
随着邵阳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各种社会矛盾呈现易发 、多发、高发的态势。
如果继续用老观念 、老方法来处理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但不能化解矛盾 ,而且会导致矛盾更加复杂。
因此基层检察干警要放下架子 ,俯下身子 ,开动脑子 ,根据矛盾的特殊性 ,结合具体事件 ,联系相关法律 ,灵活处理。
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 、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热点 、难点问题时 ,要沉得住气 ,保持清醒的头脑 ,确保应对得当 ,处置得体。
\ 提高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教育引导 ,树立群众工作观念。
人民群众是我们 的“根”和“源”。
我们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过程中 ,要教育引导基层检察干警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明 确“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同时 ,要让大家认识到群众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 ,不是形式上的一阵风 ,更不会与检察工作相冲突。
恰恰相反 ,只有关注民生 ,贴近群众 ,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检察工作才能如鱼得水。
\ 二是加强沟通 ,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努力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开展经常性的群众走访工作 ,采取召开座谈会 、听证 、问卷调查 、深入群众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为主动服务群众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夯实基础。
\ 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转化机制 ,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 、筛选 、分类 、分析 ,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 三是树立形象 ,转变群众工作作风。
根除对群众颐指气使 、冷硬横推的霸道作风 ,切实解 决“门难进、脸难看 、事难办”、推诿扯皮 、久拖不决 、文过饰非 、对群众漠不关心 、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
坚 持“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的执法理念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强化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 ,注重人文关怀,及时 、高效 、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 ,努力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 四是严格奖惩,强化群众工作考评。
建立和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考核制度,对那些考核成绩优秀、工作成绩明显的干警要予以鼓励和嘉奖,对考核成绩差、群众信任度低、工作实绩不明显的干警采取诫勉谈话等。
同时,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年度考评与换届考评相结合,根据检察干警的工作实绩,按照统一标准,通过述职、群众评议、领导评估、座谈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基层检察干警一年来的群众工作作一个科学的评价。
\ 五是创新举措,提升群众工作实效。
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在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的过程中提升工作业绩。
一方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
通过设立检务大厅、实行案件公开审查、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参与到具体执法活动中来,见证执法过程,听证执法依据,评议执法状况,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大走访等形式, 广泛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四走进”活动,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