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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
求一条接地气,有创意的农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标语
常住统计的三种常用方法: (一)人查按照常口概念及其具体的情况来登记调查,普查得出的人口即为本地的常住人口。
这种统计方法工作量大,所需经费多,但数据最准确。
(二)人口测算利用相关部门的人口变动资料进行测算。
先以当年末公安局的户籍人口为基础,结合计生委的人口资料,确定人口基数,再根据公安的流入人口资料与人口普查资料确定当年的流入人口,利用公安、计生、劳务办、就业局的流出人口资料确定当年的流出人口,最后用人口基数加上流入人口减去流出人口推算当年常住人口。
这种统计方法工作量和所需经费都较少,但数据误差大。
(三)人口抽样调查以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利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
即以人口普查时的常住人口数为基础,每年进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取得常住人口发展速度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进而计算报告期的常住人口数。
较前两种方法而言,这种统计方法工作量及所需经费都适中,且数据比较准确。
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具体调查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专职网格员
社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综合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主要包括网格内的计生、低保、民政、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信息的综合摸底归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对居民反映求助的事,进行分类处理。
一般性事务,由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由网格责任人和社区协调处理;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服务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格内其他成员负责提供居民动态信息收集上报、社情民意调查、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矛盾排查、矫正帮教等。
全面准确地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
要想做好一名社区网格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信息采集要到位。
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网格内服务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以及服务需求,建立网格化管理资料信息库,并在各楼栋建立网格分布图,标清单元网格的责任人、责任范围、户数、人数、党员数、及各类群体信息,建立区域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矫正等群体重点服务对象档案,便于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
2.管理机制要合理。
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录入网格内的人、地、物、情、事、组织等信息,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家采集、多家使用”的原则。
3.团队建设要跟上。
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每网格由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网格长,与网格内党员、民警、志愿者、治安巡逻队等共同组成网格管理队伍。
如何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
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
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
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
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
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
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
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并考核。
省级和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县(市)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怎样在工作中落实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党部接地气、知下情。
各级织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切实有效的办法,让党员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要广开言路,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对党员干部、各级党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走访群众、自我反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净化思想,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组织路线。
作为组工干部,最大的党性就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好群众;最好的品行就是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最真的表率就是敢于让干部群众向自己看齐,堪为楷模,真正在推进组织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牢树群众观点,切实增强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组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把党的宗旨贯穿于思想和行动的方方面面。
一要在深化学习中树立群众观点。
树立群众观点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组工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特别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指定的必读篇目和有关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要精读细研,深刻理解把握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科学内涵,增强对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二要在实际行动中坚持群众路线。
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与群众接近,生活上与群众走近,作风上与群众靠近,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
要带头参与机关干部“一线服务行动”,主动走出机关,深入村社、深入群众,了解乡镇干部“驻村代办、强基为民”工程实施情况,督促引导各级干部主动深入一线、沉到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要在推进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重要的是实现和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紧紧围绕打造“一都两中心”的目标定位,在组织工作中体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导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基层党组织服务方式,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中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坚持深入群众,提升凝聚群众能力。
一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
组织工作虽然政治性、政策性强,要讲原则、讲程序、讲法纪,但也是一种“有情”的工作,不能板着面孔、冷酷无情、没有温暖,也不能沾沾自喜而自认为“高人一等”,更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只有带着责任、带着热情、带着真诚投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及群众的尊重、信赖和拥护,才能真正在组织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以宽容开放的心态对待群众。
组工干部要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群众的“高看一眼”,谦虚为怀,谦和为人,谦让从事。
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充分尊重和体谅他人,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多与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交朋友,以平等、谦和之德温暖人、感召人、凝聚人。
三要树立融入群众的作风。
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章办事,不讨好卖乖、不跑风漏气、不以权谋私,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
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
要强化奉献意识,时刻保持一种平常之心,胸襟坦荡,真诚待人,任劳任怨,默默工作。
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文办会办事多一点简洁朴实、少一点奢侈浪费,让组工干部成为群众值得信任的人。
切实尊重群众,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一要尊重群众首创。
要从群众中总结工作经验,到群众中检验工作成效,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善于依靠群众的智慧提升组织工作水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及时收集群众的创造性信息;要善于挖掘,有效地提炼群众创造的经验,并把它应用于组织工作。
比如及时总结推广权家湾乡创新的以“马上办、代着办、领着办、流动办”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代办”工作法,德兴乡民情“6+4”工作法等。
二要尊重群众意愿。
组织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符合基层群众的愿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尊重群众意愿,多搞调查、多听民声、摸准实情、把握规律,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实践证明,尊重群众意愿,有利于使群众主体地位与党员主体地位有机统一,通过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服务群众来凝聚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教育群众,能有效调动和激发蕴藏在群众中间的巨大创造活力,使组织工作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要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带头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要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坚持力量向基层集中、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
要带头参与“双联”行动和机关干部“一线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切实形成解决群众问题的有力导向。
掌握群众方法,提升组织群众能力。
一要集中群众智慧。
组工干部要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思维模式,广开言路,畅通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能及时向上级反映,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能交给群众讨论,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要注意倾听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少数人的意见。
重大决策要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群众的评价,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要不断扩大群众在组织工作中的参与率,广泛集中社会各界对基层党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摸清情况,把准脉博,集中群众智慧,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
二要教育引导群众。
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注意加强对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大对党的组织工作的宣传解释,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分层次、多样化地做好群众工作,把工作做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际中去,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群众对组织工作的信任。
三要扩大群众权利。
组工干部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民主手段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各项组织工作中来。
要顺应社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选派乡镇优秀干部到村任职、推选农村致富能人中的先进分子进入村班子等工作,在实践中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
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干部,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切实做好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要注重制度建设。
要通过建立组工干部分片督导、定期调研制度、设立组工信箱、12380监督电话等方式,完善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和倾听群众诉求反映机制;要通过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等方式,健全服务群众机制。
通过完善制度,既引导组工干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又使组工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从而得到群众支持,提升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