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2018
幼儿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2018为了提升我园全体教师及家长对金融安全的认识,全面提高教师及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我园全面开展了以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1、召开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的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高度重视,并在会议后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自查活动。
2.家长和教师们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3、在班级群内向家长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4、利用家园联系栏对家长进行非法集资的宣传,让家长树立安全的理财意识。
5、利用园门口电子屏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此次防范。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项工作,将 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让全体教师在思想上长鸣警钟,在行动上杜绝违规,也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计划
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区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扼制非法集资势头,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处置一批风险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功能定位大局出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加强综合监管、着眼防范化解、从严从快整治、守住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增强履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我乡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四个目标:一是要严厉整治我镇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活动,摧毁集资组织,严惩集资头目,使集资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集资活动在我乡蔓延;二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整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集资渗入和扩散;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和积极举报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果,继续建立健全整治非法集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我乡长久无非法集资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由乡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牵头联合
2018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18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年工作开展情汇报为全面深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我镇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打击非法集资文件精神,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标,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根据县金融办《2018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要求,我镇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以镇长刘胜山为组长,党委委员潘连法为副组长,镇财长所、经发办、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突出二个重点:一是对全镇规模较大的有关企业进行有无集资情况排查,彻底摸清底子,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建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二是加强对社会非法集资之危害性的宣传,提高认识,确保稳定发展。
各成员单位和各村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扩大宣传,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以5月15日—6月15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及典型案例宣传材料300余份,在主要位置悬挂横幅3幅,与镇域内金融机构相互沟通协作,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为下半年防范和打击工作打好基础。
三、突出重点,抓好清理工作镇
2018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了吗
道,1月25日至26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18年全国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上相关的负责人表示,相关将推动尽快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报道称,会议强调,2018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2018年要着力降低企业负债率,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严格控制对高负债率企业融资,建立联合授信和债权人委员会两项机制,加快不良贷款处置速度,努力抑制居民杠杆率,重点是控制居民杠杆率的过快增长,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
同时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业务,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六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协调,推动尽快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七是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
希望相关的条例可以早日出台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要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坚信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非法集资一般包含以下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常段主要有以下4种,1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
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对于非法集资,我们国家是严厉打击,重拳出击,遇到非法集资首先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金融网络安全宣传标语有哪些
识防范集资,首先需要法集资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非法集资的特征更是需要我家知道,往往非法集资都具有以下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王+\\\/+学\\\/+强\\\/+介入。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指的是什么
“四看 三思 等一晚”“四看”首先要看融资合法比如发行股票.售保险、开展P2P业.发行私募、小额贷.款等这些融资行为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可以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其次看宣.传方式。
要看是不是通.过权威媒体、 银.行等渠道,获取的集.资信息。
或是以其它不正规途径,如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第三要看经营模式。
比如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
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最后要看参与集.资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一思你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 这样的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 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所谓等一晚,其实就是当自己或家人、朋友真的要投资的话,请先冷静下来。
凡是回报率高于5%的,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头脑一热只会竹篮打水,注定是一场空。
如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1、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高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阱。
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了税务登记等。
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善良、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
切不可盲目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