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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口号

时间:2014-09-26 07:00

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县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遂溪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xx发【201x】x号)的要求,县委决定派出3个巡察组对全县15个镇和6个县直涉农扶贫领域工作部门开展专项巡察,现制定如下巡察工作方案:一、巡察时间2017年8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

二、巡察对象各镇和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扶贫办)等县直涉农扶贫领域工作部门(单位)。

三、巡察内容重点巡察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医疗救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

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扶贫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问题,特别是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未纳入政策性低保兜低,低保供养“保人不保户”,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对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在落实党的扶贫政策上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

如何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最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从X年到X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X县纪委监委积极谋划,认真研究制定《X年至X年X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治理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X县纪委监委下大力气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一些成绩,但从当前的形势看,专项治理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思考解决。

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及特点在严峻的脱贫攻坚形势面前,有的单位和扶贫干部还没有把扶贫工作放在心上,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帮扶工作不实、扶贫措施不够精准等工作作风问题;一些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领域地方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原因分析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要发挥

如何在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一)发挥内部作用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1)不断加强教育。

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

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

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

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

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

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

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

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

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

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

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

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

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

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

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

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

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

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

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

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

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

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

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

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

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

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

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

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如何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扶贫领域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切实部署,中央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依法惩治扶贫工作中的腐败现象、强化扶贫开发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在消除绝对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可以说,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使得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是扶贫工作的“定海神针”十八大以来,执纪机构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举措。

党内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活环境是指导我们党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

具体到扶贫工作来看,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确保民生得到改善、人的基本生存权得到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早日实现的根本前提。

基层的扶贫工作是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全面奔小康的“最后一公里”,而把握这“最后一公里”的主导者,在于基层的扶贫工作者。

他们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又是扶贫工作权力的持有者。

扶贫工作成效的大小,常常要看县乡村一级的工作如何,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常常出现在这一层级。

纵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在赈灾款、救济饷银上动歪心思的贪墨案例不胜枚举,国家的根本如同“仓廪”,而这些原本用于救济苦难民众的钱款却被“仓廪”中的“蛀虫”蚕食鲸吞,国家的经济命脉也由此逐步被耗尽。

由此可见,从严治贪、治腐无小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适时强调治党要“全面”、要“从严”,也说明了在扶贫开发领域,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到了不得不抓的地步。

腐败不分大小。

“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

在扶贫领域,级别无论高低,利害无论轻重,只要涉及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就应当一级一级抓,层层严把关。

县、镇不大,村、组不小,监督工作落实到末端,扶贫条件精准到个人,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下达明确自觉,扶贫工作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从严整肃扶贫中的党建问题势在必行今年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通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6年8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某省某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甲、村委会原主任刘某乙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某省某县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某协助他人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等等。

这9起案件几乎涵盖了扶贫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其中呈现出鲜明的腐败的基层化与手法的多样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

扶贫开发工作的背后是隐性的反腐监察工作,因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员,在扶贫任务中掌管着各类政策、各种资源、各项资金,基层的干部在贫困地区的民众眼里,是具有“予取予求”大权的“领导”,他们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贫苦地区民众的“命脉”。

也正是因为这双重角色的作用,使得党的某些领导干部和党员“居高自傲”,将国家的政策当成令箭,造成了在具体的扶贫工作中,政策扶持不均匀、不到位、不公平等现象,从而导致民怨叠起,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也严重地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而更有甚者,某些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应为贫困群众解难救急,但在一些中央纪委重点督办的案件中,却摇身一变成为“授课费”、“验收费”、“劳务费”,被那些冠着“党员”名义的扶贫官员给搜刮。

从表面上看,这些都是在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本身存在的制度失灵问题,但是从本质上看,扶贫中腐败所凸显的问题,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亟须提上政治议程,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中坚力量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力量,就应当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并将其与扶贫开发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党风问题相结合。

既要建构“不敢腐”的监督执纪环境,又要培养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一是在扶贫户识别过程中,应该坚决支持乡镇级纪检力量和村级监督力量发挥职能作用,行使监督职责,确保精准识别贫困户。

有的地方没有“扶真贫”,把“扶贫”变成了“扶强”。

一些地方对下不认真调研,为了见效快优先扶“大户”,拿扶贫的资金“堆样板”。

有的贫困地区甚至热衷于树典型、造典型。

结果,一面是困难群众热切期盼“雪中送炭”,一面却是扶贫资金被用于给不适当的主体以“锦上添花”,在一些基层的乡镇,扶贫资金成为地方党政干部欺压贫困户的口实,贫困群众难以摆脱“越扶越贫”的困境,这一切都说明地方扶贫不能精准识别贫困户,不能把扶贫的资源与资金的“雨露”泽及最需要帮扶的民众,而纪检监察在这一方面应引起深刻反思。

二是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党内监督。

乡村两级纪检力量应主动有为,从招标到施工到验收,通过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数量和质量。

并在项目最终验收时,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参与其中。

2015年6月,财政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西南某省某县扶贫办存在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购买办公用品等问题,将问题线索转交中央纪委。

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郝某打着关心下属的旗号,经他审签同意,县扶贫办从项目管理费中每年给13名工作人员每人1000元“验收费”,另外,还给予扶贫办工作人员郭某等16人核桃扶贫项目“验收费”16万余元。

这一新型的腐败表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基层的扶贫工作,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将扶贫工作视为一项正义、有效、切实施行的资源分配活动。

三是精准扶贫关键在农村,开展扶贫工作必须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

比如有些地方针对青壮年多外出打工、村里多为留守老人儿童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接访大篷车”开到田间地头;针对少数民族聚居、语言文字各异的情况,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制作民族语言宣传册;针对村民白天务农做工晚上才回家的情况,有的纪检干部牺牲休息时间,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夜访”。

四是事务公开是前提,要支持村级监委会充分行使权力,做好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全面整合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纪委力量,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

有些乡镇与村级建立“民意调查中心”与“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将该区域的民生资金项目、发到个人的民生资金补助和领取补助的个人信息全部录入服务监管平台,在平台实时监控,收集问题,组织开展查访核验活动。

这样的做法,能够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纪检工作力量,发现问题和线索。

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扶贫资金发放、扶贫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贫困地区的民众更好地监督和了解。

人心齐,泰山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高举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党智慧、群众力量,才能激发勇毅信心,才能汇聚无穷发展合力,从而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从而更好提升我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

怎么写对县委常委提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的意见

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调研报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随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成为县(区)纪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执纪审查的工作重点。

对此,X区纪委以全区扶贫领域案件为基础,针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调研,通过查找问题、分析研究,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问题类型及其主要表现梳理分析X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结合近期调查研究,可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作风不实,履职不力。

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责任帮扶大于感情帮扶,大部分存在“交账思维”,以不被追责为目标,只满足于完成面上工作任务。

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形势和重心的转变,特别是今年以来工作重心转变为发展产业后,由于缺乏任务引领,职责不明,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甚至在“周二扶贫日”都不知道要干什么。

工作推诿扯皮,新任驻村工作队新官不理旧账,上级督查中发现问题,往往以是上任工作队的事,自己刚接手还不熟悉为由搪塞推脱。

几个部门包扶一个村的情况下,推诿扯皮问题更加突出。

村干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驻村工作队和包扶单位有等靠要思想,工作推推动动,甚至推而不动,争资金、跑项目,甚至完善档案资料,组织项目实施等份内工

求一篇关于某地区的扶贫脱贫调查报告

某某区扶贫办关于如何扶持牧区中小户脱贫致富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扶贫办《关于对如何扶持牧区中小户脱贫致富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办及时下派2个工作小组,深入巴音胡硕镇9个嘎查村,走访调查了60余户中小牧户,听取了广大中小牧户生活状况介绍及脱贫想法。

结合管理区实际,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音胡硕镇下辖的9个嘎查村共有贫困户803户2339人,占管理区农村牧区人口比例为22%。

此次调研走访的60余户中小牧户中,人均草场面积258亩,户均426亩。

饲养牲畜共计3800余头只,其中:羊3600余只,牛200余头,人均19头(只)。

除7户住房为砖木结构外,其余均为土坯结构,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

2007年度人均收入2000元左右,多为牧业收入,近三年来,因受旱灾影响种植业无收益。

2008年初,我办及时将因灾特困户607户1425人纳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了特困家庭基本生活稳定。

  二、近三年扶贫项目情况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05—2007年,共对管理区巴音胡硕镇3个嘎查村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3万元。

  二扶贫项目效益情况  整村推进方面。

2005—2007年,在整村推进项目中,累计购进基础母畜2529只,扶持贫困人口177户628人,户均扶持母畜12只,人均4只。

当年人均增收300元左右,扶持后与扶贫前人均800元左右相比提高了2倍。

贫困农牧民80%的生产资料、农牧机械得到更新和改善。

  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

2006年,我地实施了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共计培训农牧民200人次(其中:化工38人,美容美发46人,汽车驾驶69人,电气仪表18人,厨师15人,平面设计14人)。

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农牧民文化技术水平,为转移进城务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后的90%以上农牧民通过向二、三产业转移,年人均增收1500元左右。

  三、对扶持中小牧户致富的措施  一调整养殖业结构,实现“减羊增牛”及“多种养殖”  巴镇9个嘎查村草场面积共有65万亩,适合放牧草场54万亩,人均仅160余亩。

由于草场退化及禁休牧政策的实施,“减羊增牛”成为目前重要的扶贫之路。

走访的大多数牧户认为,人均草牧场只有200余亩,养羊收益渐少,调整养殖结构势在必行。

由于多年自然灾害,目前自备资金不足,受扶持愿望迫切。

在这方面,巴镇霍伯尔钦乌拉村的牧户郭凤云深有感触,2007年,他将自家100多只羊全部卖出,利用这部分钱购进20头牛,当年收益虽少,但2008年初已接犊11头,估计年内收益将达4万余元。

以往每年他家羊的净收益只有1.5万元左右。

比较来看,饲养牛成本低,短期效益虽不明显,但有持续增收潜力。

  面对环境的日趋恶化,一部分牧户及时调整了养殖种类,在养牛、养羊的基础上,开始发展养禽业。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巴镇9个嘎查村共养鹅5.8万只,涉及13户农牧民,鹅的死亡率在15%左右。

在实地调查过程了解到,养鹅基础设施差,卫生防疫工作不到位,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均是导致鹅死亡的主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村民购进雏鹅时,未与销售方签订单,鹅的出栏周期为4个月,销路问题须提前解决。

在与温都尔敖包村及舍伯尔图嘎查负责人交谈时,他们结合村嘎查草场退化严重且水滩少的实际情况,想联户集中养猪。

  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管理区耕地以黑钙土为主,质地疏松,土壤结构良好,腐殖层厚度40cm-60cm。

为切实减轻天然草场压力使之得以休养恢复,建立人工饲草料地是扶贫开发可选之路,而水利设施是建立人工饲草料地的必备条件。

由于地下水埋深往往超百米,工程投资大,需要扶贫投资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广大中小牧户加快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建得起,发展种植业用得上。

  目前,巴镇九个嘎查村均有一定数量的高产饲草料基地,各村民也有自耕地,发展订单农业前景看好。

走访调查中,霍伯尔沁乌拉村、德勒哈达村均想规模种植马铃薯、胡萝卜,发展订单农业。

霍村现有耕地8000多亩,滩地占30%左右,完全可以形成规模种植。

德村有移民时耕作的高产饲料地,具备种植马铃薯、胡萝卜的条件。

但目前两村迟迟没有实施是因为建设水源井缺少资金,实现浇灌尚不具备条件。

  三切实转移牧区人口,实现农牧民增收与环境改善“双赢”目标  在入户调查走访过程中,巴镇9个嘎查村中,已有360余户1100余人转移进城。

自然环境差及人均资源相对少的霍伯尔沁乌拉村、舍伯尔图嘎查、温都尔敖包村、呼仍陶勒盖村、有近40%的村民已转移入城,多转向巴镇、锡市、霍市、赤峰市。

上述村常住人口中,仍有近10%的村民有转移愿望,且多以20—40岁群体为主。

做好转移农牧民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能力,才能实现农牧民增收与环境改善“双赢”目标。

  四、扶持牧区中小牧户脱贫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与监察力度。

如今,广大农牧民对禁休牧政策已家喻户晓,但对管理区农牧民转移政策还处于稍有了解,不甚明确状态下。

加强此方面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传,选树典型的方式,宣传鼓励广大农牧民转移出居住地,入城谋发展。

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做好转移进城镇农牧民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就业培训、从业税费减免、子女就学等方面工作,保障农牧民入城后稳得住、能脱贫。

针对广大农牧区养殖户缺少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饲养畜禽销路不畅的实际,加强防疫技能培训,增强乡土防疫人员防疫能力。

  二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快农牧民转移就业进程。

按照集中发展战略要求,妥善安置进巴镇、哈场、贺场从事二、三产业的农牧民,使农牧区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拓宽就业信息服务渠道。

二要通过深入调研,准确判断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短、平、快”为主的专项培训。

三要进一步抓好异地扶贫和劳务输出工作,扶持贫困群众异地脱贫致富。

通过调查摸底,完善劳动力资源档案,编制务工需求信息,准确捕捉和定期发布劳务信息,认真做好劳务输出组织和输出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四要选派干部,鼓励支持能人带队到外地谋生,开辟新的致富途径。

  三积极争取扶贫资金,扶持广大中小牧户致富。

调查走访了解到,广大中小牧户缺少资金及技术支持,难以摆脱贫困现状。

一是通过积极争取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扶持适合我地的高产饲草料基地、马铃薯种植基地等产业化扶贫项目的实施,加大对农牧户在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实现产业扶贫增收。

二是以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为契机,大力推广科技增收项目,稳步实施优质西门塔尔牛扶持到户,促进农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是积极开展相关部门结对帮扶村嘎查工作,建立帮扶效果与部门领导工作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

四是要积极培育壮大各种行业协会、营销、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提高贫困农牧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由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为主向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转变,并积极寻找可靠的销售渠道,让广大农牧民饲养的畜禽实现产销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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