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2重特大交通事故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
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
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
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
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
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
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
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
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
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世界上的历史灾难发生时间,
1928-1930年20世纪中国重的旱灾,华北、西北、西南13省,受灾人1.2亿,饿死300万以上,人食人不绝 ·1959-1961年川滇黔三省连续三年自然灾害,死亡率为3.7%,4.8%,2.5%,比常年死亡率高1-3%,死亡人数远远超过唐山大地震 ·1931年长江淮河出现百年未遇洪水,16省洪灾,受灾人口1亿,淹死20万以上,死亡370万 ·1938年国民党在中牟以北掘开三处黄河堤防,以阻日军西进,受灾人口1250万,淹死89万 ·1954年长江淮河出现近百年未遇洪水,受淹耕地4755万亩,受灾人口1888万,死亡3.3万 ·1975年3号台风深入华中,使河南局部出现罕见的总降雨量1米以上的特大暴雨,受灾人口820万,死亡2.6万 ·1900-1949年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鼠疫发病人数115万,死亡102万,病死率89% ·1942年4月26日中国本溪湖矿山死亡1572人 ·40年代末中国“江亚轮”沉没于长江吴淞口,死亡1483人 ·1994克拉玛依友谊宫大火烧死亡325人 ·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大洪水,1.8亿人受灾,因水死亡4150人,直接经济损失2550.9亿元
建国以来特别重大事故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尾追相撞的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 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行车24小时59分; 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 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 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1981年夏,四川全境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
成昆铁路上大渡河的一条支流突发大型泥石流,这条支流上的两孔桥梁连同桥墩一道被折断。
深夜,一辆列车向前飞驰。
列车驶进隧道后曲线运行,在接近洞口20米,离断桥70米时,司机在泼洒的暴雨中突然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用生命中最后的几秒拉下了关键的死闸和汽笛。
英勇的司机随机车一起滑坠到断桥下面汹涌奔腾的泥石流里,壮烈牺牲。
第二台机车、行李邮政车、11号硬座车厢也随着惯性相继坠入河中。
后面的10号和9号车厢翻落在桥下的护坡上,8号车厢在隧道内出轨,7号至1号车厢安然停下。
事故造成车上130人死亡,这是中国铁路史上空前惨烈的事故。
) 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 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小时14分; 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 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 11、1987年2月18日,三棵树开往加格达奇的373次旅客列车在肇东车站因为旅客携带的夹克油着火,造成旅客6人重伤,7人轻伤,旅客大破1辆,中断行车1个多小时; 12、1987年4月22日,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当运行到滨北线松花江大桥时,列车14号车厢发生犯罪旅客实施爆炸,造成12名旅客死亡,44人受伤,客车报废1辆; 13、1987年7月18日,郑州开往重庆的287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孟庙车站时,由于罪犯旅客在9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副列车长和另外8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重伤和39名旅客轻伤,客车大破2辆; 14、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客车大破2辆;15、1988年1月17日,三棵树开往吉林的43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拉滨线背荫河车站时因列车制动失灵冒进信号,与进站的1615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和路内职工19人死亡,重伤25人,轻伤51人; 16、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
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17、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8人。
机车大破2辆,中破1辆,中断行车23小时。
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18、1988年7月1日,郑州开往永定门的415次普通旅客列车,列车运行至安阳至宝莲寺间,因旅客携带银粉燃烧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重伤6人,轻伤13人,客车报废1辆; 19、1989年1月5日,昆明开往重庆的366次旅客列车,在川黔线石门坎车站开出不久,罪犯将一颗手榴弹引爆,造成旅客20多人受伤; 20、1989年4月30日,贵阳开往大湾的571次旅客列车,在贵昆线小冲头停车时,9、10号硬座车厢因罪犯引爆炸药,造成列车员1人重伤,旅客20人轻伤; 21、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22、1991年6月13日,北京开往苏州的109次可列车,运行至津浦线新马桥至曹老集间,与前行的1329次货车发生追尾冲突,造成109次副司机死亡,列车乘务员和旅客28人受伤,中断行车18小时37分; 23、1991年8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运行至京广线大瑶山隧洞时,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旅客纷纷下车和跳车,正遇临线通过列车,造成数十名旅客伤亡;24、1992年3月21日,211次旅客列车在浙赣线五里墩车站冒进、冒出信号,与进站的1310次货车发生冲突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5人,伤25人,机车报废2台,客货车报废9辆,中断行车35小时; 24、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
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
机车中破1台,客车报废3辆,小破15辆。
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25、1994年1月15日,襄樊开往北京的250次旅客列车(襄樊客运段担当),运行至漯宝线余官营车站时,与在站内停留的3173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路内外职工和旅客7人死亡,12人受伤。
其中襄樊客运段职工1人死亡,11人受伤。
内燃机车报废1台,蒸汽机车大破1台。
客车报废辆,小破1辆。
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破2辆、小破1辆,中断正线行车3小时9分; 26、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27、1999年7月9日,武昌开往湛江的46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衡阳北和衡阳车站间发生脱轨,造成旅客死亡9人,重伤15人,轻伤25人。
客车报废5辆,大破4辆,中破2辆,小破1辆
2016年中国发生的重点大安全事故
1900年以来死数超过1万的世界最严重的灾害。
通古斯大爆炸1908年630日凌晨,一场罕惨祸降临到偏僻林区。
有幸逃脱这场灾难的谢苗诺夫回忆说:当时天空出现一道强烈的火光,刹那间一个巨大的火球几乎遮住了半边天空。
一声爆炸巨响之后,狂风袭来……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其破坏力相当于500枚原子弹和几枚氢弹的威力。
一直传到中欧,德国的波茨坦和英国剑桥的地震观测站,甚至华盛顿和爪哇岛也得到了同样的记录。
1908年12月28日,意大利最南端和西西里岛东部地区发生里氏7.2级地震,造成12.3万人死亡。
1915年1月13日,意大利的阿维扎诺地区发生里氏7.5级地震,造成29980人死亡。
1920年12月16日,中国甘肃发生8.6级地震,20万人死亡。
1923年9月1日,日本发生里氏8.3级地震,震毁了东京三分之一和横滨的大部分地区,死亡人数超过14万。
1927年5月22日,中国西宁附近发生里氏7.9级地震,大约20万人死亡。
1932年12月25日,中国甘肃地区发生里氏7.6级地震,大约7万人死亡。
北美黑风暴1934年5月11日凌晨,美国西部草原地区发生了一场空前未有的黑色风暴。
大风整整刮了3天3夜,形成一个东西长2400公里,南北宽1440公里,高3400米的迅速移动的巨大黑色风暴带。
风暴所经之处,溪水断流,水井干涸,田地龟裂,庄稼枯萎,牲畜渴死,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
1935年5月30日,奎达发生里氏7.5级地震,死亡3万多人。
1939年1月24日,智利发生里氏8.3级地震,大约2.8万人死亡。
1939年12月27日,土耳其东部的埃尔津詹省发生里氏7.9级地震,死亡3.2万多人。
百慕大地区神秘灾难据说自从1945年以来,在百慕大这片地区已有数以百计的飞机和船只神秘失踪,失踪仿佛是在一瞬间完成,就像天空破了个洞,飞机一下掉进洞里而无声无息了,或者大海突然张开大口,把船只吞噬……百慕大这个黑洞,至今还没有看见底。
1948年10月5日,发生里氏7.3级地震,死亡人数超过11万。
1950年8月15日,印度阿萨姆邦发生里氏8.6级地震,估计3万多人死亡。
伦敦大烟雾1952年12月4日,英国伦敦连续的浓雾将近一周不散,工厂和住户排出的烟尘和气体大量在低空聚积,整个城市为浓雾所笼罩,陷入一片灰暗之中。
期间,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雾散以后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雾都劫难震惊世界。
智利大海啸据说,智利是上帝创造世界后的最后一块泥巴。
或许正是这个缘故,这里的地壳总是不那么宁静。
1960年5月,厄运又笼罩了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陆地像一个巨人翻身一样;海洋在激烈地翻滚;峡谷在惨烈地呼啸;海岸岩石在崩裂,碎石堆满了海滩……这次地震,是世界上震级最高、最强烈的地震。
震级高达8.9级,烈度为11度,影响范围在800公里长的椭圆区域内。
地震过后,引发了大海啸。
海啸波以每小时几百公里的速度横扫了太平洋沿岸,把智利的康塞普西翁、塔尔卡瓦诺、奇廉等城市摧毁殆尽,造成200多万人无家可归。
秘鲁大雪崩1970年5月31日20时30分,在秘鲁的瓦斯卡兰山区。
当时,周边地区不少人都已进入了梦乡。
突然,远处传来了雷鸣般的响声。
随即大地像波涛中的航船,顿时失控,在疯狂、猛烈地颤抖着……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最悲惨的雪崩灾祸。
同时发生里氏7.9级地震,6万多人死亡。
1970年11月13日,孟加拉的恒河三角洲发生飓风,至少30万人死亡。
1976年2月4日,发生系列地震,最高震级达里氏7.5级,2.3万多人死亡。
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能量比日本广岛爆炸的原子弹强烈400倍的大地震发生了。
在一瞬间顿成废墟,一片死寂,20多万人倒在了废墟之下……线,被人们称为不祥的恐怖线。
这里,发生了诸如、葡萄牙里斯本、日本十胜近海等无数次大地震。
1978年9月16日,伊朗塔巴斯发生里氏7.7级地震,2.5万人死亡。
1985年11月14日至16日,波哥大附近的鲁易斯火山爆发,大约2.5万人死亡。
喀麦隆湖底毒气1986年8月21日晚,一声巨响划破了长空。
次日清晨,喀麦隆高原美丽的山坡上,水晶蓝色的尼奥斯河突然变得一片血红,尼奥斯湖畔的村落里,房舍、教堂、牲口棚完好无损,街上却没有一个人走动,而屋里全部都是死人
后来专家终于查出了杀人凶手--喀麦隆湖底突然爆发的毒气。
1987年7月孟加拉国特大水灾,孟加拉国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水灾。
在短短两个月间,孟加拉国64个县中有47个县受到洪水和暴雨的袭击。
联合国就此展开了两项粮食供给计划,仅一项计划的实施每年就要耗资2000万美元。
1988年12月7日,亚美尼亚发生里氏6.9级地震,近2.5万人死亡。
1990年6月21日,伊朗西北地区发生里氏7.7级地震,震毁了里海地区的城镇和村庄,至少5万人死亡。
1993年9月30日,印度马哈拉邦发生里氏6级地震,1万人死亡。
印度鼠疫大流行1994年9-10月间,印度遭受了一场致命的瘟疫,30万苏拉特市民逃往印度的四面八方,同时也将鼠疫带到了全国各地。
恐惧的心理甚至蔓延到了世界各地……销声匿迹多年的鼠疫为何再度在印度流行呢
专家们一致认为鼠疫的爆发是极为肮脏的环境所致。
据说,苏拉特市是印度最脏的城市,垃圾成堆,臭味熏天。
鼠疫流行期间,该市每天清理出的垃圾多达1400吨。
1999年8月17日,土耳其西部地区发生里氏7.4级地震,1.7万多人死亡。
2003年12月26日,伊朗巴姆古城发生里氏6.5级地震,1.7万多人死亡。
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答腊岛西部沿海发生9级地震,并且引发海啸,袭击了亚洲和非洲一些国家的海岸,至少造成12万人死亡。
施工现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审批:XXXXXX项目二零一一年十一月XXXXXX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为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亡,在基于对本工程重大风险因素充分辨识、评价和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可能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施工现场,针对重大风险因素的应急准备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结束等工作程序。
⒊编制的主要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5《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3.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3.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8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3.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3.10有关医疗急救常识;⒋应急事项的确定4.1高处坠落事故;4.2物体打击事故;4.3坍塌事故;5.2.2.26.2.28.1.3①逃生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或通道时,如被浓烟呛的喘不过气时,可采用湿毛巾、湿口罩等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口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