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对未成人开展普法宣传属于什么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知道他的义务和他的权益具体有哪些。
受到伤害应该去哪个单位报告情况,处理情况。
为什么说农村是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自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来,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总体来看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学习积极性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农村普法宣传仍是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家“五五”普法20多年的发展进程,在明确提出“法律进乡村”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还是有了一定的提高,更多的农民百姓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需要更多的法律化解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促使其学习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农民接受法制学习教育的机会总体来看还是比较少,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与落后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矛盾。
(二)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
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
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
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三)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
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
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
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三、问题存在原因 (一)主观原因: 1、农民群众本身文化素质相对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村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农村村民特别是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
而这样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识字的占据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所以这样的农村村民较少参与普法活动。
正是由于他们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对法律缺乏信任感,从而不会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2、镇、村虽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法制宣传作为一种“软指标”做与不做在短时期也没有明显的效果。
在一些村干部中,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就相当的薄弱,更别说让其带头学法了。
所以少数地方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应付检查上。
(二)客观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农民百姓脑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农民对国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能是镇压,而相对忽略了法律同时还具有权利保护的一面。
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政府的权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认识。
这种法律制度与封建文化思想之间的鸿沟,阻碍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2、法制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经费缺乏。
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
全国农村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80%,如此庞大人口的法制宣传任务,仅仅让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普法职能存在严重不足。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法律维权意识的薄弱现象,影响农民百姓对法律的深入了解。
另外由于普法经费的缺少也影响着普法宣传工作。
3、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
首先,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
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
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一定能够理解。
其次,内容缺乏针对性表现在,没有对不同地区的农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识进行认真的分类。
农村法院开庭是个什么样的情景
农村没有设立法院。
法院到可以到农村进行巡回审判。
情景嘛也就是很多人围观,法院搞巡回审判也是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或者拿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也让未接触法院工作的人看一下法院是怎样进行审判的。
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是什么保护
是对未成年人自身保护啊
告知未成年人自身应当享受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司法局与法院有什么区别
司是司法行政,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
简单的说,在打击刑罪中,公安机关负察,在此基础上检察院起诉,法院进行判决,司法局是判决后的执行。
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肩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全国每年的普法、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对通过考试后担任律师、公证员的管理、法律服务人员(148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以及司法鉴定的管理。
另外,个别市级司法局还要管理同级监狱、劳教所。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个别监狱、劳教所之外,一般来说、监狱、劳教所都直接归省级司法厅直接管理,而不由所在地的司法局管理。
)法院是法律审判机关,一般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还要负责对审判结果的执行(主要是民事执行)。
法院法制日宣传传单模板
如果不是长期聘用的形式,在派发传单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超过劳动年龄的形式变化可以承受,如果它是不违法的。
当然,这种形式的活动,应该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