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笔记心得体会怎么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物质更加丰富多彩,这种状况也给身处闹市的基层消防部队官兵带来了极大的引诱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队伍的稳定发展,部队政治教育心得体会。
因此新世纪里,基层消防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性、时代性和先导性作用依然重要和突出;新环境下,我们必须适应队伍建设发展的要求,立足于“打得赢”、“不变质”两大历史性课题,以马列主义、毛的思想、邓的理论为指导,以部队官兵的身心健康为主题,在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上下功夫,及时有效的解决官兵的现实的思想问题,防止和克服不良的倾向,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官兵,用正确的言论引导官兵,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从而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以全面提升部队的战斗力。
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程,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浪潮中,社会大环境五颜六色,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潮流”层出不穷。
面对社会的挑战,青年官兵思想将更加活跃,关注的热点更加广泛,诸如社会热点、婚恋热点常常成为他们思考和争论的焦点。
由于社会阅历较浅,政治理论基础较弱,辨别是非、善恶、利害的能力还不够强,认识方式偏重直观,往往对一些“热点”问题思而不全,思而不正,思而不深,思而不解,遇到一些似是而非的难题,感到茫然和无奈。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基层消防部队依然有赖于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一、努力做一名知识的富有者 对于基层消防部队的政工干部来说,要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文化知识武装头脑,自己必须首先做一名知识的富有者,这样才有更多的资本来教育、引导基层官兵的良性健康发展。
知识是开展工作的基矗如今,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知识倍增的周期越来越短,知识、科技和个人素质特别是基层政工干部的素质在管理部队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知识越来越成为队伍发展的核心要素。
因此,每一个基层带兵人,必须学习新知识,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做到厚积薄发。
基层干部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必须立足本职工作的需要。
比如,如何帮助官兵增强政治辨别和行为控制能力;如何引导官兵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等等,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知识。
要学习创新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念,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要学习现代科技、经济、法学等知识,为开拓创新积累必要的知识储备。
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职责,推进“两化建设”,才能以新的视角和改革的精神去解决基层消防部队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正确处理基层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基层消防部队地处各自辖区的繁华地段,官兵的头脑更加的活跃,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基层政工干部就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几点关系: 正确处理长效应与短效应的关系。
所谓长效应,就是长时间或长期对官兵思想起积极作用,帮助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所谓短效应,就是短时间内或较短时间内对官兵思想产生积极作用,调动官兵在短时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积极性。
作为基层的政工干部,要力求长效应,避免短效应,克服无效应,要防止和克服低格调,要防止将思想政治工作庸俗化;要防止和克服糊弄哄骗,防止对基层官兵思想产生误导,而是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实处,正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
正确处理综合效应与局部效应的关系。
所谓综合效应,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对官兵工作、学习、生活、训练以及生产、施工、劳动等各个方面都产生过积极作用;所谓局部效应,是指思想政治工作对官兵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训练的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基层政工干部一定要学会正确处理好综合效应与局部效应的关系,既要帮助官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又要帮助官兵健全和完善自己的人格;既要引导官兵刻苦学习,又要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既要完成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的任务,又要做好经常性工作。
正确处理内在效应与外在效应的关系。
所谓内在效应,就是指体现官兵内在情感,调动官兵内在积极性;所谓外在效应,是官兵表现在日常工作、生活和训练等各方面显而易见的效应。
内在效应与外在效应是相互联系的,外在效应以内在效应为依托,内在效应要通过外在效应来表现。
因此,部队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强化内在效应上下功夫,要坚定官兵理想、信念、激发官兵的昂扬锐气和昂扬斗志,通过做思想工作,使官兵不怕挑战,勇于争先,开拓创新,战胜艰难困苦,以顽强拼搏的精神创造条件,干出一流成绩。
正确处理积极效应与消极效应的关系。
所谓积极效应,就是指能对官兵的日常工作、学习、训练、生活等方面起积极作用;所谓消极效应,就是官兵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不认同、不理解、不配合,对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对于广大基层官兵而言,积极效应是主要的,但我们也应看到,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伴随着消极效应。
基层政工干部要结合官兵思想实际做政治工作,要善于解开官兵心中的“结”,使官兵能从教育中受启发;要认真倾听官兵意见,善于凝聚官兵的智慧,尊重官兵的创造精神,将基层思想政治教育搞得形式多样,有声有色。
只有这样,我们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尽可能的增加其积极效应,使广大官兵乐于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乐于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工作。
三、基层部队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围绕贯彻新时期队伍建设方针,积极做好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落实,是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的重要途径。
要充分认识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作用,切实解决好政治教育的摆位问题。
从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的情况和任务看,应着重解决好:一是要明确做好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是基层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都是振奋官兵士气,激发练兵热情,增强军政素质,提高部队战斗力,进而出色完成各项战斗任务的重要保证。
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从根本上说是由业务训练的地位决定的,它的根本任务是保证业务训练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的落实,最大限度的调动官兵的练兵积极性,从而达到保证训练任务完成的目的。
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台账2
党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记录台账姓名:职务:联系点名称:审核人:填报人:填报时间:填写要求:1.此台帐一式两份,由各党支部负责按月填报,分别报送办公室、政工科;2.填报时间: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数据,台账必须与支部留存的其他记录资料保持一致,未按时填报的,纳入支部当月党建工作考核;3.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除填报此台账外,还要留存好党委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所形成的其他痕迹化资料,如会议记录、讲党课提纲、安排部署工作的具体内容等,“工作内容”、“帮助解决的问题”、“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可另附页补充。
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实际,如何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要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求党员要把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同坚持党的理想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要求统一起来。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党员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处在何条件下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三个代表”思想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先进性,使党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自觉推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从而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使党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就必须在党的建设中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自觉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共产党员只有在不同岗位上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使党始终成为“三个代表”。
总而言之,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三个代表”要求为衡量标准,看一个党员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符合的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不完全符合的就要积极调整补充。
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时代要求。
二、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从而使社会思想进入异常活跃而又复杂的时期。
其一,社会的深刻变化使全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大大前进了,封建社会的残留意识与小农经济的观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日渐消淡,体现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观念日益深入党员头脑,许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出时代的特点和时代精神。
其二,党员生活在社会之中,同样面对着各种复杂矛盾与冲突,这更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各种问题,自觉地增强党员意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那么,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第一,在各种利益冲突面前,如何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需要每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自觉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而且在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还没有明确规定时,自觉地做到顾大局、识大体,首先考虑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带动群众。
第二,在思想上筑起精神防线。
由于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着一些党员的思想言行,使得少数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蜕变,从模糊党员意识到渐渐丧失先进性,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是要自觉增强党员意识,高度警惕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影响,自觉地以先进战士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第三,改革开放中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然会影响党员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变化。
因此,面对意识形态的进攻,党员更要自觉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做一名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的共产党员。
三、共产党员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思想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
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事业建功立业。
兵团农牧团场大都环境艰苦,实际困难多。
因此,战胜困难,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动广大职工群众共同致富,共同发展,壮大兵团事业是每一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兵团的基础在基层,主要载体是团场,团场基层党的建设是兵团党建工作的重点,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党支部,有一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政策,带领广大职工群众致富奔小康,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进步的目标。
一是要做执行党的政策的模范。
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带头学习,掌握现代化科技、文化知识,提高致富本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市场意识。
二是要做带领职工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模范。
要带领职工群众,从本团场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好项目。
既要带头勤劳致富,又要带头扶持和帮助职工群众致富。
同时还要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加快职工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三是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经常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主动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在党和群众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对那些有实际困难却缺乏致富门路的职工进行思想帮助、技术传授、劳动支援,提供脱贫致富信息,拓展销售渠道,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是做遵纪守法,维护团结的模范。
兵团农牧团场地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共同生活。
因此,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纪观念、法制观念和民族观念,自觉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知法、懂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组织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总之,每一个党员只有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思想,切实做到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才能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才有利于维护党的利益。
教育局对学生学校请假的制度是什么啊
学生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 请假流程(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系部审批, 超过三天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 补假手续(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 则由学习委员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党总支、党支部管理员工作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1〕12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 , 市各委办局: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1〕133号)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01〕7号)的规定,保留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交给江苏省常州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政、药检职能: 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
2.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的许可证职能。
3.承担全市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许可的审核职能。
4.负责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车间图纸的初审职能。
5.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广告法》做好监督药品广告工作。
(二)新增的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区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民无偿献血的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执业医师资质认定、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等工作。
3.依照1997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4.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参保病人的转诊管理。
5.在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的指导下,负责《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暂行办法》的实施。
(三)转变的职能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定的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将卫生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规范的认证、专业技术培训、业务考试和卫生机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等非行政审批的工作以及其他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参与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办法及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资源配置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查。
(三)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卫生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研究拟定卫生人才培养、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医学科研攻关和医疗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工作。
(五)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及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公共卫生等相关疾病和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组织和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处理重大疫情暴发事件。
(七)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饮用水、化妆用品、放射防护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
(八)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规范全市城乡医疗机构的建设,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协调、指挥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
(九)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离退休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保健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卫生外事工作,组织进行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国际交流和合作;组织医学卫生人才对外交流。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法制处)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提出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
参与局有关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共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局机关的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做好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的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牵关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卫生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市卫生事业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卫生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协调有关处室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负责卫生行政复议;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行政规章;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法律工作。
(二)人事处 组织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干部和工人的录用、调配、转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政策性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工作;负责工作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用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出国政审初审和专家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工作;承担卫生援疆干部的派遣任务。
(三)规划财务处(审计处、人武保卫处) 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实施卫生财务宏观管理,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农村“三项建设”;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宣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预算内、外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产业管理;负责对市直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等工作。
负责检查指导市直单位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人防、双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绿化工作;指导和加强卫生系统的民兵预备役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指导市直单位人武工作。
(四)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组织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并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初审工作;拟定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研究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妇动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母婴保健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六)医政处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技术、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及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及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科教处 拟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医学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指导成果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学科研机构的建立和调整;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等卫校的管理工作,负责新专业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中医管理处(社会医疗保健处) 会同规划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全市占医法规、规章及相应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各级中医机构执业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医疗保健机构的中医工作。
参与市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改革方案、政策、规定的制(修)订;配合医保部门组织各级医疗定点机构实施医改方案;配合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控制药品比例;参与研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的修订;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管理市各有关部门的干部医疗保健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高级知识分子的保健体检工作。
(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市爱委会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并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和卫生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和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拟定全市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和单位卫生工作。
(十)组织处(老干部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组织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的考察、干部培训、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局管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出国(境)的审核、上报;负责推荐、考察系统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系统内统战、知识分子、台湾事务、侨务等工作;负责局管基层领导干部及局机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工作。
(十一)宣传处 拟定全市卫生系统干部、党员、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宣传推广交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全系统的新闻报道,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研会活动;政工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市直属单位政工人员政工职称的评定及推荐上报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含行政附属编制6名)。
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书记1名(含纪委)、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24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
农业局一般都有什么工作职位
有研究型的吗
薪资怎样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
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
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
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
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农业局科院事项。
政府组成部门一般不参与学术性的研究,重在推广运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农业局的科研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院所(院)等事业单位。
三、工薪。
农业局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兑现,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四、工作职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生产,承担农情调度分析,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牵头协调局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涉及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
(二)政工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局业务主管社团相关事务;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指导全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参与重大农业项目监督监察;查处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农业各类项目政策的实施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稽查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科。
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
(五)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
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分析与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产品促销和培育、保护与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承担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关事宜。
(六)种植业科(经济作物科、蔬菜办公室)。
负责拟订种植业(粮、棉、油、麻)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与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种植业重大项目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拟定本区域内种植业种子主导品种;组织良种繁育、植物内检和遗产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种植业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拟订经济作物生产规划与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及标准化工作;拟订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工作;拟订农业板块基地规划,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拟订全市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魔芋)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实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设,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蔬菜产销与市场预警预报;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产业化科(市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办公室、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业板块基地规划,组织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休闲农业;组织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地认证与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现场检查和标志管理;推进农业“三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八)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和一般性案件的查处;承担饲料业信息统计、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工作;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监测工作;负责饲料业重大科技成果与技术推广。
(九)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农村改厕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编制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沼气、农村改厕、省柴节煤工作和生物质能、太阳能、汛能、地热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资源及轻烃、甲醇等液体燃料的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工作。
负责农村能源范畴节能产品、设备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评估和审批工作。
搞好农业自然资源、农牧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我是党建专业毕业,现在在路桥单位工作,以后评定职称这么办
能评吗
要看你现在从事的专业工作是什么,职称评定更加注重你实际工作的岗位类型。
如果仍然从事党建方面的工作,职称序列可以走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序列。
如果从事的是工程技术岗位或者经济类岗位,可以分别走工程师和经济师的职称序列。
在评定初级职称时,一般是根据你的学历和在专业岗位上的技术工作年限来作为基础条件,而不会以学历教育的专业类别来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