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法定所得免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纳个人所得税:(税法4条) (1)奖金。
省级政府、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的补贴、津贴;(细则第13条) (4)救济性款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细则第14条) (5)保险赔款。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
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
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奖金。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手续费。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转让房产所得。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离退休工薪所得。
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生活费用。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其他费用。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股息红利所得。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4.外籍专家工薪所得免税。
下列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中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中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机构负担的。
5.农业税缴税项目免税。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纳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94〕财税字第20号) 6.股息、红利收入征免税。
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94〕财税字第20号) 7.非工薪所得免税。
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89号)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8.境外支付所得免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员支付并且不由该雇员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条例第7条、国税发〔1994〕148号) 9.境外所得免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除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外,不论是由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支付的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148号) 10.境外所得免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仅对由中国境内企业和个人支付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由中国境外企业和个人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条例第6条、国税发〔1994〕148号) 11.见义勇为奖免税。
对乡镇以上政府或县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5〕25号) 12.青苗补偿费免税。
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7〕87号) 13.个人股本免税。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7〕198号) 14.福利和体育彩票奖金免税。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127号、国税发〔1998〕12号) 15.转让股票所得免税。
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8〕61号) 16.国债利息和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免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8〕55号) 17.差价收入免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8〕55号) 18.下岗职工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免税。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经营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持下岗证明在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在2003年底前,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43号) 19.教育存款利息免税。
专项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 20.国外储户存款利息免税。
港澳台和国外储户在外资银行特区分行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1.股权式奖励免税。
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25号) 22.出售住房所得免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其出售现有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新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所占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财税字〔1999〕278号) 23.公积金和保险金免税。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 24.股权资产缓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制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60号) 25.安置收入免税。
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77号、财税〔2001〕157号) 26.补偿收入免税。
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准,由省级地税局确定。
(国税发〔2000〕77号) 27.失业保险金免税。
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83号) 28.随军家属经营所得免税。
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0〕84号) 29.无赔款优待收入免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保险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0.扣缴利息税手续费免税。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1〕31号) 31.科技创新奖励免税。
对在教育部和香港凯旋基金会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学生个人取得的科技创新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1〕692号、国税函〔2002〕1087号、国税函[2006]459号) 32.外籍个人探亲费免税。
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每年探亲不超过2次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7〕54号、国税函〔2001〕336号) 33.个人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免税。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2〕128号) 34.基金分配收入免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2〕128号) 35.农村费改税地区农业特产所得免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7号) 36.高等学校教师奖金免税。
对教育部组织评选颁发的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每人2万元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3〕1294号) 37.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止,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2〕208号) 38.奥运会获奖收入免税。
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0号) 39.防治“非典”人员补助收入免税。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01号) 40.预防“非典”物品免税。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为防止“非典”扩散,对单位发放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01号) 41.出租车司机减免税。
从2003年5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各省级政府可根据“非典”疫情对出租车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
(财税〔2003〕113号) 4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免税。
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对退役士官和义务兵,从事税收规定范围的社会居民服务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1〕11号) 43.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免税。
从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 44.“非典”期间个体户经营蔬菜免税。
在“非典”期间,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蔬菜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实施办法和执行日期由北京市政府根据疫情发展决定。
(财税〔2003〕112号) 45.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宋庆龄基金会遵照已故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孙平化先生遗愿,专项设立了《基金》。
个人获得《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个人获得第四届《基金》的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4]917号) 46.为鼓励全国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税的规定,对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4]1204号) 47.国家林业局属于国务院部级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科技方面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规定,对其颁发的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者(名单见附件)的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4]1389号) 48.为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高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促进我国载人航天事业的持续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对曾宪梓载人航天基金奖获奖者取得的奖金收入,视为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5]116号) 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详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323号) 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561号)
球类运动一共有多少种
界上共有28种不同的球类 球类运动,包括手球、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冰球、沙滩排球、棒球、垒球、藤球、毽球、乒乓球、台球、鞠蹴、板球、壁球、沙壶、冰壶、克郎球、橄榄球、曲棍球、水球、马球、保龄球、健身球、门球、弹球等. 奥运会球类运动项目介绍 足球(Football) 足球可以说是世界第一运动,男女老幼皆宜,令无数观众陶醉。
比赛由两队各10名球员及一名守门员一起在草地上进行,把球踢进或用头顶进对方球门得分,比赛分上下半场各45分钟。
每四年举办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赛是最重要的比赛,全世界超过150个国家都会派队伍参加,从外围赛到最后的决赛历时16个月。
男女足球分别于1900年第2届奥运会、1996年第26届奥运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国际奥委会规定每支参赛球队里,只能有不超过三名23岁以上的职业足球运动员。
篮球(Basketball) 篮球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运动,节奏明快,风行全球近二百个国家和地区。
场上分成两队,每队各五人的球员对垒,在硬面地板的球场上,两端高悬的篮板上各有一个连接绳网的篮框,用手将球投入对方篮框就可得分。
男、女篮球分别于1936年第11届奥运会、1976年第21届奥运会开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而且从1992年第25届奥运会开始,允许职业篮球选手参加奥运会。
排球(Volleyball) 排球比赛分两队进行,每队派6名球员上阵,可以利用身体任何部位将球击过高网,如果球落在对方场内或对方未能将球击会,就可得分。
发球需在底线后方,比赛中,球不能落地,球不能在手中停留,运动员不能触碰球网和越过中线,一人不能连续击球两次,在回击前,每方最多只能3次击球(拦网触手一次不算)。
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分男、女两项。
棒球(Baseball) 棒球是从19世纪中期开始由美国发展起来的运动,现已成为世界很多地方的热门运动。
两队各9名球员轮流以挥棒击球与跑垒得分为特点的一项队制赛。
击球手有3次机会,用球棒把对方投手透出的球打到,并在对方截接到球之前金里跑累。
最终依次踏过1垒、2垒、3垒,最后安全返回本垒者即得1分。
两队各攻守一次为一局。
正式比赛赛满9局,得分多者胜。
棒球在1992年第25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羽毛球(Badminton) 羽毛球是一项室内外皆宜的运动,双方球员分立于中隔一网的球场上,用羽毛球拍往返拍击一个圆锥状的羽毛球过高网,对手必须在球落地之前将球击回,如果发球方击出的球落在对方的场地上或对方回球出界,发球方得分。
1992年第25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有男女单打及双打,混合双打于1996年第26届奥运会亦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曲棍球(Field Hockey) 曲棍球运动也称为草地曲棍球运动,球场两端的中间各设一个球门。
比赛时两队各1人上场,分别担任守门员、前锋、前卫和后卫。
运动员每人手执带有弯头的曲棍,讲求射入对方球门得分。
全场比赛70分钟,分上、下两节,每节3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
进1球得1分,得分多者为胜。
男女曲棍球分别于1908年第4届奥运会、1980年第22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水球(Water Polo) 水球是一项在游泳池内进行的球类运动,是世界游泳锦标赛四大项目之一。
两方各有6名球员及一名守门员,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比赛时间7分钟,将球射入对方球门得分,得分多者胜。
除守门员外,任何人都只能用单手触球,也不能把球按入水中。
男女水球分别于1900年第2届奥运会、200年第27届奥运会开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手球(Handball) 手球起源于欧洲,是兼有篮球和足球特点的球类运动。
球员除了小腿和脚,可以用身体上的每个部分接球、传球。
球员不能带球跑,而必须拍球或把球传给队友。
“3”在手球里是个神奇的数字。
球员在传球、拍球或射门前球在手里最多只能停3秒;持球后只能走3步;如果拍了一下球,则还可以再走3步。
男女成年队比赛时间为6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场,中间休息10分钟,将球攻入对方球门得分,最后以得分多者为胜。
手球最初为11人制,现行的男女手球从1972年第20 届奥运会、女子手球从1976年第21届奥运会开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沙滩排球(Beach Volleyball) 沙滩排球起源于20年代的美国,并在50-60年代成为加利福尼亚沙滩上不可缺少的热门运动。
比赛在室外进行,地上需要有至少40厘米厚的细颗粒沙,基本技巧——开球、接球、托球及扣球都跟室内排球运动相似。
正式国际比赛由两队对垒,每队2名运动员,可穿背心、短裤或泳装,也可戴太阳镜、遮阳帽,但必须赤足参赛。
男女沙滩排球于1996年第26届奥运会开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乒乓球(Table Tennis) 乒乓球起源于英国,欧洲人至今把乒乓球称为“桌上的网球”,由此可知,乒乓球由网球发展而来。
19世纪末,欧洲盛行网球运动,但由于受到场地和天气的限制,英国有些大学生便把网球移到室内,以餐桌为球台,书作球网,用羊皮纸做球拍,在餐桌上打来打去。
现在乒乓球比赛在球桌上进行,双方球员在桌的两端,各用一块粘有胶皮的木制小球拍将空心的塑胶小球拍击过网。
在1988年第24届奥运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设有男女单打及男女双打4项。
乒乓球在中国有“国球”之称。
中国选手曾经在世界各地比赛中赢得很多胜利,更包揽了26、27两届奥运会各项乒乓球比赛的金牌。
网球(Tennis) 网球是双方球员中间隔网,以编球网拍拍击橡胶球过网的球类比赛运动。
网球运动约在12—13世纪兴于法国,后传于英国,18世纪传于美国。
现代网球使用的器材、服装及比赛规则等形成于19世纪。
比赛分为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7种项目。
连夺以下四项世界锦标赛冠军的球员,就可获得“大满贯”的殊荣。
1. 英国温布尔顿公开赛(草地) 2. 澳大利亚公开赛(合成草地) 3. 美国公开赛(人工材质) 4. 法国公开赛(红土) 男女网球分别于1896年首届奥运会和1900年第2届奥运会被列比赛项目,后被撤销,1988年第24届奥运会才重新回到奥林匹克大家庭,只设有男女单打和男女双打4个项目。
垒球(softball) 1996年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项目简介: 垒球技术难度、运动剧烈程度低于棒球,后成为女子项目。
垒球运动的诞生完全是处于一种需要,由于恶劣的天气和拥挤的城市影响,棒球运动转移到室内,就形成了垒球运动。
垒球诞生于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芝加哥芝加哥,这项运动很快发展起来,并逐渐又转移到室外,现在全世界有2,000万人进行这项体育运动。
同美国三大运动之一的棒球相比,垒球所需的场地小、球体大、球速慢(因为垒球运动的规则规定在抛球过程中,手必须要在肩下)。
由于以上诸多优点,垒球运动很快风靡美国各地。
垒球运动分为两种——快速垒球和慢速垒球。
垒球的这两种形式都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
随着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势力的扩张,垒球运动在全世界得到了推广。
此后,垒球逐渐成为女子运动。
1950年代,垒球项目也从大众游戏转变成为竞技体育项目。
澳大利亚早在1947年就举办了第一届全国女子垒球锦标赛,而相应的男子比赛直到1984年才开始。
1965年,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举行的第一届女子垒球世锦赛决赛中,东道主澳大利亚队以1-0击败了美国队,夺得了世界冠军。
这次比赛后,快速垒球很快成为了垒球运动的主流。
第二届女子垒球世锦赛举行于1970年。
此后,每隔四年,便分别举办一次男子、女子、青年垒球世锦赛。
时至今日,在垒球运动产生百年之后,垒球仍然是全美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
世界垒球联合会也有了一百一十多个成员国。
垒球运动发展初期,包括四名游击手,每方有十名上场队员。
慢速垒球又被称为kittenball和mushball,由于慢速垒球的规则要求投手掷出的球必须要有一弧线,从而有效的限制了球速,使得比赛的比分通常很高。
与此相反,快速垒球则是低分投手的竞争,比赛中也只有九名上场队员。
不过奥运会的垒球运动可不比职业棒球运动差多少,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曾有投手投出了时速高达118公里的球。
由于垒球的投手与击球手之间只有12.2米的距离,棒球为18.4米,一般棒球投手的球速为每小时160公里,所以对于垒球选手来说,其反应能力不比棒球选手差多少。
此外,在英文中名为“软球”的垒球其球体实际上与棒球同样坚硬。
两种球的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垒球体的周长为30.4厘米,棒球体的周长为22.8厘米。
冰球(Ice Hockey) 冰球于19世纪中叶起源于加拿大,球员脚穿冰鞋,在冰面上滑行,是一种既快速又激烈的队制运动,球员必须佩戴防护性装备。
比赛分3局,每局20分钟,由两队各5名球员及一名守门员参加。
利用球杆把球击入对方球门得分。
男子冰球从1920年第7届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奥运会在1924年开始分为夏季及冬季比赛,女子冰球在1998年于日本长野举办的冬季奥运会被列为比赛项目
蹦极危险吗?
蹦极是一项危险的活.蹦极在世界各地流行。
几乎每个旅游胜地都有吸轻冒险者的蹦极运动。
你只需要交钱就可以参加。
大多数都不需要有健康证明、经验证明,甚至不需要清醒的头脑。
有的国家蹦极运动有严格的管理,但有的地方则不然。
而事实上,蹦极是一项危险的活动,必须有精细的准备和严格的管理。
但蹦极造成的大量伤亡事故说明,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出台一个蹦极的安全标准。
因此,在安全意识较强的 地区,你的付出会得到相当的回报:一次刺激的、挑战死亡的高台坠落,紧跟着一系列渐渐减弱的弹跳。
最后你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被放下去,从一种处在死亡临界点的体验中满意地解脱出来。
但是,如果这种操作上相当简单的活动没有良好的管理,组织松懈,那么结果则可能是一场悲剧。
有信誉的蹦极俱乐部应努力降低危险的可能性。
但是最主要的蹦极事故还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
2001年6月,法国的一个年轻女性在蹦极中死亡,她的朋友受伤。
事故原因是因为蹦极组织者没有能够在两个人同时跳时增加一条弹力绳,仅有的一根绳索断裂,该女子被摔死。
如果要参加蹦极活动,注意以下内容: ★蹦极活动的组织者应该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
蹦极教练要有资格、有常识并有经验。
许多急功近利的组织者根本就缺少经验,设备也不完善。
据记载,蹦极活动中的第一起死亡事故就是因为教练没有把绳索系好,绳子看起来是系在钩子上了,其实没有。
另外,由于蹦极是一项具有冒险性的活动,你最好参加保险。
★把游客系在绳子上的方法有几种—把背带套在身上,以及系住脚踝、腿或手臂。
无论哪种方法,你的安全都取决于你是否被系好了。
如果系着物看起来陈旧不堪,或者你觉得哪儿不对劲,就不要跳。
★还有的事故是由于人们从正升往蹦极点的升降机上摔下来而造成的。
因此升降机启动之前你必须要坐稳,不要在升降机启动之前就系上蹦极的绳子,否则绳子容易绕成一团。
★许多蹦极点都针对不同的体重,配备了不同的绳索。
这些绳子有不同的颜色和标签,标明适用于哪个体重范围。
要问问教练绳子的规格,如果觉得不满意,就不要跳。
★一些地方提供非常危险的蹦极形式。
例如有些双人式蹦极,两人在狭小的空间内不受控制地上下弹跳,他们可能撞到对方,绳子也可能绞在一起。
除非非常有经验,并且蹦极者之间的空间也足够大,否则你应避免这种危险的方式。
★还有一种沙包蹦极,活动中蹦极者手持重物,方法是当蹦极者接近地面时扔掉重物。
由于你落下时要沉得多,弹力绳聚集的力量能使你向上弹出时高过起始的平台高度。
这种活动的危险是你有可能撞到平台。
★在决定蹦极之前要确保天气状况良好。
如果风力很大,会影响你弹跳的方向,带来不安全因素。
如果当地在下雨,或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下雨,绳子可能受潮,也会造成安全隐患。
跳之前要确定所有设备都能安全使用。
蹦极一般用竖钩或弹簧来保证安全,这些设施应该被牢牢地固定在正确的地方。
曾经因为这些设备没有安装对地方而发生过事故,因此你起跳前应该确保它们已经安装好。
★饮酒后不要参加蹦极活动。
酒精不仅会损害你的判断力,还会使你急于冒险,并且不太在意安全措施。
★确保绳子垂出去的方式能够让你安全弹跳,如果绳子被钩住或缠在一起的话,你就有可能受伤。
★许多蹦极点都使用一条主安全绳,另外还有一条备用绳,以在第一条发生断裂时派上用场。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故,第一条安全绳断裂,而备用的那条长度又不对。
★如果绳子看起来磨损得厉害,不要进行蹦极。
绳子有使用期限,超出期限必须更换。
一些蹦极点的管理者可能使用超出期限的绳子。
★蹦极在气候温暖、阳光灿烂的旅游点尤其流行。
绳子会受阳光暴晒的影响,因此紫外线辐射也应列入缩短绳子使用寿命的因素。
如果要进行蹦极活动,最好在早晨,在绳子完全处于阳光暴晒和高温之前。
既简单又漂亮的图画
喜欢的话我就给你一些参数吧
虽然你的悬赏是0分
但是我还是那么耐心给你回答
记得谢谢我啊给个5星把
呵呵
成为赛手的第一步就是要考取赛手执照。
目前,国内有资格培训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受权由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赛手执照的驾校,有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培训中心和北京海淀驾校、枫宝赛车俱乐部等为数不多的几家。
目前,由于发展的需要,部分省市的赛车俱乐部也可通过办理认证,获得颁发驾照的资格。
国内的教学赛车大都是日本产三菱、法国产标志106、国产的捷达王,富康等,但都是按照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的要求改装的标准赛车。
只要拥有国内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者均可以报名学习。
目前,国内主要是以汽车拉力赛为主的各赛车培训班学费价格在3000~5000元左右,学期3天。
主要学习赛车运动的基础知识和赛车基本的安全改装,以及以砂石路为主的刹车、过弯、打方向等驾驶赛车的基本操作方法,都是由教练一带一地示范,并且带领学员亲自在专业赛道上驾驶,帮助学员以最快的速度掌握赛车运动的基本要领。
三天的培训中,初级班基本只训练三种技能,一种是直线加速;第二种是高速行驶时采用类似ABS的点刹技术进行快速短距刹车;第三种是快速过弯技术。
别小看了这三项技能,坐上改装后的标准赛车,和平常的驾驶感觉完全不一样,比如在第一项后,保准你会询问他人是否愿意替自己把车开回家,因为你会觉得自己不会“正常”驾驶了。
也许你会认为培训费太高了,但高额培训费只相当于赔偿费,很多学院会在驾车途中会将赛车某个部位摧残,而这些维修费非常昂贵。
结业时,每位学员都要亲自驾驶赛车,在专业的拉力赛场地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就可以拿到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受权由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赛手执照了。
此执照级别为E级,国内可以考取的最高级别为C级,但持有E级执照者同样可以参加国内汽车拉力赛的各种赛事。
另外,还有中级班和领航员培训班。
中级班的教学都是由聘请的国外教练执教,但学习者要持有初级班结业证(也就是E级赛手执照)。
领航员培训班是为汽车拉力赛中作为向导的领航员专门设立的。
赛车 有了驾照没车等于有子弹没枪一样。
就像子弹要和枪相配一样,参加比赛用车和普通的民用车有很大的差别。
这也就是说,必须改装达到规定的标准后,方可参加比赛。
当然,专业的赛车也有得卖,如果经济能力允许的话可以尝试。
一辆普通车改成适应公路赛段比赛的赛车,前前后后需花费近百万元人民币,可想而知直接购买一辆正式赛车,价格只会高不会低。
资金 有了驾照和赛车,如不包括自身的主观因素,这些只是成为赛车手的最基本条件。
当你一旦开始这两项基本条件,钞票就开始哗啦啦的往外流。
考驾照只是小头,改装赛车也可通过购买二手车等方法节省开支,但每部车的维修费、保养费等却是“累积”起来的支出,最大的开销则在参赛费用上。
以国内两名小车手为例,从他们开始学赛车到现在参加各种赛车比赛的经费,绝大部分都是由他们的家族的油站生意提供的,到现在为止,他们的总经费已上数百万了。
对于中国现在的经济状况而言,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这也正是在中国搞赛车运动的一大“难”点,学赛车、参加赛车比赛处处需要经费,在没有得到赞助商的支持之前,必须由个人承担费用。
程丛夫大抵也如此,当年他在英国参加比赛,父亲为他邮寄了一套比赛用服就价值5000多元。
赛车真是砸钱的行当。
所以在赛车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学车的小孩不在乎家里人会不会开,关键要有个好爸爸。
据说,江腾一的爸爸为了儿子练车已经砸了两三百万人民币,程丛夫的父亲为此投入还要翻一番。
国内的赛车的培训主要为拉力赛和场地赛两类。
其中,培训拉力赛的机构较为分散,场地赛目前主要集中在珠海国际赛车场,以康巴斯赛车为主。
培训费用不等,初级拉力赛培训一般为3000~5000元/期(三天,不含食、宿和交通费用)。
珠海的康巴斯车型价值较高,因此培训费用也不菲,一期两天的初级培训班收费35500元(包括食宿和20000元押金),即如果训练中不损坏赛车,最终交费为15500元。
目前,全国参加过赛车手培训的人次不到1000名,更不用说实际参赛人员了。
主要的原因是赛车太费钱,且不说超级豪华的F1方程式赛车,我曾见过一辆赛车,它的改装费用就在人民币100万元左右,而且所有的改装工作都是在德国完成的,光新增的焊点就达几千个之多,再加上比赛时的后勤维修服务、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以及赛车损坏的修复费用等等,这已决不是仅仅凭个人兴趣所能解决的了。
如果碰到技术问题,需要改进,这个投入更不得了,“快一秒就值一百万”,也许是大投入的最好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