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生育好 政府来养老”当年的政策,有没有法律义务以为这个政策时效期内的独生子女家长提供养老金
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
广东: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
落实不了的由政府兜底帮助单位解决。
江苏:2006年1月,江苏省政府正式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
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吉林:每月发给4-8元;福建: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
安徽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
黑龙江规定各加发退休费标准1%的退休金;海南、湖北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每月加发10%的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
广西规定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
黑龙江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的一次性补助;北京、甘肃规定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河北规定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辽宁规定由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来自爱问知识人)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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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觉得当年独生子女政策其实蛮好的
怎么说,个人不怎么喜欢,但一个人没有兄弟姐妹也这么长大了。
国家怎样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问题
小皇帝 小宝贝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麻烦采纳,谢谢!
中国独生子女提倡者,当年是那位学者教授提的论文
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
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论文写作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
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
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
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
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就如何帮助那些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提出建议
国家过去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时,有一个宣传口号:“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
现在独生子女的父母都进入老年,其中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如何养老,国家应该承担责任。
提几点建议:首先,政府应为失独老人建设专门的养老院,只收取低廉的价格,由政府养老送终,兑现当年的承诺。
其次,不愿进养老院的失独老人,政府可以安排钟点工每天为其服务,比如做做卫生,带老人看病等等。
第三,建立社区食堂,对失独老人给与特殊照顾,可以送餐上门。
社区应该有专门的相关服务机构负责此事。
当年的计划生育,社会普遍的独生子女,自私自利的社会风气,暗淡无光的人性。
独生子女们,和非独生子女的
独身子女其中的一部分,没有爱心,只会索取。
没有责任感。
非独生女个子女懂得分享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