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如何做到改革创新
作为新世纪的当代大学生要想所作为,就必须以时代的历史使命为已任,把握时代的脉搏,跟上发展的源流,迎接变革的挑战,从而树立起为时代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而献 的伟大志向。
1、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神圣使命。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曾经长期走在人类文明的前列。
可是在近代文明大潮中,中国渐渐落伍了,而且竟然沦为落后的挨打者。
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已经历史地落到当代大学生的肩上。
我们当代大学生一定要积极投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圳去。
2、以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和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历史重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造和谐社会是当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两项具体表现。
这也是时代赋予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
3、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基本要求。
只有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符合高速发展变化的时代要求,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因而我们当代当代大学生要着眼于自身的全面发展,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抵制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腐朽思想: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法纪观念,提高心理素质,形成坚强的意志、健全的人格,克服价值观念混乱、理想信仰迷惘、政治意识淡化、道德行为失范的现象,在今后人生的奋斗的征途中,一定要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实现自身价值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学习好本领,练好基本功,掌握新的知识,使自己成为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视野开拓、胸怀宽广的人,知行统一、脚踏实地的人,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不息,塑造无大学生怎样培养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动力。
改革创新与时代精神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
而我们作为现当代的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这一精神传承下去,并且要创新发扬光大。
作为现当代的一名大学生要想有所作为,就要不断的提升自我,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
还必须要把握时代的脉搏,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迎接改变的挑战,从而树立起为时代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而贡献的伟大志向、与远大报复。
一切的实践都是需要理论来奠定基础的,有了基础的理论才会有相关的联想,从而改革创新就诞生了。
而我们大学生现在在校园正是学习理论的时候,所以不要浪费父母的血汗钱,自己宝贵的时间,应该抓紧时间学习各门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基本要求。
只有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符合高速发展变化的时代要求,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因而我们当代大学生要着眼于自身的全面发展,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抵制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腐朽思想: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法纪观念,提高心理素质,形成坚强的意志、健全的人格,克服价值观念混乱、理想信仰迷惘、政治意识缺失、道德行为淡化的现象,在今后人生的奋斗的征途中,一定要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实现自身价值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学习好本领,练好基本功,掌握新的知识,使自己成为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视野开拓、胸怀宽广的人,知行统一、脚踏实地的人,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不息,塑造无悔的青春
马克思曾经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所以我们在学校学习了各种理论基础,现在正是开始动手的时候了。
理论加实践相结合,学会运用知识完成社会中的一些实质性的任务,在现已有的基础上发现发明一些新的东西。
以达到改革创新的精神。
还要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神圣使命。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曾经长期走在人类文明的前列,秦皇、汉武、唐宗、元祖曾经在历史舞台上引领了一个又一个的时代。
可是在近代文明大潮中,中国渐渐落伍了,不但落伍了,还被用自己发明的东西打开了国门,被迫地挨打,泱泱大国却被一个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岛国攻打,这是一个大国的悲哀,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已经光荣地落到当代大学生的肩上。
我们作为一名现当代的大学生一定要积极投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中去。
社会实践部的宣传标语
实践出真知,走出去试一试,自己的剑磨利了吗
学生会体育部口号有哪些
社会实践是一个富有非常广泛而深刻涵义念。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引导学生走出校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良好形式;是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群众学习,培养锻炼才干的重要渠道;是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服务社会意识,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通过社会实动有助于大学生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我认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大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现代大学生,大多是在书本知识中成长起来的,对我国的国情、民情知之甚少,而社会的复杂程度,远不是读几本书,听几次讲座,看几条新闻就能了解的,社会实践活动则为他们打开一扇窗口。
(2)有利于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对自身成长产生紧迫感。
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能让学生看到自己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看到自身知识和能力上存在的不足,比较客观地去重新认识、评价自我,逐渐摆正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人民群众的位置。
(3)有利于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大学生以课堂学习为主要接受方式,这对大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但这些理论知识并不代表大学生的实际技能,往往难以直接运用于现实生活之中。
社会实践使大学生接近社会和自然,获得大量的感性认识和许多有价值的新知识,同时使他们能够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接触的实际现象进行对照、比较,把抽象的理论知识逐渐转化为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有利于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不断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动手、动脑、动嘴,直接和社会各阶层、各部门的人员打交道,培养和锻炼实际的工作能力,并且在工作中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和提高,使之更新知识结构,获取新的知识信息,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5)有利于发展大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社会实践活动没有课堂教学太多的束缚和校园生活的限制,学生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兴趣高涨,思维也空前的活跃起来,往往会产生一些创造性火花,在实践中勇于开拓、敢于创新。
(6)有利于提高大学生个人素养,完善个性品质。
社会实践活动现场是考验大学生修养品性的好环境。
在那些平凡而伟大的人民群众面前,大学生养成的“娇、骄”二气会得到克服;在实践的困难和危险面前,要求大学生们具有一定的牺牲精神和坚强的品质。
这种实践活动多了,并且能深入下去,大学生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就会逐渐养成坚韧、顽强的优良品性,养成务实的学习态度和生活作风,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我们主要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让我们预先踏足社会,了解将来所要走的路大致的轮廓。
更加重要的是我们要借此活动培养出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教育”向纵深发展,也让平时的理论学习有付诸实践的机会,同时也让同学们为以后的工作垫下基石。
暑期实践活动的知识和技能体系:参与者在创作创业实践教育活动计划书的过程之中,通过组委会提供的系统培训,以及学习、交流,全面地接受创业实践教育活动者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体系。
暑期实践活动的合作伙伴:参与者通过活动,可以结识相关单位与工作的合作伙伴。
活动小组的成员将最有可能在将来形成合作关系,开创成功事业。
在暑期实践活动当中参与者会接触到一些与政府、企业、公司和乡镇单位等打交道的媒体,我们可以借此机会与他们建立联系。
获得向社会推荐自己形象与能力的难得机会,为未来创业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
在平时的实践学习中大家可以相互之间交流沟通,这些交流活动会让我们累计很多宝贵的经验。
专业的知识:参加活动者可以结合专业所学知识开展活动,这有利于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参加活动者通过实践可以接触到相关单位,并有机会与其保持长期的联系,方便以后实习就业。
参加活动者可以结识很多合作伙伴,有机会保持长期联系,利于日后专业的交流,方便以后实习就业。
参加活动者通过实践,可以获得对专业从理论变为现实的全局把握。
在完成实践的过程中,培养沟通能力、说服能力、组织能力。
在接受挑战的过程中,增强创业的勇气、信心和能力。
我们的实践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们的成绩是肯定的,它的由来是所有参加实践的老师和同学用辛苦和汗水换来的,当我们忙了一天说说笑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时,我们体会到了谁是最可爱的人,谁是最幸福的人,我们那时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来修饰形容。
我不后悔参加社会实践,我觉得选择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是我最庆幸的事,只有实践了才有发言权、才能增长社会经验,我的价值才得到了真正的体现,学习的目标才指向了远航。
夏日的燥热与喧闹依然存在,但我的心却始终不为之疯狂。
我默默地用我的热情去触及我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一次的实践让我重新认清自己,反省自己。
新的征程已经开始,我将对美好的未来充满信心而踏上属于我自己的路……暑期实践经历:暑期又至,照例地又该出去锻炼一下自己了。
经过上一年做计算机维护与维修工作,我对外面的世界不再感到那么陌生与惧怕,反而想借各种机会来试炼自身,在社会这个圈子中一点点地寻找,踏实自己的位置并向上靠近。
正好遇上中国移动公司以“实践成就未来”为口号,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共建大学生“新知识,新信息,新精神,新青年”的精神家园,联合团省委,青年时报共同举办“动感地带2005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我就报名参加了这次实践活动,更有幸的是我被入取。
到现在我已经在移动公司四周时间了,这次暑期实践活动也将近尾声,我从这次实践活动中学习到了很多,感受到了很多,交了很多朋友。
这次实践活动是从7月13号正式开始,经过了两天的培训,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中国移动公司有深入的了解,体会到中国移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内涵深厚。
这次培训也主要是让我们了解移动公司的业务,这对我们走上实践岗位很有帮助。
从15号开始,我分在的营业部四小组和营业部三分到了营销部,做起了营销员的工作。
起先我们做了电话回访工作,这工作对我而言是非常陌生而新奇,使我跃跃欲试,当我开始打第一的电话时我还有些紧张,但是我还是能够不错的把初次的电话回访业务完成好,通过初次成功我工作劲头非常足,可是之后是越来越不顺利,电话十有八九是无人接听和无法打通,更加打击信心的事是有些用户接到电话后马上挂机。
使我都没信心继续进行推销,但是看见周围同组的人都在努力中,我也不能放弃,我就在自我鼓励下继续了我的工作。
通过这个工作增强了我处事的应变能力,因为在电话中顾客会随时问出一些问题让我回答,并且有时顾客也会答非所问或是前后说法不同,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热心对待顾客。
之后我们就去各大手机大卖场工作,在买场中我们帮助移动营业台的营业员推销业务,在卖场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顾客,这样可以更好的锻炼我们的业务水平。
虽然可以接触的顾客群多了,但是工作还是非常有困难,因为需要我们真正走出去和顾客接触,向顾客介绍业务,但是很多顾客会不理会我们的介绍,很多时候都是我们刚想开口介绍时,顾客就马上说了一句:“不需要。
”然后就转身离开,这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我们的信心,在自己几乎为零的业务量面前感到自己很窝囊,不过我们中每个人都没退缩或放弃过,虽然在卖场中我们真正的作用不大,确实在事实上我我们也没有干出什么成就,但是我们是在努力,在用出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介绍业务,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可是这是谈何容易的事,现在的消费者都很现实,只有套餐对自己很有用处时才会来订购我们所推销的手机业务,所以需要我们有针对不同的客户介绍不同的业务,还要在介绍时突出对顾客来说最有用处,最实惠的地方,这正式考验我们推销能力的时候,通过几天在卖场的实践时间,锻炼了我们的推销的能力,提高了我们的业务水平,也提高了自身的整体素质,这对我们将来的学习和工作都非常有帮助,甚至是对我们将来的整个人生都受益非浅,在面对在大困难时我们都不会低头,只会迎头挑战。
相对卖场时的等待客户去介绍和推销我们的业务,之后跑各个商务楼和写字楼,就是主动出去寻找客户去介绍和推销我们的业务,这也使我们更加走出一大步,更加去贴近顾客群。
不过当我们刚进入一家公司时,我们非常紧张,像背诵课文般的介绍完我们所推销的手机邮箱套餐业务,但是顾客非常客气,继续具体询问了这个套餐的功能,这时的我们已经没有刚进去时的那份紧张,我们非常具体的回答了顾客的所有问题,顾客在得到我们的回答后,就决定接受我们的推销,订购这个手机套餐业务。
这使我们找回先前所失去的信心,之后我们又接二连三推销出我们的业务。
在这一阶段我们几乎跑遍了嘉兴所有的商务区,从建国路商务区到秀洲区商务区,从中我们用汗水去换取了欢乐,有时也会一无所获。
虽然多数时候我们跑了多家公司向每个顾客详细的介绍我们的业务,但都没有人对我们的业务感兴趣。
不过现在的介绍已不是先前那般僵硬,已有了个人特色,更加能让顾客接受。
可我们感到这一时期的工作比先前更加有意义,因为现在我们走出去了,向更多人介绍我们的业务,其实也是向顾客们展示我们的能力。
这对我们这群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将来我们要面对就业的压力,我们要有一定能力,还要有推销自己的能力。
在这一阶段才是真正锻炼自己的阶段,我们都很好的把握了这次难得的实践机会。
实践已经接近尾声,在这次实践活动中,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了解信息化进程,能主动把握信息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这次实践活动义在深远,对我们的帮助享用一生社会实一笔财富。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
在社会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无限回味。
更何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纸上得来终觉浅,投身实践觅真知。
我相信,经过社会实践的磨练,同学们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自信,校园里到处洋溢着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围。
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青年大学生有实力承担的起未来建设国家的重任,追求进步,刻苦求知,勤于实践,全面成才必将成为广大青年学生的共同心声和行动
在身体上受到了锤炼,在思想上得到了启发和升华,使大家多了一份生活体验,社会实践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
我相信,这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将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竞选大学社会实践部的竞选稿
社会实践部 主要职能: 1、 以学以致用为原则,以拓展大学生素质为目的,为同学们提供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平台,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达到实践知行统一。
2、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和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为同学们进行社会实践提供机会,使自身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和提高。
3、组织全系的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大家的志愿意识和奉献精神。
采纳哦
大学生做文史类的社会实践,具体内容可以是什么啊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
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
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
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
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
《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
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
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
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
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
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
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
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
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
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
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
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
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
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
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