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防群治组织包括哪些
定义:群治是群众性、互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群防群治活动有以下4个特点:第一,有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
各种各样群防群治都有固定的名称、负责人、组成人员以及隶属关系。
第二,有明确的活动范围。
无论哪一种群防群治组织都是应治理某一类特定治安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活动范围自始至终是十分明确的。
如治安联防队,活动的地域范围是本地区或本单位,职能范围仅限于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搞好社会面控制,处理简单的治安问题。
第三,有比较严格的行为规范。
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形式,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主要的行为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
诸如治安联防队,护厂队、护校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也都有一套可供遵循的规章制度。
第四,有比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
群防群治组织都毫无例外地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的之下,接受专门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主要任务:一、防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免受不法侵害;二、协助专门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治安环境;三、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治安事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调解民间纠纷,疏导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帮教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以及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教育工作。
一、工作制度1、听从派出所或民警指挥,有民警或治安员的带领下,做好巡逻看护,情报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对公安机关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发现在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向民警汇报。
3、工作过程中要文明热情,同时增强法制观念,一切活动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
4、要严格保密制度,不准向外泄露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密。
5、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做与群防群治工作无关的事项。
6、要坚持开展各项群防群治工作的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二、信息制度为了使治安活动能够长期有效发展,能够及时掌握敌社情动态,特制定此制度:1、治安办公室、警务室、治保会要经常深入居民区搜集、反馈人民群众对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2、建立专职信息员队伍,每名专职信息员每月必须上报有价值信息5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信息上报、反馈不及时的,根据有关条例进行惩罚。
3、结合阵地耳目建设,建立秘密信息员,进行阵地控制,加强城镇居民区和农村村、社及复杂场所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
4、广辟乡村信息资源,建立群众整体信息网络。
对上报的情报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
拿出重点,总结经验,进行广泛应用和推广,使城镇创安活动每天都有新思路,每日都有新举措,治安环境天天都有新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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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活动 求教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计划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平安**”、“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性,根据*综治办[2009]2号《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平安**”、“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坚持专群结合和“三贴近”原则,重点抓好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宣传,通过举办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平安综治宣传,大张旗鼓宣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确保庆祝建国60周年等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总体要求 各村(居)、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的主题,在所在村(居)、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宣传,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把握宣传导向,壮大平安建设声威,震慑犯罪,鼓舞群众,更广泛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平安**”建设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镇“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从2009年4月20日开始至 5月20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宣传《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整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落实综治工作措施的成效及先进典型。
2、大力宣传平安建设职能部门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做法,大力宣传政法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主动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整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3、大力宣传健全科学发展民主决策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的衔接联动,推进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4、大力宣传政法综治部门认真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成效和经验;宣传深化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的措施和经验;宣传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有效遏制“两抢”犯罪高发势头的做法和成效。
5、大力宣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以“和事佬”等有效载体为抓手推进工作网络向末端延伸,发挥基层基础优势,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治安防控,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广泛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以及企业、市场、医院、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扎实有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平安校园”、安置帮教等工作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
6、大力宣传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宣传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成效。
7、以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平安志愿者”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各种志愿者在基层寻访、调解帮教、禁毒消防、交通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和事迹,推动群防群治队伍的发展壮大;宣传治安防范和自我保护知识,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能力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广大人民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五、宣传形式 1、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利用通讯报道、广播、农民信箱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努力营造深厚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2、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要结合本村(居)、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切实做到各村(居)、单位有宣传栏、标语、板报、挂图等,并广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不留宣传死角,努力把宣传月活动做活做扎实。
要通过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震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各村(居)、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请各村(居)、单位于2008年6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镇综治办。
附件:“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