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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一站式结算口号

时间:2019-08-27 19:40

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内容与技巧(修改稿)

健康扶贫——甘肃省相关政策宣传内容与技巧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宣传与健康促进处甘肃省卫生计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1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2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差距。

国家层面的深度贫困地区:西藏、新疆、甘肃、四川和云南三区三州三区: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云南的怒江州甘肃两州一县:甘南州、临夏州、天祝县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脱贫目标: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医疗、教育、住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甘肃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省委书记林铎: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把组织劳务输出作为重要的脱贫途径;把易地搬迁脱贫作为重要补充;把教育脱贫作为治本之计;把生态脱贫作为双赢之策;把低保兜底脱贫作为基本防线。

把健康脱贫作为一场关键战役;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健康脱贫是一场关键战役省长唐仁健:2018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深度贫困地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实现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建立特困户“送医上门”“

什么叫贫困人员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

是指低保户享受医疗一站式服务,就近医院看病住院(选择一家医院),治疗以后可以在医院结算,不用到民政部门去补助结算,方便低保贫困户医疗和报销。

扶贫健康证属于贫困户吗?

是的,部分地方的政策。

比如: 为了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让因病致贫人口有病能医,能及时、有效救医,禹城市卫计局依托市直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卡式”服务,为他们提供精准医疗服务和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该市指定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为精准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市全部省定贫困人口建档立册,共计5773人,都免费发放扶贫健康卡,卡上注明贫困人口的姓名、性别、家庭地址、身份证号、患病种类、病史等详细内容,扶贫健康卡具有支持签约服务,就医一卡通、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远程医疗等功能。

凡持卡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预约服务和首诊服务,并享受免费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

患病贫困人口持扶贫健康卡看病就医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政策,同时实施“两免两减半”惠民政策,即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免收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以及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

扶贫手册在附一能报销不

为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享受这一利好政策,该县人社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设立结算资金专户、建设结算服务窗口、培训结算工作人员、调配结算网络系统、宣传结算政策、协调各部门拨补助资金,确保了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如今,该县贫困患者在县内公立医院住院,只需在“一站式”结算窗口出示扶贫手册、身份证、医保卡即可免缴住院押金办理住院手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政策、四个 100%内容指什么

“四重保障”政策是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县 市区兜底。

四个100%内容是 新农合参合率 100%、大病保险覆盖率 100%、一站式服务窗 口覆盖率 100%、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100%。

农村的扶贫新政策

健康扶贫工作自查报告Array《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ArrayArrayArrayArrayArray1、积极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制定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实行了“一站式”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大病医保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在住院处一个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结算。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我院住院,凭身份证及医疗保险卡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登记,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后,签订住院管理服务协议后,不用付费即可住院治疗,在出院前进行费用结算,由医保基金和民政医疗救助补偿的部分由医院和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参保患者只需支付自负住院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2、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补偿保障。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县共有38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获得了住院补偿。

从医院HIS系统随机抽取5例患者,自付比例均低于15%,随机抽取2名建档立卡患者均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治疗。

(三)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水平。

我院根据卫生局安排,派出游秀超、王朝云两位主治医师进行帮扶,签订了对口支援责任书,对所帮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出诊、查房。

并定期进行讲课,做好带教工作,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四)加强扶贫宣传,确保扶贫政策人人知晓。

医院高度重视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医院首先将扶贫政策对医院内部进行了培训,使医护人员人人知晓扶贫的政策及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患者的宣传,门诊配备了扶贫明白纸,在医院醒目位置展示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及咨询

国家对贵州的扶贫政策

贵州省精准扶贫政策,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补助标准办理流程如下:一,易地搬迁扶贫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十三五”时期贵州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贵州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

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二,教育精准扶贫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1.普通高中(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

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三,医疗救助扶贫保障对象: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资助参合。

2017年起,除原规定由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分别资助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的11类人群(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外,对其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

2.实施“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

“两提高”即提高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两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减免”即经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3.建立医疗扶助制度。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

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享受标准:(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级统一确定,由市县分年度公布实施;(2)家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保障人数+增发特殊补助金。

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民主评困(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一榜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榜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三榜公示(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批准待遇(县民政局)→保障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按月发放)。

2.特困人员供养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享受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困供养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公布。

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民小组和其他村民)→民主评议(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批(县民政局)→特困供养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3.城乡医疗救助享受对象: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

享受标准:(1)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助;(3)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4)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申办流程:(1)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等已确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办,实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救助;(2)医疗救助范围中的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持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直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3)其他人员,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救助流程为: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医疗救助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4.住房圆梦行动享受对象:住房救助对象是指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享受标准:全省无统一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特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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