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击侵权假冒小组成员单位有哪些
提问者是问全国及各地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仅就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告知给您,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应相关厅、局、处等单位便知。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国管局;法制办新闻办网信办;国家邮政局高法院高检院;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销售假冒,劣质种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如果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则有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
我国《种子法》第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工商局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
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是县区级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参考资料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蓝政办发〔2014〕21号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二)依法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或初审注册名称,核准、颁发有关证照,负责辖区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三)依法监督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辖区内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登记备案工作。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七)依法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企业商标工作。
(八)依法对辖区内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对广告经营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九)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经营行为。
(十)管理县局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监察和党的组织、纪检、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蓝田县工商局设6个职能科(室):(一)综合科负责县局的政务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编发政务信息,负责县局机关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装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并执行经批准的县局财务预算,汇总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县局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统计工作。
负责县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局统战、群团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县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局劳动人事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科所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县局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负责县局基层队伍建设和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和任职、岗前、技能、知识更新等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做好县局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法规法纪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群众对工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对科所(队)主要领导离任进行审计;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二)法制科负责县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办理同级案件核审工作,承担县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实施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商所执法监督工作。
(三)市场合同监管科宣传、执行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辖区各类市场的登记备案工作,实施对辖区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各类商品展销活动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辖区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四)企业个体注册监管科宣传、执行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由县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注册、变更及注销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由县局核定的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申报并转报由县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对本局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县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五)商标广告监管科宣传、执行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管理、规范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及特殊标志的使用行为,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承担商标印制企业的验证工作,指导企业商标工作,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对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初审,对各类广告活动及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各种广告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商标、广告监管工作。
(六)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宣传、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党的机构设置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县局机关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局机关为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28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四、直属机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指派有关工商所负责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
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1名)。
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所,经济检查大队为县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授权范围内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加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牌子。
县工商局下设13个工商所,1个经济检查大队。
各工商所、队为副科级建制,核定专项行政编制83名。
各工商所、队领导职数原则上10人以上的单位设2名(一正一副),10人以下的单位设1名。
六、事业单位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负责县局有关数据库及蓝田县工商局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县局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查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企业信用行为记录管理;负责县局工商企业书式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对县局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网络行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业务咨询服务;组织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与国内其它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受委托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办登记注册等有关手续。
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1名。
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拨款。
党和政府为什么要重视“问民生,解民意”
发展理念重民生 在部署全省学习实践活动时,省委就把民生工作摆在学习实践活动的突出位置。
《海南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顺应群众要求,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
“我们推动科学发展,说到底是为了老百姓过上幸福日子。
如果心里没有老百姓,不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就不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10月6日,省委书记、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卫留成,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情当回事,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
” 贯彻省委的要求,我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在部署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时,也纷纷高度重视和关注民生。
省民政厅党组明确提出“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载体,要求厅全体党员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必须始终突出发展民政为民这个主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
省农业厅党组提出,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利益作为农业科学发展核心,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省财政厅提出“千方百计保民生”的理念,在对2009年重点民生规划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中,确保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投向民生,确保重点民生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需要。
深入群众解民意 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广大群众有什么呼声
为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使群众满意,我省在开展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充分贯彻群众路线,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过程。
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愿望和需求。
作为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部门,如何保证食品安全,是质监部门必须面对且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着力解决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假冒伪劣产品整治、民生计量、节能减排、检验检测等关系到群众根本利益和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与省内30家企业的负责人及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下转A4版)(上接A1版)座谈会结束后,省质监局迅速召集机关各业务处和省级直属机构相关人员开会,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提出要想方设法尽全力解决问题。
对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及时加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加强与国家总局和外省市质监部门的联系沟通;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及时向省领导反映。
如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项事关群众的热点问题,也一直是公安工作的难点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省公安厅党委负责人带队先后深入儋州、东方、乐东等市县调研,提出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新视觉、新思维、新理念和新机制。
根据这一调研成果,省公安厅已着手研究制定工作规范。
省纪委纠风室本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先后深入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和海南医学院附属专科医院开展监督检查,对20多位患者进行了暗访,倾听广大患者的心声。
此后,省纠风办向省卫生厅提出建议,在全省医院推广“便民门诊”。
落实行动谋民利 近日,省纪委信访室收到万宁市政府复函:已经重新安排梁关琼到万宁市长丰国土所工作,并办妥了相关手续。
梁关琼上访多年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原来,六级残疾退伍军人梁关琼按有关文件精神被安置到万宁市国土系统工作,被拒绝接收。
梁关琼多年来不断信访投诉,但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省纪委信访室接到梁关琼来信后高度重视,将该信访件作为重信重访重点案件,跟踪督办,解决了梁关琼申诉的“老大难”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各单位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见行动。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专门研究制定了《省人劳厅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在就业、养老保险和医保3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包括出台海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地方性条例,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努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和农村贫困户、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健全零就业家庭、贫困户家庭就业援助机制;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低保扶持等措施的联动援助机制。
省林业局大力实施“林业民生九大行动”,以解决涉及民生、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九个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改善林区林场水电路、提高林区林场职工收入水平、解决天保林区职工四项保险、林区林场危房改造,每一项行动都有具体的举措,明确的时间安排。
省民政厅围绕解决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抚恤优待优抚群体,提出了10项为民举措。
到2009年底,使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由现在的37万人增加到41万人;至2010年完成投入资金500万元资助1000户农村民政特困对象改造危房,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帮助2000户特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每一项举措,都体现出民政为民的态度和决心。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温暖春风,正越刮越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