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机构类型如何界定
农村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赢利的组织,既不属于社会团体更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主管部门为当地的农办。
它们的登记部门是工商局,我认为工商登记的就只能归属于企业。
它们组成的模式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社会团体)不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18大后政策对农牧民合作社有什么优惠
近年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大专项投入。
2007年以来,累计投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资金31.5亿元,其中2012年安排8.5亿元,年均增长33.6%。
二是鼓励项目扶持。
2010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
同时,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部分支农项目中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三是实行税收优惠。
2008年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专门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完善制度配套。
2007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了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了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具体你可以到政策百科中进行查询,对于这块政策百科中的政策解读和政策法规都有介绍。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答: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目的不同。
农户为自己致富而办家庭农场。
以农民(农户)为主体,以家庭农场、企业、社团组织等其他法人共同参与的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是法人类型不同。
家庭农场是独资市场主体,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合作性质的市场主体。
三是决策机制不同。
家庭农场的经营决策自己做主。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一人一票” 。
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合作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合作社章程还可以限制附加表决权行使的范围。
四是利益分配不同。
家庭农场的盈利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合作社的盈利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发展基金后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这个可分配盈余的60%要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给社员,以交易量(额)进行分配。
五是对所负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
家庭农场虽有名义注册资本,但对所负的债务责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是由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只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总之,家庭农场补助政策将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
如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管理体制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与规模都随之增长。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
财务管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要认真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思路,从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推进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那些建设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有着明确的财产关系,也有着明确的分配关系,层层责任落实到位,是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保障。
第二,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保护成员基本利益的举措。
通过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能够全面的反应成员应该享受的权益,包括应该分配到的盈余,这就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的维护。
第三,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的倾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与制度。
要认真落实扶持资金的使用,这是建立在财务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上,能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种植类的行业,是开公司好还是农村合作社好
有什么区别吗
种植类行业规模大小不同。
经营的范围不同。
如果不是单纯的种植,范围包括比较大。
注册资金比较多,除了种植之外,还有销售,以及其他业务的话。
应该是开公司比较适宜。
因为公司对外的印象比较正规,容易吸引客户。
便于开展业务。
如果只是单纯的种植的话。
还是办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比较适宜。
这样的合作社门槛比较低,比较亲民,容易被种植户接受,吸引周边的种植户参与。
便于形成一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