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数民族补助新的政策规定咨询
您好,到目前为止,我市没有接到新的规定,少数民族补助仍然按原来标准执行。
谢谢
请问少数民族上学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您好,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有相关优惠政策,幼儿园暂时还没有。
为什么许多汉族的孩子上不起学校而少数民族的孩子上学施行三包?
国家对少数民族政策好鼓励他们并且在很多地方都优惠
关于长江被污染情况的质料
最近,有专家指出,如果再不及时保护长江,10年内长江就可能变成第二条黄河。
已经公布的资料显示,长江的污染状况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像:森林覆盖率下降,泥沙含量增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枯水期不断提前;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物种受到威胁,珍稀水生物日益灭绝;固体废物严重污染,威胁水闸与电厂安全;湿地面积缩减,水的天然自洁功能日益丧失。
如果这样的发展趋势得不到遏制并任其发展下去的话,专家们关于长江的危言也许用不了10年就会成为现实。
难以逃脱被污染命运的其实不仅仅是长江,只不过长江更加令人关注罢了;也不仅仅是黄河和淮河,因为他们也同样令人关注。
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自20世纪60年代到现在,全国监测的432条大小河流中,80%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大江大河流经城镇河段受污染的占20%,支流污染占60%。
全国2800多个湖泊,凡能接纳城镇污水的,大多水质受到污染。
事实上,我们所面临的环境污染也变得越来越厉害。
200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大约2380亿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左右。
这其中,水质污染50亿元、大气污染200亿元、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灾害损失2000亿元,其他污染如固体废物排放、噪声污染等造成的损失也高达130亿元。
这样的数字,触目惊心。
(一)中国水污染分布与水污染现状 有人说,地球的颜色是绿色的,她孕育着生命,预示着人类的诞生和未来。
我说,她是生命的摇篮,人类的母亲,她把全部的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的子子孙孙。
她的确很大,幅员辽阔,但不是无边无际;她的确很美,山青水秀,但不是青春永远;她的确很富,资源广博,但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如今,地球生态环境已被人类活动严重破坏。
尤其是水的污染更为突出。
水是地球上万物的命脉所在,水滋润万物、哺育生命、创造文明。
中国水资源的分布极其不均匀。
中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500立方米,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所需1000立方米的临界值。
北方许多大中城市因缺水造成工厂停产或限产,损失的年产值达1200亿元,南方一些城市也陆续出现水荒。
目前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300多家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有108个,缺水量约为1000万吨\\\/天左右。
几百万人生活用水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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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滴水贵如油”的水资源,而人类对它的浪费和污染却是令人痛心的:据统计,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达到4000亿立方米,使5.5万亿立方米水体受到污染,占全世界径流总量的14%以上。
(二)水体污染 水是怎样被污染的呢
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自然的,一是人为的。
由于雨水对各种矿石的溶解作用,火山爆发和干旱地区的风蚀作用所产生的大量灰尘落入水体而引起的水污染,这属于自然污染。
向水体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各种废弃物,造成水质恶化,这属于人为污染。
而人们通常所说的水污染主要是指后一种,而且也是最主要的。
1:水体受污染的过程 一般来说,水自身有自净能力。
水的自净能力包括稀释扩散、沉淀堆积、氧化还原以及水中微生物对有机物的分解等。
大体可以分四段:第一为污染段,由于大量污染物混入,河流水质恶化,水中溶解氧极少,除了细菌以外,其它生物较少,特别是不存在自氧性生物;第二是分解段,分解有机质的生物逐渐繁殖,生物分解活动激烈,大量消耗溶解氧,鱼类难以生存,出现藻类和需氧较低的原生生物等,而在生化需氧量逐渐降低后,水中溶解氧又逐渐增加;第三为恢复段,藻类、鱼类和其它大型生物重新又活泼起来,水质逐渐变清;第四为清水段,溶解氧接近饱和,水质清洁,自净过程到此完成。
2:水体受污染的原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
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
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
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
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
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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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
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
3:水体污染对人类的危害 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影响有很多不利的因素:人体中70%—80%是水分,因此长期饮用不良的水质,而导致体质不佳抵抗力自然减弱,则百病发生乃必然,再者长期累积之污染物到达身体无法承受时,再高明的医生、再有效的药物恐怕也难奏效,所以“水是百药之王”的说法一点都不假。
常见的饮用水水质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铅: 对肾脏、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儿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证实 镉: 对肾脏有急性之伤害 砷: 对皮肤、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证实 汞: 对人体的伤害极大,伤害主要器官为肾脏、中枢神经系统 硒: 高浓度会危害肌肉及神经系统 亚硝酸盐: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婴儿的影响最为明显(蓝婴症),具致癌性 总三卤甲烷: 以氯仿对健康的影响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发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机物): 吸入过多会降低中枢神经、心脏功能,长期暴露对肝脏有害 四氯化碳(有机物): 对人体健康有广泛影响,具致癌性,对肝脏、肾脏功影响极大 近年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针对1971-1994年间由水所引起的疾病进行一项调查,在740件案例中,其中因原生动物所引起共148件,共有448,486人因而致病,是所有原因中最高者。
研究发现,原生动物种类中以隐孢子虫及梨形鞭毛虫二种需要特别注意,最常出现在游憩风景区及畜牧养殖地区,其中又以养猪、养鸭二种最多。
统计也显示,23年内所造成的死亡病例共89件,而原生动物造成的死亡案例高达70件。
水不仅是生命之源,对人类极其重要,而污染又是这样厉害。
因此我们更应该预防和保护好水资源,合理并利用好水。
(三)水体污染的防治措施 对于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显然,资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条件之一,没有资金,一切治理措施就无法实施。
(2) 政府的支持是后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广,不但涉及到居民,还涉及到外地人员,涉及到部队系统,涉及到少数民族,也会涉及到权利持有者的利益。
因此,单靠水利部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即使再加上环保部门,力量依然是苍白无力的。
需要市政府的强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
没有一个强大政府的支持,许多强制性措施就难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规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准绳,应制定保护城市水环境的地方性法律,让水系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样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容易一些。
2:工程保障措施 (1)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严重的污染源,将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
另外,由于雨水管经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实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
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则可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污水可以通过河道排放。
(2) 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一般来说,城镇新建居民区都有完备的下水道系统,都实施了污\\\/雨分流。
但是,老平房区房屋破旧,多数没有下水道系统,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来源。
不管从污染治理的角度还是从城市建设的角度,都需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3: 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加强城镇的综合卫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净,减少因风吹、雨水等因素将脏物带入河流。
对自由市场、餐馆、外来人口聚居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对建设工地卫生实行严格监督,对产生污染的路边小生意、洗车点或进行环境改造、或取缔。
(2)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鉴于环卫部门职工向河道倾倒所收集的垃圾、大粪的情况客观存在,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要求职工遵守规矩,教育职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不守规矩、擅自污染环境的职工给与相应的处罚。
(3)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应健全垃圾处理站点网络(尤其是公共场所),让人们垃圾有处可弃,减少因无垃圾站(箱)而导致的垃圾随意丢弃。
应在沿河设置一些公共厕所,让在外活动的人们感到方便,减少因为没有厕所而将河沿当厕所的现象。
(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违章建筑 对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馆、水上游乐厅等应取缔。
4: 水资源调控措施 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水资源不足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质就会恶化。
应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节约水源又保护水环境是必须研究的课题。
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处理水的应用,处理厂与输水管道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将处理后的洁净水引入河道,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可保护水环境。
5: 公众参与措施 (1) 让公众参与河道环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门应建立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渠道,定期访问居民,公布举报电话,让居民有机会参与对污染源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也可以实行“门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群众保护水环境的巨大热情,对水环境实行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2)搞好大众教育 对大众加强保护水质的教育,沿河树立一些警示牌,呼吁人们注意保护水质。
另外,新闻媒体继续对大众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
(四)目前依然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此过程当中有几方面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或未能有效执行: 首先,治理水污染的过程中要避免将水环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强制措施完全等同起来。
应该在整治的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调动排污单位的内部积极性,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综合治理成为企业主动的自发的自愿的行为。
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而且可以减少以至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追求形式上的达标和保留实质上的污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提高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
在通常意义上的引进经济激励措施、奖励达标先进单位、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的做法之外,是否可以将水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市场开发有效的结合起来,在停产、关闭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的同时创立和新建于环境保护有利的新企业新市场,使水环境整治工作同社会经济其它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环保工作不再对于工业企业的发展只是一味的否定,而是肯定与否定相结合。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工业走向环境健康化是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利用将在不久的未来占据巨大的市场份额。
因此我们应该把握时机,争取利用后进优势,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获得经济的更大发展。
其次,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还应避免将水污染防治与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同起来。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到70%的农业大国,且农业现代化程度较低。
美国著名的化学家和环保主义者蕾切尔·卡逊在上个世纪60年代所关注的农业污染问题在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当我们对于我国大多数流域污染情况寻根求源的时候都会发现干流和支流沿岸的农药化肥及其它农业废弃物肆意地向水体抛弃是构成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这些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农业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须对水体的毒化问题负责。
然而在水环境治理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几乎看不见有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举措,更没有像“零点行动”那样富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治污行为发生。
当然并不否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与农业污染控制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于“15小”企业的治理一定范围内断绝了农业污染物的来源,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还远远不够;也并不否认农业的面源污染较之工业企业通常情况下的点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难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为该问题解决起来有极大困难而视其不存在。
这样只能造成对农业污染的默认,从而使问题扩大化。
最后 水污染治理过程应当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紧密结合起来。
环境问题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点区别于其它任何部门法所调整的对象,这就要求在整治水环境问题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考虑到水污染问题的流域性,加强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这一点在淮河治理过程当中已经获得重要的实践经验,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
其次,水资源作为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成分对于人类生产生活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价值,因而将水环境整治与水权概念的开发相结合,明确水资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环境问题的治理者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实行全流域统筹兼顾的方针 ,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做到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促进水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在水的滋养下生存和繁衍,今后也将同样依赖于水资源而继续存在和发展。
无论社会如何进步,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不可以水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因为那将造成人类无法承受的恶果,并最终导致一切人类文明化为乌有。
如果说过去的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的无知导致的,那么今天,我们已经逐渐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说已经造成的水污染及水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我们疏于管理的结果,那么今天,我们已经在水环境治理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果说已经完成的治理工作在遏制水环境恶化方面起到了可喜的积极作用,那么今后的工作将更加艰巨和繁重,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更广泛的社会参与以及更持久的全方位投入。
水环境的现状要求我们不懈地坚持治理工作,已取得的成绩激励我们更有信心地将治理工作开展下去。
水污染治理比防洪、抗旱难度更大,因为洪水的发生在时间上偶然性、在地域上有局限性,而水污染则是每时每地都存在。
洪水、干旱是天灾,面对天灾,人类更能团结一致,更能吃苦耐劳,更能相互帮助,更能激起一股热情,1998年长江大水就是一个例证。
水污染是人祸,是人引起的,治污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会涉及到社会中的方方面。
总之: 节水从点滴做起
参考文献: (1) 书名为《造福子孙后代》:前言 (2) 行政院环保署「安全饮用水手册」:第3页 (3) 中国水资源公报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页 (4) 中国城市排水建设与发展 (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六讲:关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第 (6) 水资源合理分配的基本路线 作者:关业祥 水利部规计司处长
自治区与省有哪些区别呢
自治区和省在行政上样的,自治区是新中国成立后,为方便少族聚集区的管理而设立,现有5个自治区,主要的特点是行政自治。
自治区(Zìzhìqū)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
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
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所以自治区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有自治权的省。
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
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省份是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名。
源于古代省制。
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宫禁。
唐有三省六部,“尚书省”为其一。
最初是金国在重要的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元代中央行政机关叫“中书省”,又于各路(各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中书省派出的机关),简称“行省”,最后简称为“省”。
“省”由此发展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人民政府,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每届任期5年,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主要职权有: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章,发表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领导所属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定权限和程序任免、奖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本省的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公安、民族事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
截至2011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和省(市)行政区都属省级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和省(市)行政区的国家机关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但与此同时,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还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行使自治权,这是民族自治区与省(市)行政区的主要区别。
《宪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作出了11条法律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又进一步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作出了27条规定。
从法律层面讲,《宪法》的11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27条,就是民族自治区与省(市)行政区的区别。
但结合实践层面和政策层面分析,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法权民族自治区有自治立法权,而省(市)行政区没有自治立法权。
民族自治区与省(市)行政区都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同时,民族自治区还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也就是享有自治立法权。
从目前的立法实践来看,5个民族自治区自治立法不断发展,由于对自治条例地位的认识问题以及制定中的程序问题等原因,无论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立法还是调整民族事务的立法,都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立法的。
在具体内容上,各民族自治区都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出台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0年,新疆出台380多件,西藏出台220多件,内蒙古出台310多件,广西出台180件。
宁夏从1980年至今,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宁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近17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法制建设的进程,保障和推动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行政法规的变通权对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是《宪法》《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一种特殊的立法自治权。
如《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宁夏在地方立法中,对执行《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选举法》等进行了变通和补充,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
但与其他自治区相比,宁夏在立法中行使自治权还不够,对可以制定变通和补充规定的法律相对较少。
比如新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物保护法、语言文字法、义务教育法等进行了变通和补充。
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和满族通用汉语文字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22个民族使用28种民族文字。
民族自治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一定的自主权。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新疆、西藏、内蒙古自治区在执行公务中,在使用汉语的同时,还把维吾尔语、藏语和蒙古语作为官方语言,在文件、报纸、教材中都普遍使用。
宁夏少数民族主体是回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在与清真有关的商标、匾牌等上通常使用阿拉伯文字。
四、民族干部使用和民族人才培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干部使用和民族人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
比如,民族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少数民族人大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区域自治民族代表占当地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36.7%、40%、33.9%、46.6%和40%。
重视在少数民族中培养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人员给予适当照顾,等等。
各民族自治区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区域自治的民族分别占当地总人口的41%、95%、18%和33%,民族干部分别占当地干部总数的51.7%、73.9%、32%、36%。
近年来,宁夏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每年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自治区各机关和各级领导班子都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高考录取及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加分照顾。
全面实施“基层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牵手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
目前,全区各级机关共有少数民族干部3.8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24.7%。
五、发展经济自治权民族自治区由于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的特殊性,国家在其发展经济方面给予充分的自主权。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区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一方面,国家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施了西部大开发重大战略。
另一方面,各自治区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不同的措施,加快经济发展。
比如,新疆在优势资源转化、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内蒙古在循环经济发展、“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能源化工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的措施,发展势头强劲。
2013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8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1.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西藏地区生产总值8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广西地区生产总值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3年,宁夏生产总值26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3元,比上年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6922元,比上年增长12%。
六、对外贸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一条对民族自治区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展边境贸易等作出了规定。
从5个自治区的地理位置来看,其中有4个自治区和国外接壤,新疆有陆地边境口岸15个、西藏有5个边境口岸、内蒙古有16个边境口岸、广西有14个边境口岸,对外经贸活动和边境贸易活跃,在促进本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宁夏虽然地处内陆,但通过举办中阿论坛(2013年升格为中阿博览会),开通惠农、银川陆路口岸,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等,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2013年宁夏进出口总额实现30亿美元,同比增长45.2%。
七、财政政策实施更加优惠的财政政策是国家重视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手段。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治区有管理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自治区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自治区自主地安排使用。
自治区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自治区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以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例,新疆1128亿元、西藏95亿元、内蒙古1719.5亿元、广西2000亿元、宁夏308亿元,这些地方财政收入都由各自治区自主安排使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直对自治区实行财政扶持政策,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30年(截至2009年)累计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万多亿元。
近10年来,中央财政向西藏转移支付1541亿元,新疆近4000亿元。
从民族地区人均转移支付来看,西藏、宁夏人均转移支付较多。
八、税收及金融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不断进行调整,对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进行倾斜,给予更加优惠税收政策。
以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调整为例,在税收优惠方面,提出了对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推进资源税改革,对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民族自治区大多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实行资源税改革,对几个民族自治区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政策。
九、发展民族教育《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要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培养各少数民族人才。
宁夏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等一批重点教育工程,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普遍改善。
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在银川新建了规模较大、师资水平较高的六盘山和育才两所示范性高中。
每个县建设1—2所寄宿制优质高中。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组建了9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使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新疆在农牧区建立寄宿制学校,西藏实施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三包”政策等等。
十、计划生育《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实际,制定实行计划生育办法。
目前,5个自治区都结合本地实际,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变通,计划生育政策各有不同,国家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方面政策比较宽松。
宁夏对回族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也有照顾政策,农村可生2—3胎,城镇可生2胎,宁夏在全区开展了“少生快富”工程,从2007年开始,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控制在10‰以下。
中国有23个省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台湾省(台)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5个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国家对售出商品有无强制三包规定
没有,正规渠道才有三包政策,那是保障消费者利益,但不是强制执行,是市场秩序,谁要经营买卖都得遵守,国家法律政策。
除非你的货来自水货,走私,私人买卖,拿谁给你三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