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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贫困户卖茶叶口号

时间:2018-08-27 18:33

脱贫攻坚标语50条

1、坚持“两学一做”,当好地基中的“钢筋”。

2、便民热线和乡村茶话助推“两学一做”。

3、“两学一做”重在平时脱贫致富贵在立志4、贫困并不可怕好日子是干出来的5、只有勤劳致富才能过上好日子6、险滩人民要致富,发展养殖林果加烟草7、脱贫先立志,致富靠自己8、精准扶贫不落一人9、精准扶贫要致富电子商务是条路10、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产业脱贫11、学会一种技能,带富一个家庭12、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

13、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

14、亮出承诺,践行“两学一做”。

15、村组干部要争做“两学一做”排头兵。

16、不甘贫困,奋力脱贫。

17、开展“两学一做”助力脱贫攻坚。

  18、弹好“两学一做”三弦琴,奏响党建最强音。

19、勤劳致富光荣等靠20、脱贫不能“等靠要”致富全靠“比着干”21、扶贫不是发钱脱贫不养懒汉22、做懒汉可耻勤劳致富光荣23、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懒24、推进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25、扶贫必扶智,治穷先治愚。

26、以积极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7、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奋力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28、人穷志愈坚,致富路更宽。

29、扶贫先扶志和智、帮人先帮技和艺。

30、扎实苦干建新村、产业扶贫奔小康。

31、安贫可耻脱贫关荣

脱贫攻坚扶贫故事原创10篇

索 引 号:HM106010602201012001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0-12-13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 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 闭】 【打印】 中共宿松县委 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21号),进一步全县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推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扶贫开发“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要求,以增加群众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巩固扶贫成果为目标,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县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18.3万人减少为2008年底的10.2万人,八年来共减少贫困人口8.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392元增长到2008年的3300元,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扶贫标准的逐步提高,扶贫开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扶贫范围、扶贫对象、扶贫任务和扶贫方法正在发生新的改变,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日益显现。

而且,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脱贫与返贫交织发生,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在扩大,尤其是陈汉等五个山库区乡农村贫困现象仍然突出。

切实抓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提高贫困群众自身致富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加速宿松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村工作,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开拓式扶贫方针,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围绕“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创造机会”,突出三项重点工作(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推进两项创新(互助资金试点、扶贫贴息贷款改革),健全三项机制(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和扶贫对象识别),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着力构建行业扶贫、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宿松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以陈汉五个山山库区为重点区域,实现扶贫区域全覆盖,扶贫对象全覆盖,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工程,实现1万人扶贫对象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8%以上。

三、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

整村推进工程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成效的主要抓手,是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的重大举措。

坚持把整村推进工程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2010年全面完成“三个确保”整村推进任务,2011年启动第二轮整村推进工程,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任务。

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在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互助资金试点等方面全面向整村推进村倾斜。

县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70%必须安排到整村推进村。

各乡镇对照“8+1”标准,组织力量高标准编制科学可行的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县直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时,要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衔接,严格按照“8+1”标准履行职责,涉及道路、水利、安全饮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培训等社会事业,在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重点倾斜。

认真做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

2010年,陈汉等五个山区乡要围绕试点项目,加强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开发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

坚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重点放在贫困村,着眼点放在提高劳动技能,提高素质,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群众收入,增强自我脱贫能力上,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大力开展农民务工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实现由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务工技能培训向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延伸。

积极探索和开展对贫困对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

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学员出资、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负担、帮扶部门和社会援助等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重点抓好对农村退伍士兵、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村基层干部和脱贫致富骨干的培训,每年争取当年农村退伍士兵均能参加“雨露计划●碧桂园”项目培训,对100名在校大学贫困生进行资助,完成100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通过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实现自我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坚持按照做强龙头、做大基地、做优品牌、做长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在陈汉等五个山区乡重点发展特色经果林产业,建立毛竹、茶叶、银杏、红豆杉、食用瓜蒌基地。

在佐坝、千岭、许岭等沿湖丘陵地区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建立规模养殖场,发展规模养殖。

在洲区继续推广优质棉种植,大力发展绵纺加工业。

加大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扶持力度,每年争取县内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企业(基地)进入国家或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认定5-10个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县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年争取我县3-4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省扶持,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扶贫效益 四、推进两项创新(一)扩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面,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运作新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办、固点扩面、积极推进”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照自愿和竟选相结合的原则,每年选定10个村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力争逐步使互助资金试点扩大覆盖到全县所有村组。

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和逐步推广以产业为支撑的“1+1”模式,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试点,实现互助资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的有效联结。

进一步完善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互助资金的高效运转、可持续发展及风险防范。

(二)深化扶贫贴息贷款改革,扩大扶贫贷款规模。

全面放开承贷金融机构,强化金融部门扶贫职责,县农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主动地为扶贫对象搞好服务,在每年的信贷计划中,专门切块用于扶持扶贫对象贷款发展生产。

促进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发展。

增加贷款贴息,规范贴息程序,各金融部门要强化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健全三项机制(一)健全社会扶贫机制。

扶贫济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开展“县干进村、科干入户”以及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每名在职县干联系一个贫困村,个县直单位帮扶53个重点贫困村,全县科级干部每人帮扶2-3名特困户,一般党员或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一名贫困户。

建立健全县直帮扶单位激励机制和考评办法。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把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凡是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各类组织都必须落实扶贫措施和义务。

积极探索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用于扶贫济困的资金可税前列支。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不断发展扶贫公益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完善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坚持瞄准贫困、进村到户、生产优先、突出实效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产业开发项目,逐步加大对扶贫对象直接增收项目的投入,公开、公正筛选扶贫开发项目。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项目方案,统一下达资金计划。

财政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严禁挪用、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

扶贫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行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把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成为惠民工程。

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健全贫困对象识别机制按照国家确定的人均纯收入1196元新的扶贫标准,充分发挥扶贫统计监测作用,由县农调队牵头,扶贫、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按照贫困监测确定规模、村民评议识别对象的方法,采取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认真确定扶贫对象,完善村卡、乡簿、县入微机等建档立卡基础工作,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

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及时、科学、准确的贫困统计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对收入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开发式扶贫,力求应扶尽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

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

建立各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和工作考评的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对长期在基层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同志在提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完善扶贫开发目标管理制度。

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对完不成当年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扣减下一年资金计划,并不得参与各项经济类评优。

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机构,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各乡镇要设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尽量安排到整村推进重点村工作,增强所在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并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进行考核。

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精神饱满的扶贫工作队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谈谈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的影响

旅游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

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经济的拉动性、对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正在实现着旅游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互相促进的局面。

1999年10月西峡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提出了建设“经济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把旅游业作为全县新的支柱产业来发展。

经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西峡旅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形成产业规模,成为拉动西峡经济快速发新的增长点。

2006年全县各景区共接待游客130万人次,综合收入2.6亿元,成为全省旅游开发重点县、旅游体制改革试点县,西峡旅游已经成为豫鄂陕毗邻地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纵观五年来的发展,西峡县不仅旅游业突飞猛进,势头强劲,并且在旅游业的带动下,西峡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概括近年来旅游业对全县经济社会的贡献有以下几点:一、推动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加快了西峡县对外开放的步伐。

迄今为止,我县已推出了恐龙遗迹园、鹳河漂流、寺山国家森林公园、老界岭、龙潭沟、石门湖、蝙蝠洞等一批精品景区,其中国家4A级景区1个(鹳河漂流),3A级景区2个(龙潭沟、蝙蝠洞),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石门湖)。

老界岭景区获“中国最佳休闲度假胜地”称号,鹳河漂流获“中国北方最佳漂流胜地”称号,龙潭沟景区获河南省首批“标准化示范景区”称号。

2004年,西峡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通过国家审批,2006年,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在第二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上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让西峡旅游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旅游景区品质的全面升级不仅直接刺激了全县旅游业综合收入的高速增长,而且扩大与提高了西峡县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

如仅2005年,全县全年就达成合作项目137个,引资16.6亿元。

争取政策性投资项目194个,到位无偿资金2.59亿元,新建中外合资企业2家,合同引资520万美元,实际到位300万美元。

外贸出口2729万美元,创历史新高,被评为全省对外开放重点县。

二、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增值增效。

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西峡县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住宿接待能力上,全县星级饭店已达9家,其中四星级的鹳河饭店已成功加盟国际金钥匙饭店联盟,星级农家旅馆400余家,全县日接待能力达到万人以上。

龙乡菇业公司(民营企业)与省国际旅行社合资兴建的集购物、餐饮、住宿于一体的县游客接待中心已建成并对外营业,龙港商贸城等购物中心也即将开工。

旅行社行业不断壮大,仅2006年就新成立5家旅行社。

2006年西峡县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15.5%。

通过发展旅游,更加有效的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业、特色工业的发展。

农民通过参与旅游,迅速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意识,为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奠定思想基础,实现了一、二产业资源的再利用。

西峡凭借特色农业、工业经济发达的优势和特点,建成了宛药工业旅游项目和英湾、袁店猕猴桃观光园等工农业旅游项目,在保证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取得了特色旅游项目的发展,充分发挥了旅游业将一、二产业生产过程整合成旅游资源而获得产业增值的职能优势。

三、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西峡,农民成为发展旅游业最大的受益者。

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40元,比2001年增长了76.8%。

以双龙镇化山村为例:化山村227户,人口861人,人均耕地不足3分,没开发旅游前是市级贫困村。

近几年依托龙潭沟风景区发展旅游配套产业后,新农村建设成绩卓著。

首先,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仅2005年该村旅游业总收入达到4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00元,接近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

其次,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农副产品、旅游纪念品生产迅速发展,从事一、三产业的劳动力比例达到42:58。

再次,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等得到明显改善,全村实现了电视入户率、自来水入户率、村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和计划生育率的五个100%。

化山村已成为我县“三产服务型新村”的代表。

化山村的巨变引得附近村子都纷纷效仿,使这一带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双龙镇也因而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

社会主义乡村旅游成为思想观念的“催化剂”,不仅给当地经济注入活力,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更重要的是给农民带来了全新的观念和思想,收入的增加让农民兄弟尝到了发展旅游业的甜头,使他们树立了很强的环保意识,也促进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加速器”。

四、促进了城市化建设和环境美化。

旅游业发展得越是深入,越是呼唤城市的支撑。

城市化建设与旅游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旅游能够扩大城市的知名度,例如日内瓦、威尼斯等几个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就是靠旅游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而旅游活动的发展也会增加城市的收入。

城市化的发展使城市的功能更加齐全从而保证了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

大型的酒店和度假村的建立不仅满足了城市旅游发展的需求,同时也美化了城市。

如今走在西峡县城,时代广场上的彩色音乐喷泉,挥洒着都市的魅力;鹳河大道上的巨帆,憧憬着胜似神话的飞天;入夜的鹳河两岸灿若星河,映照出一派祥和、平安……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春花、夏荫、秋色、冬青,西峡美,惹人醉,不思归。

五、旅游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载体。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的生命源和动力,旅游又是文化外在价值的体现,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西峡山青水秀,物华天宝,历史文化一枝独秀。

从仰韶遗址到西周故城,从凭吊三闾大夫的屈原岗到被台湾同胞奉若神明的哪吒庙,从武则天的观花园到李自成的演兵场,从日本帝国主义战败投降的马鞍桥到宛西民团司令别廷芳的别公堰遗址……古迹遍布境内,传说令人神往。

发展旅游业使这些浓厚的文化得以彰显,迥异的文化又吸引着八方游客。

龙潭沟的地方戏表演、老界岭的迎宾馆模仿秀、恐龙遗迹园的地质文化展示等精品旅游文化项目已逐步成为景区招徕游客的重头戏。

通过旅游工作的实践证明,运用相对成熟的旅游业已经搭建起来的巨大市场平台,高度重视文化的巨大促进作用,不断丰富旅游文化产业的形式和内容,就能强力拉动旅游业不断走上新台阶,就能形成共享资源、共享市场、互为支撑、互为促进、共同提升、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产业。

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但它不仅具有经济发展功能,而且还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

它能够推动中西部和农村的脱贫致富,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增加就业和再就业;改善居民的生活,更新思想观念;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文化,融洽社会关系;树立新的资源观、发展观,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

可见,旅游业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同一性。

它能促进社会个体的和谐发展、社会结构和谐、经济发展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等,从而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因而,大力发展旅游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

(一)树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观,继续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科学发展观具体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新的旅游发展观。

科学的旅游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在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方面,注重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通过特色化的产品、人性化的服务、柔性化的管理、多元化的经营,充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推动旅游业从流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化,使旅游业走上城乡旅游良性互动、区域特色旅游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并重、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并举、旅游与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旅游产业发展新道路,真正凸现旅游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提升旅游业的旅游经济功能,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由于强大的辐射效应与乘数效应,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和当地经济发展。

我们应当在旅游业实现脱贫致富和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上,进一步提升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功能。

一是通过“农家乐”、“渔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开发,加速农村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缓解“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是加速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通过国内旅游,增加旅游收入,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通过国际旅游,注入外汇收入;通过提升旅游区域知名度,吸引国内外经贸投资,缩小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加强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功能,刺激区域内会展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系统的升级;带动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挖掘和扩展旅游业的社会功能,实现个体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挖掘和扩展旅游业强大的社会功能。

一是充分挖掘旅游业的就业功能,增加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就业机会和职位,促使人们能够各有所职,各尽其能,缓解个体间以及与社会的利益矛盾,促进个体的和谐发展。

二是扩展旅游业的社会交流功能,促进当地居民与游客直接和间接交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区域间文化的交流,实现先进理念和知识的区域间流动,促使社会关系能够和谐发展。

三是提升人们生活质量。

旅游需求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1980年的《马尼拉宣言》已经将旅游看作人类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

旅游已成为我国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表现。

目前,我国旅游主体多为城镇居民,农民旅游者甚少。

一个占国家居民人口绝对多数的农民旅游需求缺位的旅游产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相比,显然存在着较大差距。

因此,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启动农民旅游市场,真正实现城乡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旅游开发理念。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从资源利用的方式和特点看,与工业发展相比,旅游业发展本身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尤其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新型旅游方式——生态旅游,非常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同时,旅游环境是旅游生存之本,其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因而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建设、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提高人们对自然环境科学利用和保护的认识,促进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同时,生态旅游的发展,培育了旅游者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意识,促进了生态观念的扩散和生态行为的产生。

正因为旅游业具有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性特征,被称为“环境产业”、“绿色产业”、“无烟产业”。

因此,在加快发展旅游业这一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的同时,更加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以游客满意为中心,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树立可持续旅游的理念,加强对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的管理,加强旅游的规划管理,促进人的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什么叫扶贫开发实施意见?

索 引 号:HM106010602201012001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0-12-13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 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 闭】 【打印】 中共宿松县委 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21号),进一步全县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推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扶贫开发“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要求,以增加群众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巩固扶贫成果为目标,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县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18.3万人减少为2008年底的10.2万人,八年来共减少贫困人口8.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392元增长到2008年的3300元,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扶贫标准的逐步提高,扶贫开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扶贫范围、扶贫对象、扶贫任务和扶贫方法正在发生新的改变,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日益显现。

而且,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脱贫与返贫交织发生,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在扩大,尤其是陈汉等五个山库区乡农村贫困现象仍然突出。

切实抓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提高贫困群众自身致富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加速宿松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村工作,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开拓式扶贫方针,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围绕“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创造机会”,突出三项重点工作(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推进两项创新(互助资金试点、扶贫贴息贷款改革),健全三项机制(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和扶贫对象识别),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着力构建行业扶贫、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宿松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以陈汉五个山山库区为重点区域,实现扶贫区域全覆盖,扶贫对象全覆盖,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工程,实现1万人扶贫对象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8%以上。

三、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

整村推进工程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成效的主要抓手,是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的重大举措。

坚持把整村推进工程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2010年全面完成“三个确保”整村推进任务,2011年启动第二轮整村推进工程,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任务。

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在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互助资金试点等方面全面向整村推进村倾斜。

县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70%必须安排到整村推进村。

各乡镇对照“8+1”标准,组织力量高标准编制科学可行的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县直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时,要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衔接,严格按照“8+1”标准履行职责,涉及道路、水利、安全饮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培训等社会事业,在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重点倾斜。

认真做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

2010年,陈汉等五个山区乡要围绕试点项目,加强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开发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

坚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重点放在贫困村,着眼点放在提高劳动技能,提高素质,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群众收入,增强自我脱贫能力上,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大力开展农民务工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实现由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务工技能培训向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延伸。

积极探索和开展对贫困对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

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学员出资、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负担、帮扶部门和社会援助等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重点抓好对农村退伍士兵、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村基层干部和脱贫致富骨干的培训,每年争取当年农村退伍士兵均能参加“雨露计划●碧桂园”项目培训,对100名在校大学贫困生进行资助,完成100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通过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实现自我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坚持按照做强龙头、做大基地、做优品牌、做长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在陈汉等五个山区乡重点发展特色经果林产业,建立毛竹、茶叶、银杏、红豆杉、食用瓜蒌基地。

在佐坝、千岭、许岭等沿湖丘陵地区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建立规模养殖场,发展规模养殖。

在洲区继续推广优质棉种植,大力发展绵纺加工业。

加大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扶持力度,每年争取县内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企业(基地)进入国家或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认定5-10个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县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年争取我县3-4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省扶持,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扶贫效益 四、推进两项创新(一)扩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面,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运作新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办、固点扩面、积极推进”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照自愿和竟选相结合的原则,每年选定10个村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力争逐步使互助资金试点扩大覆盖到全县所有村组。

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和逐步推广以产业为支撑的“1+1”模式,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试点,实现互助资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的有效联结。

进一步完善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互助资金的高效运转、可持续发展及风险防范。

(二)深化扶贫贴息贷款改革,扩大扶贫贷款规模。

全面放开承贷金融机构,强化金融部门扶贫职责,县农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主动地为扶贫对象搞好服务,在每年的信贷计划中,专门切块用于扶持扶贫对象贷款发展生产。

促进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发展。

增加贷款贴息,规范贴息程序,各金融部门要强化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健全三项机制(一)健全社会扶贫机制。

扶贫济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开展“县干进村、科干入户”以及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每名在职县干联系一个贫困村,个县直单位帮扶53个重点贫困村,全县科级干部每人帮扶2-3名特困户,一般党员或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一名贫困户。

建立健全县直帮扶单位激励机制和考评办法。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把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凡是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各类组织都必须落实扶贫措施和义务。

积极探索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用于扶贫济困的资金可税前列支。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不断发展扶贫公益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完善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坚持瞄准贫困、进村到户、生产优先、突出实效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产业开发项目,逐步加大对扶贫对象直接增收项目的投入,公开、公正筛选扶贫开发项目。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项目方案,统一下达资金计划。

财政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严禁挪用、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

扶贫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行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把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成为惠民工程。

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健全贫困对象识别机制按照国家确定的人均纯收入1196元新的扶贫标准,充分发挥扶贫统计监测作用,由县农调队牵头,扶贫、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按照贫困监测确定规模、村民评议识别对象的方法,采取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认真确定扶贫对象,完善村卡、乡簿、县入微机等建档立卡基础工作,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

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及时、科学、准确的贫困统计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对收入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开发式扶贫,力求应扶尽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

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

建立各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和工作考评的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对长期在基层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同志在提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完善扶贫开发目标管理制度。

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对完不成当年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扣减下一年资金计划,并不得参与各项经济类评优。

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机构,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各乡镇要设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尽量安排到整村推进重点村工作,增强所在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并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进行考核。

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精神饱满的扶贫工作队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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