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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工作理念口号

时间:2018-12-03 08:00

行政部门的团队口号该怎么取

后勤行政的口号问题补充:是为公司服务那种的,最好押韵,四字短语,谢谢各位啦 用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来满足您的需求。

用我们的汗水和笑容来给你带来快乐

求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口号、标语、理念、宗旨

企业:提高人居生活品质,建设和谐风尚。

经营宗旨:至上,诚信服务。

服务理念情服务,人文关怀。

质量方针:依法诚信管理,竭诚高效服务。

创造优美环境,持续不断改进。

管理目标:接一个物业创一个精品,管一个物业建一个示范。

四个满意:业主满意,开发商满意,政府满意,员工满意。

五大特色:亲情的服务,艺术的管理,风尚的文化,温馨的环境,稳健的经营。

1、物业服务体现在工作当中,就是三亲、四情、五心。

三亲:如何待业主亲人:对待业主的态度对待业主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态度要亲切、亲和。

亲身:对待业主的需求对待业主的事情要像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事事先站在业主的角度和立场,充分考虑业主的感受和利益。

亲自:对待业主的方式对待业主的咨询或需求帮助要亲自负责,跟踪到底,直到问题圆满解决、业主满意为止。

四情:业主和物业的关系(依次递进、相互并存)热情:业主是上帝,对待业主要文明礼貌、热情似火。

真情:业主是客户,要用心付出、真心实意。

诚心:服务之基础,以诚相待、以实取信。

精心:服务之标准,精益求精、追求完美。

耐心:服务之态度:耐心细致、体贴入微。

信心:服务之境界:以己实力、获得认可。

2、服务原则(三项基本原则)时效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要求规定的事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不能推脱延误,超过规定的时间,办得在好也要视为没有办好。

质效原则:程序把事情办好要求规定的事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办到规定的程度,不能应付凑合。

没有办理,办到规定的程度,即使流了再多的汗也算白流。

情效原则:追求办事最佳效果要求所做的没一件事情必须在现有条件下寻求最佳的途径并力争获得最佳效果,讲究用出色的服务征服人心,给服务对象留下良好的印象。

三、服务承诺(四不准、四必须)不准对业主说不不准打听、传播、泄露业主家庭资料及个人隐私。

不准互相推诿、拖延懈怠。

四必须必须及时回复每一次需求(或投诉)必须依法行事(包括言语)必须统一工服,佩戴工牌,热情接待、微笑服务。

根据治安行政权实际,谈谈公安工作应树立哪些理念

公安机关是我国政法机关,无论是治安行政还是刑事司法,均应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我们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执政经验教训作出的必然选择,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这一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现实生活中,有的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执法中给予不同对待,这种思想和做法实际上是封建等级观念的残余。

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认为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他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

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没有法律权威就没有秩序。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

对执行国家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必须反对和制止。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证明,建设法治国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力量,更要严格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

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作为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

  我们强调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

我们党历来把群众路线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团结在一起,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会有力量、有智慧,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我们的工作就是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否则,单靠增加人员编制和技术装备,解决不了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

有的干警不尊重群众,不关心群众的疾苦,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怎么可能会支持、配合你的工作呢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切实树立保障人权的意识,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坚持执法为民,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要落实到行动上。

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还要指出的是,针对当前的执法现状,强调保障人权、热情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严格执法。

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

广大政法干警应当正视群众反映的问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政法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

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必须确保一切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

基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法律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必要的,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否则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

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

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

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要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要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增强对裁判或决定的认可度。

  做到公平正义,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把证据关、法律关。

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

二是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各项规定,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以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政法战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政法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政法干警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

服务大局,就是要时刻想着大局、关心大局、胸怀大局,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特别是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实在在地为大局服务。

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能去“服务”大局,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政法机关法定职能的事,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政法工作。

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始终把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地方与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之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为了某个地方、部门、单位的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统一于不顾,搞执法特殊化,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妨碍和影响大局。

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特别是在处理企业破产、环境污染等案件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既要依法办事,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我们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后发展我们的事业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加强又要改进。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对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政法队伍、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改善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和条件。

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

  政法干警既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

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动摇。

政法部门的党员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折不扣、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和谐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第七个“12

关于如何抓好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编者按:区直机关是党和政府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维护稳定的领导机关,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协调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在全区工作中处于关键位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央和市区委对机关党建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总是立足形势的新变化和实践的新发展不断提出新的目标要求。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机关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活动始终,发挥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关建设中起着凝聚、导向、保证和促进作用。

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和人民群众当中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关系到基层党的建设的巩固和加强,直接影响着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发挥。

  最近,区直机关党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问卷调查等方法,对59个区直机关单位、122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总得感到: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两大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能够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两个作用”发挥得比较明显,有力地推动了区直机关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东丽的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进入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肩负使命发生深刻变化,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深刻变化,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

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加强党的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艰巨。

同时,新一代年轻党员、年轻干部逐步成为机关的主体,迫切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相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两个作用”的发挥。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把机关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机关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当前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有力。

一些单位党员教育的方法简单,不善于整合运用党建资源,导致党建工作办法不多,方法不活,措施不力,党组织管理党员的意识不强、监督不力,把许多应该是党内管理的业务习惯于纳入行政管理。

致使一些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化,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影响和制约了“两个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二是部分党务干部素质能力还不适应工作需要。

一方面,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多数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客观上造成了他们难以专心钻研党建业务,一些同志常常因“中心任务”而顾此失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建工作的落实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基层党务干部变动比较大、成份比较新,53%的党务干部缺乏必需的党务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是基层党组织的创新力还不够强。

在调研中,深深感到,一些机关党组织之所以发挥作用不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缺乏“中心”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就党建而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的“自我空转”情况。

不能使党建工作主动适应区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的“融入滨海、聚集优势、构筑高地、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三四五六”发展计划的需要,难以使党建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距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是党建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

从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但也有个别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有的对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把握不透,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活动内容单一、基础薄弱;有的单位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要求不高;有的单位党建资料缺乏,工作档案不规范;有的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是机关党建活动载体还不够丰富。

有的单位党建工作创特色、创品牌的思路还不够新,力度还不够大,有时只满足于搞几个活动,缺少重要的载体,与工作抓得较好有特点的地方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同时,有的基层党组织为党组出主意、当参谋的水平不够高,等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地反映,既存在着深刻的内因影响,又有着复杂的外因挑战。

具体分析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个别单位的一把手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只要部门的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完成了、上去了,抓不抓党建无所谓,因此对支部工作关心支持不够,不主动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是一些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的关系,片面强调客观条件,认为反正自己党建基础薄弱,物质条件比较差,再怎么努力短期内也不可能有很大的改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因此热情不高,办法不多,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2、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工作机制问题是搞好党建工作的一个关键,而一些单位工作机制不完善的状况还比较突出:一是责任机制不够落实。

虽然机关各级都建立起党建责任体系,但在实践中落实得还不够,主要存在“上紧下松”和“上松下紧”两方面问题。

有的单位领导很重视,层层签订党建责任状,但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特别是对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没有作为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党员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或者只抓别人,不抓自己,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不落实。

二是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有的单位只满足于布置党建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

有的单位工作不扎实,热衷于提口号,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效果不佳。

一些单位抓党建的任务分工不够明确,内部协调配合少,工作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抓党建的合力不强。

一些单位不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工作质量和层次不高,缺少特色。

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有的单位对党建工作没有采取激励竞争措施,干好干坏一个样,创新意识不强,创建热情不高,等待观望的思想比较严重,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没有认真地去研究解决,造成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

  3、组织领导上存在的问题。

党建工作的效果如何,一个重要原因要看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是否精心,领导是否有力。

从调研的情况看,有的单位组织不严,发动不够,指导不力。

一是点面结合不够。

有的单位在工作中只重视重点扶持、指导少数基础条件较好的党组织,拔苗助长,而对基础条件相对差的党组织放任自流,指导不够,造成面上氛围不够浓厚,整体水平不高。

二是有的对如何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致使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淡薄,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两个作用”的发挥。

三是思想教育工作方法简单。

一些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工作方法简单,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教育内容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党员的思想实际差别较大,教育方式单调呆板,不分层次,不分对象,实行“大锅烩”,不能因人施教,通常是开个会、讲个课、读文件、念报纸,缺乏吸引力、针对性和说服力。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当前,东丽区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

实现区委提出的“三四五六”发展计划对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

要按照“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像”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做到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工作上有新的措施、方式上有新的创造、成效上有新的进步,使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区党建工作的前列。

  一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执政党建设的32字的目标要求和“一条主线”、“五项建设”、“六个着力”的总体部署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树立为中心服务的思想,找准工作着力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真正抓到实处,做到细处,引到深处,不断推进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的创新,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使机关党的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要建立和健全党的各项生活制度,确保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要按照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一整套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要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使党员及时了解新形势新任务,牢记职责,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健全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制度,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要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使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党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要健全和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使党员正确认识自己,明确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争当先进的内在动力;要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严把“入口”,确保质量;要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积极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在党建工作的实践上、制度上取得成果,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是要抓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党务干部的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学习理论、掌握理论、运用理论的能力,研究问题、把握规律、指导实践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发展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熟练掌握会做党务工作、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监督管理党员、会处理党内各类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正确指导工青妇工作等“六会基本功”。

同时,建立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的考核、评议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党建人才的迅速成长。

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纵向的业务指导体系和横向的经验交流网络,使机关党建跳出“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小圈子”,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和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措施和新途径,为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坚实的保证。

  四是要着力抓好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强基创先工程,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高度重视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保证。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本着便于开展工作、便于组织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创新管理办法。

部门行政机构变动,要同步理顺党组织关系,调整组织设置,做到党建工作不断档,组织生活不影响。

要深入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力量、促进和谐中的政治优势。

要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活跃活动方式,提高党员教育效果,增强机关党员的整体素质。

要坚持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做好在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服务中心工作,以更加科学的方法紧贴中心工作,以更加有效的途径找准着力点,努力形成“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

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这个主题,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动力。

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根据党组织的特点和党员的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方式,打造特色鲜明、为基层和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

要紧密联系机关实际,注重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注重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成效。

要注意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是要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注重改革创新,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和载体,吸引和激励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科学规范的制度促进和保障党员干部学习。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作学习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坚持自主选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作者系区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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