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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育龄妇女健康口号

时间:2015-11-26 18:09

关于平等关爱的宣传标语

共筑爱心彩虹。

播散温馨阳光

关爱女生,健康成长观后感800字

亲爱的问主; 你好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全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6.9:100,而有的省份竟达到135:100,形势不容乐观。

男女性别出生比例失衡的问题,一经披露,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由此不少媒体称,中国男女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将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

而且这一现象从明年开始将逐渐显现出来。

男女比例为何失调

· 原因颇多而复杂 影响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因素是众多而复杂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社会管理因素主要是指出生婴儿的漏报、瞒报 漏报是由于计划生育及有关部门在管理上由于人力、经费不足或管理方法不善引起的。

被漏报的既有男婴,也有女婴。

但瞒报则是由于生育政策作用于妇女、家庭生育意愿引起的,瞒报主要是女婴。

· 出现选择胎儿性别问题的症结还在于群众的观念 中国传统生育文化具有浓厚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色彩。

专门从事男女性别比研究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郭志刚教授说,在计生工作上,人的观念是决定因素。

除了科技发展之外,中国还有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各种生育手段和经验。

只要育龄夫妇有生男孩的这种心理需要,那么他们就总能找到实现它的手段。

“这是一场与传统落后思想的斗争,仅有法规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还在于人们思想的转变,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 · 农村以男性劳动力为主,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在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这也是人们希望要男孩的原因之一。

中国政府已经在土地法中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权益,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细则和有效的保障措施,再加上女性出嫁后要到男方生活的传统,很多农村妇女无法分得本来就不多的土地。

这样,没有男孩的家庭就面临著生产资料缺乏的问题。

另外,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独女户父母面临著老年赡养的难题。

· 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 经济生活方面,妇女的资源获取机会仍普遍不利、收入水平仍普遍偏低、权益保障仍普遍显弱;政治生活方面,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尤其是在领导权、决策权的参与度、参与层次、参与比例、参与渠道上受制仍较大。

而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弱势又自然会延伸至妇女在现实的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已成严重问题 治理成为今后人口工作当务之急 记者近日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严重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人指出,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事之一。

出生婴儿性别比,是指每百名出生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

我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这一数值为119.92,即当时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近120名男婴,这大大偏离了103-107的正常范围。

20世纪70年代,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完全正常,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一性别比开始持续偏离正常范围,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提供的资料,全国200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19.92)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上升了8.5个百分点,比正常值高出近14个百分点。

全国只有内蒙古、黑龙江、贵州、西藏、宁夏、青海、新疆7个省、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下,而这些省、自治区的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10%。

占全国人口90%的其他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都在110以上。

我国异常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再次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关注。

在分析我国大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时,有专家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重男轻女、偏好儿子的社会性别观念。

人们观念的改变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

产生这一观念原因很复杂,大致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生产力落后、传统男权文化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现实因素的影响。

专家们认为,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的普及和选择性别的引产。

从长远来看,如果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得不到解决,将会引起所谓的“婚姻挤压”问题,即进入婚嫁期时,一部分男青年找不到配偶。

与此同时,还会引发一系列负面的社会问题,包括单身男性增多,非婚性需求增加,人口拐卖等。

为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持续升高,专家们建议在立法、执法、学校教育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加强工作,进一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偏见,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加大对产前性别鉴定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为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国家人口计生委于去年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的11个省的11个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这一行动明确提出“消除性别歧视要从怀孕抓起,倡导男女平等要从娃娃开始” 人口专家发出警告 广东省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研究员担心,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下去,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会造成一定冲击。

同时男女失调也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婚配失当、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等,影响社会尤其是婚姻的稳定。

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田雪原: 一、婚姻性别挤压问题。

如果畸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

二、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问题。

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便会更多滋生这些不道德和丑恶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

三、就业性别挤压问题。

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

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

四、养老保障结构问题。

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时间差”实际出发,只能走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老年劳动者自我养老“三养”相结合的路子。

鉴于目前出生性别比偏高实际,40年以后过低的老年性别比将会升高,孤寡女性老年将会减少,家庭养老在上述“三养”中的地位将得到加强,居家养老方式会有所增加。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1.关爱女孩行动以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为主容,引导群众逐步转变“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旧生育观念。

2.关爱女孩行动要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孩的社会偏见,鼓励女孩自立自尊自强,努力学习成才。

3.在关爱女孩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群众系统学习人口和计育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知晓生殖健康的基本科学知识,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

4.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各级计划生育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部门法规,探索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5.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要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做到避孕为主,严禁非医学需选择性别的引产,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女婴死亡率。

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有哪些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15年,根据省、市、县三级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工作计划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人大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

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

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00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

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办证、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

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办证1677人,已办证1631人,办证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

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

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

落实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

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

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

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维权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

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

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

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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