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保密纪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会议保密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会议保密工作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管理;二是会议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扩音设备等进行保密技术检查和管理;三是与会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2)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明确具体的会议保密事项及其密级。
?(3)明确会议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个环节保密工作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4)规定与会人员(主待人、组织者、会议代表、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保密纪律或保密守则。
?(5)明确分阶段的保密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
?(6)规定供会议使用的各种电子设备的保密技术标准及其保障措施。
?(7)预备非正常情况下发生保密问题的应急补救措施。
?(8)明确规定对泄密问题和在保密工作方面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意见。
重要涉密会议应采取哪些主要保密措施
1、大型或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开; 2、确需部召开的,主办部门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征询保密工作机构的意见; 3、对会议现场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4、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要登记备案; 5、对会议人员和服务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 5、按规定使用手机干扰器、低辐射扩音设备、防辐射屏蔽装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人员应注意哪些保密事项
活动人员是指组织方还是参加方?如果是参加方。
任何手机和具有摄录功能的电子产品都不得带入会场,要放在会场之外,再有就是常规的要求了,比如对会议上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等等。
如果是组织方。
要求就比较多了,包括活动审批、场地和设施的检查、参会人员的身份确认、会议资料发放及回收……先不写了,万一你不需要组织方的,就白写了……如果你有需要,就先采纳,然后补充说吧
举办会议,需要做什么样的准备
涉密人员的保密职责与义务2008-04-17 涉密人员:一般情况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属于涉密人员。
由于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对他们在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方面的要求,较其他人员更加严格。
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况起来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制作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给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户制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
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密级标志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做出标识,报有关领导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和残次品。
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保存的,必须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销毁规定及时销毁。
(二)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收发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时,必须交由机要通信、机要交通等专门部门办理,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邮寄、携运密件、密品时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或按有关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规定办理。
(三)使用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
阅读密件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阅件人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
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必须对听传达的人员规定保密纪律,对是否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应事先申明。
借用密件、密品时,应当持有效证件,履行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四)复制、摘抄、汇编密件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复制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
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
禁止在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营业单位复制密件。
复印密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制密件或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汇编国家秘密文件,需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五)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处于有效的安全保障之下。
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期间,不得办理无关事宜,不得进入商店、娱乐等不利于保密管理的公共场所。
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严禁擅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采取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保存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严禁个人私自保存密件、密品。
保存密件、密品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及设备。
应当归档的密件要按照档案法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存。
(七)销毁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
以电磁方式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密件、密品,应当彻底销磁,必在时应采取覆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销毁。
销毁密件、密品时应有有关人员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
禁止将密件、密品作为废品出售。
销毁大宗密件、密品必须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
(八)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场。
会议文件的分发必须登记。
会议结束时,要对与会人员住所进行清查,以防文件丢失。
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单位保管。
(九)对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书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管理制度。
严禁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
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无法回避时,应向新闻出版单位采编人员申明,要求不得将涉密内容编入新闻稿内。
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中。
(十)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军事禁区。
(十一)出境和在境外活动期间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纪,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不得在有境外人员在场时或者在境外的驻地、车辆中谈论国家秘密。
(十二)涉密人员离职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且在脱密期内不准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十三)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不得隐瞒。
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
(十四)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未经批准禁止带入涉密会场中的设备和工具有哪些
员指组织参加?参加任何手机具摄录功能电产品都带入场要放场外再规要求比议讨论内容负保密责任等等组织要求比较包括审批、场设施检查、参员身份确认、议资料发放及收……先写万需要组织白写……需要先采纳补充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