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公寓如何管理要求有资料最好
好和养老管理信息系统A5系列 WelcomeYeah For Elderly Care 应来颐和养老管理信息系统A5可帮助养构1立一个接待前台、老人居住、老人档案、护理服务、护理评估系统、护理品质管理、护理计划与执行、费用管理、机构食堂物料配比管理、物资管理、库存管理、会员制管理、机构财务费用管理全面集成,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2、建立老人个人帐户,加强老人费用管理、机构费用支出管理,达到老人帐户的实时真实体现,提升财务管理质量;3、建立入住(未住)老人档案,加强老人档案资料管理,老人档案、老人以往病史、老人以往病历处方、用药的全方位资料管理;4、规范区域、房间、床位、服务项目的管理,相关人员可实时全面的了解客房状态和各类服务情况;二维图形展示房间床位状态,提供入住率、预定率、空房率只能分析;5、提高仓库物品周转效率,规范仓库管理运作,降低库存和运营成本;6、提升接待服务质量,记录统计每次的探访情况;跟踪未入住老人情况和家属(联系人)的沟通历史;7、改善老人费用收取模式,简便快捷的收费操作,提升操作人员工作效率;8、国际化护理服务标准信息化操作流程,使护理人员不仅管理好自己的护理任务,并有充足的时间为老人进行周到的护理服务,降低护理服务失误率;通过日常护理任务的执行,轻松完善老人护理档案;9、图形化老人情况分析功能,辅助管理层随时全方位掌握客人信息,提升服务质量;10、先进的B\\\/S\\\/S架构,方便机构进行远程管理、任务审批;11、轻松实现集团、连锁养老机构运作模式的远程统一网络管理。
适用于:养老院的管理、老年公寓的管理、福利院的管理、托老中心的管理、敬老院的管理、老年社区的管理;为您提供信息化建设,提升机构管理全面提升。
我想建个老年公寓100人左右的,许要什么手续?大约多少钱?国家有什么补贴和照顾
老寓项目优惠政策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新改扩建和租方式兴办的社会办养老,根据新建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1.1、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建设补助的条件: 1.1.1、符合县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1.1.2、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运营满1年以上; 1.1.3、符合有关老年人建筑设计等文件规定; 1.1.4、养老床位数须达到100张以上(含新增床位); 1.1.5、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后,五年内不改变服务性质承诺书。
1.2、建成一年后,向民政局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2.1、《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 1.2.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书》、《食品卫生合格证书》等; 1.2.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1.2.4、机构建筑设计(含床位布局)平面图; 1.2.5、机构建设资金报告及验资证明。
1.3、县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补助条件、建设资金、床位数量、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1.4、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 类型条件床位规模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取得《社会养老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并经验收合格后100—199张1000元\\\/张200张床以上2000元\\\/张租赁等方式创办民政部门审批之日起运营5年床位100张以上,验收合格300元\\\/张\\\/年 ×5年国家、集体、社会力量合资、合作建设按社会力量投资比例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征地自建养老福利机构建成后非出售、非出租的,享受以下优惠:2.1、实行划拨方式供给土地。
2.2、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全额标准给予补助。
2.3社会事业项目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
2.4、防雷装置技术审查费、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跟踪服务费按标准50%收取。
老年公寓的建设里边的建筑有包括哪些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1 总 则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
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老年公寓里的场地都有哪些分类呢
看你属于那种办理模式
一般的情况属于三种,1、“政府办老年公寓“这类老年公寓由政府投资兴建,并作为经营主体对公寓实施经营管理。
建国以后,我国政府在养老福利设施上,主要是针对“五保户”、“困难户”等对象所建立起来的“敬老院”、“养老院”等,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政府在养老福利设施方面的认识开始发生变化,并且开始鼓励“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建老年福利设施,但在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要资金来源和主要经营者的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也在逐渐增多。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老年公寓就是由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合资,投入5000万元所建成的,建成后将是山东省最大的老年公寓。
又如河南郑州,由政府投资兴办了“河南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投资3800万元,占地101亩,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
作为河南省的一个示范性和综合性的老年公寓,它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退休且能生活自理的干部。
这种类型的老年公寓由于是政府投资兴办,采取全额事业拨款,管理、护理、服务的人员多,周围的环境好,设施内老人学习、健身、娱乐的各种场所、设备齐全,而且管理规范,对外声誉好,入住率一般保持在90%以上,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能够较好的执行。
但由于管理人员多,成本高, 在运营方面往往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2、“政府投资、个人运营型老年公寓”这种类型老年公寓的主要特点就是由政府来划拨土地,由政府来投资兴建老年公寓的基础设施,但在经营管理上则采用聘用制,招聘社会人员来进行经营管理。
一些地区的经验表明,由政府部门建设基础设施,招聘人员进行经营的,这样硬件起点高,护理人员稳定,服务质量有保障,并且分高、中、低档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供不应求,因为解决了前期的投入,运营的负担比较小,加之经营灵活,因而呈现出勃勃生机。
烟台市老年公寓和福建省厦门市金尚老年公寓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公寓,它是由民政局建设基础设施,招聘人员进行管理和经营的,这些老年公寓的共同特点是设施齐全,漂亮美观舒适,因为有编制而使服务人员有保证,服务质量也较好,相应的收费也较高,能入住的大多是离退休干部,也有一些是子女经济条件好,愿意资助老人入住的。
但是这类设施也存在很多困难。
如医疗问题,老年公寓的定点医院和医保的定点问题有矛盾,产生人为的制约,医养结合才能使老年人安度晚年,他们迫切希望政府能够考虑类似一卡通的医保方式,来更好的解决这个矛盾。
3、“社会力量办老年公寓”由于“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鼓励,近几年,由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发展较快,有些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我国老年福利设施的社会化与市场化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这些由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有些是通过改造以往的废旧设施,盘活不良资产改建而成,如济南市的康乐老年公寓。
它成立于1997年9月,是通过改造原来已经停产的皮鞋厂的车间和行政办公楼改建而成,经过几年的奋斗,如今已趋于成熟,现有床位100张,已基本注满;有些是由企业投资兴建,如青岛的夕阳红老年公寓,就是由青岛夕阳红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建成;还有一些个人或集体兴建的老年公寓,如郑州市爱馨老年康乐苑就是由个人筹集资金建立的。
而像威海的戚家夼老年公寓,则是这个村子集体兴办的老年公寓,它们以村里的龙头企业文笔峰集团为资金来源,每年给老年公寓投入资金20-30万元,作为本村老年人的一种福利,70岁以上可以入住,个人只须交纳费用的1\\\/3,即 520元\\\/月。
像这样由企业、集体或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建的老年公寓在大部分地区都有实例,并且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实施,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正在逐渐增加,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兴办模式,即“温州模式”、“广州模式”和“上海模式”。
打破了传统的由政府举办,政府拨款,政府派干部管理的旧模式。
“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政府引导主体化、举办单位多元化、资金筹集多样化、城乡联动一体化”。
(1)政府引导主体化,政府主要发挥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
(2)举办主体多元化,由国家单一包办,逐步向国家、集体、社团、民间、个体、港澳台同胞一起兴办的方向发展。
(3)资金筹集多样化,由政府单一拨款,向政府拨款、企业赠款、社会捐款、销售福利彩票等多渠道集资方向转变。
(4)城乡联动一体化,倡导农村敬老院和老人公寓联办,建立小城镇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探索“载体启动、社区联动、居家欢度”的“三环一链”的社会化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在家托老,政府买单”,把政府的优惠由暗补提升为明补,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极大的促进了社会办养老机构事业的发展。
2004年上海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补贴暂行办法》: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将得到资金补贴,其补贴主要用于开办经费和运营经费;开办经费根据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规模给予补贴,最高限额为20万元,运营经费根据床位数内所收养的老人数给予补贴,每收养一位户籍在浦东新区的老人,每月补贴100元。
这种方法将政府的优惠货币化,缓解了养老机构的部分资金短缺,更重要的是,它鼓励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热情,促使了养老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温州模式”和“上海模式”的共同点就是政府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浪潮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政府不再一手包办,而是向宏观指导、统筹安排、积极扶持的角色转变,采取各种措施来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是养老设施民办公助的良好典范。
而在“广州模式”中,则突出表现了经营者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的种种举措。
“广州模式”的最突出特点就是投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养老机构的发展凸显生机,如广州寿星大厦。
广州寿星大厦是由广州尊老康乐协会与广州友好医院合办,集托养、住宿、旅游、度假、疗养、娱乐、饮食、保健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宾馆式民办老年公寓。
它在投资经营模式上不断创新,利用滚动发展的方式,不断扩大再生产,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形成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他们采取入住老年人一次性购买公寓使用权的办法,购置费从15000元-30000元不等,由于费用较低,大多数老人能够接受,而且寿星大厦可以较快的回收资金,进一步扩大投资,这种采取滚动式的发展,解决了绝大多数民办养老设施资金短缺,入住率低,经营亏损的恶性循环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以上三种模式,虽然发展的形式不同,前进的道路各异,但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是社会办养老设施发展的根本基础,而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投资模式则是社会办养老设施进一步发展的有力保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社会力量办的老年公寓来说,他们还临着诸多困难:如贷款有限,资金来源不足;政府给予的支持有限,优惠政策难以切实执行;各种社会力量办的老年公寓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发展参差不齐,在市场环境中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等,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