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世界狂犬病日主题是什么
中国为什么到现在都不是世界强国,那是因为某些人人品不好,世界卫生组织的10日观察法是绝对科学的,在中国不进行推广的原因是狂犬疫苗有利可图,打狂犬疫苗要四五百甚至更贵,你也不想想,就哪点破药值那么多钱吗
所以世卫组织的狂犬病10日观察法是最科学的,甚至比大狂犬疫苗还科学,你是相信医生还是相信世卫组织
关于动物方面的法律
首先,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滥食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主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第十四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主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待许猎捕证。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核发的持枪证。
第十九条 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
第二十条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二十二 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主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四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井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比照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捅证,狩猎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可以并处罚款。
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眼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浩鹚摺5笔氯擞馄诓簧昵敫匆榛蛘卟幌蚍ㄔ浩鹚哂植宦男写Ψ>龆ǖ模
中国存在狂犬疫苗滥用的现象,不承认十日观察法,许多医生随便就开疫苗从中牟取暴利,有没有这回事啊
动物的关系很密切,生物界是一富多彩、生机勃勃的世界,鹰击,浅底,百花吐艳,万木争荣。
这是什么纽带把千差万别的生物连结在一起的
又是什么力量使千奇百怪的生物关系密切的
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是既密切又斗争的。
说它们密切,是因为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生活在大自然中,“空间链”把植物与动物连结在一起,加上水、土壤、温度、阳光、空气等非生物因素,构成了地球表面的生物圈。
生物圈就是地球表面全部生物以及和它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环境的总称。
在生物圈里,生物与环境之间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从而建立了动态平衡关系,这就是生态系统。
说它们斗争,这是因为任何生物的生活都离不开有机物和能量。
绿色植物可以通过光合作用,把水和二氧化碳合成贮藏能量的有机物,满足人和动物对有机物和能量的生活需求。
所以说,绿色植物是自养生物,人和动物都是异养生物。
因此,整个生物界,只有绿色植物才是有机物和能量的生产者,人和动物都是消费者。
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在生物之间便形成了另一条纽带—— “食物链”。
自然界存在着数不清的“食物链”,它们由各式各样的环节构成,一切生物的关系,都建立在“食物链”的基础之上。
虎吃鹿,鹿吃草;猫头鹰吃田鼠,田鼠吃稻谷;蜘蛛吃褐稻虱,褐稻虱吃水稻,等等。
这些生物环节,都离不开绿色植物,这是直接关系。
还有的以动物为食,如青蛙吃昆虫,蛇吞食青蛙,这是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但也间接以植物为食,在自然界,这种直接和间接关系,常常使“食物链”交错联接,构成了食物链网,使生物之间的相互营养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了。
找到了生物的纽带——“食物链”,人类就可以利用它,使生物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麻雀不仅吃稻谷,而且也吃害虫,如果没有麻雀去消灭害虫,可能害虫损毁的庄稼会比麻雀吃掉的要多得多。
这就是“食物链”的复杂性。
人是生物圈的重要组成成分,既能利用“食物链”,也受到“食物链”的制约。
排入自然界的污染物质,有的直接使人致病,更多的则是进入“食物链”危害人类。
可见,“食物链”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且也与人类有密切关系。
从动物进化史看,人是由类人猿进化来的,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但是,人毕竟与动物不同。
人有发达的大脑,有意识,能思考问题,制造工具进行劳动,特别能通过语言和文字进行文化和科学技术交流。
所以,在生物圈内,人能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这是任何动物不能做到的,当然,人的这种特殊才能,是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是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提高的。
当人类处在原始社会,过着采集和狩猎生活时,对自然界的影响程度并不大。
自从发明了火和工具以后,就给大自然以显著的影响,尤其是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才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从自然界索取自己所需要的自然资源。
这是一方面。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人类认识的限制和人为的因素影响,又不断地改变着自然界的“食物链”,甚至破坏了生态平衡,也就是破坏了人类自己生存的环境,使人类遭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因此,既然人类知道自然界中生物与生物、生物与非生物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就要保护自然,掌握自然规律,使自然不受损害,使人类与自然统一起来。
再看看下面的资料,你会了解更多 人与动物关系已到最紧要关头 非典余悸未消,禽流感汹涌而至;猪链球菌仍在肆虐,皮肤炭疽疫情又现。
据报道,近日沈阳突发皮肤炭疽疫情,截至8月5日下午十六时,沈阳市累计报告皮肤炭疽病例十二例,其中七例为确诊病例,已死亡一例。
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发现,这四种疫情都与动物有关。
非典过后,人们不敢吃果子狸等野味了;禽流感发生后,人们对鸡产生了畏惧之心;人感染猪链球菌牺牲数十条生命后,人们发现蠢笨的猪竟然也会“报复”;这回皮肤炭疽病的突发,更让人们大吃一惊:忠厚老实的牛也会“害人”了
怎么办
非典过后,我们忙着研制非典疫苗———据报道,正式的非典疫苗近日已进行人体试验。
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暴发后,我们赶紧进行猪链球菌疫苗试验和生产———据说首批疫苗近日即将投放疫区。
这回皮肤炭疽病暴发,我想可能已有人在进行这方面疫苗的试验了。
这多少给我们带来一些安慰,然而,如果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那就大错特错了。
有“冠状病毒之父”之称的台湾学者赖明诏认为,其实病毒比病毒学家还聪明,在人和细菌病毒的战争中,人类赢不了病毒或细菌,因为病毒或细菌会发生变异。
比如禽流感,从暴发到现在,其病毒已经发生了数次变异,令人防不胜防。
非典病毒变异更引起科学家们的极大关注,曾经在艾滋病研究方面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美国华裔科学家何大一,就警告人们:由于非典病毒不断变化,今后很可能会有传染性更强、毒性更大的新型冠状病毒变种出现。
研制疫苗,显然是“事后诸葛亮”,只能处于被动;大规模屠杀染菌动物,也只不过是“人急跳墙”的应急之举。
如今,我们必须反思:动物为何会频频报复人类
如果我们稍稍检点一下现代社会以来我们对动物的态度,把动物也当做生命想一想,一定会觉得动物们的报复实在微不足道。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了,而对动物的杀戮却也成千上万倍地增加了,每天当我们一觉醒来,不知有多少鸡悲鸣着被割断了脖子,不知有多少头牛哀嚎着沉重地倒下。
除了屠杀数量激增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动物的态度已完全改变。
古时人们宰杀动物,还要祷告一番,这祷告意味着,我虽然不得不杀你,但我仍感到心中不安,我毕竟剥夺了你的生命。
现在,我们对动物的宰杀已经规模化、自动化,成千上万的动物被驱赶进屠宰场,顷刻间身首异处,血流成河。
对于宰杀动物,我们已习以为常,我们已不存丝毫怜悯。
我们不仅肆无忌惮地屠杀动物,屠杀之前,我们还无所顾忌地虐待它们。
为了让它们长得快,我们给它们吃这样那样的激素,导致它们的基因发生变异;为了节省成本,我们把它们圈在狭窄污浊的牢笼里,让它们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现在养殖场里的猪,它们的生活实在是不如以前的猪啊
)。
环境伦理学创立者之一的施韦兹指出:“真正伦理的(有道德的)人认为,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只是在具体情况和必然性的强制下,他才会做出区别。
即他处于这种情况,为了保存其生命,他必须决定牺牲那些生命。
在这种具体决定中,他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主观和随意性,并承担起对被牺牲的生命的责任。
”人类食用动物,是正常的生态学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对待动物,可以宰杀了他们食用了他们而没有丝毫愧疚。
我们要意识到动物也是生命,也有痛感,因而同情动物的痛苦,在不可避免地要伤害动物或剥夺其生命时,应尽力减轻其痛苦,同时为自己的行为内疚,对动物的牺牲表示感激。
这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标志着人类文明的程度。
世间万物看似喧嚣纷乱,其实是有规则的。
现代人对动物的冷漠与残忍,导致了人与动物关系的空前紧张并引发人与动物之战。
在这场战争中,人类的被动已经暴露无遗。
我们已到了最紧要关头,如果我们还不抛弃人类中心主义,不学会尊重动物、怜惜动物,不远的将来,人类的处境将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