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城区范围内积极营造宣传监察法、学习监察法浓厚氛围,结合“五查五看五争当,锻造纪检铁军”专项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四步走”认真抓好《国家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集中组学强思想。
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
以“集中组学”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全文进行学习,加强领会,深化理解;开展一次主题思想讨论活动。
以深化对国家监察法的认识,找短板、补短板为重点,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互交流学习国家监察法的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对国家监察法的记忆和理解;开展一次“纪检大讲堂”培训活动。
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专题培训班形式,就《国家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学习指导,努力把《监察法》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是个人自学重实践。
各纪(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学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
利用“清风xx”、纪检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对国家监察法的阐释解读等重要信息,方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结合“传帮带”制度,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各纪(工)委指定业务骨干或办案能手为年轻干部“导师”,手把手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侦办等工作中进行传帮带,在一线锻炼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结合“清风书香”读书活动,订购《国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学习贯彻遵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10年4月21日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在掀起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学习、贯彻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体会如下: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这“四大条令”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和形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方方面面。
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没有自由裁量幅度,具有前所未有的严厉性和高度权威性。
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认真研读条令全文,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对《纪律条令》的创新性、刚性、全面性和权威性认识。
二、确保“四个到位”,打牢思想基础,加强自律意识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队伍建设最好的防腐剂。
队伍建设最有效的保证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引领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从政治上,组织上,执法,执勤,内务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是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公安民警管理和监督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设定的处分规定是高压线,一旦触犯将面临记过、撤职甚至开除的严厉处分。
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熟读熟记《纪律条令》全文,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将条令规定贯穿于我们各项工作中,时刻谨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充分到位,行动中规范遵守;要以《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将队伍建设交给制度,将制度交给监督,将监督交给群众,大力推进警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
广大公安民警要对照《纪律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尽快熟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纪律条令》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使《纪律条令》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条令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历史使命,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进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
2010年5月,又一起无辜群众在刑讯逼供下“被杀人”的案件震惊全国,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被无端关押十一年。
河南赵作海杀人案,被媒体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件,赵作海被错误的审判、关押十一年后,在被害人神奇出现后无罪释放,公安机关由此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批判的风口浪尖,赵作海出狱后直指办案民警刑讯逼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枪、酒、赌、车、刑讯逼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又严厉的规定,广大民警要认真学习《纪律条令》,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
铁的纪律是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只有从制度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不会再出现赵作海第二,佘祥林第三。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今年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自觉履行职责,在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同时对照自身查摆、整改问题,努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纪律条令》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立保障《纪律条令》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执行《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严以律己、认真履责、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全新的公安队伍。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心得体会: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扎实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丰硕。
当前,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挂牌成立,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派驻纪检机构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如何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是当前派驻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重大任务。
监察法颁布后,按照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将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并将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6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督监察对象将增加近200%。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现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等6家单位,面临对7家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的重要改革任务,改革后,将新增被监督单位7家、被监督对象155人,增幅分别为117%和56%,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就要扎实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和举措,参与改革、融入改革、支持改革,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派驻监察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切实把改革精神转化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
二是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学习好 遵守好 贯彻好维护好党章
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呢
其建议有二: 一、要做学习党章的模范(一)通过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和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
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
因此在遵守党章、学习党章的过程中,不能仅限于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习达到心领神会,融会贯通,落实在各项金融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通过学习党章,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六个部分的修订,许多新的概念,新的内容需要我们重新学习、重新认识,重新理解,认真把握。
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
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修改党章的历史背景和科学内函,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要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所肩负的历史责任。
在学习过程中要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解决个别同志认为党章年年学、没有可学性、只不过是读读原文、写写笔记的问题。
要解决学习过程中只讲形式,不讲效果的问题,解决利用各种理由和借口不主动或不自觉学习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在学习活动中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从而达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的目的。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的忠诚卫士”。
做学习党章的模范、做党的忠诚卫士是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在学习党章的过程中要利用多种方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党组织当好参谋和配角,唱响主旋律,做到组织学习在先,理解领会在先,贯彻落实在先,走到广大党员群众的前列,充当示范。
二、要做遵守和贯彻党章的模范\ 通过对党章全面而系统地学习,就是要进一步筑牢党员的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让党员熟知党的基本路线,了解基本知识。
如何遵守和贯彻好党章是摆在每一位党员干部面前又一课题,我们只具备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还远远不够,而要让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为党的事业服务,这就需要解决一个思想和行动相统一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者,因此,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使他人遵守和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
首先要做遵守党章的模范。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到党章赋予的义务;自觉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
其次要做贯彻党章的模范。
将党章贯彻好,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能。
将贯彻党章与贯彻党的金融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使金融业稳健发展,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把贯彻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用党章来约束和规范每一位党员的行为,时刻用“五查五看”来对照检查自己,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构建和谐社会;把贯彻党章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用党章来指导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怎样学习宪法和监察法
深入学习不断研究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如何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
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 \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