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行政处罚的主题能否是环境监察大队
不能,只能是环保局,环保局是行政执法主体,下达行政执法单必须以环保局名义进行,进行申报、核实等工作可以是监察大队 受委托执法组织法律依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处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法律依据法定行政机关: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二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条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六条12、《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15、《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1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款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1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2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项22、《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2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4、《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5、《防止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26、《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27、《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28、《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六条29、《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30、《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第三条31、《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32、《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33、《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3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3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三条36、《环境行政处罚办法》37、《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38、《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39、《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第三条40、《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4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44、《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4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46、《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47、《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48、《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49、《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四条50、《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5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六条第二款53、《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5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5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5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57、《环境信访办法》第三条58、《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59、《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6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61、《环境监测管理办法》62、《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七条63、《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64、《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第三条65、《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6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67、《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68、《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69、《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四条7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71、《限期治理管理办法》
举报焚烧秸秆应该打哪个电话
不对,属于恶意伤人,焚烧他们可以处罚,打人就是不对
烧桔梗的相关、法律法规烧桔梗有什么处罚
一是不用火二是在林区烧蜂、烧山驱兽三是不准在林区打火把四是不准在林烟五是不准在林区烧灰集肥六是不准在林缘烧田楞地被杂草七是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八是不准在林区生火九是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十是不准带火入进入林区一是未经批准不烧二是未开好放火线不烧三是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四是无人看守不烧五是风大不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