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会属于那个部门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
其中,15个内设部门为: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
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
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
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
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五)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 人身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 保险中介监管部。
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八)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
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
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九) 国际部。
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
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 法规部。
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统计信息部。
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派出机构管理部。
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
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
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十四)监察局(纪委)。
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
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是什么 2017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定
截止2019年,国家局历届局长有李、江明、瑾、姜成康和凌成兴。
1、三(1920.11--2009.01)男,江苏省灌云县龙苴村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烟草总公司首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党组书记,轻工业部原生产业务班子成员,中国烟草总公司主要筹建人,享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
2、江明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后,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秘书、安徽省轻工业厅副厅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经理、中国烟草总公司副总经理。
1986年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江明是中共第十四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3、倪益瑾1939年9月生于江苏南通县。
1996年10月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直到2002年6月离开领导岗位。
倪益瑾同志曾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五次和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还担任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兼职教授。
2002年以后退休后,热衷摄影先后举办《祖国万岁》等个展。
4、姜成康男,1950年8月出生,福建省永定县抚市镇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曾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5、凌成兴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1977年1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曾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6、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滦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11月时事
如何做急管理工作一、什么是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急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测预警、识别控制、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四个过程。
应急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均体现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各个阶段。
应急管理还是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可以概括为“一案三制”,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
二、怎样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一)进一步梳理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
对现有预案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所有街道、乡镇、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应制定急预案编制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
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二)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
县委和县政府有什么区别
县委指县政府中的几个大领导组成的一个常委,比如中央层面指中央政治局常委。
县政府就是指广大县级政府的所有部门和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