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员工违章作业的心理因素有哪些
员工违理 由于劳动对象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矿成为事故多发行近年来,国家和企业越来越重视安全投入,应该说,大多数事故的原因并非物质的原因。
据了解,2003年煤矿死亡6434人,其中由于“三违”直接造成的事故高达2539起,死亡4102人,占全国煤矿死亡事故起数的61.3%和总死亡人数的63.8%。
现在工业事故的研究表明,85%~95%的事故原因与人的因素相关。
我们在某矿做过一项调查分析,恰恰与这个比例相吻合。
这足以证明,如果把人、机、环境当作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要素,那么,人是主要要素。
既然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更确切地说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研究人的行为规律,以激励安全行为,避免和克服不安全行为,显然对预防事故是有着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的。
从这个角度说,组织行为学做为一种理论恰恰与员工安全管理这个实际有一个公共 切点:组织行为学是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知识,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从而提高管理者对本组织及其成员行为的预防、引导和控制能力,以便有效实现组织(安全)目标的科学。
把组织行为理论导入安全管理,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预测员工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控制不安全行为,激励安全行为,进而实现安全目标。
按照美国心理和行为学家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没有安全保障其它什么都没有意义。
由此,从理论到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一条定理:所有员工都是不愿意出事故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明明预料到违章可能造成事故或受到处理,为什么还要去违章
对此,心理学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违章心理依据。
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堕性心理。
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之一,著名管理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尔的X理论假设就是以此为出发点的。
我们可以这样说:堕性是先天的,勤奋是后天的,需要漫长的培养和教育过程。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接受后天教育越多的人越勤奋,接受教育越少的人原始堕性越明显。
2003年中国煤矿安全数字报告显示,2003年煤矿死亡6434人,其中农民工2269人,临时工1628人,合同工2396人,而正式工仅为132人,仅占死亡总人数的2%。
很显然,在煤矿井下一线工作的员工受教育的时间是较少的,受教育的程度是较低的;还有一部分人从大山里走出来,真实的文化程度不过高小水平,有的甚至是文盲,那种原发堕性依附和潜伏在人的身上,并没有因工作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特别是在井下黑暗的作业环境和无人监控的情况下,堕性就会凸显。
比如有的人为了少走几步路,违章抓车造成事故;有的为图省劲违章用绞车钢丝绳拽材料,结果钢丝绳被拉断后弹伤身体,有的违章用电溜运料;有的该用手操作的却用脚操作等等。
所有这些本质上都与原发堕性息息性相关。
2、自私心理。
这是人类以及各类生物与生俱来的另一个本性,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性恶论”与“性善论”之争,现代研究表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后天的所谓集体主义、助人为乐等方面的人文教化。
“科学管理之父”泰勒的“经济人 ”假设,正是以人的自私本性为前提的。
著名经济学家斯密的理论理论源点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是人的本能要求,使人的天性。
因此,从逻辑上说,自私是一个中性词,它本身并不是很坏,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人类的发展和进步。
但是人类追求个人利益的自私与自私心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自私心理无疑是具有破坏性的。
精神分析创始人费洛伊德认为:在本质上,一个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它按照快乐的原则操作,不顾后果,寻求即刻的满足。
这就是所谓行为规律中的“本我律”。
实际上就是自私心理在个体行为中的表现。
很显然,人的本性中的这种丑陋无需掩饰,人人都有。
但是人们在行动中并非时时暴露,而是当教化不足、自制力较低、特别是在诸如黑暗井下工作环境,失去社会监视或单人操作,失去群体监督的情况下,常常得以暴露出来,在事故分析中,我们可以把员工的违章与其本人追求的快乐原则相联系。
比如:为追求收益,就要追求效率,为了追求效率就冒险违章;为了尽快完成井下工作,早一点上井,工作上急功近利,造成违章。
2003年上半年,我们有一位员工为了图自己工作方便,甚至敢于私自改动瓦斯闭锁,使装置处于失灵状态,致使包括本人在内的现场员工置于危险境地。
可以肯定,所有个人或组织的故意违章,其根据都是利益驱动,都不同程度地表现着人本能中的自私心理。
3、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人的堕性本能的派生物。
别人怎么干我就跟着干,随波逐流,不愿意劳心费力地另辟溪径。
科学家曾进行过有趣的毛毛虫试验:在一个封闭的玻璃器皿内的顶端放了一些食物,然后放进一群毛毛虫,结果毛毛虫排成一队总是按照第一个虫子的轨迹爬行,周而复始,最终因未找到食物而全部饿死。
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有一只毛毛虫不去从众,而是另辟溪径,就可能找到食物,从而救活这个群体,这就是所谓的毛毛虫现象。
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不愿意自己的行动与团队或群体相悖,对此,美国心理学家阿希曾经以大学生为对象,做过一次从众实验,结果发现,37%的大学生为了“从众”而放弃了自己的正确判断。
试想,美国人是很讲独立人格的,而且实验的对象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连这些人都尚且如此,更何况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的井下工人呢
调查发现,许多员工违章操作都是看见别人这么干,自己也就从众,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种氛围。
但是对于没有经验的违章者来说,出现事故的几率要比有经验的违章者大得多。
比如,过去下班的员工为了抓时间早上罐,大多数人都抓煤车,有的人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也盲目从众,结果往往发生伤亡事故。
后来,为解决这个问题,煤矿都采取了包括直接除名在内的硬性措施,制止了违章抓车。
现在已经形成了新的良好氛围,抓车伤人事故已经基本杜绝。
大多数人不抓车了,那么,想抓的人也就从众了,这也是一种健康的从众心理。
四、习惯心理。
习惯心理是人类堕性本质的另一派生物。
如果说,从众心理是与空间相联系;那么,习惯心理就与时间相联系了。
有些违章行为一辈一辈的传下来,徒弟继承了师傅的作法;也有些是自己长期这么干的,很难自觉改变。
我们有一个单位正在接受上级安全检查,在此之前单位领导一再向员工强调千万不要违章,否则会撞在“枪口”上。
结果还是有位员工违章用溜子运料,当场被上级检查人员发现。
事后分析事故时,这位员工说了一番十分经典的话:我知道不该在这时候违章,但是平时这样做惯了,一时没改过来。
这就是习惯。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井下现场操作中,习惯性违章比较普遍,有些违章司空见惯,没有人觉得不对,甚至于领导下井也不会产生违章的感觉,而大量和长期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可能不造成事故。
五、侥幸心理。
这种心理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普遍存在,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问题在于:单个的违章行为并不必然造成事故。
有人统计: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概率仅有二十万分之一,而恰恰是这种较低的事故几率才造成了较强的侥幸心理和大量的违章行为。
事故几率和侥幸心理之间存在着反比关系,如图1所示:当事故几率等于100时,侥幸心理几乎等于零,比如,谁都知道,下井时从井口往下跳要比等罐省时省力,但是谁都不会侥幸地往下跳,因为那样做死亡的几率几乎100%;但随着事故几率的下降,侥幸心理逐渐上升,特别是当事故几率接近零时,侥幸心理则达到极限。
即:当侥幸心理不存在(等于零)时,事故几率也等于零;随着侥幸心理的逐步强化,事故发生的可能也就逐步上升。
从实际上看,很多事故反思起来,不少当事者都表现了“悔不当初”的心情,如果没有侥幸,许多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生。
上述五种心理因素,是员工“三违”现象的基本心理状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它不是全部心理过程,除了上述心理之外,还有其它心理过程,如麻痹、逞能、表现欲强等等;第二,任何一起具体的违章行为,往往不是一种心理过程,而是各种复杂的心理交织在一起共同起作用,我们分开来叙述只是出于逻辑和表述的需要而已。
企业里有关质量和信誉的标语有哪些
1、安全好比高压电、摸不着、看不见;你若麻痹,装不见、你违章、它来现
2、当今时代比产品比质量,唯有安全可保障
产品质量源于全员技能的不断超越;安全保障源于人人意识的不断提升。
安全口号有哪些
1、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罚款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2、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规定,对职工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中的规定,要求按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支付培训费或违约金。
3、在《劳动合同法》第90条中有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条规定的是违法劳动者与违法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要注意劳动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违约金与罚款是行政完全不同的责任方式。
4、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
该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但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
因此,企业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是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
企业精神标语口号
企业精神标语口号 1.今天工作不安全、明天生活不保障;2.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3.父母望您遵章守纪、妻儿盼您毫发无损;4.领导违章指挥等于犯罪、职工违章操作等于自杀;5.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6.患者用流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7.宁可停工停产、绝不违章蛮干;8.别用鲜血换教训、应借教训免血泪;9.上班一走神、事故敲你门;10.事故隐患不除、等于放虎归山;11.安全、挽留生命的;12.检查走马观花、事故遍地开花;13.安全帽、挡住飞来的横祸呵护宝贵生命;14.安全规程高于上级命令;15.安全带、牵挂着你的平安3.企业文化宣传标语,企业文化宣传标语(j类):j01因为有我,所以会更好。
j02不要小看自己,人有无限可能。
j03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j04只有勇于承担责任,才能承担更大的责任。
j05多点沟通,少点抱怨;多点理解,少点争执。
j06自我提升,良性竞争;相互欣赏,相互支持。
j07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j08强化竞争意识,营造团队精神。
j09您的自觉贡献,才有公司的辉煌。
j10追求客户满意,是你我的责任。
j11有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
j12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没有挑剔的客户。
◆企业文化宣传标语系列二(j2类):j201爱护公物珍惜勤俭节约共同发展j202会而不议b04
供电企业违章行为大反思和讨论怎么写
首先说危害性,供电企业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再说造成违章行为的原因,深入剖析;分析完原因后,要反思,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原因;表态,说明以后应该如何做,避免类似的问题产生。
企业如何有效杜绝员工违章操作
转载以下供参考如何有效预惯性操作何谓习惯章
简言之,就是固有的作业行为和工作习惯,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
比如安全帽的佩戴,有的施工作业人员经常不戴,或者戴了,安全帽扣不扣。
皆是因习惯成自然,其危害程度度较大。
有的施工作业人员,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因未戴安全帽被滑脱的吊钩击伤的事例屡见不鲜。
所以,预防习惯性违章在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过程控制方面犹为重要。
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安全管理工作浅谈管见,怎样预防习惯性违章
1.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也要加强预防。
主要是通过安全意识教育包括安全施工技能的培训。
培养工人养成遵章守纪及安全施工的行为习惯,不要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
特别是建筑高危险行业,安全教育丝毫不能放松。
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思想观念。
2.抓好安全生产过程控制。
安全管理注重于全天、全员、全过程跟踪控制,发现和善于发现施工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能以“意外”为托辞,在发生之前,有其形成、发生的过程,此种情况类似于龙卷风的形成、发生、发展。
因此,有必要监控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预防习惯性违章要敢于持久“动真格”。
工人的习惯性违章根深蒂固,有时候处罚几下并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这就要求必须持之以恒“拉得下脸,下得了手,很得了心”。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对违章行为习惯者发现就采取处罚措施,决不手软。
总之,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中,坚持了以上几点,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就能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安全,也有利于保护企业的良性发展,达到创造和谐文明的施工工地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