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委会墙上应该有哪些标语呢
一人结扎,全家幸福
现在村委会大楼上标志性的标语有哪些
却是村民代表团聚集中的
我想竞选村长请大家帮我想套拉票词
2008-08-29 17:55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大家好
作为我们白坟村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候选人,今天能够在这里做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竞选演讲,我的心情既感到荣幸激动,又感到责任沉重 。
在今天这样一个严肃的场合,我不敢慷慨激昂地做什么竞选演讲,因为,作为一名普通的※※村人,此前我还没有为养育我的家乡以及关心、支持我的父老乡亲做更多值得说的事情。
我同时不想冠冕堂皇地做多少任期内的承诺,因为,面对全村老少的信任和期望,我只有满腔的工作热情,时刻准备着为我们村的长远发展付出实实际际的行动。
这次能够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推选,我确确实实地感到心潮澎湃,感慨万分。
在今天这样一个神圣的时刻,我只想把我的心里话说出来,把我甘愿为全村父老乡亲们做些事情的心愿讲出来,希望能够得到大家更多的理解和更大的支持。
我属于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人,青春年少时家境贫困,也曾种地务农,和许多人一样,心中时刻都萦绕着一个脱贫致富的梦。
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好政策给了我们走出困境的良好机遇,这些年来,承蒙上级有关部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心,尤其是咱们淳朴善良热情厚道的父老乡亲的支持和帮助,使我一步 步走向小康。
老实说,我有自己的事业,也曾有过一辈子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设想和打算。
对于我竞选村委会主任,当一名村干部,或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也一定存在有一些议论。
有人会猜测我当这个村官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也有一些好心人劝我不要揽这份恐怕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是的,在面临这个在我人生道路上的重大抉择的时候,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到来之时,面对众多村民的推选,我想了很多很多。
如果从我个人事业和利益的角度考虑,我完全可以选择放弃。
但是,一直以来一种盼望着能够为村民做更多的事情、尽自己绵薄之力的强烈愿望驱使着我,使我坚定了竞选的信念。
我想,个人富裕不算富,只有全村人都走上小康之路才算富
是白坟村的土地养育了我,全村父老乡亲对我的期望很厚很远,而我回报以村人的,至今还很少很轻。
人生在世,就得要有一种精神,要懂得感恩,懂得奉献,要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
因此,我毅然走上了这个竞选的舞台,不为别的,只想为全村人实实在在地做一些事情,只想用最大的能力回报以信任和支持自己的父老乡亲。
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全体村民代表,我深深地感到,当村干部难,当一个能够聚人心,得民意,能够让百姓满意,令群众放心的村干部更难。
有句话说得好,叫:给了舞台,就要唱好戏。
我是抱着一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村民服好务、办好事的心情来的,如果我能够得到群众的信任和认可当选,那么,上级党组织和全村父老乡亲对我的信任和期待就是我干好工作最大的精神动力,也是我当好一个村干部的力量源泉。
我想,组织和群众既然选择了我,我既然选择了为全村人服务和奉献,那么,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就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拿出百分之百的信心和勇气,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一起,克服重重困难,排除种种阻力,搞好我们白坟村的稳定、发展大业。
我将本着上为支部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全心全意为全村人服务的信念,怀着一颗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平常心,扑倒身子为集体,实实在在为百姓,全力以赴抓稳定,一心一意谋发展,组织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当一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合格村干部。
同志们,如果能够当选,我想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抓稳定创建和谐氛围。
我会主动地向老干部们学习请教,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取长补短,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和提高自己。
要把全村干部群众团结起来,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一致,营造一种和谐向上的氛围,按照法制、有序的轨道开展各项工作,村干部身先士卒、一心为公,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把我们※※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二、做表率建设务实班子。
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一切工作以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办村民所需,当好广大村民的代言人和带头人,建设一个凝聚人心、务实求真的坚强班子。
三、抓公开打造透明村务。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监督下,在全体村民的支持和监督下,进一步地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并真正落实好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用干部自身的清白,给百姓一个明白。
四、引资金构筑多元经济。
想方设法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来资金,并为村民投资办厂、开店、发展种植、养殖业等尽量地提供条件和优惠政策,在帮助村民投资贷款、建厂选址、扩大规模、引进技术、人才等等各方面提供服务,逐步实现主导产业健康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壮大、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村民安居乐业的宽裕型小康村经济发展目标。
五、办实事健全保障体系。
千方百计搞好经济建设,确保全村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安定团结,村民收入逐年提高,村镇建设面貌不断改善,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社会各项事业明显进步。
尤其是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那些贫困家庭、残疾人、孤寡老人、助学儿童得到应有的救助,使他们尽快摆脱困境,实现共同富裕。
村副主任就职发言稿
对于此问题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五条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因此,只要你能举出贿选证据就可以上报上级人大和政府,要求解决。
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
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
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
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
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
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
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
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
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
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
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群众的关注程度高,涉及农民群众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般情况下,决策程序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提出决策意见。
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由党支部提出决策意见,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提出决策意见,经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再一种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直接提出决策意见。
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决策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党支部始终处在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主持提出决策意见,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政策、上级组织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在村级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其责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
中央提出的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要求中,头一位的就是有一个好的支部班子、特别是有一名好书记。
村委会主任,在村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体现在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
首先,党支部书记作为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始终把握全局,观察判断形势,正确处理问题,只有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的主流,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始终有效地驾驭本村的工作局面。
因此,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要带头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意听取村委会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放手让村委会主任大胆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主任充分发挥作用。
要带头学习政策,努力掌握有关法规知识、经济工作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经常研究本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牢牢把握领导工作的主动权,对村委会主任工作给予行之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要带头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既要通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村内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处理好,又要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防止包办代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其次,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开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整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坚持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全村工作的新局面。
因此,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带头尊重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带头维护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搞好与党支部书记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与其他村委会成员一道,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处理,村委会主任要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
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处理之前,要首先达成一致,然后再提出决策意见。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基本上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因此,只有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党支部与村委会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
三、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党支部与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 要使党支部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调运作,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就必须有相关的制度作保障。
就我县农村目前的情况看,应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第一,加强“两委会”工作协调和搞好“两委”班子建设的制度。
在这方面,一要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应在两个月内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
二要建立《“两委”班子学习制度》、《“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以此来保证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都能经常了解掌握农村政策和法规、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达到加强情况沟通和思想交流,在原则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增进整体团结和增强整体战斗力的目的。
三要建立《民主评议“两委”干部制度》。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两委”干部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借助群众力量,加强“两委”班子建设。
第二,规范村级有关决策会议的职能和议事规则。
一要建立《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
“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
“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决策,实行党支部书记主持下的“两委”成员集体领导。
二要建立《村民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
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
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违反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村民会议,不仅决策无效,而且要追究组织者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依法追究组织者和重点当事人的责任。
三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定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重要事项之外,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会议的权利。
并且也要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合法例会、民主议事和代表民意的原则。
第三,健全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和议事规则。
村民理财小组、党员代表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都是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这些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设立,主要是适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畅通民主渠道,便于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它们的共同职能主要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两委”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两委”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两委”班子工作进行监督,是村级班子开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也就是说,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范围就是议事和监督,没有决策权,更不能凌驾于党支部和村委会之上,与“两委”班子争权。
四、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 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又是各级组织、特别是乡村两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过去一些村之所以发生突出的矛盾,存在突出问题,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能不清、关系不顺、工作缺乏民主、办事透明度不高、群众监督不力。
因此,一定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从讲政治的角度,正确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打好基础、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
要使乡村两级干部牢牢记住和严格遵循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能规范和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组织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相应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
在此基础上,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保障制度,并用制度来规范村级工作,把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体现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三要注意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
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研究和实践探讨,紧密结合村级班子建设的实际,加强引导和具体指导,切实处理和解决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