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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口号

时间:2014-11-03 20:02

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宣传标语

1、If we do not maintain justice,justice will not maintain us. 如果我们不维持公正,公正将不维持我们。

----培根 2、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推迟的公正是否认的公正。

----威廉.格莱斯顿 3、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4、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C 5、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6、Law can ne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 7、Law is the crystallizati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W 8、Law is order,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9、Laws grind the poor,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O 10、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or even a perpetual law. 没能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T

有关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标语

1、青春少不得弯路,但容不得歧路2、诱惑,一时;悔恨,一世3、率性时的冲动,理性时的心伤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活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实施需要,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僧的保护。

具体表现在: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3、人民法院对于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二、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未成人采取合法、有效的教育改造工作。

  我国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根据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的方式。

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3种形式:  1、 收容教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收容教养是由政府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集中管教的方法,由少年犯管教所实行分管分教的管理形式,通过收容教养的手段,使这些已经犯罪但又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不在社会上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

  2、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对那些违法或犯罪情节轻微、不够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屡教不改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适用对象的年龄一般掌握在16周岁以上。

在劳动教养所,对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与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单独分队或编组进行管理。

  3、 劳动改造  劳动改造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刑事执行活动。

对于少数未成年犯罪人,由就近的劳改场所或监狱负责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改造机关应对未成年和成年犯罪人实行严格的分押分管,避免未成年犯罪人受到不良感染。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教养所、少年犯管教所及其他劳动改造机关,应当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保法权益。

同时要重要抓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并通过劳动转变他们的思想,使之重新做人。

  三、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工作  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教育、改造和保护,同时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爱护。

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规定:“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四、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社会帮教和妥善安置工作  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中,依法作出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决定,往往要依靠社会帮教力量配合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参与社会帮教的主体有民警、家长、亲友、教师、单位领导、街道社区工作者及其他志愿人员。

帮教的形式包括家长或亲友负责帮教、协约帮教、承包帮教等。

帮教期限一般为几个月或1年。

经帮教已经悔改的,即应宣布解除帮教,转入经常性的思想教育。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他们的妥善安置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这既是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他们实行司法保护的一项内容。

  五、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抚养权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社会有哪些机构,部门能够保护帮助我们未成年人

去掉状语和补语剩下主语:我们谓语:贴答案:我们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2.四有新人中的四有包含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第三条其实源于《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认为: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1、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包括采用母乳喂养,照料患病儿童,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保证孩子身体健康,提高儿童的营养标准,指导儿童的社会行为以防止意外伤害。

但是,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儿童的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在我们国家,“保护儿童”的口号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对保护儿童什么以及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结果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

  例如:在城市的学校里,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容易受到歧视;对儿童的容貌、形体歧视;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儿童的歧视。

  又如,不尊重儿童隐私。

对一些家长、教师来说,儿童没有隐私可言,看孩子的日记是经常的事。

当然,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会说,我的孩子还小,还不会记日记呢!但孩子终究会长大,到那时,想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最好不要用看日记这一招。

私拆孩子的信件也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其他的,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3、儿童的发展权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

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

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

现在最突出的就是网吧问题,很多网吧不按规定,接受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色情、暴力等内容,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家长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他提供有益信息。

保护同年龄、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

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张静莹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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