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3篇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1篇500字左右,在线等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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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现象
妖精目录[隐藏]解释妖灵精怪之类(西方)哈利波特中的妖精韩国组合SuperJunior的Fans [编辑本段]解释 妖怪精灵之类 在中国妖精的传说有很多,在明朝之后应为小说的出现。
把妖精、鬼渲染成了邪恶的化身。
下面是人们熟知的。
一、“狐妖” 其实在中国狐妖勾引男子,以幻觉迷惑他人然后吸尽他们的精元来补充妖精所需的元气的。
在最初妖狐一样是被当做神仙来膜拜的。
从明朝的《封神榜》和蒲松龄所撰写的《聊斋志异》开始妖鬼才被邪恶化。
中国古代的神话和西方不同并没有正邪之分。
在香港也曾有传出狐妖在市区中作祟,曾几何时在中环某商业大厦的云石外墙上忽然出现了五个狐狸头的纹理图案,见者无不哗然,加上传媒广泛报道及渲染,将之绘形绘声,使更加甚嚣尘上,光陈帅佛为之驱妖就收800万港币,成为城市中一时无两的灵异头条。
二、“蛇精” 蛇类成精也是中国民间传说的热门。
现在人们知道的蛇精跟大多会化身的妖精一样,也喜欢以美色迷惑男子,以吸取其阳气精元来强大法力,增加本身的道行。
在华下名族蛇是代表生命起源的,特别是在春秋之前。
有人会认为所有妖精类的都是坏种,但亦有人抱公平的角度去看妖精;因此有文学家以他们优美文笔,为妖精创作出一段段描绘得极尽凄美的故事。
以蛇精化身作题材的作品,最有名的要数【白蛇传】,许仙与白素贞(白蛇精化身)的爱情故事曾经迷倒不少人的心灵,被公认为文学艺术上的一大名著。
三、“树妖” 大树林立的森林往往给人阴森可怖的感觉,尤其在晚间走在浓密的大树丛中,就如被很多会动的树木包围,因此民间流传关于树妖的传说也很多,有的甚至绘形绘声,似假还真。
1987年,香港有一出名为【倩女幽魂】的古装电影,故事主要是讲述男书生与女鬼相遇相恋的爱情故事,但当中也有对于树妖的描绘。
一个名叫宁采臣的戆直书生迷路于森林中,遇到鬼魂聂小倩的迷惑,而聂小倩这鬼魂便是由一被尊称为姥姥的树妖所控制。
因为树妖姥姥要增强法力及定时补充精气,于是经常差遣聂小倩及其它女鬼把精壮男子勾引到它座下,然后吸干那些男子的精元。
最初的电影版本由已故的港星张国荣及当时的影坛玉女王祖贤搭档合演。
后来因广受大众欢迎而拍摄成电视连续剧集,由港星陈晓东饰宁采臣。
四、“石敢当” 关于石敢当的传说有很多,现今最广为人知及认识的为“泰山石敢当”。
不过要说物件成精,“石敢当”原来也有这样的一个有趣传说:石敢当原是山上的一块巨型石块,村民见石大能挡大风,认为它也有阻挡邪煞的气势,于是在石上写上“石敢当”三字以保佑村民平安,可是大石因吸收了经年累月的日月精华之后竟然成了精;最初它受魔瘴的唆摆指使,把路经的人压死以供那些魔瘴吸纳灵魂精元,后来受到仙人的点化,潜心修道,更为人们挡去恶魔邪祟的侵扰,最后得道成仙。
枯勿论传说的由来如何,石敢当的用途是镇煞挡邪已是人所皆知;从古时开始,人们已有将石雕的石敢当放在家中或庭园里,用以镇妖降魔,以保家宅之安宁。
[编辑本段]妖灵精怪之类(西方) 西方也有各种妖精传说,以下举一些名词为例: 一、Brownie 苏格兰传说中的小精灵,也是传说中地精的前身。
二、Elemental 有时也翻为“精灵”,其实应为“元素”。
关于它的形态也是说法不一。
有大有小。
也有说法是体型很大的。
每一只都有一种属性,也就代表了一种元素。
三、Elf 精灵,这可以说是目前动漫游戏或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词了。
关于它的形容也大不相同,在魔戒之王和日本RPG游戏中,精灵是种类似人,耳朵长而漂亮美丽的种族。
在一些德国或西方传说中,精灵是淘气的小生物,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中,喜好作弄人。
但大多只是好玩,没有恶意。
也有很多人将其译为“妖精”,但要小心与 Elemental混淆。
四、Faerie 小仙子或译做仙灵,体型很小很小,只比昆虫大一点。
体色透明,有着蝴蝶般的小翅膀。
通常生活在森林。
有时亦作 Fairy、Faery 。
五、Gremlin 小妖精,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传说破坏飞机引擎的小怪物。
六、Nymph 水妖精,美丽的水中女神,水精灵的代表,司掌水元素。
七、Sylph 西尔芙,空气的精灵,风元素的代表,通常以少女形态出现,身体为半透明,有薄翼,司掌风。
八、Undine 水中的女精灵,传说要与凡人结婚才能得到灵魂和孩子。
水精的一种,非常美丽,长发上泛著水珠的美姿常常让看到她们的男子陷入恋爱的魔法中。
她们非常重感情,会因为嫉妒而杀死情敌或自杀。
妖精王国 究竟精灵聚居的仙境(Faerieland)坐落何方
时至今日,这仍然是个谜。
有时候,她远的像是在地平线的另一端,有时却近得就像在我们的脚底下。
有一些时期,人们认为仙境在地理上是有其实在的位置的,即使她是会不断迁移。
例如,威尔斯人认为仙境起初是在他们的山地以北,之后移到神秘,充满迷雾的Pembrokeshire西半岛,最后又迁到爱尔兰海峡 (Irish Channel)附近的岛屿。
水手们曾经数次目睹过仙境,甚至踏足于其上,但仙境后来总是离奇地突然消失。
虽然如此,仙境中的居民偶尔会被发现侨装成为顾客的模样,出现在Laugharne和Milford Haven的市集中。
爱尔兰人称那幻影似的岛为“Hy Breasil”。
英国人则认为“Isle of Man”就是那仙境,而那儿也确是一个充满著精灵传说和文献的小岛。
Avalon可能是最有名的一个精灵岛屿。
被17世纪名诗人Lydgate形容为“被精灵加冕之王”(King y-crowned in Fairye)的传说之王亚瑟王(Athur)在受了致命的重伤之后,就被带到Avalon,由四位精灵之后守护著。
相传亚瑟王现在仍与其座下的圆桌武士沈睡在精灵的山谷中,直至在有需要其力量的时候,便会苏醒过来,再度统管英伦列岛。
中空丘陵 仙境(Faerieland)就像是精灵世界中的王城首都,除此之外亦有很多妖精散居在其他地方。
根据他们的生活习性可以将之分成几类:独居的,小家庭式的以及有社会组织的。
他们有的在田野森林中安居,亦有些选择与树木合而为一。
古旧的堡垒、遗迹、土堆等都是典型的妖精居所。
其中,最有名的精灵居处就是中空丘陵(Hollow Hill)。
在晚上,这些精灵丘陵上会有无数细小的光芒在闪耀著。
在每年的八月七日(Lammas Tide),这些中空的丘陵会自动的将其上盖以石柱升起来,那时妖精们辉煌的光芒就会显露无遗。
精灵们并不很抗拒人类友善地观看他们,但也不会随便在人前显露自己,所以想进入中空丘陵的话,便要在月圆之夜绕著丘陵走九次,入口才会显现。
如果没有胆量进去的话,可以把耳朵贴在地面上,这样便能听到精灵们狂欢作乐的声音。
除了作为住所之外,中空丘陵也是埋藏黄金和作为葬礼之处,例如之前提过的亚瑟王。
另外还有一个国王,King Sil,穿著黄金胄甲与他的战马一起,被葬在英国威尔特郡(Wiltshire)Silbury Hill 的深处。
由于中空丘陵是如此重要的地方,所以精灵们对放肆、亵渎的入侵者都予以严惩。
根据神父F.Warne的记录,在1854年,有几个渴望能挖到宝藏的寻金者在一个精灵的山丘上挖掘,对在身边那含有极度警告涵意的隆隆巨响置若罔闻,但最后仍是什么也找不到。
结果,神奇而可畏地,这几个入侵者在一个月内或因病或因意外,甚至是无缘无故地,全部离世。
他们都为自己如斯傲慢的举动付上了生命的代价。
精灵宴会 如果有机会被邀请至中空丘陵参加精灵的宴会的话,那就要当心,一定要拒绝他们的食物和饮料。
如果吃了精灵的食物的话,便会永远被禁闭在那儿而不得再返回人间。
这个概念与冥后普罗瑟萍娜的传说很相似,另外还有一个传说可以让人看到冥府与精灵宴会的相似之处。
在一个山岗Glastonbury Tor下有间小室,里面住著一个隐士,名为St. Collen。
他曾数次拒绝参加那个突然出现在山岗上的城堡所举办的宴会。
后来,Collen终于动了心,便爬上山岗进入那美丽的城堡。
他在那里看到一群群英俊美丽的青年男女、一队队气宇轩昂的士卫和身穿红蓝锦锻制服的从仆。
那儿的王Gwyn ap Nudd热情地款待Collen,但他始终拒绝进食。
最后,Collen说:“我是不会吃树上的叶子的。
”后来Gwyn问Collen对他仆人的制服的感觉如何,Collen便说:“红的像不灭之火;蓝的如万年玄冰,比一切都更切合恶魔的身份。
”说罢,Collen把小心携带著的圣水浇在地上。
刹那间所有人和整个城堡都消失不见,只剩下Collen站在光秃秃的山 岗上…… 精灵音乐 精灵音乐家都拥有魔法般的技巧,现今很多流传在世上广为人知的乐曲都是源于精灵的。
“Londondary”就是其中之一。
精灵们极度热衷音乐。
出色的人类乐师可能会被引诱到精灵之国。
精灵的乐曲可以是美丽哀怨,亦可以是粗犷率性。
精灵乐曲对于人类的耳朵来说,有著致命的吸引力,轻柔的抒情曲甚至可以使人永远沉睡。
常见妖精语姓名及含义 著名妖精语姓名(出于著名奇幻作品中) 艾斯特尔(男\\\/女)Estel希望 艾斯特斯(男)Esters新希望,未来,旅行者 艾尔隆德(男)Elrond德高望重者 拉克莱斯(男\\\/女)Larcolais绿叶 阿尔温(女)Arwen启明星 迪德莉特(女)Deedlite新生的果实 碧洛迪丝(女)Vieruodis幸福和未来 伊露丽(女)Iruri过客 格拉特丽尔(女)Grateril金色森林的女王 其他 艾尔威(男):Arweil南方,启明星 爱尔琳妮(女):Ailrinni红宝石 莲恩雪特(女):Leanshielt依靠 埃尔刚(男):Elgon大个子 玛尔琳妮(女):Malinni犹豫的心 玫菲尔(女)Merfil爱人 地名中常见词 洛林Lorin都市,城堡 妖精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皆有的传说生物,但有别于人们看待东西方的龙和凤凰那般,一般大众不会将东西方妖精混淆。
妖精经常被人视同于妖怪,但是妖精和妖怪的性质其实不尽相同。
「妖怪」这词通常作为超自然或恐怖事物的总称,而「妖精」比较偏向大自然事物化身,会愚弄人类的神怪。
东方文化的妖精 中国神话的妖精是指修炼后的物类,好比人修道成仙那样。
任何动物、植物和工具,会吸收天地的日月精华,因而幻化为人形或得到人智,名称被称为「〔原形名〕+精」。
妖精依然以狐狸精为主流,此外还有蛇精、猫、琵琶、蜘蛛、雉鸡、鱼、树和花等等。
成精之物最常以「妖」代言,同时「妖」也代表偏离正道的事物,因此人类和仙人常对它们刑罚伺候,发生不少暴力冲突。
一旦身分揭穿后(通常是尾巴露出来,或被照妖镜照到),难免会有神仙高人捉拿它们,不是被消灭,就是被迫走入仙道,像是《抱朴子》、《西游记》和《封神演义》等等,妖精几乎扮演歹角。
不过也有例外,像《白蛇传》和《聊斋志异》就是描述许多有情有义、知图报恩的妖精,和人类发生恋情的故事。
在日本神话方面,动植物成精也是举不胜举,不过日文的「精」比较偏向于精灵,比方像「ランプの精」就是「神灯精灵」的意思。
西方文化的妖精 妖精有时也作为精灵(Elf)、小仙子(Fairy)和哥布尔(Goblin)的别称。
日文向来用「妖精」来称呼精灵和仙子,但中文较常用来称呼丑陋狡猾的哥布尔。
西方精灵和中国妖精一样栖身山林水泽中,差别就是精灵拥有自己的国家和社会(请参考《仲夏夜之梦》);精灵的形象比较贴近可爱与美好,不太会和邪祟的事物做联想;虽然西方妖精也会作出让人难以捉摩的坏事(一般是恶作剧,不至于杀人灭口),不过像这种法师以驱魔名义制裁妖精的情节,反而不如东亚地区出名。
相反的,西方精灵最常和中国的神仙(包括天上的神明和长生不老的人)混淆,其共通点都具有正面形象,而且都住在所谓的「仙境」里。
这可能就是东西方妖精鲜少被人混淆的主因。
其它涵义 中文的「妖精」大多具有贬义,通常指妖艳不正派的人。
《红楼梦》则用「妖精打架」来形容不堪的事。
还有「〔原形名〕+精」的公式也被做损人之用,像是「扫把精」、「马屁精」等等。
[编辑本段]哈利波特中的妖精 十分聪明的类人生物,掌管巫师界的经济。
妖精耳朵宽大,长着鹰钩鼻,黑黑的胡子,四肢都比较长。
它们会妖术,并且不信任巫师。
妖精食生肉,会打造银器〔注意:妖精的银器只吸收强化它的东西。
〕 巫师银行—古灵阁是妖精开的。
[编辑本段]韩国组合SuperJunior的Fans SuperJunior——韩国S.M.Entertainment精心策划面向全亚洲娱乐市场的由13名美少男组成的“SuperJunior(超级少年)”,是迈向世界市场的重要Project。
10名以上组成的大型组合从一开始便引起各方关注。
SuperJunior于2005年11月6日正式出道,队长为利特。
SuperJunior气球的代表色是宝蓝色(纯宝石蓝)。
整个后援团名称:E.L.F(엘프)指Ever Lasting Friends(永远的朋友),是队长利特为歌迷们取的。
从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有妖精的意思,所以中国歌迷也以妖精作为后援团的名称。
SuperJunior跟其他组合不同,他们有着亚洲明星的代表性。
SuperJunior组合是从韩国各个地区以歌手、演员、笑星、作曲家、模特、MC等方面发掘的13名新人。
2005年11月,SuperJunior正式开始演出活动,组合中的每个成员将展现自己最特别的才华。
组合中最特别的成员是中国人韩庚,他是通过2001年在中国大规模选拔大赛‘H.O.T. China’选出来的新人,他英俊的面容,舞蹈的天分,已经预告了亚洲未来超级明星的诞生。
出道时各个成员自己在演艺方面上已经开始活动,比如参加演出电视剧、音乐节目的主持人、各种演艺节目的嘉宾、拍广告等,他们才刚刚出道就已经拥有很多歌迷和影迷了。
在中国和亚洲地区将举办以SuperJunior的名字命名的选拔大赛,进一步扩大SuperJunior的影响力。
成员包括:利特、希澈、韩庚、艺声、强仁、晟敏、神童、银赫、东海、始源、厉旭、起范、圭贤 (成员介绍详见百度百科SuperJunior词条)
求助:《芒果街上的小屋》的小女孩的介绍
给你一篇文章你参考下: 街上的小屋 毛尖 问学生平时都读什么,从余秋雨说到余华,倒也没人说宝贝,没人说韩寒,墙头马上的书,大家都不说。
就像我自己,热播时,梁羽生放在了厕所里;轮到做广告,金庸搁厨房了。
但学生问我平时看什么,我一般也道貌岸然,说些唬人的,不过,有一次,真把学生唬住了,我说,最近在读诗,学生便叫,读诗
他们的表情告诉我,诗歌已经是古典文学了。
不过说实话,我自己也很久很久不读诗了,如果,如果不是周丽华把《街上的小屋》寄给了我。
Sandra Cisneros原谅我,我几乎是漫不经心地走进了你的小屋,但是上帝作证,我立即臣服了。
换句话说,我们没有资格评价她,她在评价我们。
薄薄四十页,她检测出我们是不是有成长的烦恼,是不是有伤心的恋情,是不是有良心,是不是慕虚荣,是不是疑神疑鬼,是不是魂不守舍,然后,她轻轻在我们耳边说,不要紧,谁的童年不匮乏,谁的青春不慌张
藉着岁月霓虹,悲惨往事全部可以是诗,连婶婶的死,也被昔日照亮,少年时代的小小残酷,在Cisneros笔下,变成街的常情,而我们读者,却被她纯净之极的文字照得既温柔又狼狈。
当然,随着Cisneros走出芒果街,她的美墨身份,族裔问题,边缘位置,越来越成为有效又有力的诠释符码,那个怯生生回眸现代丛林的埃斯佩朗莎也穿上了日益多元的文化衫,但是我想,无数读者一走进《小屋》,就会忘掉这是一本经典著作,用芒果街的话说,我们准备好了“用脚投票”,和“一样肤色”的人在一起,唱脏兮兮快乐乐的小调,“蹦一蹦,跳一跳,屁股摇一摇……”这个时候,再白的孩子也会渴望成为埃斯佩朗莎的兄妹,“外面下着雨,爸爸打着鼾。
哦,鼾声,雨声,还有妈妈那闻起来好像面包的头。
” 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从头到尾,我一直觉得芒果街上的生活令人向往,也许是亲爱的翻译把工作做得太美好了,也许是这个时代太没芒果味了。
那些幸福的小雨点 张悦然 读《芒果街上的小屋》是在一个。
我像是跟随一个欢快的舞者,又像被的线团牵着,走进了一座丰饶曲折的地下迷宫。
我们穿越屏风相隔的回廊,在一段段摇曳多姿的风景中逗留。
我永远不知道接下来要,这迷宫将通向何处。
唯一明确的是,它是麦芒和的颜色,与童年和故乡连着。
确切地说,这本小书所记录的,是从女孩蜕变为女人的过程,是的最后的一段光阴。
它就像熟透的芒果一般,饱满多汁,任何轻微的碰撞都会留下印迹。
在书中,女孩敏感的触角几乎伸向生活的每个角落,妈妈,婶婶,一朵小云彩,一只小狗,一次小伤心,一点小悸动……在少女澄澈的眼底,这些都是打上了“家”和“回忆”的记号的,是完全属于她的。
这种确认是很迷人的,因为我们走在成长的路上,越来越畏怯,越来越忧虑,我们曾笃信的事物被怀疑了,我们曾憧憬的事物看不见了,这样一路走来,我们还能确认什么呢
什么是“我”的
是“我”知道,不会失去,不会变迁,不会遗忘的呢
在长大之后,我们之中,又有谁还有一个自己的王国
令读者感到欣喜的是,这还是一个诗情画意的王国。
作者希斯内罗丝将她的跳跃灵动的诗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种诗性,并不是通过华丽的词藻,对仗的句子弥散开来的。
事实上,若你留心一下这本书中的词句(一个微小的建议:当你阅读这本书中的句子时,最好可以读出声来),就会发现,书中没有什么繁赘,都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词和句。
每个词句的出现,绝不是一根随意摆放的树枝,它们是有方向的箭,直指靶心,——那么精准和有力。
当然,它们同时是诙谐机智的。
“雪糕一样的厚嘴唇”,“她的气味是粉红的”,“野草多得像眯眼睛的星星”,……书中充满了这样诱人的比喻,使希斯内罗丝建造的这座童话王国,绝不逊于她钟爱的名作,《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次联想到一位长于捕捉少女神态、举止的画家,巴尔蒂斯。
有趣的是,巴尔蒂斯在1929年到1933年间,画过两幅作品,都命名为《街》。
有几句分析《街》的评论文字说得很好,我想它同时也回答了我为什么喜欢希斯内罗丝的“芒果街”:“那是一种不寻常的梦。
在这种梦中,日常生活和寻常事物都只有一点不寻常;在这种梦里,琐碎的日常细节诡异地戏弄着我们的眼睛。
”是的,我们必须承认,希斯内罗丝的“芒果街”还有一点怪,这是它使我们兴奋又不安的原因。
我一向很羡慕这些能将少女描摹得细致入微,生动明艳的艺术家,比如巴尔蒂斯,比如希斯内罗丝。
因为这些活泼的作品,将帮他们抓住青春,留住韶华光阴中一抹永不褪色的颜彩。
于是,他们不再会衰老,在阴雨连连的日子里,只要将这犹如压箱绸缎般的宝物拿出来,幽暗的房间里登时光芒四照,再黯淡的人也会在瞬息间被点亮。
他们在雨中跳舞,快乐得像个孩子。
孩子,是的,孩子就是那些在雨中热切地伸出双手,接住雨水的人。
他们想更多一点地触摸世界,于是他们自己伸出手来要。
就是那么简单。
很高兴提前读到这样一本好书,由衷地感谢它的作者希斯内罗丝,是她让我们蒙着这些幸福的小雨点,雀跃一如孩子.同时我们也许还应该感谢此书睿智的译者,潘帕,他对原文的深刻的领悟以及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都使这本书增色不少。
据说他是个隐世的才子,偶有兴致,翻译些自己喜欢的文字。
于是有了这本他翻译佳作,谢谢他。
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于北京 成长是为了一次回归的告别 文/肖毛 “我们不是一直住在芒果街的。
”刚一翻开《芒果街上的小屋》,一个美国小女孩的声音立刻邀请我走进她的记忆。
男孩子怎能看懂女孩子的世界呢,何况,我早已变成了一个无趣的大人
听着听着,我却像喝下了《阿丽思漫游奇境记》中的神奇药水,突然间变小了,一下子就进入了她的小天地。
她却丝毫也不感到惊讶,只是轻轻摆动着声音的翅膀,像一只绕着记忆的三叶草来回飞旋的红蜻蜓……在芝加哥的拉丁裔社区,有一条小小的芒果街。
一条用痛苦与希望铺成的小径,通向一座小小的红房子。
一个墨西哥裔小女孩,正在那里做着蝴蝶的梦,像一只执著的毛毛虫。
不用说,那就是你,厄斯珀伦萨(以下简称厄萨),一个喜欢做梦的小姑娘。
你们每年都搬一次家,可你只能把梦中的“大房子”画在一张白纸上,就跟我小时候一样。
不过,当你来到小小的芒果街,却像跌入兔子洞的阿丽思,长了不少见识。
所以,当你走遍芒果街的每个角落,遇见卢佩婶婶、娜拉阿姨等长辈,露西、萨莉等小朋友,密涅瓦、阿莉西娅等大朋友,还有街头流浪汉等在你生命中一掠而过的成年人,梦想也一点点地向你揭开了它的面纱。
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你开始一点点地长大。
“这个社区的人越来越杂。
”刚刚搬进芒果街时,当白人女孩凯茜这样对你抱怨,你就像《去吧,摩西》中的那个在一夜间与白人亲戚决裂的洛斯,突然认识了你自己。
是的,你懂了。
你们的皮肤都是棕色的,就算一直呆在芒果街上受穷,白人也不会替你们难过。
可就算是棕色的女孩和男孩,也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呀。
女孩子要想飞出芒果街,不是更难吗
因此,谨慎的你,打算先看看别的女孩子怎么做。
跟你一样爱写诗的密涅瓦,虽然只比你大了一点,却有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出走的丈夫”,只好天天“哭呀哭”,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她。
埃及女王般美丽的萨莉,只因跟男孩子讲了话,爸爸就恶狠狠地打她,好像在揍一条可怜的小狗。
当萨莉没有毕业就“有了丈夫和房子”,你本想替她高兴,却发现她常常被丈夫锁在房子里,还像原来那样不幸。
年龄比你大的阿莉西娅,虽然身上压着繁重的家务,却不愿一辈子“在一根擀面杖后面度过”,发愤苦学,最后成为芒果街上的第一个女大学生。
你不愿意像萨莉她们一样,做一只扑向婚姻之火的飞蛾,心里的房子和梦想都被烧得发烫,也毫无办法可想。
于是,你决心把阿莉西娅当作榜样。
一次,你对阿莉西娅说,你要飞出芒果街,“除非有人让它变好”才肯回来。
“谁来做这事
市长吗
” 听到她的反问,你笑了。
为了帮助像母亲一样勤苦的芒果街,为了挽救许许多多的萨莉,飞走之后,你当然还要回来,如同“三姐妹”对你说过的那样:“你离开时要记得为了其他的人回来。
……你不能忘记你知道的事情,你不能忘记你是谁。
” 是呀,你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属于这里。
飞出芒果街,只是为了回归的告别。
从此,你心中始终挂念着贫困的童年街,因为你永远都不能忘记,正是在那个狭窄的地方,没有翅膀的母亲孕育了你飞翔的希望。
最后,你终于飞起来,暂时离开了那条我在任何地图上都查不到的芒果街。
可我相信,你早晚还是会回来,因为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次为了回归的告别。
书摘插图 头发 我们家里每个人的头发都不一样。
爸爸的头发像扫把,根根直立往上插。
而我,我的头发挺懒惰。
它从来不听发夹和发带的话。
卡洛斯的头发又直又厚。
他不用梳头。
蕾妮的头发滑滑的——会从你手里溜走。
还有奇奇,他最小,茸茸的头发像毛皮。
只有妈妈的头发,妈妈的头发,好像一朵朵小小的玫瑰花结 ,一枚枚小小的糖果圈儿,全都那么拳曲,那么漂亮,因为她成天给它们上发卷。
把鼻子伸进去闻一闻吧,当她搂着你时。
当她搂着你时,你觉得那么安全,闻到的气味又那么香甜。
是那种待烤的面包暖暖的香味,是那种她给你让出一角被窝时,和着体温散发的芬芳。
你睡在她身旁,外面下着雨,爸爸打着鼾。
哦,鼾声、雨声,还有妈妈那闻起来像面包的头发。
Hairs Everybody in our family has different hair. My Papa's hair is like a broom, all up in the air. And me, my hair is lazy. It never obeys barrettes or bands. Carlos' hair is thick and straight. He doesn't need to comb it. Nenny's hair is slippery--slides out of your hand. And Kiki, who is the youngest, has hair like fur. But my mother's hair, my mother's hair, like little rosettes, like little candy circles all curly and pretty because she pinned it in pincurls all day, sweet to put your nose into when she is holding you, holding you and you feel safe, is the warm smell of bread before you bake it, is the smell when she makes room for you on her side of the bed still warm with her skin, and you sleep near her, the rain outside falling and Papa snoring. The snoring, the rain, and Mama’s hair that smells like bread. 大流士和云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
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
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
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
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
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
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大流士 ,不喜欢上学的他,有时很傻,几乎是个笨人,今天却说了一句聪明的话,虽然大多数日子他什么都不说。
大流士,喜欢用爆竹,用碰过老鼠的小棍子去追逐女孩,还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的他,今天却指着天空,因为那里有满天的云朵,像枕头样的云朵。
你们都看到那朵云了,那朵胖乎乎的云了
大流士说,看到了
哪里
那朵看起来像爆米花的旁边的那朵。
那边那朵。
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