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千户苗寨导游词
位于贵州省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距离县城36km,距离黔东南州州府凯里35km,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60km。
由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
据统计,在清朝咸丰年间(1729年)有600多户,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1040户,1990年增至1227户,1997年为1115户。
据2005年的最新统计,现共有住户1258户,人口5326人,其中苗族人口占99.5%。
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形为典型河流谷地,清澈见底的白水河穿寨而过,苗寨的主体位于河流东北侧的河谷坡地上。
千百年来,勤劳勇敢的苗族同胞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在苗寨上游地区开辟出了大片的梯田,形成了浓郁的农耕文化与优美的田园风光。
由于受耕地资源的限制,生活在这里的苗族居民充分利用这里的地形特点,在半山建造独具特色的吊脚楼,上千户吊脚楼随着地形的起伏变化,层峦叠嶂,鳞次栉比,蔚为壮观。
这里的苗族居民根据自己的信仰和习俗,在每个村寨的坡头都种植了成片的枫树林作为护寨树,成为当地重要的自然景观之一。
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积淀,这里的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
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
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人之间的交流仍然使用苗语。
在清雍正开辟“新疆六厅”以前,西江基本处于化外之地,地方事务多由自然领袖管理,与汉族地区有显著差别,实行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西江苗族的自然领袖主要包括“方老”、“寨老”、“族老”、“理老”、“榔头”、“鼓藏头”、“活路头”等,不同性质的自然领袖其职责也不同,相互之间具有分工协作的性质,共同维护苗寨的安全与利益。
“方老”是自然地方的最高领袖,每个自然地方下辖若干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村寨,“寨老”是每个苗寨的最高领袖,“族老”则是某一家族的领袖,“理老”一般由德高望众、学识丰富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裁断,“榔头”主要负责刑罚,维持地方治安,“鼓藏头”负责召集和主持祭祀、祭祖活动,“活路头”则主持安排农业生产。
其中,鼓藏头和活路头是世袭的,而其他自然领袖一般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议榔”是苗族社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由方老、寨老、榔头等组织的群众议事会,以对内部的各种重要纠纷和外敌入侵进行商议、决断。
议榔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果社会安定,无争无议,也可两、三年举行一次,遇外敌来犯时则临时召开。
西江的议榔一般是分头在各寨子的风景林中举行。
清政府在苗疆实施“改土归流”后,西江苗寨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方老、寨老等自然领袖已基本不存在了,但负责祭祀和生产的鼓藏头与活路头仍得以世袭保留。
长期以来,农业一直在西江千户苗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
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虽能养活生活在这里的数千人口,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但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1982年,西江被省人民政府列为贵州东线民族风情旅游景点,1992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列为全省首期村镇保护和建设项目5个重点民族村镇之一,2005年11月“西江千户苗寨馆”在此挂牌,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知名度不断提高,前来观光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西江千户苗寨的后发优势开始显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带来了新的契机。
西江的苗族是以“西”氏族为主的多支苗族经过多次迁徙融合后形成的统一体。
距今5000多年以前,生活在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区的九黎集团在向北扩张的过程中,与东进和南下的炎帝、黄帝部落发生了剧烈的武力冲突,经过长时间的征战,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集团在涿鹿地区被击败,蚩尤被黄帝擒杀。
大部分苗族先民被迫开始第一次大迁徙,放弃了黄河中下游地区而退回到长江中下游平原,并于洞庭湖和鄱阳湖之滨建立了“三苗国”。
随着三苗部落的日渐强大,尧、舜多次对“三苗”进行征剿。
舜帝即位后,“南巡狩猎”,对不服舜帝管制的“三苗”进一步攻掠,苗族先民再次被迫向西南和迁徙,其中被迫向西北迁徙的这支苗族先民一部分融合于“羌人”,成为西羌的先民,一部分则因人口增多,耕地少而向平原地区迁徙,从青海往南到四川南部、云南东部、贵州西部,有的更向南、向西深入老挝、越南等地。
而往西南迁徙的苗族先民则与楚人和睦相处,成为后来“楚蛮”的主要成员。
战国时期,秦灭楚以后,一部分苗族背井离乡,长途跋涉西迁,进入武陵山区的五溪一带,形成历史上著名的“武陵蛮”。
到西汉时期,这部分苗族先民在这里较快地发展起来,形成了与汉王朝相抗衡的一股势力。
公元47年,汉王朝派出军队征剿“武陵蛮”,迫使苗族再次离乡背井,一部分进入黔东北地区(今铜仁一带),一部分则南下广西融水,后又溯都柳江而上到达今天的榕江、雷山、台江、施秉等地。
苗族在数次大迁徙中,分化成了许多不同的分支。
其中,柳氏族、西氏族、尤氏族、苟氏族等几乎是同时到达贵州榕江,由于西氏族在榕江多处辗转,到达西江的时间晚于柳氏族。
西氏族到达西江的年代约在600多年以前,但在西氏族到达以前,这里已经居住着苗族“赏”氏族。
西江地名中的“西”指西氏族,“江”通“讨”,即西江是“西”氏族向“赏”氏族讨来的地方,“西江”因此而得名。
“西”氏族到达并定居在西江以后,陆续又有其他苗族分支迁来,形成以“西”氏族为主体的苗族融合体。
传说西江有千年以上历史。
西江苗族和苗族先祖蚩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中记录的西江苗族子连父名的世系谱,从蚩尤到1732年间共有284代,说明生活在西江的苗族是蚩尤的直系后裔。
清乾隆年间,清政府为了管理苗疆,对苗族人民实行编户定籍,强行取消了苗族子连父名的传统,用苗名的谐音来定汉姓,目前西江境内苗族的蒋、唐、侯、杨、董、宋、顾、龙、陆、李、梁、毛、陈、金、吴等姓就是由此而来。
,雷山属牂牁国与且兰国之边地,战国时属大夜郎国,秦时属象郡且兰县边境,西汉时处且兰、毋敛两县之间,东汉时属毋敛县,三国属蜀国之牂牁郡辖之边地,魏晋时期属牂牁郡宾化县境,唐朝时属于罗恭县,五代至宋朝属夔州路绍庆府羁縻州,元初属“管外苗族地区”,元朝中期属湖广省播州宣慰司,明属管外苗族地区。
从秦汉到元、明、清初,雷公山大山区朝廷的设置虽有涉及,但郡县制、羁縻州对这一地区的统治极弱,甚至没有直接治理,在历史上多被称为“蛮荒之地”、“生苗”、“生界”等。
雍正七年(1729年),贵州巡抚张广泗开辟苗疆,设“新疆六厅”,置丹江厅,下辖丹江卫和凯里卫,西江属丹江卫。
乾隆三年(1738年),丹江卫设置了分土司,包括黄茅岭司、鸡讲司、乌叠司,鸡讲司就位于现西江西南附近的营上村,从此西江才被列入中原政权的治理范围。
1914年,丹江改厅称县,西江属其辖内,1945年,丹江撤县,西江改归台江县管辖。
1944年,置雷山设置局,西江复归雷山管辖,改为西江镇。
1950年,雷山设立县人民政府,西江属于第二区公所。
1954年,建立雷山县苗族自治区,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属西江区,1959年,雷山、炉山、丹寨、麻江并入凯里大县,西江属于凯里县的雷山片。
1961年,恢复雷山县,建丹江、西江、大塘、永乐四区、44个公社,千户苗寨当时属于西江区西江镇。
1992年,撤区并乡后,千户苗寨属于西江镇管辖至今。
西江千户苗寨是典型的山区农业村寨,虽然近年来不少村民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旅游接待,但绝大多数居民主要的经济来源仍然是农业生产,依然沿袭着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
苗寨上游的大片耕地是全寨居民主要的生活来源,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土豆、红薯以及辣椒等。
西江千户苗寨已合并,根据原资料统计,各村的基本社会经济状况如下: 原羊排村:下辖12个村民小组,345户,1308人,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59.94万元,1510元,其中农业收入900元,劳务收入400元,旅游收入210元。
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346亩,其中水田1225亩,旱地121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12kg。
原东引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308户,1318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43.30万元,为1460元,其中农业收入810元,劳务收入470元,旅游收入180元。
现有耕地面积769亩,其中水田面积692亩,旱地77亩。
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81kg。
原南贵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235户,899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59.92万元,为1458元,其中农业收入790元,劳务收入490元,旅游收入178元。
现有耕地面积640亩,其中水田面积564亩,旱地76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71.2kg。
原平寨村:下辖10个村民小组,397户,1495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30.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80元,其中农业收入750元,劳务收入510元,旅游收入120元。
全寨现有耕地面积824亩,其中水田面积767亩,旱地57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66.5kg.西江千户苗寨属亚热带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年降水量约1300~1500mm,年平均气温14~16℃,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当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长沙等城市炎热难耐之时,这里却清凉宜人,是消夏避暑的好去处。
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为一断层谷地,清澈见底的白水河在谷底蜿蜒穿寨而过。
谷地两侧山地并不对称,相对高度达数百米。
西南侧山高坡陡,宛若一道高大的屏风,护卫着千户苗寨千百年来宁静的田园生活;东北侧的山地则舒缓得多,鳞次栉比的吊脚楼依山而建,顺着地势的起伏呈现出多样的变化。
苗寨东南侧,是白水河长期侧向侵蚀塑造成的一个山间盆地,盆地虽然不大,却是西江苗族同胞世代耕作、赖以为生的地方,盆地底部是成片的水田,北面山地已被开垦为梯田和旱地。
西江千户苗寨四周的山地上,森林植被保存较好,尤其是苗寨西南部的山坡上,尚保留着大片的乔木林。
苗寨内的也东、羊排、南桂等自然村寨内零星分布着小片的枫树林,呈现出苗族居民和自然和谐共处的景象。
相对封闭的地形条件、和谐安宁的苗寨、清澈诱人的白水河、茂盛的植被覆盖、成片的梯田景观,构成了一幅优美的苗岭山水田园风光,极具旅游美学和开发价值. 西江千户苗寨的苗族建筑以木质的吊脚楼为主,为穿斗式歇山顶结构。
分平地吊脚楼和斜坡吊脚楼两大类,一般为三层的四榀三间或五榀四间结构。
底层用于存放生产工具、关养家禽与牲畜、储存肥料或用作厕所。
第二层用作客厅、堂屋、卧室和厨房,堂屋外侧建有独特的“美人靠”,苗语称“阶息”,主要用于乘凉、观景和休息,是苗族建筑的一大特色。
第三层主要用于存放谷物、饲料等生产、生活资料。
西江吊脚楼不但造型美观实用,而且在以下几方面表现出很高的科学文化价值。
1、西江苗族吊脚楼源于上古居民的南方,是中华上古居民建筑的活化石。
这种建筑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距今7000年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苗族最早的文明发源于长江中下游一带,西江苗族就是传承了这种古老的建筑风格。
2005年,西江千户苗寨吊脚楼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西江吊脚楼结构严谨,建筑工匠巧妙运用力学原理,运用长方形、三角形、菱形等多重结构的组合,柱柱相连,枋枋相接,构成了三维空间的网络体系。
这种建筑看似上实下虚,但牢实坚固,非常实用,在建筑学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
3、一栋栋的吊脚楼沿山坡依次第上,上千栋吊脚楼相连成片,形成一个整体的环形,形成了单个吊脚楼所不具备的视觉效果。
吊脚楼群与周围的青山绿水和田园风光融为一体,和谐统一,相得益彰,使得西江吊脚楼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
4、西江苗族将吊脚楼建在斜坡上,将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平地用于耕作,反映了苗族居民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民族心理,在我国当前人多地少的形势下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5、西江苗族在建房时,对发墨、中柱、正梁有一套讲究和禁忌,特别是上梁的祝辞和立房歌,具有浓厚的苗族宗教文化色彩。
因此,苗族的吊脚楼不但具有较好的美学和建筑学价值,而且还是苗族传统文化重要的承载者。
除了吊脚楼外,风雨桥也是西江千户苗寨的重要建筑之一。
出于改善村寨风水条件和方便居民生活考虑,多数苗寨都在自己村寨附近建有风雨桥,以关风蓄气和挡风遮雨。
西江以前有风雨木桥,主要有平寨通往欧嘎的平寨风雨桥和南桂村关锁整个西江大寨风水的南寿风雨桥。
由于是木质结构,几经修复又被洪水冲毁。
现在西江唯一的风雨桥是连接大寨和西江中学的弓形水泥桥,是在过去风雨桥的基础上恢复重建的,由于采用水泥和木材的混合结构,使得风雨桥的坚实性和抵御洪水的能力大大增加。
虽然农业依然是西江千户苗寨的主导产业,但在过去十余年间,大量慕名而来的旅游者陆续前来观光,推动了西江旅游业的发展。
调查表明,除了本省游客以外,前来西江旅游的国内游客主要来自重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北京以及上海等全国各地,国外游客主要来自美国、法国、日本、英国、西班牙和比利时等。
由于旅游接待设施不够完善,目前主要以一日游游客为主,一般上午到达,下午离去。
少部分多日游的客人,主要为前来写生的艺术专业大学生和从事西江研究的专家学者。
统计表明,在过去六年间,西江千户苗寨的游客数量持续增长。
2000年至2005年0.75万人、1.2万人、2.4万人、2.15(非典)、3.5万人,2006年猛增至7.5万人,国外游客也从2000年的200人发展到2006年的3000人。
目前,西江千户苗寨已有苗家乐100余家,旅游商品店铺30余家,已经开发出的旅游商品主要有银饰系列、苗族服装、刺绣系列等。
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纪念品的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
苗族的文化特色
蒙古族 [民族简介] 蒙古族,现有人口约4800,00人。
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中国的东北、西北地区。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
千百年来,蒙古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
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蒙古族在科学文化事业上比较发达,特别是明代以来,在历史、文学、语言、医学、天文、地理等方面,对祖国的科学文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民间文艺方面,“好力宝”是蒙古族中流传很广的一种演唱形式,马头琴是最富特色的民族乐器。
蒙古族始源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东岸一带。
“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汉文译名,始见唐代。
“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诸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
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蒙古”也就由原来的部落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了。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学。
蒙古族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为内蒙古、卫拉特、马尔虎--布里亚特三种方言。
[饮食习惯]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
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
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
勤劳的蒙古族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
随着科学的发达,生活的繁荣,蒙古人酿制马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
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
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蒙古八珍”之一。
“手扒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方法之一。
做法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
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
斟酒敬客,吃手扒肉,是草原牧人表达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当你踏上草原,走进蒙古包后,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上,唱起动人的敬酒歌,款待远方的贵客,以表达自己的诚挚之情。
[建筑特色]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
“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
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
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3 . 2 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
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
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
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
搬迁简便。
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
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
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服饰特色]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妇女头上的装饰多月玛瑙、珍珠、金银制成。
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族相似。
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格外醒目。
[民族禁忌]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3、回族 [民族简介] 回族,有人口约8,000,000人,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
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
其先民主要是1 3 世纪蒙古人3 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
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
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宗教习俗]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
回族多信仰伊斯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
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
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
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 2 月1 0 日为古尔邦节。
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
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
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后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
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
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
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饮食习惯]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
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
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
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
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
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
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
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
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
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
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
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
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
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
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
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
“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
“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服饰特色]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
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男子在节日或遇有红白喜事时,喜戴白色小帽,妇女则戴披搭式巾帕,巾帕前端遮至下巴,后面披垂于肩头。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
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
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
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4、藏族 [民族简介] 藏族,约有人口4,000,000人,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临近省。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
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
“博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兑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娃”(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
藏语依地区划分为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 3 0 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 5 %。
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
据史书记载:早在秦汉以前,藏族先民就聚居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
由于草原辽阔,水草肥美,生产多以牧业为主。
主要有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
其中牦牛体大毛长,耐寒负重,除供奶、肉外,还是交通运载的“高原之舟”。
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也有小麦、油菜、碗豆等农作物。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对研究藏族的服饰文化有着重要价值。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
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祖国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
十世纪到十六世纪,是藏族文化的兴盛时期,几百年间,藏族文化大放异彩。
除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外,还有关于韵律、文学、哲理、史地、天文、历算、医药等专著问世。
藏族人民热情开朗、豪爽奔放。
他们以歌舞为伴,自由地生活。
藏族民歌抑扬顿挫,合辙贴韵,悦耳动听。
唱时还伴以各种舞蹈。
舞姿优美,节奏明快。
其中踢踏舞,锅庄舞、弦子舞最为广泛流传。
藏族信仰佛教。
公元七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 3 0 0 多年的历史。
公元1 3 至1 6 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
著名的寺庙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宗教习俗]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纪后,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早期的有宁瑞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当派,噶举派(俗称白教)等.15世纪初,宗喀巴实施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俗称黄教).此外藏传佛教还有一些独立的教派:息学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廓扎派,夏鲁派等. [饮食习惯] 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和酥油、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
糌粑由青稞或碗豆炒熟后磨制而成。
酥油茶是把砖茶的茶叶倒入1米长的木质长筒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长轴上下冲击,使其各种成分均匀融合而成。
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
青稞酒是用当地出产的青稞酿制而成的一种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欢,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婚丧习俗]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圆寂的达赖喇嘛死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就用去1 4 万两黄金。
其次,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
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
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
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
天葬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
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
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
不经允许一般是不欢迎人们去观看的。
[服饰特色]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
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
“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民族禁忌]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5、维吾尔族 [民族简介] 在中国西北边陲新疆,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天山,天山脚下聚居着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维吾尔族。
“维吾尔”是民族自称。
共有7 2 1 4 4 3 1 人。
史籍记载:维吾尔族原是公元三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一带的牧民。
由于受部落间战争的影响,各个部落的分支逐渐迁徙西域(今新疆),先后曾被译为“韦纥”、“乌纥”、“袁纥”、“回鹘”、“畏兀儿”,以后才改为“维吾尔”,沿袭至今,是“团结”、“联合”之意。
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棉花、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
此外还擅长园林艺术。
中国最大面积的葡萄生产基地,即葡萄沟就在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南1 8 4 公里的吐鲁番盆地。
维吾尔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古尔邦节、肉孜节、诺鲁孜节,是他们的传统宗教节日。
维吾尔族能歌善舞,闻名遐迩的音乐史诗《十二木卡姆》(意为《十二部大曲》)是他们的艺术精华。
群众喜闻乐见的顶碗舞、盘子舞、手鼓舞等,最富民族特色。
[宗教习俗] 信仰伊斯兰教。
[饮食习惯] 日食三餐,早饭吃馕和各种瓜果酱、甜酱,喝奶茶、油茶等,午饭是各类主食,晚饭多是馕、茶或汤面等。
以面食为主,喜食牛、羊肉。
主食的种类有数十种。
最常吃的有馕、羊肉抓饭、包子、面条等。
维吾尔族喜欢饮茯茶、奶茶。
夏季多伴食瓜果。
新疆盛产绵羊,由此维吾尔族便有了烤羊肉串的习俗。
讲究的羊肉串肉质鲜嫩,味咸辣,孜然的特殊味浓郁。
与羊肉串相媲美的手抓饭,也是维吾尔族的传统风味食品。
在新疆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地区,逢年过年,婚丧娶嫁的日子里,都必备抓饭待客。
他们的传统习惯是请客人围坐在桌子旁,上面铺上一块干净的餐巾。
随后主人一手端盘,一手执壶,逐个让客人净手,并递给干净毛巾擦干。
然后主人端来几盘抓饭,置餐巾上(习惯是二至三人一盘),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故取名为“抓饭”。
维吾尔族抓饭的种类很多,花色品种十分丰富。
[婚丧习俗] 男女青年结婚时,由阿訇或伊码目(均为宗教职业者)诵经,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表示从此就像馕和盐水一样,同甘共苦,白头到老。
婚宴要在地毯上铺上洁白的饭单,最先摆上馕、喜糖、葡萄干、枣、糕点、油炸馓子等,然后再上手抓羊肉、抓饭。
[服饰特色] 花帽,是维吾尔族服饰的组成部分,也是维吾尔族美的标志之一。
早在唐代,西域男性多戴卷檐尖顶毡帽,款似当今的“四片瓦”。
到了明代,因受阿拉伯和中亚文化的影响,维吾尔族男子削发戴小罩刺绣花帽。
清代初期,维吾尔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发展。
冬用皮,夏用绫,前插禽羽。
女帽皆用金银线绣花点缀与装饰,喀什干的四楞花帽脱颖而出几乎成了维吾尔族花帽的主流而延续至今。
经过各地维吾尔族人民的不断创新,花帽做工愈益精细,品种更为繁多。
但主要有“奇依曼”和“巴旦姆”两种,统称“尕巴”(四楞小花帽)。
[民族禁忌] 维吾尔族待客和作客都有讲究。
如果来客,要请客人坐在上席,摆上馕、各种糕点、冰糖等,夏天还要摆上一些瓜果,先给客人倒茶水或奶茶。
待饭做好后再端上来,如果用抓饭待客,饭前要提一壶水,请客人洗手。
吃完饭后,由长者领作“都瓦”,待主人收拾食具完,客人才能离席。
吃饭时,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可随便到锅灶前去,一般不把食物剩在碗中,同时注意不让饭屑落地,如不慎落地,要拾起来放在自己跟前的“饭单”上。
共盘吃抓饭时,不将已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
饭毕,如有长者领作“都瓦”,客人不能东张西望或立起。
吃饭时长者坐在上席,全家共席而坐,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后只能用手帕或布擦干,忌讳顺手甩水,认为那样不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