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街上有很多广告牌说到哪里找律师,但是感觉都不专业,律师都是这样推销自己的吗
律师推销自己主要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律师博客营销,现在随着一种已经为很多人熟悉的“博客”的普及,人们也就开始关注和探讨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博客营销及其博客营销的价值了。
二、律师的网站营销,就是律师通过建设网站、推广网站的方式进行宣传,扩大知名度,网站营销是律师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大的重要营销方式。
三、律师进行公益诉讼是律师迅速提高知名度的最快捷的办法。
四、律师的广告营销就是律师通过广告的方式来推销自己,或者说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某种形式,来传达律师的相关信息。
律所提成比例规定三篇
律所提成比例规定三篇篇一:律师提成比例规定为规范本所公共案源管理水平,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律师承办所里提供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5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
1、开庭;2、合同里指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1、代为写代理词;2、代写调查报告;3、代为调查取证;二、为提高律师承办提供案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律师在一年内承办案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20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3、以上述指标为基数,每增加一倍则提成比例递增5%,直至比例达到70%为止。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部提供《承办案源变更提成比例申请表》变更案源提成比例。
三、律师承办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80%;四、为提高很是承办安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很是在一年内承办安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35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10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八、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律师事务所不得将计提的基金以任何变相分配方式支付给聘用律师,开办人或合伙人不得挪用基金,更不得将基金作
律所提成比例规定三篇
律所提成比例规定三篇篇一:律师提成比例规定为规范本所公共案源管理水平,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律师承办所里提供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5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
1、开庭;2、合同里指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1、代为写代理词;2、代写调查报告;3、代为调查取证;二、为提高律师承办提供案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律师在一年内承办案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20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3、以上述指标为基数,每增加一倍则提成比例递增5%,直至比例达到70%为止。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部提供《承办案源变更提成比例申请表》变更案源提成比例。
三、律师承办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80%;四、为提高很是承办安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很是在一年内承办安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35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10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八、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律师事务所不得将计提的基金以任何变相分配方式支付给聘用律师,开办人或合伙人不得挪用基金,更不得将基金作
发生交通事故了我的车有强制保险,对方车没保险,我车里的人受伤了。
保险公司给不给赔偿医药费
浙江孙律师:你的损失有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若对方无保险公司的,应当由对方全额承担。
你的车辆所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请问我能在校上学时考律师么
不能,大三考法律职业资格证需要是法本专业的学生。
你这种情况只有在拿到本科毕业证后才能报名。
司法考试是全国统考,不分省,全国统一试题,统一分数线。
如果没有任何法律基础,就去买三大本先看。
有条件报一个培训班,也许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非法本的学生,花一年来准备,努力的话,应该能考过。
考到这个证后,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
其实我觉得做音乐多不错的,像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竞争太大了,压力也大,没你想得这么风光美好,呵呵,不过年轻,可以来尝试一下。
律师如何提升专业技能
【写作年份】2012年【正文】混得还行的律师,这里不用成功的字样,太大,是各种因素综合的结果。
这里有人脉、关系、运气、机遇、个人勤奋等等,但专业技能绝对是根基。
人脉圈子给你介绍案源,首先他是相信以你的专业能力是能够胜任这个案子的,否则他是不敢给你介绍案子。
给你介绍案子,你又不专业,把事情给搞砸了,介绍人怎么向上家交代。
如果你不专业我就找别人了,律师多了去了。
就是说机会加能力才能成事,给你个机会,你能拿住才能成事。
能力不够屌,你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机会溜走。
跟你说那边有个案子,你去忽悠了半天,飞单了,说明你能力不够,成不了事,所以说专业技能是根。
那么律师如果提升专业技能呢
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使劲。
1.点滴积累,把所见、所思记录下来在学习、交流、思考、实践的过程中,把所见、所思一点点的记录下来。
办完一个案子,做完一个项目以及各种心得体会都记录下来。
不要迷信你的记忆力,把它实实在的记录下来虽是最笨,但确是最好的方法。
这里介绍一种非常有效的记录方法,就是用专题的形式来积累经验。
比如,首先建立一个公司专题文件夹,在该文件夹下面建立公司章程专题、股东会决议专题、隐名股东专题、股权转让专题等等根据你的需要建立若干子文件夹。
这里以股权转让专题为例,股权转让专题里面具体应包括与股权转让有关的相关法律、相关操作指引、相关案例、相关文章、相关读书笔记、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夹以及一个股权转让法律服务注意事项总结的文档。
相关法律文件夹里面包括你能收集到的和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法律,要特别注意收集地方高院甚至地方中院规定的一些操作性文件,这些文件更细,更具有可操作性。
法官更多的时候就是根据这些地方性操作文件来判案的。
相关操作指引文件夹里面收集全国律协、地方律协、一些地方高院、甚至一些律师根据实践编写的有关股权转让的操作指引。
相关案例文件夹里面收集有关股权转让纠纷的一些案例及判决书。
介绍一款法律检索软件北大法宝,它是目前搜索中国法律最全的数据库。
通过北大法宝也可以搜索到大量的案例和判决书。
相关文章文件夹里面收集一些从网路上以及中国知网等数字出版平台整理的有关这一专题的文章。
相关读书笔记文件夹里面收集的就是你在平时读书学习过程中整理的读书笔记。
股权转让合同文件夹里面包括你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股权转让合同实例以及你自己在实务中起草的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法律服务注意事项总结文档里面记录的就是你平时不断积累的有关股权转让法律事务的注意事项。
建立起这样一个全方面立体的数据库,然后通过自己在实务当中用心积累,不断的充实里面的内容,慢慢你会发现对于这一专题你已经比较专业了。
以后遇到新的股权转让法律事务,打开数据库就可以了,里面有你需要的答案。
这是以股权转让专题为例的,其他的专题也是同样的方式收集整理。
2.阅读,大量看书,看好书,看业内最具实践经验的人写的书获得知识的途径不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是通过间接经验来获得知识,后者是通过直接经验来获得知识。
如果都能通过直接经验来获得知识那是最好的,印象深刻,但可能吗
你精力有限,你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亲自去实践的,而且都得通过实践来获得知识也是危险的,你研究了半天发现前人早就研究好了,而且比你研究的更好。
在进行每一项法律服务之前先看看前人、高人是怎么做的,从他们的经验中汲取养分,就是通常所说的站在巨人肩膀上成长。
这些前人、高人你不可能都认识,那怎么办
看他们写的书啊。
当然看书也得会看,我们是做律师的,是搞实践操作的,对我们最实用的书就两大类,一类是第一线最具实践经验的律师写的书;还有一类就是法院编写的书。
为什么要看实践律师写的书
你是搞实践操作的律师,其他同行写的书,对你来说是最好的借鉴,当然要看了。
为什么要看法院编写的书
法院编写的书主要指最高院及一些地方高院及中院(比如,上海、北京。
它们有这能力,也具备大量实践素材。
)编写的书。
每颁布一部新法律,最高院都会编写一本关于这一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书籍。
最高院编写的理解与适用丛书是诉讼律师必须要买的书,这些理解与适用丛书既有理论深度,又具备可操作性。
再说了,你一诉讼律师法院编写的书你都不看,那你看什么书
那怎样来选好书呢
法院编写的书没什么选择,你需要哪方面的就都买过来。
法院编写的书本来就很有限,所以每一本都很重要。
这里的选好书,主要指律师同仁写的书。
你本身就是律师,是有一定的判断力的。
拿到书首先看作者简介,看看是不是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的律师写的书,然后翻翻里面的内容,如果你是在书店买书,拿起来读上几页,一般就能判断出这书怎么样。
如果你是在网上买书,看看介绍,读读书评基本就能判断这书怎么样。
书店里面的书毕竟是有限的,在网上买书更方便,在当当、京东搜索框里输入你要买书的关键词,这个行业里面的书基本都出来了,然后再从中选择你需要的书。
3.学习,多参加业内学习,找到短板学无止境,知识爆炸,不学习哪行
律师要多参加业内的业务培训,通过这种业务培训找到不足,增长知识。
地方律协都会有这种针对律师的业务培训。
上海律协每个星期都有这种针对律师的业务培训,找一些大律师、法官等来讲课,选一些对你有用的专题听听非常有作用。
可惜我们律师每天忙着挣钱,很少有人愿意停下脚步来充电学习。
还有一些收费项目的业务培训,只要你是律师,你的邮箱里面多少都会收到这种业务培训的广告,根据需要选择一些听听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加这种业务培训,一来学习知识,找到短板,通过这种业务培训短期内可以使你对这一专题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二来还可以认识一些朋友,积累一些人脉。
有些人有些认识错误,觉得是同行就是竞争关系,这样理解就有点狭隘了。
现在的法律服务现状及发展趋势导致包治百病的万精油律师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大家越来越趋向于专业化,有些案子你办不了,你必然会转介绍给他人,所以说利用好了同行也是你的客户。
4.写文章,可以重温知识,使思维更缜密,提高独立思考能力写文章绝对是梳理知识的一个好方法,平时你整理的东西因为是给自己看的,图省事,可能很凌乱。
但一旦要写成文章发表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你会重新收集资料,寻找素材,梳理知识结构,使你写出来的东西,更具逻辑性,更具严谨性,最重要的是更具有可操作性。
写文章能提高你独立思考的能力。
写文章发表,你不能总人云亦云吧,总得有一些自己的主见,一些独立思考的东西,就是说总得有点干货。
经常写一些东西,你的思维能力能得到很好的锻炼。
写文章本身也是一种营销,是一种非常好的专家形象的营销方式。
文章写到一定量如果能出版成书那是最好的。
别人知道你是个律师,但对你还不是太了解,在网上一搜索,发觉这个律师不错写过文章,一看还像那么回事,这样更容易赢得信任感。
写文章也能满足你的虚荣心。
当你的文章被人下载、阅读,甚至能为别人提供帮助,当你想到别人会从你的文章中获得有益的东西的时候,是一件很爽的事。
这样会促使你写更多的文章,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得到成长的是你自己。
写文章是个再学习的过程。
通过写文章,把你以前一些零碎的东西进行整合,这本身就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对你所写的这些知识点你会掌握的更深刻。
比方说我现在在写这篇《》的文章,这些道理我以前就知道,但在脑子里都是记忆碎片,没有整合起来,因为我要写文章,所以我就开始重新思考、整理,使这一知识在我脑子里更系统。
5.交流,多和业内高手交流,多请教,高手点拨一下,胜读十年书你在做案子或项目的时候,遇到一些疑难杂症,你怎么想也找不到问题所在,这时候经高人点拨一下,立马茅塞顿开。
刚入行的时候需要老师带着往前走,但是律师界的传帮带很差,没有人愿意带新人,都靠自己摸索,自生自灭,你所谓的老师只是挂个名而已。
传帮带,手把手教你需要占用老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把你教好了,对他有什么好处
你翅膀硬了就飞走了,搞不好还来跟老师抢食吃。
一些老律师都是吃过亏,所以心凉了,不愿意再带徒弟了。
如果你入行时候就有个老师手把手教你,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一定要感恩戴德。
等你开始独立执业,就得和同行多沟通、交流。
在上海我们有一群律师经常聚,大家沟通一下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喜怒哀乐,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
同行沟通的途径多种多样,现在的社交网络微博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多和牛逼律师交流,多请教,慢慢你会发现你也很厉害了。
关于同行交流有个不好的现象,有些律师喜欢在同行面前吹牛。
行家不出货就是说我是懂行的是行家,你就不要把你那假货卖给我了。
在同仁面前吹牛B、说大话,不可取,他是圈内人,他是懂行的,你在他面前假模假样,你这不自取其辱吗。
律师喜欢吹牛,它是靠吹牛吃饭的行业,但你不得看对象吗,你不能把忽悠当事人那一套拿来忽悠同行,很多人是吹牛吹惯了刹不住。
6.实践,大量的实践实践,大量的实践可以使你掌握的知识更接地气,而不是空中楼阁。
你会发现,通过做案子去学知识是最有效的。
比如,你现在遇到了一个股权转让纠纷的案子,这时候你去学习有关股权转让的知识是最来劲的,因为你要解决眼前的实际问题。
平时让你去学习某一方面的知识,你可能提不起兴趣,把握不了重点。
很多时候你打完一个复杂一点的官司,这方面的知识你也就掌握的差不多了。
我代理的一个建设工程纠纷的案子,很复杂,一打就打了4年,等案子结束,这方面的知识我也就掌握的差不多了。
通过上面所说的六个方面的不断积累,你的专业技能肯定能得到提高。
你的专业技能提高了,在这一过程当中你的其他方面也会同时得到加强。
知易行难,知道道理,明白事理很容易,最重要的是去实践,做一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而且贵在坚持。
长此以往,在行里混个人样应该不成问题。
我们总说那谁谁谁是因为运气好才有今天,我怎么就没这运气
把别人成绩归功于运气,我们也够无耻的。
我们太缺少常识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他的今天是因为他比我们更努力、更坚持。
我们所经历痛苦、迷茫,他一样不缺,而且经历的更多。
我们只看结果,谁尼玛在乎他一路是怎么走来。
别人比我们做的好,一定是别人比我们更用心,更处心积虑,所以他们比我们走的更远,走的更好。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隐性律师营销和显性律师营销方式分别有哪些
”律师的营销分为:隐性的律师营销和显性的律师营销。
一、隐性的律师营销 隐性的律师营销是指律师不是向外界采用攻击性的“大声广播”来推销自己,而是通过自己平时的语言、行为,专业能力、做人、品德、服务的态度、方格来赢得口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的营销赢得的市场是最稳定的,下面我们首先来探讨隐性营销的几种方式。
第一:律师的专业能力。
这是律师的核心生存力,竞争力,一个没有法律专业能力的人是不可能在律师界混下去的,更不用说如何去赢得客户的信任,在过去,内陆很多律师是什么案件都办理的多面手,事实上,真正能给他们带来丰产的只是其中的一种律师业务,也就是这个律师最精通,最擅长的业务,而客户在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化律师之间往往会选择专家律师,市场的需求决定产品的供应,律师只有实行专业化,才能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律师只有专业化,才能品牌化,只有品牌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一个对法律某个领域做得相当专业的律师,在此领域,他的专业就是他最大的营销方式。
年轻律师在刚入行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规划,正确选择自己的专业领域,在这个领域做大做强,赢得客户良好的口碑,何愁没有案源? 第二:律师的人品也是赢得客户,赢得市场的又一隐性利器。
作为一个年轻律师,专业能力是比较弱的,目前无法通过专业能力去赢得客户,因此人品营销就成了安身立命之本,诚信、敬业、勤奋、用人格去夺得客户的赞誉和认可,是年轻律师赚取第一桶金的资本,当然这并不是说资深的老律师就不需要注意人品了,同样,人品的营销在老律师的营销战略中依然重要,但事实上很多律师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最终也失去了客户。
在现实中发现很多律师没有耐心,对客户所咨询的问题总是说: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等等,其实这都是一种不敬业的态度,是对人品营销的漠视,相信很多客户都是不愿意去找这样的律师来代理案件的。
一个不注意自己人品的律师怎么能把案件办好呢?事实也证明:律师的发展最终依靠的是老客户,老客户尤其是作为“带圈”的老客户能为律师带来源源不断的案源,维系老客户,通过老客户发展新客户都是律师人品不断传颂的结果,而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客户是稳定的,可靠的。
第三:服务态度是律师开拓业务,维系客户,赢得口碑的重要筹码。
曾经有一位律师在东莞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农民工由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由于自己不懂法律,便去咨询律师(心里并不打算请律师去解决这个案子),这位律师深谙营销之道,很周密细致的给这位农民工兄弟进行解答,提出方案,并主动要了该农民工的电话,事后,该律师又主动打电话给他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在此过程中给他无偿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好心的律师终于有了回报,最终农民工兄弟把这个案件委托给这位好心的律师代理,成功讨回经济补偿金,并把他的服务态度在企业其他员工及他的老乡中进行传颂,获得良好的口碑,许多原本不打算请律师代理的其他农民工也纷纷效仿,把自己的法律纠纷交给这位律师办理,这就是一个良好服务态度获得案源的典型例子。
服务态度可以分为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很重要,案前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影响案件客户是否把该案件交给律师代理,案中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影响案件是否能成功代理,并获得肯定,而案后的服务态度是决定是否能维护好老客户,由老客户带来新客户的重要因素,作为律师不能只重视案前服务,案子到手,就服务态度急剧下降,这是一种典型不计后果,只想做一次代理的行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之所以有源源不断的案件可做是因为他们把优质的服务放在重要的位置,贯穿整个案件始终。
二、显性的律师营销 显性的律师营销是指律师主动出击,利用电视广播媒体、报纸、网络等攻击性方式去推销自己,争取案源,希望达到立竿见影效果的方式,这是目前业界比较喜欢采用的营销方式,如何做好显性营销,做适合自己的营销是律师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选取几个最常见最实用的营销方式来进行说明。
(一)律师博客营销。
现在随着“博客”的普及,人们开始关注和探讨新兴的营销方式——博客营销及其博客营销的价值。
如今有很多律师顺势而行,建立了自己的博客,以博客作为自己营销的阵地,来宣传自己。
对于很多年轻律师来说,这是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营销手段,也是适合他们目前现状的营销方式,但是博客营销也有自己的特点,律师应该遵循博客规律,尽量使博客营销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博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将自己所办理的经典案例和所作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撰写成博客,不论是作为新闻,还是发表辩护词、代理词、案例分析,也或是谈谈自己的办案感受,只要是自己亲身经历和办理过或接受咨询过的典型案件或事例,都给它写出来。
这无疑是自己的一张名片。
客户通过博客看到你曾经办理过或接触过该类似案例,且有过成功记录的话,就很有可能在遇到类似案件时找你帮忙。
关注时事热点,并就此写些涉法的评论和文章,展示自己的风采,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二来潜在客户可以通过阅读评论来认识你,了解你的风采,势必会进一步扩大对你了解度、认同度,以至提高你的知名度,进而达到成为你的忠实客户。
(二)律师的网站营销。
就是律师通过建设网站、推广网站的方式进行宣传,扩大知名度,网站营销是律师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大的重要营销方式,但是律师的网站营销也有其策略性,盲目的网站营销并不一定会带来应有的效果,网站就像人的衣服,光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丰富的内容,是很难争取到案源的,一个理智的客户在阅读律师网站的时候,并不是只看网站的华丽程度,而是看该网站是否内容新颖,见解独到,是否能真正解决客户的问题,很多律师都做网站,但是为什么有的律师案源多有的律师案源少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律师网站内容少,很多都是抄袭他人网站的成果,或者直接把法条往自己网站上挪,更有甚者许多律师网站建立之后,以为一劳永逸,疏于管理,几个月下来网站很少更新,内容还是刚建立之初的样子,这样的态度,即使有网站也等于无网站,营销也就不可能实现。
因此要想网站营销达到自己想像的效果,律师应该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把自己最近办理的案件在网站上与网民进行分享探讨,把对时事热点进行的评论录入网站,并设立网友留言区、交流区,帮助网民解决法律咨询,与网民探讨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三)律师进行公益诉讼是律师迅速提高知名度的最快捷的办法。
目前,在中国公共利益的侵害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只要你有心,只要你有魄力,只要你能折腾,随处都可以找到公共利益遭到侵害的案件,而媒体往往会关注公益诉讼,社会公众更会关心公益诉讼的过程,这也恰恰是在另外一个方面给律师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而这样的广告都会赋予律师一个法律斗士,正义化身的称号,起到的广告效果都是既积极又正面,引起的轰动效应不言而喻,1996年,丘建东打响了“一块二”公益官司,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其本人被誉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该案发生后,丘建东的名字响遍大江南北,家喻户晓,知名度可想而知,在之后,公益诉讼案件像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乔占祥律师的“春运涨价案”熊武律师的“出租车空驶费案”等等无不使这些律师声名鹊起,享誉业界,然而他们都是利用了案件本身的社会关注度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虽然有点搭便车,炒作之嫌,但是其推销效果确实值得我们借鉴的。
(四)律师的广告营销。
就是律师通过广告的方式来推销自己,或者说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某种形式,来传达律师的相关信息,很多人认为律师广告营销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律师广告成本高,被认为是一种浪费的营销手段,而其实只要律师广告做到恰到好处,适合自己,完全是一个有效的营销手段,在交通广播频道担任法律嘉宾对交通肇事后的处理以及交通险等相关问题进行解决,相信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策略。
其实广告只要找准客户,找对潜在的市场,其营销的效果往往是最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