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是一个怎样的城市
南矮:东北、华北的男子平均1.693米,云贵川为1.647 米。
南瘦北胖:身高和体重的差异主要是受环境和食物两个因素的影响,一 般说来,居住在草原、高原、高纬度、气候寒冷地区的并以麦面为主食的人,身材魁梧。
而生活于热带、亚热带岛屿和滨海平原地区,从事农耕并以大米为主食的人,身材则较矮小。
南米北面:南甜北咸:我国饮食和口味的突出表现就是南米北面、南甜北咸。
南繁北齐:语言的地理差异表现为南繁北齐,即南方语言繁杂,北方语言比较划一。
北方广大地区都属北方方言区,从哈尔滨到昆明直线距离三千多公里,两地语音虽有区别,而通话交流思想没有多大困难。
在南方,同一方言区内,如闽方言区内,还分为福州话、厦门话、莆田话、闽西话等,互相听不懂。
广东的珠江三角洲与韩江三角洲相距不过300公里,粤语与潮汕语之间却无法交谈。
南老北孔:南方是无为而治的老子哲学思想主要传播地,北方的齐鲁大地则是孔子儒家学说的发源地。
南柔北刚:南柔北刚是反映在地理景观和文化艺术两方面的差异:杏花春雨江南,古道西风冀北——南北景观差异;南曲如抽丝,北曲如轮枪——南北戏曲差异。
南细北爽:南北两方人生活习性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南北两种地域文化的差异:南方人的精致、细腻与北方人的粗犷、简朴形成鲜明的对比;南细北爽是指,南方人说话比较婉转,北方人说话比较直率。
南拳北腿:南拳北腿指的是武术的南北差异,南方的拳术和北方的腿功形成强烈对比。
南骗北抢:南骗北抢是犯罪分子行为地理分布特点的真实写照,即南方多发生智力型的案件,北方多发生暴力型的犯罪活动。
南船北马:在交通方式上,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导致了南船北马的区域差异——南方水上交通发达,北方主要靠陆上交通。
南敞北封:由于气候、地貌等条件的差异,南北方园林和建筑风格不同。
纵观我国民居屋顶坡度,从南到北逐渐减缓。
到了河北一带出现平顶民居。
南方坡大,一可防雨水渗漏,二可隔太阳暴晒。
北方坡缓,可节省建筑材料,兼作凉晒作物场地。
南方园林建筑,轻巧纤细,玲珑剔透,内外空间连贯,层次分明,苏州的拙政园是其典型代表。
北方园林建筑,平缓严谨,粗壮拙朴,内外空间界限分明。
受到资源和区位的影响,我国著名园林学家陈从周认为南北园林建筑的区别是南敞北封——南方建筑多敞口,北方建筑多封闭, 陈从周教授对此作出总结:“南方为棚,多敞口。
北方为窝,多封闭。
前者原出巢居,后者来自穴处。
” 南轻北重:我国的工业部局有南轻北重的地域特征。
即我国北方以重工业为主,南方轻工业相对比较发达。
南经北政:南方经济文化活跃,多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
北方政治活跃,多国营商业。
南下北上:北方政治军事力量八次统一大陆,南方意识形态七次挺进中原。
历史上我国经历多次分裂,主要是南北分裂,最后从战略上统一全国的力量大都来自北方,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八次北方军事力量的南下。
最近的一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南下;到了近现代,由于西方的科学文化首先传入东南沿海,南方在经济文化上的领先地位不断加强。
南风北渐是我国近现代文化流动的基本趋向。
南米北面我国南北方的饮食习惯不同。
南方人爱米饭,北方人喜面食,其实这与南北方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同有关。
我国南方的气候高温多雨、耕地多以水田为主,所以当地的农民因地制宜种植生长习性喜高温多雨的水稻。
而我国北方降水较少,气温较低,耕地多为旱地,适合喜干耐寒的小麦生长。
所谓“种啥吃啥”,长此以往,便养成了南米北面的饮食习惯。
提及南北饮食的差异,大家可能首先会想到南方主食大米、北方主食面粉。
但是东北生产大米,而且久负盛名,颇为有趣的是东北人自己有名的大米主要卖到其他地方,自己却不喜欢吃。
从菜系来看,南方菜系优势明显、有广东的粤菜、四川的川菜、湖南的湘菜、江浙的杭帮菜等。
而北方却几乎没有独立的菜系,当然东北的菜还是颇有特色。
总体特点是南方饮食讲究的是精细,而北方体现的是粗犷。
从菜量来看,南方多数是小而精。
北方是多而粗,南方一年四季蔬菜丰富,北方到了冬季就数大白菜最多,要不就是大棚的蔬菜,但是品种相对还是少了些。
尤其在农村可能差别更大。
从喝汤来看南北迥异:南方人喝汤是作为一个菜上桌的,更多的是在夏季天气炎热喝汤,广州、福建一带在饭前、饮酒前喝汤,尤其广州人堡汤是出了名的。
而北方人一年四季都喝汤,但是汤是在饭后喝,一般不是作为一道菜上桌,而且主要在冬季喝汤,觉得热乎、暖和。
从喝酒来看,北方人豪爽,平均酒量大于南方人,特别是山东、东北和内蒙人酒量惊人。
南方生产白酒,有名的贵州茅台、四川五粮液。
夏天可能南北都已啤酒为主,但是冬天北方人更喜饮白酒,但是冬天南方的江浙一带喜喝黄酒,比如绍兴女儿红、上海的和酒、石库门等。
北方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菜,大声说话。
南方人相对精细。
南米北面我国南北方的饮食习惯不同。
南方人爱米饭,北方人喜面食,其实这与南北方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同有关。
我国南方的气候高温多雨、耕地多以水田为主,所以当地的农民因地制宜种植生长习性喜高温多雨的水稻。
而我国北方降水较少,气温较低,耕地多为旱地,适合喜干耐寒的小麦生长。
所谓“种啥吃啥”,长此以往,便养成了南米北面的饮食习惯。
1. 比较项目 南方 北方 一月均温 高于0℃ 低于0℃ 年均降水量 大于800毫米 小于800毫米 土地类型 水田 旱地 主要农作物 水稻、甘蔗、油菜 小麦、玉米、甜菜、花生 人们的主食 米饭 面食 建筑风格 人字形”屋顶,多敞口 平顶居多,多封闭、严实 2. 建筑差异:北方保暖效果好,南方通风效果好 饮食差异:北方喜欢吃面,南方喜欢吃米 自然差异:北方寒冷干燥,属落叶阔叶林。
南方温热潮湿,属常绿阔叶林。
体质差异:北方体质高胖;南方体质矮瘦 性格差异:北方粗犷豪爽;南方细腻柔和 传统交通工具:北方坐车,南方乘船 北方政治与军事比较活跃;南方经济与文化比较发达
涉外商标证据收集的几个问题
一、商标的选择商标是用来区分来源于某一企业或个体商户的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标记。
由此可见,商标的最基本作用就是能够起到区分作用,避免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因此企业在设计、选择、注册商标时必须把该要素放在首要地位,同时结合特殊的设计、企业文化、消费者的感受等办理商标注册。
总而言之,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然而,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企业一般会走入如下误区:(1)将企业英文名称中各词首字母的缩写或太简单的英文字母组合作为公司的商标。
通常缩写后的商标一般都是3个左右的字母组合,整体上没有任何涵义。
虽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允许这种商标的注册申请,但由于这种商标整体上很难呼叫,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印象,而且很容易与其他包含这几个字母的在先商标产生权利冲突,导致商标被驳回或遭到在先权利人提异议等。
此外,有些国家不接受简单字母组成商标的注册,如俄罗斯不接受3个及3个以下字母商标注册,除非该商标中各字母有特殊的设计,具有相当的显著性。
(2)申请注册纯中文商标有人认为,到海外市场注册申请纯中文商标是为了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同轨运行。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无可厚非。
但是对于这样的想法必须基于海外消费者的心理感受之上,企业必须慎重选择。
总体而言,中文在大部分外国人眼中只是一种图形符号。
许多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时,不管当地消费者是否认识中文,简单生硬地将国内注册的纯中文商标拿到国外办理,这样不仅让国外消费者很难接受,而且不利于企业迅速开拓并占领国外市场。
同时,一些国家不接受纯中文商标的注册,如越南、亚美尼亚等。
在代理实践中,这两个国家明确表示不接受纯中文商标的注册。
另外,纯中文商标在一些国家被官方驳回的风险很大。
因为审查员不理解商标的含义。
如果企业打算到海外市场注册中文商标,笔者认为,中文商标最好加上相应的英文、拼音、图形等其他显著性要素作为组合商标一起注册。
(3)申请注册纯汉语拼音商标同中文商标一样,到海外市场办理申请注册纯汉语拼音组成的商标占很大一部分。
外国消费者虽然认识由纯拼音组成的商标,但由于汉语拼音同英文的发音习惯和呼叫方式有很大差别,因此,国外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的印象,导致企业无法迅速开拓并占领海外市场。
(4)申请注册同各国的禁忌相冲突的商标由于文化和语言的差异,各国都有一些本国的禁忌。
因此,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必须了解目标市场的语言习惯和禁忌状况。
比如,澳大利亚忌讳用兔子作为商标;印度等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英国人忌讳人像作为商品的装潢;北非一些国家忌讳用狗作为商标等。
另外,有一些禁忌是由于语言差异产生的。
如国内某著名的汽车品牌CHANA,其在西班牙语里代表女性的下身,带有这样商标的产品出口到西班牙语国家会造成不良影响。
(5)注册同国外比较知名的公司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在实践中,笔者发现有些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所采用的商标与国外一些比较知名的公司拥有的商标十分近似。
这将导致申请人商标在申请阶段被驳回、公告阶段被提异议、注册后被提撤销等,不利于企业迅速在国外获得商标专用权。
产生这种的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知名的公司早在世界各国和地区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他们拥有一整套完善的商标保护和监测制度,并且十分重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经过长期的使用和经营,许多知名商标在当事国获得了相当于驰名商标的保护。
实践中有如下案例:同戴姆勒公司“■”商标近似、同索尼公司“SONY”商标近似、同SUN Microsystems Inc.公司“■”商标相冲突。
上述冲突商标基本上在全球受到了这些跨国公司的围追堵截。
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比较大的额外经济支出,同时也拖延了企业产品进入目标市场的时间。
虽然最后通过删除冲突商品、异议答辩、驳回复审、上诉、全球和解等手段在大部分国家获得了注册,但代价很大。
因此,笔者建议,中国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应当首先了解同行业中比较知名的跨国企业所拥有的商标状况,尽量避免同这些商标相近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企业有多种途径获知这些在先商标的状况,如通过网络查询、各种杂志刊物报道、各国商标局数据库查询等手段。
但如果企业在中国已经注册了同其他同行业跨国公司相近的商标并且在国内相当知名,而且到国外也必须使用该商标,笔者认为企业也无需太多忧虑,只要通过综合使用上述各种手段和途径,相信在目标市场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把握性还是比较大的。
2.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选择在办理涉外商标申请注册时,企业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方向、产品种类和性质、出口的货物清单等确定需要到国外申请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品或服务选择的范围、个数的多少、是否规范等不仅直接影响到商标注册申请支出费用的高低、受保护范围的大小,而且影响到官方是否可以接受、企业商标权利是否可能遭到侵害等。
下面主要就这方面的问题进行陈述。
(1)商品或服务类别的选择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划分,目前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即尼斯分类。
截至2006年1月,尼斯协定的成员国有78个国家,非成员国采用尼斯分类的有68个国家和4个组织),唯一的区别是各国或地区采用的版本不尽相同,目前最新的是第九版,该分类表基本上涵盖了世界上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对于大部分国家的商标申请,企业应当主要根据该分类表来决定申请注册商品或服务的项目。
同时,对于那些尚未采用尼斯分类表的国家或地区来说,企业可以参照该分类表进行选择,一般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对于一些极少数国家来说,他们采用的是与尼斯分类表完全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方式,因此这些国家必须单独进行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
如塞拉利昂、巴哈马、多米尼克等国家采用的是1938年英国旧分类表,不包含服务项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一般来说申请保护商品项目即可。
但随着中国品牌在世界各国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出现了很多抢注中国企业商标的情况,抢注者通常是在相近类别或与商品相关的服务类别上进行抢注。
如企业生产的是第12类上的“汽车”等商品,抢注者会在相应的“车辆保养和修理;车辆服务站;车辆进出口”等服务项目上进行抢注。
因此,对于一些相对比较知名的中国企业来说,应当在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同时注册,构筑一道坚固的商标防御体系,防止他人抢先注册,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
(2)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的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到企业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企业必须根据出口清单、主营产品状况、目的国家的状况进行产品的选择,但商品或项目个数的选择有很大的奥妙。
对于那些可以接受全类商品或服务项目注册的国家来说,企业最好选择进行全类注册,这样不仅可以扩大保护范围,而且可以防御在后申请的相同商标但包含不同商品的注册,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接受全类注册的国家有很多,大部分位于欧洲、中东地区和非洲地区,如奥地利、挪威、阿根廷、黎巴嫩等。
对于限制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的国家来说,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个数,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企业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泰国限定在10项以内、安哥拉限定在5项以内、印度限制在10项以内、越南限制在6项以内等。
对于那些对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没有限制的国家和地区来说,是不是选择的个数越多越好呢
答案是肯定的,但前提条件是这样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如很多国家在通过官方实质审查后,会在当地主流报纸或刊物上对商标的所有信息进行公告一次或几次不等,如果客户选择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过多,造成的结果是占据报纸或刊物的版面篇幅很大,产生的公告费用是相当惊人的。
而且在一些非英语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如果选择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过多,会造成国外律师的工作量成倍增加(主要是翻译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时间延长、律师审核商品或服务的时间延长),而这些国家的律师通常是按时间收费的,律师费用也就大幅增加。
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在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时,应量力而行,不要贪多。
总的来说,企业应把握的原则是:对于可以接受全类注册的国家和地区,应尽量全类注册;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限制的国家和地区,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于没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个数限制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建议企业选择最多不超过20项,一般以10项上下为宜。
(3)特殊国家和地区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选择企业除了应当根据尼斯分类表进行商品或服务项目选择以外,还必须注意一些特殊的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他们有独特的商品或服务划分方式。
如伊拉克、也门拥有自己的本国分类;前面提到的如塞拉利昂、巴哈马、多米尼克等国家采用的是1938年英国旧分类表,不包含服务项目。
而一些发达国家对商品或服务虽然大致同尼斯分类近似,但都有其特殊的规定,主要有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这些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描述规定极为严格,对于比较宽泛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不接受的,实践中有很多商标在这些国家就是因为商品或服务项目过于宽泛而收到了官方下发的审查意见书,导致企业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周期延长、产生额外费用等。
完全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可能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审查员对商标的审查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这些国家对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划分没有十分统一的规定,只是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依据而已。
但只要把握一些规则,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可以避免官方因为商品或服务不规范而下发审查意见。
如25类上的商品“服装”,该商品在上述几个国家都是不被接受的,但如果将其细化成“衬衫;西服;婚纱”等商品则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在这些国家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首要原则是进行细化。
(4)中国特有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申报由于各国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导致每个国家都有一些本国独具特色的商品或服务。
如中国特有的商品“月饼;黄酒”等;特有的服务项目“典当;茶馆”等。
对于这些中国特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外国消费者不了解其性质和用途,因此一些国家是不接受其注册的。
但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来说,其商品审查制度比较宽泛,只要申请人能够将商品或服务项目解释清楚,官方也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那种严格根据尼斯分类的国家和地区,不接受这些特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注册的,企业可以选择那些涵盖范围比较宽泛的规范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注册保护,如果不能找到更大范围而又无法保证能够获得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建议客户将其删除以避免官方下发审查意见,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
3、申请人英文名称和地址的选择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和地址信息。
以何种名义和地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对于申请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主要从申请人英文名称和地址两方面进行论述。
(1)申请人英文名称的选择企业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时,最好使用与已经在对外贸易中采用的企业英文名称一致。
这样不仅保证了企业权利的统一,而且有利于企业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迅速开拓海外市场。
如果企业在以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只是贴牌生产(OEM)或尚未在外贸中使用任何固定的英文名称,笔者建议企业应当慎重选择相应的英文翻译。
在中国,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这是否就意味着企业在选择英文名称时也必须根据上述规定逐一进行对应翻译呢
笔者认为,这是不必要的。
在进军海外市场时,企业就应当把自己当作一个跨国性的企业来经营。
因此,如果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还带有行政区划的名字是没有太大必要的,这样不仅让外国消费者很难对企业有快速的辨别和认识,而且对企业在以后扩张中起到阻碍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在选择英文名称时一般包含3个要素即可,即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这是国际上很多跨国公司的通常做法,也被世界各国所接受。
另外,企业在选定了英文名称之后就不要轻易进行变更,除非公司的字号或组织方式等发生重大改变。
因为英文名称一旦发生了任何微小变化,权利人就必须到各国商标主管机构分别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这样不仅会产生额外费用,而且会使消费者对商标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发生中断。
实践中有个别企业就公司的行业英文名称进行了多次变更,笔者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对于国内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集团公司来说,是以集团的名义还是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笔者认为,应当把握的原则是“谁使用就以谁的名义注册”。
这样不仅保证了使用者与所有者的权利统一,而且使消费者能够将商标与使用者产生直接联想,有利于迅速提高商标的影响力。
如果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都在使用同一商标,笔者认为,最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申请,这是因为集团公司可以从全局角度出发对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做出统一的规定,有利于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和频率,而且集团公司存续周期比较长,有利于商标权利人的长期稳定,而子公司只限于某一领域,商标使用的范围有限,不利于提高商标的知名度。
同时,子公司存续周期短,容易发生破产、改制等影响商标权利人的状况。
(2)申请人英文地址的选择同英文名称一样,选择恰当的英文地址办理涉外商标注册对企业来说很重要。
首先,英文地址应当规范,符合英语的表达方法,而不是生硬地将汉语中的地址直接翻译成英语。
其次,英文地址不宜过长,很多企业根据中文地址逐字逐句地将其翻译成英文,结果是地址非常长。
而在有些国家是不接受太长的英文地址的,如美国采用电子提交,地址栏中只能容纳一定的字符数,超出的字符将可能造成乱码或顺序颠倒等情况。
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在选择英文地址时一般以不超过15个英文单词为宜,可以将一些通用字符删除,如将“Street”、“Town”、“City”和“Province”等删除,以便节省相应的空间。
最后,英文地址不宜太细,因为一旦地址发生微小的变更,企业就必须到各国办理商标地址变更手续以保持商标权利人的信息更新,这样也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4、目的国家的选择企业必须尽快确定需要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的国家清单,这不仅关系到企业商标是否能尽快在各国获得商标专用权,还关系到是否可以防止第三方恶意抢注。
通常企业可以根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决断:(1)对已经有产品出口的国家,企业应尽早办理商标注册。
(2)对尚未有产品出口的国家,企业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在潜在市场和重点市场进行商标注册,防止他人抢先注册,导致产品无法进入该市场而丧失市场份额。
(3)对容易出现抢注现象的国家和地区应提高警惕,尽早注册,尤其对那些在国内非常知名的商标而言极为重要。
目前实践中最容易出现抢注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日本、韩国、印尼、菲律宾、德国、智利、秘鲁、委内瑞拉等。
(4)对于市场不太成熟或暂不打算进入的国家,企业可以等到以后进行注册,即分批注册。
5、申请方式的选择(1)巧用优先权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企业应当把握注册时机,尽早注册。
同时可以利用优先权的优势,将涉外商标的申请时间提前,这是很多企业很容易忽视的。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申请人,在任一成员国递交同一商标申请的首次申请日起的6个月内,可以在该成员国要求优先权。
如一企业在中国于2008年1月1日提交了商标申请,其到泰国提交申请的日期是2008年5月1日,如果在提交申请时企业要求优先权,则在泰国的申请日可以提前到同国内一致的2008年1月1日。
优先权的使用有利于企业及早在目的国获得商标专用权,还可以为防止商标遭到恶意抢注提供充足时间。
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并利用好优先权,更快、更好地在国外获得商标专用权。
(2)区分对待采用“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的国家对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都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获取商标权利,即谁先获得注册谁就获得商标的专用权。
因此企业如果想要到这些国家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就必须及早注册,采用各种手段尽快获得商标专用权。
对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英美法系的少数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采用的是“使用在先”原则,即谁最先在市场中对商标进行使用,谁就有权主张对商标的专用权。
企业如果想要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尽早将商标在这些国家投入使用并同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在这些国家,企业应十分重视对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保存和归类。
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带有商标的销售合同、出口清单、提单、发票、广告宣传材料、包装等。
如果发生商标抢注、侵权、异议、撤销等有害于企业商标权的状况,企业可以基于这些宝贵的使用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3)通过不同途径进行涉外商标注册目前,企业可以通过3种途径办理涉外商标申请:逐一国家申请;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办理;通过区域组织进行办理。
每种途径都有利弊,因此,企业要充分考虑各种途径的优势,并慎重做出选择。
下面就简要对这方面做出说明。
顾名思义,逐一国家申请指的是商标申请人委托各国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直接到官方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由于具有目的性强、独立性强、可操作性强和稳定性强等特点,单独指定申请被很多企业所采纳,如单独指定绝大部分国家并不需要以国内注册或申请为基础,同时注册后效力是比较稳定的。
但由于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注册制度有很大差别,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长短相差很大,文件要求不一致,律师收费和官方收费的巨额差异,各国官方语言和货币的差异等,企业对选择逐一国家申请的方式格外慎重。
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可以基于国内申请或注册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书和议定书成员国提出申请,申请人递交一份申请就可以有选择的指定所有成员国(中国除外)。
此种途径由于具有省时、省力、省钱等特点,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成为企业办理涉外商标注册的一种重要途径。
然而,此种途径包含国家范围有限,需要以国内申请或注册为基础,注册效力不是很稳定,没有单独的注册证书等原因成为企业选择此种途径的阻碍。
通过区域组织也能有效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目前,世界上有3个比较大的涉及商标注册的区域性组织,即欧共体(OHIM,截至目前共27个成员国)、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主要是前法国的殖民地或领地,共16个成员国)、非洲工业产权组织(ARIPO,主要是前英国的殖民地或领地,共16个成员国),目前选择最多也是最重要的组织是欧共体商标注册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企业提交一份申请,如果通过审查即可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保护,因此,通过区域组织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对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三、总结以上主要论述了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申请前必须注意的几个方面。
企业只有充分了解并运用这些信息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省费用、最大程度地保护商标权利、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顺利的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
笔者希望中国企业在推进商标战略时少走些弯路,顺利地将中国品牌推向世界并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企业在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应当与代理组织充分沟通并了解相关情况,使企业的商标使用、注册和管理合理、有序、充分地得到保障。
多少毫克不算饮酒
应该是20毫克以下不算饮酒。
但也因人而异,有的人消化吸收的快一些,有的人消化吸收的慢一些。
但一定记住喝酒一定不能开车。
安全最重要。
白酒如何营销
任何产品现突围,都需要密切关注两个走势:一场整体的消费,二是竞争态势。
近酒产业是非比较多,行业限价、质量危机、部分企业运营危机、不同品牌之间恶性竞争等。
不管是区域强势品牌、全国领导品牌,还是夹缝中磕磕绊绊前行的成长型产品,企业营销策划过程中都要把握市场动态,适时制订、调整营销策略。
具体来说,白酒营销如何在逆境中借势呢? 一、白酒企业在逆势中做品牌营销的渠道取舍。
企业都明白销量是赢在渠道、赢在终端的,从产品到区域市场的支持政策,不仅要吸引消费者信赖,也要给经销商信心。
白酒企业对渠道的选择,要结合产品定位、企业资源与市场竞争情况。
企业要根据产品特色与消费群定位来选择渠道,比如高端白酒进驻消费能力低的渠道,或定价较低的白酒进驻高端消费场所,都实现 不了动销;再要看企业和经销商的资源,若商超、流通渠道运作能力强,便应集中人力、物力等资源实现精耕,若餐饮渠道运作经验足,便应尽可能多的占取市场份 额,只领先竞品一点点,随时可能被替代;竞争情况最为关键,在终端,一定要密切关注竞品动态,需要找准自身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尤其是当前白酒品牌众多,各大企业也都具备一定的运营实力,粗放式的营销策略会过多损耗企业资源。
对于销售渠道的运营,精髓在于细作,而非单纯追求数量布局或大牌效应。
在行业发展态势动荡、行内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更应该集中资源,权衡取舍。
二、白酒企业在逆势中做品牌营销的价格调整。
品牌的价值是需要积淀的,作为品牌运营者来说,自然不希望消费者忽略品牌价值。
纵观国内的大众消费品,可以成为民族特色的代表的,或者说能发展成为奢侈 品品牌。
诸如:贵酒、川酒、陕酒等,这些具有独特地理优势和文化底蕴特色的产品,是值得我们尊重和用心经营的。
有时候,虽然说价格代表价值,但消费者会有 自己的理性判断,物价虚高会影响销量;在行业动荡时降价,且不说之后提价的难度,定会引发消费者疑问:之前的消费并非物超所值?甚至会破坏市场的有序竞 争。
白酒企业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可采用一个很好的方式,即竞品调低价格,来做市场活动。
而促销活动与公关活动的有机结合,再配合适当的传播,不仅给消费者 带来了惊喜和体验,也是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信赖度的最佳方式。
三、白酒企业在借势中做品牌营销的特征代表。
众多白酒企业在说产品的时候,基于口感与饮后感受的层面的表述是最多的。
其实,对中国人来说,喝白酒喝的是一种氛围。
而借势,主要借的是白酒千百年来给人们带来的传 统和习惯。
各白酒品牌企业都在挖掘酒文化,文化内涵的确是白酒营销的一个支撑点,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文化可以代表一种调性或工艺,但在买酒或点酒的时候,更容易和消费者达成共鸣的其实是“身份的代表”,在喝酒的时候也是如此,很少有消费者会认为自己是在喝文化。
因此,白酒的定位必须能代表目标消费者,可以是身份象征,可以是人生态度,也可以是处世哲学。
同时,对白酒的文化营销也是必不可少的,在传播白酒文化的时候要注意和企业资源以及产品定位相匹配,事实上,并不是文化越精深、帽子越大越好,最重要的是能代表品牌自身的历史渊源、品质信誉和产品特色。
四、白酒企业在借势中做品牌营销的整合性。
白酒面临的竞争,不仅是同行业的同类酒种,还包括洋酒、红酒、保健酒、黄酒甚至啤酒等产品;同时,消费者会接触到各个行业的媒体讯息,消费者评判一家企业的社会地位,也不仅是同行业之间的比较,而是会根据接触到的讯息来进行跨领域对比。
白酒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的时候,可以整合整个产业链以及客户群有交叉 的企业资源。
实现产业链的共赢,可以有效把控质量、控制成本、保证效率;实现异业联盟的共赢,可以相对轻松、精准的与消费者互动,并且可以将传播资源与促 销资源共享,扩大品牌影响力。
在整合资源的过程中,企业应具备全局观。
对于上下游产业链中的弱小企业,尤其是资源稀缺性的弱小企业,要保证其生存空间,否则,会影响产品品质或生产效率,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
总而言之,对于企业来说,优秀的产品品质是制胜根本,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放眼国内乃至全球,不缺好产品,但却极少产品能做成功,根本原因是缺少科学的营销策略。
好的营销策划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获取市场竞争的胜利。
由于战略的整体性和前瞻性,更由于营销策划的制定会充分考虑到行业状况和业内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制定出针对对手的竞争战略措施,从而有利于企业在与对手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