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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通报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13 04:13

观看暗访心得体会

观看暗访心得体会【篇一:市直机关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关于对市直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3月29日,市效能办组织7个督查组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情况从这次明察暗访情况看,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通过开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制度措施,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工作作风有较大改进,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个别单位管理较松懈,规章制度不够落实。

考勤制度执行不严,上班签到随意性大,存在漏签、代签、签到簿不及时收回等现象,去向牌标示与人员去向情况不相符,个别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或聚在一块泡茶聊天,或外出办自己的私事。

(二)个别单位对机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处罚不严。

少数机关人员上班精神萎靡,工作懈怠,不是认真地履行职责、处理公务,而是玩游戏、办私事。

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迁就。

二、处理意见依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明效2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如何开展好慵懒散治理,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镇党政机关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治理“慵懒散”,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深化正在全县开展的以“从严从紧抓作风、强化执行提效能”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境界,提升执行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

重点治理以下问题:1、思想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盲目自满,不思进取的;2、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实干不足的;3、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没有进展,打不开局面的;4、工作不在状态、积极性不高,工作协调不及时、政策对接不紧密,遇到问题绕着走、有困难工作不去干的;5、干部素质低,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6、履行能力不高,专业知识贫乏,办事效率低的;7、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8、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办事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的;9、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三、工作措施(一)、主动查摆整改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市委“十一条”实施办法、县委“十不准”、镇“十二不准”,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对照治理重点,采取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我查摆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主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深入查摆,查摆要实事求是,不走形式。

对查摆梳理出的“四风”问题特别是“慵懒散”问题,要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二)、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围绕年初任务目标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紧扣全镇重点工程项目、阶段性中心工作,加强对各指挥部、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切实以强有力地督查推进工作开展。

严格对重点工程“周通报”、对重大事项及重要事项“月通报”制度,注重在督查过程中找准影响工作落实的规律性问题,分析总结、堵塞漏洞、整改提高,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即时督查、全程督查、定期督查等制度,加大对全镇重点工作,重点指挥部、重点项目时间节点进展情况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十不准”和机关干部遵守会风纪律、上下班工作纪律等日常行为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

(四)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专项督查认真执行信访案件备案通查通报制度,以全县信访稳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解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对集中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进行挂号督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对各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服务差的问题年内查实三例的,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评机关、评行为、评窗口单位”居后两位的,对干部顶风违纪被上级督查暗访查实给郭楼丢丑的,对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有影响上访案件的,对搞形式主义、履职不力、滥用职权、松懈散漫、铺张浪费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不搞迁就照顾、不搞下不为例、不设“过渡地带”。

(六)强化社会监督1、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座谈。

每季度就改进作风工作开展一次座谈,重点了解掌握群众“不满意”因素,督促各级各部门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擦亮服务窗口、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2、深化开展“双评”活动。

进一步完善评议内容,突出评议服务质量、工作效能、任务落实和工作突破的情况;改进评议方法,征求多个层面评议代表意见,提高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在评议代表中所占的比例,并将政风行风、网络问政等群众评价情况与评议结果相结合。

3、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随访活动,了解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根据电话调查情况,找出差距,改进不足。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进一步完善涉企一费制、作风建设有奖举报、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和民生服务等制度,强化《政风行风热线》进社区机制,着力形成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成立“慵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对“慵懒散”问题的自查自纠力度,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包庇纵容、不姑息迁就,及时制止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不良倾向,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见成效。

实行整改落实责任制,对查摆梳理出的问题,要仔细研究,制定出目标清单,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督促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广泛宣传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反映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专项治理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督导,严格要求。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开展。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以纪律作风为突破口\ 狠抓公安整体素质的提高保持共产党员性教动的深入开展,使党的执政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标志党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整体发展,与时俱进的新阶段。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如何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体到公安工作实际中去,切实解决公安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成为每一个民警严肃思考和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

就此,我局着眼于公安队伍的根本建设和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局纪委具体负责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日常工作。

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外部监督等四个方面加强和改善机关作风,取得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双赢。

我们的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夯实民警思想作风基础\ 理论是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人的行为都是一定的思想指导下发生的。

因此,思想作风建设在整个作风建设中尤为重要。

在市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领导下,我局结合时代的发展,一是重点加强了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的学习,通过突出理论武装,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牢固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民警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于公安工作实践。

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主题,从为公安工作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的高度,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安机关要提高四个方面能力”的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中,做出新的贡献。

三是要求全体民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重大关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

\ 二、选准切入点,认真梳理排查队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三讲”、“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三个一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活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工作作风都有所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得到较大提高。

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民警个人素质低下,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拖拉,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为深刻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市局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查,确保纪律作风整顿不走过场。

一是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党委班子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局党委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和自身实际,进行认真总结,班子成员之间还互相找问题、析原因,倾听民警对整顿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是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组织民警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执法办案等方面,采取自己查、互相找、领导点等办法,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

三是向市级有关单位、部门、城区各街道居委会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市局开展纪律整顿的意见,使纪律作风整顿有的放矢。

四是广泛开展民主测评,了解民警对整顿工作的要求,倾听他们对整顿工作的意见。

分别从开展整顿活动的满意程度、参加集中整顿活动的态度如何、整顿中应重点加强那些方面、阻碍整顿工作进行的问题是什么以及单位中层干部在整顿工作中发挥作用如何、对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了解,掌握了民警对开展整顿活动的评价和看法,集思广益开展整顿活动。

五是对比不足,取长补短。

市局各部门除开展自我剖析外,还积极向工作突出的兄弟单位“取经”,查找不足,借鉴经验\ ,以促进业务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 三、多措并举,明确重点,强力整改\ 一是紧抓班子不放松。

针对民警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按照教育、保护、监督、惩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市局纪委分别对中层干部及部分民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警示谈话,重点突出部门负责人的教育警示,确保“火车头”的领路作用。

二是狠抓管理不放松。

首先,制定了民警违纪登记制度\ ,建立民警违纪档案,加大了对违纪民警的处理力度。

其次,由市局纪委牵头,组织通信处、网监处对市局机关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进行清理、整顿,删除电脑中办公软件系统自带的游戏程序,杜绝少数民警在上班时间玩游戏。

第三,由纪检、督察、交警部门牵头,加强对警车的管理,严禁警车在非紧急警务期间乱调头、乱鸣笛、逆向行驶,以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狠刹少数民警耍特权、抖威风的特权思想。

三是明确重点,突出四抓。

在整改中,特别突出“四抓”,一抓小事、抓小节、抓小错。

对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严肃依纪查处;二抓中层干部的履职尽责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抓督导检查,加强明察暗访。

由市局领导带队,纪委、督察对市局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纪律、上班状态、工作业绩等开展明察暗访,机关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四抓调查处理,特别是对害群之马坚决处理。

在整顿中,对闯红灯、警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的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落实责任,确保整顿效果。

市局逗硬执行内部规章制度\ ,以制度管人,\ 教育民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市局各部门和民警三次被市局纪委、督察通报的,分管的党委成员要在市局党委会上作出说明。

凡局属各部门民警被通报三次的,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中层干部本人被局纪委通报两次的,自动引咎辞职。

\ 以上举措,使广大民警、职工思想上受到了教育\ ,工作上得到了促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民警、职工宗旨观念、法制观念普遍增强。

各部门不仅加强纪律作风上的教育整顿,还紧密结合实际,主动围绕公安队伍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为核心,研究制定新举措,积极探索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这些措施,也进一步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 四、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 抓好公安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 教育是基础,\ 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法纪是保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为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围绕廉洁自律七项任务,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将廉洁自律24项内容列入班子成员廉政档案、20项内容列入科级干部廉政档案、15项内容列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

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局长、副局长和中层干部三种党风廉政建设自我考评表和民主测评表,在个人自我评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层以上干部半年和年终述职\ ,由全局民警进行民主评议,将测评结果放入个人廉政档案。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局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从抓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入手,严密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的落实。

实行了大要案跟踪调查制度\ ,纪检部门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制作跟踪调查表,对办案人的工作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和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这些措施,督促每个办案人员不折不扣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避免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 五、强化外部监督,广纳善言,推进公安事业健康发展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是公安工作长期以来的经验总结。

我局把这一经验当作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纪检督察、群众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一是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通过多种形式推行警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及其职能,把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职权滥用,促进公正执法。

二是积极开展现场督察,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

从社会各界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公安工作,认真听取各界人士对公安机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真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动力,不断推进公安事业健康发展。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全系统的整体形象。

近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虽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已有明显改进,但个别单位及工作人员政治敏锐性不强,依然我行我素、不同程度的存在庸、懒、散、漫等问题,损害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当前全市上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全局形象、事关个人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纪工作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一般同志要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局长、分管局长要向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公务,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

凡未按规定做出说明或打招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条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局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局主要领导请假;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因病或因事需要外出,必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科室一般工作人员需要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

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及以上由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上班后要及时销假。

凡无故不上班者,机关工作人员按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和问责,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签订的用工合同执行。

(二)严格规范办公秩序。

系统干部职工要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客的接待、重要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但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酗酒。

在非禁酒时间和场合,要提倡文明饮酒、适量饮酒,以免影响有关紧急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严格规范公车管理。

不准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不准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准出租、出借公车供个人办私事使用;不准将公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商场、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车办私事。

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驶,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时,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局办公室对驾驶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公车私用现象。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缺席。

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进入会场后要按指定地点就座,同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

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系统干部职工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局党组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纪律制度落实(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无论是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都是国土资源系统的一员。

无论哪一级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

为此,各县(区、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同时,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二)建立督查监督机制。

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要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分)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的心???体会(短文)

为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队伍, *月*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

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教育引导民警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守纪律规矩,培塑优良警风,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以新的作为、新的业绩、新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指出,要把握要求、硬化举措,纵深推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要抓紧抓实组织发动。

迅速把省厅、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一线和全体民警,坚决纠正错误认识、消除疑虑心态,精心谋划制定实施方案。

要抓紧抓实学习教育。

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廉政宣誓、一次警示教育、一次革命传统教育、一次学习述职交流活动、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民警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行动自觉。

要抓紧抓实问题排查。

市局党委和各县市区局党委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内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执纪执规、作风建设等方面,领导干部要围绕严格自我要求、执行“六项纪律”、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党员民警要围绕规范执法办案、讲规矩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通过谈心谈话、明察暗访、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要抓紧抓实整改落实。

把整改问题作为集中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突出问题曝光制度、推进不力约谈制度、边整边犯通报制度、倒查问责制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集中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要严密组织体系。

集中学习教育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是集中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要既当组织者又当参与者,为民警放好样子、作好表率。

要造浓活动氛围。

采取开辟内网专栏、编发活动专刊、定期通报等形式,用好各种平台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激励广大民警在党性修养、规矩意识、职业操守、纪律作风等方面,树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

要注重统筹结合。

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公安部、省委、市委部署的各项活动,以及市局“内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提高执行力。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自觉遵守,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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